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1 荟萃国际(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4 特别决议案 | 4 赞成 | 4 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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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
Lux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荟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网址:
htp:/w.luxey.com.hk
代表委任表格
荟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长沙湾永明街
号恒昌工厂大厦
楼
B
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供股东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地址为
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
0.10
元之股份
股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
地址为
或(如未能出席)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
等按以下指示就下述决议案投票:
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日期:
签署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姓名均须列出。
2.
请填上登记于 阁下名下本公司股本中股份之数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
股本中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所有股份有关。
3.
请用正楷填上 阁下受委代表之全名及地址。如无填上代表全名及地址,则大会主席将为 阁下之受委代表。
4.
请参阅大会通告之决议案全文。重要提示:倘 阁下拟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适当决议案旁的「赞成」栏内
填上「
✓
」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适当决议案旁的「反对」栏内填上「
✓
」号。倘未有作出指示,
受委代表可酌情自行投票表决或弃权。就大会通告未有提及而于大会上妥为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而言, 阁下之受
委代表将可酌情自行投票表决或弃权。
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委任人或其以书面方式正式授权之授权人亲笔签署,或倘委任人为公司,则本代表委任表
格须另行加盖公司印鉴,或由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之人士代其签署。
6.
倘为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持有人签署均符合要求,惟须列出所有联名持有人姓名。
7.
本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及签署后,须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有关授权
书或授权文件,最迟于有关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
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方为有效。
8.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9.
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该情况下,
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已遭撤销。
10.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