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2 橙天嘉禾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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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SKYGOLDENHARVESTENTERTAINMENT(HOLDINGS)LIMITED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星

期四)下午五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2号金钟毅风1楼会议室「星」举行股

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本公

司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 谨此追认、确认及批准Golden Vilage Multiplex Pte Ltd(「卖方」)与Lion

(Singapore) Pte. Limited(「买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之买

卖协议(「买卖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

件同意购买位于51 Yishun Central 1 #02–01 Singapore 768794之物业(「该物业」)

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并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董事」)作出一切彼等

认为必要、适宜或权宜之行为及事宜,以及签立一切彼等认为必要、

适宜或权宜之文件,以执行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并使其生效;

(b) 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任何董事签立所有其他文件、文据及协议(不

论是否加盖公章),并作出彼╱彼等全权酌情认为就买卖协议拟进行之

事宜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而言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附带、附属或

有关之所有行动或事宜,以使买卖协议生效及执行其项下拟进行之所

有交易,并同意董事认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有关变更、

修订或豁免。」

承董事会命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伍克波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注册办事处:

香港Clarendon House

湾仔2 Church Stret

骆克道33号Hamilton HM 11

万通保险大厦2101室Bermuda

附注:

  • ,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表

决。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委任股东。

  • ,或倘委任人为公司,

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公司负责人、代理人或获授权之其他人士亲笔签署。倘代表委任

文据表示由公司负责人代其公司签署,除出现相反情况外,则假设该公司负责人已获正

式授权代其公司签署有关代表委任文据,而毋须提供进一步事实证明。

  • (如有)或经核证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

文件副本,必须于代表委任文据所述人士拟表决之大会或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48)

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

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 ,股东仍可亲身出席所召开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而在该情况下,代

表委任文据将视为撤销论。

  • ,则于表决时,本公司将接纳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之投票(不论

亲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概不获接纳。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按本公

司股东名册主册或分册内就联名持有股份登记之排名次序而定。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星期一)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星期四)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及登记手续。

于上述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股东符合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星期五)下

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厘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资格的记

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星期四)。

于本公布刊发时,本公司全体董事如下:

主席兼执行董事:

伍克波先生

执行董事:

邹秀芳女士

Go Misaki女士

彭博伦先生

孔敏茹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民杰先生

黄斯颖女士

冯志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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