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02 中国油气控股 公告及通告:额外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清盘中)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2)
额外复牌指引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该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
条文作出。
兹提述(i)该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之公告,内容包括有关该公司于2025
年3月31日被颁令清盘和暂停买卖该公司的股份;(i)该公司日期为2025年5
月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以及(i)该公司日期为2025
年7月9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股份过户登记处辞任。
额外复牌指引
除联交所于2025年4月15日的函件所载列的复牌指引(「初步复牌指引」)外,
该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联交所的函件,载列以下针对该公司的额外复
牌指引(「额外复牌指引」,与初步复牌指引统称为「该等复牌指引」):
- 。
联交所述明,该公司须补救导致其停牌的问题,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使联交
所信纳,方可获准恢复其证券买卖。为此,该公司负有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的
主要责任。联交所表明,倘该公司情况有变或在适当情况下,联交所可修订或
补充该等复牌指引及/或发出进一步指引。
继续暂停买卖
该公司的股份已由2025年3月31日上午10时50分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
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该公司将适当地及适时地再作公告。
该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对该等复牌指引和暂停买卖该公司股份的影响有
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破产管理署长暨
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
(清盘中)的临时清盘人
周丽莲
香港,2025年7月23日
根据该公司先前公布所得的资料,在紧接法院针对该公司颁布清盘令之前,董
事会成员包括两位执行董事戴小兵博士及温子勋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黄绍武
先生及王锴玲女士;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延斌博士、党伟华博士及温文华
先生。
破产管理署长暨临时清盘人仅以该公司代理人身分管理该公司的事务、业务
及财物,而不承担任何个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