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51 津上机床中国 通函: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宣派末期股息、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
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委
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recision Tsugami (China) Corporation Limited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51)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
古广场港丽酒店七楼显利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20至22页。随函亦附奉股东周年
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列的指示将表格填妥、签署,并尽快交
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惟无论如何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48小时前(就股东周年大
会而言,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十时正)送达。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
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 。
目 录
– i –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3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4
3.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4
4.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5
5. 股东周年大会及委任代表安排.5
6.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6
7. 推荐建议.6
8. 董事责任声明.6
附录一 -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7
附录二 -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1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
释 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
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七楼
显利厅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酌
情(如适用)通过载于本通函第20至22页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内的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指本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细则(经不时修定)
「董事会」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中央结算系统」指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
交收系统
「本公司」指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
「末期股息」指建议向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50港
元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指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当
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释 义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记录日期」指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即确定享有末期股息的
记录日期
「股东名册」指本公司股东名册
「人民币」指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1.00港元的普通股
「购回股份授权」指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于
联交所购回股份数目最多达批准该项授权的决议案
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十
「股东」指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不时予以修订)
「库存股份」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如适用)
「%」指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
Precision Tsugami (China) Corporation Limited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51)
执行董事:
唐东雷博士(主席及行政总裁)
王晓坤博士
李泽群博士
非执行董事:
西嶋尚生先生
松下真実女士
羽贺胜一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太田邦正先生
岩渕聡博士
黄平博士
谭建波先生
注册办事处: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铜锣湾希慎道33号
利园一期19楼1915室
敬启者: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
会提呈的若干决议案的资料。
董事会函件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6.2条的规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委任之执行董
事王晓坤博士、非执行董事羽贺胜一郎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太田邦正先生将任职至
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6.18条的规定,现任执行董事李泽群博士,非执行董事西
嶋尚生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岩渕聡博士及黄平博士将任职至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所有上述退任董事均合资格亦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已检讨董事会的结构及组成、董事提供的确
认及披露、退任董事的资格、技巧及经验及其所投入的时间及贡献(根据本公司董事会
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提名政策载列的提名原则及准则和本公司企业策略作出有关检讨),
以及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名委员会已就重选所有退任董事(包括须在股东
周年大会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太田邦正先生、岩渕聡博士及黄平博士)向董事会作出
建议。本公司认为根据上市规则所述有关独立性的指引,太田邦正先生、岩渕聡博士
及黄平博士属于独立人士,并将继续为董事会提供宝贵的业务经验、知识和专业,以
提升本公司运作效率及多元化。
有关退任董事的详细资料载于本通函附录一。
3.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发出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的公告所述,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份0.50港元。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
作实。受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所限,于记录日期(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星期三)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获得末期股息。该末期股息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
九月十二日(星期五)派付予股东。
董事会函件
4.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获授予一般授权以
购回股份。该授权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为使本公司于适当时能灵活购回股
份,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向董事授予购回股份授权,以于联交
所购回股份数目最多达有关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十。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75,675,000股且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
份。待有关决议案获通过后,根据股份购回授权可购回的股份最高数目将为37,567,500
股(假设自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不会发生任何变
动)。
董事谨此声明,彼等现时并无任何计划根据购回股份授权购回任何股份。
上市规则规定须向股东发出的说明函件,载于本通函附录二。该说明函件载有合
理所需资料,以便股东就投票赞成或反对授出购回股份授权作出知情决定。
5. 股东周年大会及委任代表安排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20至22页。
根据上市规则,除主席决定容许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
外,股东于股东大会所作的任何表决均须以投票方式进行。紧随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后,本公司将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刊登有关投票结果的公告。
适用于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已随附于本通函。此代表委任表格亦
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页(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的网页
( w.tsugami.com.cn )。 阁下须按印付的指示填妥及签署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
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核证的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尽快及无
论如何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48小时前送达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
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自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董事会函件
6.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
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及在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
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为厘定获派发末期股息的资格(该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本公司
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包括首
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
期三)。为符合资格获派发末期股息,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
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7. 推荐建议
董事认为建议的(i)重选退任董事;(i)宣派末期股息;及(i)授出购回股份授权符
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内的决议案。
8. 董事责任声明
本通函(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乃遵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本
公司的资料。各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通函所载
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
通函所载任何声明或本通函产生误导。
敬请 阁下垂注载于本通函附录中之资料及载于本通函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
主席及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唐东雷博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本附录为将于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董事的详情。
(1) 执行董事
李泽群博士(「李博士」)
李博士,64岁,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彼于二零
一三年四月加入本集团,为本集团副总裁。于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期间
为本公司的中国营运附属公司津上精密机床(浙江)有限公司(「津上精密机床」)董事。
彼亦为本集团管理本部长。于加入本集团前,李博士于一九一年十月至二零三年
八月期间,于セイコーインスツル株式会社(Seiko Instruments Inc.)任职。该公司主要
从事为电子产品部件及机床制造产品及系统。于一九八年四月至二零三年八月,
彼担任助理经理,主要负责开发电子及机器部件。于二零三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三
月,李博士于カルソニックカンセイ株式会社(Calsonic Kansei Corporation)及其集团
公司任职。彼主要负责在中国制定业务策略及开展可行性研究;彼亦担任カルソニッ
クカンセイ株式会社(Calsonic Kansei Corporation)的经理及カルソニックカンセイ株
式会社(Calsonic Kansei Corporation)的一家中国集团成员公司的部长。李博士亦负责
开发生产技术、产品整合、品质保证及提供技术支援。
李博士于一九八二年七月获中北大学(时称太原机械学院)工程学士学位。并
分别于一九八年三月及一九一年九月在日本国立金泽大学取得其工程学硕士学位
及博士学位。
李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起开始生效,初步
为期三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重
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李博士于委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何
董事袍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予李博士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6,000元,包括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其酬金乃经董事会参考其过往经验、资
质、在本公司履行的职责及职务及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况而厘定及批准。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博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
股东并无任何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
任何职位,也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于最后实际可行日
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李博士拥有由其本人直接持有的200,000
股尚未归属之奖励股份。
除上述资料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
料,亦无其他有关李博士须知会股东注意的事宜。
(2) 执行董事
王晓坤博士(「王博士」)
王博士,53岁,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年
三月加入本集团,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出任津上精密机床的董事、副总经理及营业本
部长,并于二零二三年十月晋升为总裁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晋升为董事长兼
总裁。彼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策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于二零六年一月至二
零七年十月,王博士出任株式会社食研(Shokuken Co., Ltd.)营业担当。于二零七
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年二月,王博士出任荣成波德隆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
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王博士出任津上精密机床营业部副部长。
王博士于一九五年七月获中国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及工程学士学位。王博士
于二零一年三月取得日本千叶大学生物资源化学硕士学位及于二零五年九月取得
多样性科学博士学位。
王博士是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唐东雷博士的郎舅。
王博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初步为期三
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
重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王博士于委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何
董事袍金。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博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无任何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不曾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何职务。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的涵义,王博士拥有由其本人直接持有的300,000股尚未归属之奖励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
定就委任王博士须予披露及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其他事宜。
(3) 非执行董事
西嶋尚生先生(「西嶋先生」)
西嶋先生,77岁,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西嶋先生自二零三年九月起加入本集
团,并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获调任为非执
行董事。西嶋先生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不再出任提名委员会成员。西嶋先生
于一九年五月至二零年六月担任株式会社ツガミ(「日本津上」)(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其股份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证所:6101)的销售开发部总经理及津上工
贩株式会社的董事总经理。彼于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三年四月担任日本津上销售
开发部及控制总部的总监及总经理。西嶋先生自二零三年四月起出任日本津上代表
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调任为日本津上最高顾
问,主要负责就日本津上整体营运提供意见。
西嶋先生于一九七零年四月毕业于东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士学位。
西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开始生效,初
步为期三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
重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西嶋先生于委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
何董事袍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予西嶋先生的酬金总额为零。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西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
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何职位,也无
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按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西嶋先生拥有日本津上414,000普通股份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
料,亦无其他有关西嶋先生须知会股东注意的事宜。
(4) 非执行董事
羽贺胜一郎先生(「羽贺先生」)
羽贺先生,53岁,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加入日本津上(本公司的控股
东,其股份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证所:6101),现为日本津上之代表董事及管理
部门统括。于加入日本津上前,羽贺先生于一九五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在株式
会社第四北越银行担任多个职位。
羽贺先生于一九五年毕业于新泻大学法学部,主修法学。
羽贺先生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初步为期
三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重选连任,
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羽贺先生于委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何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羽贺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不曾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
何公众公司担任何职务。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羽
贺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
定就委任羽贺先生须予披露及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其他事宜。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5) 独立非执行董事
太田邦正先生(「太田先生」)
太田先生,76岁,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
零二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于株式会社东京精密担任多个职位。株式会社东京精
密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证所:7729),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半导体制造设备及测
量仪器。彼于二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年六月担任日本津上(本公司的控股东,其
股份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证所:6101)之社外监事。彼于二零二五年六月起为
日本津上的社外董事(审核及监察委员会委员),根据日本相关法律(包括《公司法》及
《证券上市规则》),彼被视为非执行和独立董事。
太田先生现为Asia Pile Holdings Corporation之社外监事,该公司于东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东证所:5288),主要从事混凝土桩的制造和销售。彼亦现为武藏野美术大学
之评议员及公益财团法人精密测定技术振兴财团之监事。
太田先生于一九七一年毕业于京都大学,主修经济学。
太田先生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初步为期三
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
重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太田先生于委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
何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太田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不曾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
何公众公司担任何职务。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太
田先生拥有由其本人直接持有日本津上2,300股普通股份权益,相当于日本津上已发行
股本约0.00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
定就委任太田先生须予披露及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其他事宜。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6) 独立非执行董事
岩渕聡博士(「岩渕博士」)
岩渕博士,66岁,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一
九三年二月至二零五年十二月为东邦大学医学部讲师。彼于二零六年一月至二
零八年三月担任日本东邦大学医学部脑神经外科部门助理教授,并自二零八年四
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担任教授。彼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六月担任东邦大学
医疗中心大桥医院长。自二零二五年四月,岩渕博士担任日本横滨综合医院长。
岩渕博士于一九八四年毕业于日本东邦大学医学部,并于一九八年在日本东邦
大学获得其医学博士学位。
岩渕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开始生效,初
步为期三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
重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岩渕博士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港币
540,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予岩渕博士的酬金总额为人民
币498,000元。岩渕博士的酬金由董事会参考其过往经验、资质、在本公司履行的职责
及职务以及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岩渕博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
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何职位,也无
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按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岩渕博士并无拥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任何股份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
料,亦无其他有关岩渕博士须知会股东注意的事宜。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7)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平博士(「黄博士」)
黄博士,62岁,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七
年九月四日起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起调
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于一九
九一年四月至一九年五月,黄博士于ユニデン株式会社(Uniden Corporation,现
称为Uniden Holdings Corporation)担任软件工程经理。该公司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东证所:6815),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无线通信设备,期间黄博士曾担任软件团队负
责人,负责开发多种无线通信产品。于一九年五月至二零一年十一月,黄博士
于Mitsubishi Wireles Comunications, Inc.任职。该公司从事制造及销售无线通信设
备,期间彼负责设计及实现TDMA/AMPS双模手机。黄博士其后出任CalAmp Corp.的
多个职位。该公司股份于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纳斯达克交易代号:CAMP)且为无
线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自二零九年七月起,黄博士出任苏州翼凯通信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该公司从事开发及销售GSM及W-CDMA无线通信模块,期间彼负责研发于
北美、日本及中国等地销售的GSM/GPRS模块及产品。
黄博士于一九八四年七月获清华大学无线通信学士学位。黄博士分别于一九八
年三月及一九一年三月取得东京工业大学硕士及博士学位,主修电气及电子工程。
黄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开始生效,初步
为期三年,到期后自动延续,并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重
选连任,或须不时根据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离任。黄博士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港币540,000
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予黄博士的酬金总额为人民币498,000
元。黄博士的酬金由董事会参考其过往经验、资质、在本公司履行的职责及职务以及
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附录一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黄博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何职位,也无在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所指的定义,黄博士并无拥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任何股份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
料,亦无其他有关黄博士须知会股东注意的事宜。
附录二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本附录为上市规则规定须向股东提供必须资料的说明函件,旨在使股东可就投票
赞成或反对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有关购回股份授权的普通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1. 股本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本为375,675,000股,且本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
份。
如授予购回股份授权的有关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及假设于最后实际
可行日期及直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将无变动,根据购回股份授权,在
购回股份授权生效期间,董事将获授权购回最多达37,567,500股份,占有关决议案通
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股份购回授权将继续有效,直至以下最早时限为止:(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为止;(i)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
限届满;或(i)有关决议案所载权力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当
日。
2. 购回股份的理由
董事相信,授出购回股份授权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当行使购回授权时,视乎购回时的市况及本公司的资本管理需求,本公司可能注
销于任何相关购回结算后购回的股份或将相关股份持作库存股份。视乎当时市场情况
及资金安排而定,购回股份可提高每股份的资产净值及╱或每股份盈利。另一方
面,本公司购回及持作库存股份的股份或会按市价于市场上转售,从而为本公司筹集
资金,或被转让或用于其他目的,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开曼
群岛法律。股份购回仅于董事会认为该项购回将使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受益时方会进
行。
附录二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对于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等待在联交所转售的库存股(如有),本公司将采取适当
措施以确保不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或收取任何股东应得权利,如果该等股份以本公司
本人的名义登记为库存股,则该等权利或应得权利根据相关法律将予以暂停。其中可
能包括董事会批准(i)本公司不会(或会促使其经纪并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发出
任何指示,要求其在股东大会上就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的库存股份进行投票;及(i)就
派发股息或分派而言,本公司将从中央结算系统提取库存股,并以自己的名义重新登
记为库存股或注销库存股,在任何一种情况均在股息或分派的记录日期之前。
3. 购回的资金
在购回股份时,本公司仅可动用其内部资源中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开曼群岛适用
法律及上市规则可合法作此用途的资金。
4. 购回的影响
倘购回股份授权于所建议的购回期间内任何时间内全面行使,可能对本公司的营
运资金或负债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报内所载经审核账目所披露的状况而言)。然而,倘若行使购回股份授权将令董事
不时认为对本公司所须的营运资金或负债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董事不拟在该等
情况下行使购回股份授权。
5. 股份价格
股份于过去十二个月(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之前)在联交所买卖的每月最高及最低
价格如下:
月份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10.509.14
二零二四年八月9.859.20
二零二四年九月10.829.58
二零二四年十月11.2810.40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12.3810.92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12.3211.82
附录二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月份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五年一月12.2011.52
二零二五年二月19.8411.82
二零二五年三月31.5017.52
二零二五年四月25.0014.72
二零二五年五月23.8520.35
二零二五年六月22.9019.04
二零二五年七月(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3.8521.70
6. 一般资料
各董事或(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任何彼等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
市规则)现概无意在股东批准授出购回股份授权后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并无接获本公司之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
市规则)通知,表示该人士现时有意于股东批准授出购回股份授权的情况下,向本公司
出售或已承诺不会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董事将遵照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适用法例的规定,根据购回股份授权行使本公司
的权力以购回股份。
本公司确认,说明函件及建议的股份回购均无异常之处。
7. 收购守则
倘因根据购回授权行使购回股份的权力,而导致股东于本公司投票权中所占权益
比例增加,则就收购守则第32条而言,该项增加将被视为一项收购。因此,一名股东
或一组一致行动(定义见收购守则)股东可能取得或巩固对本公司的控制权,并根据收
购守则第26条须就该名股东或该组股东尚未拥有的所有股份提出强制要约。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日本津上于247,53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5.88%。
附录二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基于(i)已发行股份数目(即375,675,000股份)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及直至股东
周年大会日期将不会有任何变动,且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份;及(i)于紧随购回授权获
悉数行使后日本津上的股权(即247,530,000股份)维持不变,则在董事根据将于股东
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有关普通决议案之条款全面行使购回股份权力之情况下,日本津上
所持已发行股份之股权将增至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3.21%。董事概不知悉按购
回授权进行任何购回将会引致收购守则项下之任何后果。
此外,倘购回将导致公众持有的股份数目低于25%(或联交所厘定之其他指定最
低百分比),上市规则禁止该公司在联交所购回其股份。倘会导致公众持有的股份数目
低于25%(或联交所厘定之其他指定最低百分比),董事将不会提出购回股份。
8. 本公司购回股份
在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已在联交所回购总数为4,879,000股的本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详情如下载列。
每股价格
回购日期股份数量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二日84,00012.2612.22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40,00012.6812.52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四日100,00012.6212.60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32,00012.7412.72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500,00017.6017.28
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100,00018.0417.94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800,00020.6019.80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326,00022.4022.35
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520,00016.2015.18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366,00017.8017.34
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100,00018.7418.54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150,00018.5018.26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8,00018.9218.90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100,00019.5619.24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635,00018.6017.90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50,00018.5018.42
附录二 购回股份授权的说明函件
每股价格
回购日期股份数量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100,00021.4021.3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42,00021.8021.7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200,00021.5020.95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50,00022.0021.35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50,00021.4521.00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300,00020.6519.98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10,00020.4520.40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116,00021.5021.20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100,00021.5021.3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Precision Tsugami (China) Corporation Limited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51)
兹通告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
会」)谨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
港丽酒店七楼显利厅举行,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1. 接纳及考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 。
- :
(i) 重选王晓坤博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 重选李泽群博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 重选西嶋尚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iv) 重选羽贺胜一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v) 重选太田邦正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重选岩渕聡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vi) 重选黄平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各董事酬金。
-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不论会否作出修订)下列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段规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授予公司董事一般性授权,于
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的全部权力,根据所有适用法
例、规则及规例购回其股份;
(b) 本公司根据上文(a)段授权而获许购回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通过本决议案之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如其后有任何股份合并或拆细进行,紧接该合并或分拆的前一日与后
一日的可根据上文(a)段的授权购回股份的最高数目占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百分比必须相同;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任何一项(取最早者)的
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其他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须予举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i) 本决议案所述的授权经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
销或修订之日。」
承董事会命
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
主席及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唐东雷博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附注: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大会上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除主席决定容许以举手方式表决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外)。投票结果将
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的网站
( w.tsugami.com.cn )。
- (「股东」),均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必须为个
人)出席大会并在以投票方式表决时代其投票。为免生疑问,库存股份(如有)的持有人在本公司的
股东大会上并无任何投票权。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如委派多于一名代表,必须在有关代表委任表
格内指明每一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每位亲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东就其持有的每一股
股份均有一票投票权。
- (如有)或经核实证明的该等授权书或授
权文件副本,须于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
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书
将视为被撤销。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至二零二
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
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本公司的未登记股东请
确保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
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
东金融中心17楼。
- (该股息须待股东于周年大会上批准),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为符合资格获派发建议的末期
股息,本公司的未登记股东请确保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
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
续,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 ,上述大会将不会
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举行,但将会于紧随该日后第一个营业日在相同时间及地点举
行。就本文而言,「营业日」指香港各银行一般开放营业的日子(除星期六除外)。就上述安排的任
何查询,股东可于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致电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2980 1333。
- 。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唐东雷博士、王晓坤博士及李泽群博士;本
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西嶋尚生先生、松下真実女士及羽贺胜一郎先生;及本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为太田邦正先生、岩渕聡博士、黄平博士及谭建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