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27 卓珈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于2025年9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附注10)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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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考虑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 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 | (a) (i) 重选何子亮先生为执行董事 | ||
(ii) 重选李伟君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b)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 |||
3. |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来年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 数师薪酬 | ||
4. | 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本公司新普通股(大会通告第4项普 通决议案) | ||
5. | 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普通股(大会通告第5项普通决议案) | ||
6. | 扩大授予董事发行本公司新普通股的一般授权(大会通告第6项普通决 议案) |
Miricor Enterprises Holdings Limited
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27)
于2025年9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1)
地址为
为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普通股
(附注2)
的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3)
地址为
担任本人╱吾等的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将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假座香港夏悫道18号海
富中心1座2401–2室纵横公共关系顾问集团办事处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依照
以下指示
(附注4)
代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投票。
日期:2025年月日 股东签署
(附注5)
附注:
- 。
- (「股份」)数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与本公司所
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 ,请将「大会主席或」等字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任之代表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如有修改,
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
议案之「反对」栏内填上「」号。倘未有填写任何一栏, 阁下之代表可酌情行使 阁下于相关决议案之投票权。 阁下之代表亦有
权就召开该大会之通告所载以外但任何其他于大会上正式提呈之决议案酌情投票。
- 。如股东为一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
人或正式授权人亲笔签署。
- ,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在任何大会上就该股份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
倘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任何会议,则仅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人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
该等股份投票。
- (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经公证人签署之核准副本,须不迟于
大会之举行时间前48小时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方为有效。
- ,并于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但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 。
- 。全文载于本公司大会通告内。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i) 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个人资料」涵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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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公司可就任何所说明的用途,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或转移给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股份过户登记处、及╱或其他公司或团体,
并将在适当期间保留该等个人资料作核实及记录用途。
(iv) 阁下有权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的条款查阅及╱或修改 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查阅及╱或修改 阁下个人资料的要求
均须以书面方式邮寄至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