00196 宏华集团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 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NGHUA GROUP LIMITED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6)

内幕消息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之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之

综合管理帐目及本公司现有资料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将不低于人民币2,700万元,较二零二四年同

期录得溢利人民币242万元相比盈利状况大幅改善。主要原因为:(i)公司不

断深化提质增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成本管理进一步优化,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

所提升,特别是压裂业务与海洋板块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i)公司不断

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


所载资料谨根据董事会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

核之综合管理帐目及本公司现有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

已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作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之中期业绩详情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作出公告时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

王旭

主席

中国,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王旭先生(主席)、朱骅先生及杨强先生;

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杨养庄先生及刘兴贵先生;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

士举先生、李越冬女士及王俊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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