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1 凯莱英 公告及通告:澄清公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的经修订H股股东代表委任表格(H股股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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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
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1)
澄清公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的
经修订H股东代表委任表格(H股东适用)
兹提述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订于2025年8月6日(星
期三)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现场举行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所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原代表委任表格」),该表格已随同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之通函(「通
函」)及股东大会公告(「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寄发。除非另有界定,本文所用
词汇与通函及股东大会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为免生疑,鉴于(i)第6项决议案及第7项决议案(合称「第6项及
第7项决议案」)以及(i)第8项决议案之投票须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因此,对于
各(i)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以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累积表决票数
(视情况而定),应分别填写标注于该等决议案相应候选人右侧标示为「累积投票」
的栏内。本公司亦已于表格附注中补充说明有关第6项及第7项决议案,以及第8项决
议案之累积投票方式。
有鉴于此,本公司已对原代表委任表格的格式进行修改,并制作了经修订的临时股
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该表格将于2025年7月22日刊登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并于2025年7月23日寄发予股东。经修订代表委任
表格所反映的格式修改并不影响于原代表委任表格中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且通函
及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所载资料均维持不变。
股东务请注意,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将取代并替代原代表委任表格,而原代表委任
表格将视为无效及作废。凡已妥为填写并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之股东,应根据经修
订代表委任表格所载指示重新填写并交回该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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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以及如该表格由他人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代表委托人
签署,则须连同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举行
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24小时前(即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二时前)送达
本公司之H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H股东的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而言),方为有效。在此
情况下,股东应使用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不应再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
承董事会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天津,2025年7月22日
截至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Hao Hong博士,执行董事杨蕊女士、
张达先生及洪亮先生,非执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张婷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孙
雪娇博士、侯欣一博士及李家聪先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