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1 大健康国际 公告及通告:于2025年7月23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UNIVERSALHEALTHINTERNATIONALGROUPHOLDINGLIMITED

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向其股东(「股东」)寄发日期均为

日的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该通告」)。于

日举行的股东特

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载于该通告的提呈决议案(「提呈决议案」)已按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除非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该通告所界定者

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80,105,955

股份,为赋予持有人权利出

席并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提呈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任何股东如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

有权出席及放弃投票赞成所提呈的决议案,亦无任何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在股东特别大

会上放弃投票。

概无任何人士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投票反对提呈决议案或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

-1-


普通决议案投票数目 (占投票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赞成反对
(a) 批准、确认及╱或追认认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皇 御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 年五月十三日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 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b) 授予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定授权,以行使本 公司一切权力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惟须受认购协 议之条款及条件所规限并须符合该等条款及条件; 及 (c)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就落实认购 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其有关而实施及采 取一切其可能认为属必要、适当、合宜或权宜之步 骤及作出一切有关行动及事宜,以及签署及签立一 切有关文件(包括加盖印章,如适用),并同意本公 司董事认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有关变 更、修订或豁免。18,101,190股 (100%)0股 (0%)

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点票事

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请参阅通函及该通告有关提呈决议案的完整版本。由于提呈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

得超过

50%

之票数赞成,提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2-


初川富先生及赵泽华先生,均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已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而其他本

公司董事则未有参与股东特别大会。

承董事会命

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初川富

香港,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初川富先生、金东昆先生及赵泽华先

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郑双庆先生、江素惠女士及邹海燕先生。

-3-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