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08 圣贝拉 公告及通告: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发布、
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并非亦无意构成或组成于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购买或认购证券的
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证券不曾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
(「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提呈发
售、出售、抵押或转让,惟获豁免遵守或毋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及任何适用的州证
券法的交易除外。证券将不会于美国进行公开发售。证券仅可(1)根据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豁
免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定义见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及(2)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以及进
行发售及出售的各司法管辖区适用法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发售股份的任何投资决定
应以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为唯一依据。本公司并无亦不会根据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经修订)
登记。
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SAINT BELA Inc.(圣贝拉有限公司)(「本公司」)
所刊发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刊发。
SAINT BELA Inc.
圣贝拉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08)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招股章程所述超额配股权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获保荐
人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部分行使,涉及合共12,463,500股
股份(「超额配发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1.36%
(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超额配发股份将由本公司按每股份6.58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份的
发售价,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
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将用于促使向
Primeca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归还部分根据借股协议所借入用以补足
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的16,459,500股份。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布,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
请截止日期后第30天)结束。有关UBS AG Hong Kong Branch(稳定价格经办人)
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所进行稳定价格行动
的详情载于本公告。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布,
招股章程所述超额配股权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获保荐人整体协调人(为
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部分行使,涉及合共12,463,500股份,占全球发售
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1.36%(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
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超额配发股份将由本公司按每股份6.58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份的发
售价,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
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将用于促使向Primeca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归还部分根据借股协议所借入用以补足国际发售项
下超额分配的16,459,500股份。
批准上市
联交所已批准超额配发股份上市及买卖。超额配发股份预期于2025年7月28日(星
期一)上午九时正开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完成后的本公司股权架构
本公司紧接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完成前及紧随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完成
后(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的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超额配股权
获部分行使完成前
紧随超额配股权
获部分行使完成后
股东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
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
概约百分比
非公众股东
Primeca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2)
191,219,40031.36%191,219,40030.73%
Prime Inteligence Holdings Limited
(1)
21,246,6003.48%21,246,6003.41%
Primecare Investment Alpha Holdings Limited
(3)
59,449,5509.75%59,449,5509.55%
Tencent Mobility Limited
(4)
58,067,8009.52%58,067,8009.33%
无锡神骐好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Pegasus Capital」)
(4)
4,237,3000.69%4,237,3000.68%
小计
(5)
334,220,65054.81%334,220,65053.72%
公众股东
基石投资者
GIM Holding Limited7,598,5001.25%7,598,5001.22%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4,770,5000.78%4,770,5000.77%
JKB Limited15,500,0002.54%15,500,0002.49%
吴启楠先生1,192,5000.20%1,192,5000.19%
S Morgan Capital Limited7,156,0001.17%7,156,0001.15%
敏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4,770,5000.78%4,770,5000.77%
汪牵擎女士8,349,0001.37%8,349,0001.34%
其他公众股东226,175,35037.09%238,638,85038.35%
小计
(5)
275,512,35045.19%287,975,85046.28%
总计
(5)
609,733,000100.00%622,196,500 100.00%
附注:
- ,均由向华先生全资拥有。
- (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
根据借股协议所借入的16,459,500股份。
- %,而Mine Holdings Limited则由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
的董事林宛颐女士全资拥有。
- 。根据《上市规则》,Tencent
Mobility Limited及Pegasus Capital均被视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 。
所得款项用途
经扣除本公司就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应付的包销费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后,
本公司自发行超额配发股份收取的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79.13百万港元。
本公司拟根据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的用途按比例动
用额外所得款项净额。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布,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
截止日期后第30天)结束。UBS AG Hong Kong Branch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
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所进行稳定价格行动载列如下:
- ,459,500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提呈
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5%(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
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 ,459,500股
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 (不包
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联交所交易费)连续购买合共3,996,000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可
供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3.64%(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
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
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的最后一次购买于2025年7月7日(星
期一)作出,价格为每股份6.58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
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
- (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按每股份6.58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份的发售价,不包括1%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
交易征费)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2,463,500股份,以促使向
Primeca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归还部分根据借股协议所借入用以补
足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的16,459,500股份。
保荐人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尚未行使的部分超额配股权
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失效。
公众持股量
紧随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本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
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据此,公众人士不时持有的股份数目必须占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
承董事会命
SAINT BELA Inc.
圣贝拉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向华先生
香港,2025年7月23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向华先生,非执行董事梁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伍淑清女士、Rainer Josef Bürkle先生及沈观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