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95 绿科科技国际 公告及通告:公告由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METALS X LIMITED提出无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绿科科技国际有限公司不超过382,480,000股股份(METALS X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1)于交割日的接纳水平及(2)部分收购要约截止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绿科技国际有限公司证券的邀请或

要约。

METALS X LIMITED

(于澳洲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公告

由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METALS X LIMITED

提出无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

以收购绿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不超过

382,480,000

股份

METALS X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

(1)

于交割日的接纳水平

(2)

部分收购要约截止

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兹提述

Metals X Limited

就部分收购要约刊发之日期为

日之要约文件

(「要约文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要约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义。


接纳水平

部分收购要约于

日(即交割日)截止。

于交割日下午四时正,要约人接获合资格股东就部分收购要约项下合共

42,417,600

股要约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

3.11%

)之有效接纳。

接纳合资格股东将透过要约人承购的要约股份数目

根据部分收购要约之条款,要约人将按每股要约股份

0.35

港元的要约价从接纳合资

格股东收购不超过

382,480,000

股要约股份。诚如该要约文件所述,倘

382,480,000

或以下要约股份获有效接纳,要约人将承购所有获有效接纳之要约股份。

由于交割日由合资格股东有效提呈接纳的要约股份数目少于

382,480,000

股要约股

份,要约人将承购合资格股东有效提呈接纳的所有

42,417,600

股要约股份。因此,已

提呈有效接纳其股份的该等合资格股东将不按配额比例承购。

结算代价

要约人就有效接纳部分收购要约应付的代价(经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后)将尽快(惟

无论如何不迟于交割日后七

(7)

个营业日(即

日)结算。要约人不会偿付

不足一仙的零碎款项,应付予接纳部分收购要约的任何合资格股东的现金代价将向

上约整至最接近的一仙金额。

碎股安排

诚如要约文件所述,要约人委任万基证券有限公司的

Floyd Cheng

先生(地址为香港

湾仔告士打道

号联合鹿岛大厦

1804-5

室,电话号码:

(852) 2652 7117

,办公时

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正)于

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

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市场上为所持零碎股份的买卖提供

对盘服务,以便有关合资格股东出售彼等的碎股或将彼等的碎股补足至完整买卖单

位。


合资格股东务请注意,概不保证碎股可获成功对盘。合资格股东如对上述对盘安排

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股份之权益及股份权利

紧接提出部分收购要约前,要约人并未持有任何股份,而其一致行动人士则持有

804,000

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受要约人已发行股本约

0.06%

)。

于部分收购要约结算后,要约人将从接纳合资格股东收购

42,417,600

股要约股份,而

这导致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将于

43,221,600

股要约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

行股份约

3.16%

)持有权益。

除上述者外,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

(i)

于紧接要约期间开始前持有、控制或

指示任何股份或购股权或股份权利;

(i)

于要约期内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或购股

权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或股份权利;或

(i)

于要约期内借入或借出任何股份或受要约

人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

注释

)。

代表董事会

Metals X Limited

执行董事

Bret Robert Smith

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

Bret Robert Smith

先生;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

Peter Lynton Gunzburg

先生、

Grahame Oliver White

先生及

Patrick O’Conor

生。


要约人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

出;而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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