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10B条而作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

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在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5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止,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

等值于人民币1,700亿元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

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金余额

不超过1,7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六期超短

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

为99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1.43%。

本期债券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债

务结构、偿还银行借款及即将到期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

网址分别为w.chinamoney.com.cn和w.shclearing.com.cn。

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及14A章的交易。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黄朝全

公司秘书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王 葵(执行董事)

黄历新(执行董事)

杜大明(非执行董事)

周 奕(非执行董事)

李来龙(非执行董事)

李 进(非执行董事)

曹 欣(非执行董事)

高国勤(非执行董事)

丁旭春(非执行董事)

王剑锋(非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贺 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丽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守文(独立非执行董事)

党 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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