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25 CHEVALIER INT’L 委任代表表格: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一、省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 会报告与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宣布派发末期股息。
三、(甲) (i) 重选谭国荣先生为本公司之董事。
(ii) 重选潘宗光教授为本公司之董事。
(iii) 重选孙立勋先生为本公司之董事。
(乙)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四、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 厘定其酬金。
五、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外股份。
六、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七、扩大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外股份。

CHEVALI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其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

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

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地址为 ,

为CHEVALI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1.25元之股份

共 股之登记持有人,现委任

地址为

或如其未克出席,则委任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九龙湾宏开道八号其士商业中心二十二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

并于该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倘无指示,则本人╱吾等之代表可酌情投票:

签署: 日期:

附注:

  • 。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 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有关。
  • 。未有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 阁下之代表。
  • 「✓」号,以指示 阁下之代表应如何代表 阁下投票。倘交回之代表委任表格并无任何上述指示,则 阁下将被视为授

权 阁下之代表酌情自行投票或放弃投票。除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者外, 阁下之代表亦有权就于大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 ,均须简签示可。
  • ,并于投票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之人士代表签署。
  • ,排名较前之股东(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投票后,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按股东名册内之排名次

序而定。

  • (如有),或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

定举行前四十八小时,填妥、签署并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方为有效。

  • , 阁下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 ,在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所作的所有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
  • ,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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