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9 大唐黄金 委任代表表格: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或延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4 (附注)4 (附注)
1.普通决议案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本赞成反对
2.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报告及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报告。 (a)
重选李大宏博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3.重选郭玮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5.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授予配20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库存股
6.除外) 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 10% 授予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 之已发行股份(库存股除外)的
7.一般授权。

GT Gold Holdings Limited

大唐黄金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或延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

为大唐黄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登记股东,持有股份

(附注

兹委任大会主席

(附注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上环德辅道中

244-248

号东协商业大厦

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或延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列

之决议案,并在该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或延会)上以本人╱吾等名义按以下指示

(附注

就决议案代表本人╱吾等投票,或倘无作出

指示,则本人╱吾等之委任代表可酌情投票。

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之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所购回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签署

(附注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请填上登记于 阁下名下而与本代表委任表格相关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所有股份有

关。

3.

如拟委派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

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

重要提示:阁下如拟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拟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未有作任何指示,则受委

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至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述者以外而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决议案,受委代表亦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股东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主管人员或授权人

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亲笔签署。

6.

如属联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则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仅其方有权投票般无异。惟出席大会之联

名持有人超过一位(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则仅在股东名册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之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

将不获接纳。

7.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副本,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延会(按情况而定)指定

举行时间

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

号华懋交易广场

3301-04

室,方为有效。

8.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9.

阁下于填妥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10.

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以了解该决议案的全文。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要求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向就该等

用途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

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

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有关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按上述地址以书面邮寄至本公

司╱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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