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33 黛丽斯国际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有关延长现有租赁协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OP FORM INTERNATIONAL LIMITED

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

须予披露交易

有关

延长现有租赁协议

董事会宣布,租户(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本公司间接拥有47.4%

权益的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订立新租赁协议,以将现有租赁协议的

年期延长三年,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二九年一月三日止(包括首尾

两日)。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租户与业主进一步订立确认函,作为新租

赁协议的补充,当中详列该物业租赁的月租。

由于有关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

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延长现有租赁协议

董事会宣布,租户(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本公司间接拥有47.4%权

益的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订立新租赁协议,以将现有租赁协议的年期

延长三年,由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二九年一月三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租户与业主进一步订立确认函,作为新租赁协议的

补充,当中详列该物业租赁的月租。

* 仅供识别


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新租赁协议

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出租人:业主

承租人:租户

该物业:印尼中爪哇省Karanganyar县Karangpandan区Ngemplak

村SHGB 0002-0004号╱Ngemplak(可出租总面积为

12,372平方米)

用途:厂房设施

年期: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二九年一月三日止(包

括首尾两日)为期三年

确认函

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出租人:业主

承租人:租户

该物业的月租:自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二八年一月三日止每

月28,500美元

自二零二八年一月四日起至二零二九年一月三日止每

月31,000美元

租户根据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应付月租总额为1,056,000

美元,其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女装内衣(尤以胸围为主)的设计、生产及分销业务。租户为一间

于印尼注册成立之公司,其主要为本集团之美国客户制造女装内衣。租户为本公

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业主为一间在印尼注册成立之公司,其主要为印尼之女装内衣制造商。业主由黛

丽斯胸围(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47.4%权益,而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

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分别由Suwarni女士及Irma Prameswari女士各持

有26.3%,两者均为独立第三方。业主作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入账。

订立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的理由及裨益

考虑到现有租赁协议将于二零二六年初届满,而本集团将继续于印尼制造内衣,

业主与租户订立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为本集团于印尼的持续营运提供稳定及持

续的物业。董事会认为,延长租期可为本集团提供所需的稳定性及持续性,以支

持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计划,与本集团的长远策略一致。

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项下的应付租金乃参考该物业的实际状况及租赁该物业邻近

可资比较物业的现行市场租金厘定。

基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经业主与租户

按公平原则磋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而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的条款属公平合

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根据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于其综合财务

状况表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因此,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将根

据上市规则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本集团根据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将予确认之

使用权资产的价值约为7,653,000港元(未经审核),乃参考根据新租赁协议及确认

函将予支付的租金款项总额的现值计算。

由于有关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

据上市规则第14章,新租赁协议及确认函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

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Top Form International Limited(黛丽斯国际有限

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

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33)

「确认函」指业主与租户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

日之确认函,当中详列该物业租赁的月租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现有租赁协议」指业主与租户就租赁该物业订立日期为二零二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租赁协议,其于二零二六年

一月三日届满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

指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业主」指PT Bintang Abadi Persada,一家根据印尼共和国

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由本公司透过黛丽

斯胸围拥有47.4%权益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新租赁协议」指业主与租户为延长现有租赁协议的年期而订立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之租赁协议

「该物业」指位于印尼中爪哇省Karanganyar县Karangpandan区

Ngemplak村SHGB 0002-0004号╱Ngemplak之土

地及建筑物

「股份」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5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租户」指PT Pahlawan Gunung Jaya,一家根据印尼共和国

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

资附属公司

「黛丽斯胸围」指黛丽斯胸围制造厂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US$」指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黄松沧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于本公告发出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松沧先生、黄启聪先生及黄启智

先生,非执行董事Herman Van de Velde先生及Lien Van de Velde女士,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梁绰然小姐、梁英华先生、王文瀚先生及戴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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