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27 上海电气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

八日(星期五)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

基地报告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并酌情批准

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考虑及批准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Broetje-Automation

GmbH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3亿欧元担保额度。

特别决议案: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承董事会命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磊

董事会主席

中国上海,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吴磊博士、朱兆开先生及王晨皓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邵君先生及陆雯女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徐建新博士、刘运宏博士及杜朝辉博士。

* 仅供识别


附注:

  1. 。提呈股东特别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发送的有关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

2. A股及H股持有人在投票方面当作相同类别股东。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星

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东登记,

期间不会办理H股过户登记。凡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H股

股东名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

别大会,尚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H股持有人须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星

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

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

3. 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各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

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拟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的各股东请事先审阅

本公司关于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

  1. 。倘股东为公司,则须加

盖公司印鉴或由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倘表格由股东的代表签署,则授

权该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人证明。

5. H股持有人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授权人签署或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

授权文件(如有)须不迟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

间24小时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

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1.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受委代表须自行负责交

通及食宿开支。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1. ,否则所有时间均指香港当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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