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6 复星医药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196)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玉卿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及王可心先生;本公司之非执行

董事为陈启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及吴以芳先生;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梓山先生、王全弟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杨玉成先生;以及本公司之职工董事为严佳女士。

* 仅供识别


AA股股回回购购方方案案HH股股回回购购方方案案
回购方案 首次披露日2025/1/232025/1/23
回购方案 实施期限 (含收尾两日)2025/1/22~2025/7/212025/1/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60,000万元不适用
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元/股不适用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上述二者之一或二者皆有)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作为库存股 份等
实际回购股数14,228,552股A股3,410,500股H股
实际回购股数 占总股本注1比例0.5328%0.1277%
实际回购 金额注2人民币约34,835.58万元港币约4,783.76万元
实际回购 价格注2区间人民币23.34元/股~26.06元/股港币12.54元/股~15.96元/股

证券代码:600196证券简称:复星医药公告编号:临2025-11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均已届满,实施

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2,670,429,325股,下同。

注2: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一、A股回购方案

(一)A股回购方案审批情况及内容

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

的议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

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

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

以上详情请见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s:/w.se.com.cn)发布的

相关公告。

(二)A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2025年3月26日,于A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实

施A股回购,详情请见2025年3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s:/w.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于A股回购方

案下,本公司实际回购14,228,552股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

0.5328%),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4,835.58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

最低价人民币23.34元/股、均价人民币24.48元/股。

3、A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实施回购。

4、本次实施A股回购方案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A

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本集团(即本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书面征询,于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即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

22日<含首尾两日>),除周旭东先生于其任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即2025年

3月31日前)存在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A股的处理安排

于A股回购方案下已回购的14,228,552股A股拟用于本公司后续发行可转债

的转股、和/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其中全部或部分股份未

能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相关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已回购A股于使用或注销

前,将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A股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及处

理已回购A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H股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H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H股回购方案”),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

至2025年7月21日(含首尾两日)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本公司H股,

回购H股数不超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即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H

股总数(即551,940,500股)的5%(即不超过27,597,025股)。

根据H股回购方案,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首次实施H股回购。截至2025

年7月21日收市,H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于H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累计

回购3,410,500股H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1277%),累计回购

总金额约为港币4,783.76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2.54元/

股、均价港币14.03元/股。


股份类别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前 (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市)紧随A股及H股回购方案届满日 (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 条件 流通股注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897,1400.03%00.00%
小小计计889977,,11440000..0033%%0000..0000%%
无限售 条件 流通股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2,118,488,82579.30%2,118,488,82579.33%
其中:A股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5,677,7000.21%19,906,2520.75%
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551,940,50020.66%551,940,50020.67%
其中:H股回购 证券账户7,558,5000.28%10,969,0000.41%
小小计计22,,667700,,442299,,3322559999..9977%%22,,667700,,442299,,332255110000..0000%%
合合计计22,,667711,,332266,,446655110000..0000%%22,,667700,,442299,,332255110000..0000%%

三、股份结构变动表

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股东

会授权及2022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1)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出现离职、及(2)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设定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

出现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下规定的回购注销情形,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

计897,14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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