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9 智数科技集团 公告及通告:延长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最后截止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延长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
最后截止日期
兹提述智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及二零
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有关配售事项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
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完成配售协议须待先决条件于二零二五年七月
二十五日(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较后日期)(「最后截止日
期」)或之前达成后,方可作实。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配售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经公平
磋商后,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交易时段后)订立配售协议之补充协
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延长至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除上述更改最后截止日期外,配售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将维持不变,而配售
协议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下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鉴于配售事项可能会
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智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景旭峰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桑康乔先生、景旭峰先生、
罗雷先生、邬小丽女士及胡方辉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宏亮先生、
牛钟洁先生及徐志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