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27 上海电气 公告及通告:关于董事离任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变更公司秘书及备任授权代表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公告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 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 在公司及 其控股子 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如适 用) | 是否存 在未履 行完毕 的公开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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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鉴华先生 (「董先生」) | 执行董事、副 总裁 | 2025年 7月 22日 | 至今(注1) | 年龄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 |
阳虹女士 (「阳女士」) | 副总裁 | 2025年 7月 22日 | 至今(注1)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傅敏女士 (「傅女士」) | 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 2025年 7月 22日 | 至今(注1) | 工作变动 | 是 | 纪委书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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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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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2727)
关于董事离任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变更公司秘书及备任授权代表
及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百一十三次会议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1年9月17日任期届满。鉴于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进
行。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二)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董先生、阳女士及傅女士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董先生、阳女士及傅女士确
认彼于其任职期间与董事会之间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之辞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其
他事宜。董事会对董先生、阳女士及傅女士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与
敬意。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胡旭鹏博士(「胡博士」)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丘加友先生(「丘
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卫旭东先生(「卫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张艳女士(「张
女士」)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乔银平先生(「乔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届满之日止。
由于胡博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胡博士代为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对胡博士的聘任将于其取得相关证明之日正式生效。
胡博士、丘先生、卫先生、张女士、乔先生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胡博士,49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金融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曾任安徽省蚌埠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法务专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首席风险控制官、董事会秘书,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质押融资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上海电气金融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上海电
气首席投资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博士学位。
丘先生,50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煤化工装备部长、核电
部副部长,本公司化工部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总工程师、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党委
书记。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工学硕士学位。
卫先生,49岁,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长助
理、副部长、部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财务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电气电
站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裁,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上海集优机械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经济运行部长。毕业于西安交通大
学,拥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
张女士,50岁,现任本公司总审计师、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曾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风险管理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投资者关系部长、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
拥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乔先生,56岁,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
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总裁,上海电
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经济运行部长、产业发展部长,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商用
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变更公司秘书及备任授权代表
因工作变动,傅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并且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备任授权代表(「备任授
权代表」),自2025年7月22日生效。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旭鹏博士(「胡博士」)担任: (i) 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三年;及 (i) 本
公司备任授权代表,自2025年7月22日生效。梁君慧女士(「梁女士」)将继续担任另一位联
席公司秘书。
梁女士的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梁女士自2021年12月17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梁女士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公
司秘书服务高级经理。彼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17年经验,并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
私营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梁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管治专业人士,以及香港公
司治理公会和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会员。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17条,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一名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
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一名个别人士为公司秘书,该名人士必须为联交所认
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相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士。
本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梁女士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尽管胡博士尚未
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董事会考虑到(i)胡博士自2024年5月起在本
集团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金融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本集团内部管理及运作有深入了解;(i)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主要在香港以外地区。集团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其大部分业务运作在中国境内进行。本公司A股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及(i)胡博士对本集团事务的日常认识、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及本集团高级管
理层的紧密工作关系,拥有中国律师资格,接受过全面的法学教育,并拥有多年企业风险管理及
合规方面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尽管胡博士并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附注1项下通常被视为
可接受的特定资格,本公司认为,凭借胡博士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对公司业务的熟悉以及梁女士
及其在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工作团队的支援,胡博士有能力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
就委任胡博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事宜,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批准自胡博士获
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日起三年期间(「豁免期」)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
8.17条之规定(「豁免」),条件是:(i)梁女士须于豁免期作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胡博士履行本
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及(i)倘本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则该豁免可被撤回。
于豁免期结束前,本公司须向联交所证明并寻求其确认,胡博士于豁免期内受益于梁女士的协助,
已取得相关经验并有能力履行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职责,而无须取得进一步豁免。
承董事会命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磊
董事会主席
中国上海,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吴磊博士、朱兆开先生及王晨皓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邵
君先生及陆雯女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建新博士、刘运宏博士及杜朝辉博士。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