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65 龙蟠科技 公告及通告:(1)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2)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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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65)
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及
(2)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采纳新的中文及英文名称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的中文名称
由「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英文名称由「
JiangsuLopalTech.Co.,Ltd.
」更改为「
JiangsuLopalTech.Group
Co.,Ltd.
」(「更改公司名称」);及
(i)
修订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以反映(其
中包括)取消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将建议于本公司应届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上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特别决议案,以审议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
(i)
更改公
司名称及
(i)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
–
本公司英文股票简称和中文股票简称将维持不变。
更改公司名称的原因
本公司成立于
年,经过二十多年的策略性增长与发展,本公司亦透过其附属公
司扩大其产品组合、规模及在业界的市场占有率。凭借持续的指数级增长,本公司
的版图得以转型,正式采用「集团」的称号代表与本公司扩大后的企业架构在策略上
保持一致。董事会相信,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为本公司提供更合适的企业形象及身
份,更能反映本公司的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这将有利于本公司未来的业务发
展。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的条件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i)
股东于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修订公
司章程;及
(i)
本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管理机关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申请变更登记,并获核准登记。
待上述条件获达成后,本公司将在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必要备案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的影响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的任何权利或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及其财务状
况(包括不会影响本公司股价及不会误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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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公司名称后,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的所有现有已发行股票将继续作为所有权凭
证,并可有效作本公司新名称下相同数目股份之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之用。建
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本公司所发行的新股票均将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且本公司
证券将以新名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进行买卖。本公司将不
会就现有股票更换为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之新股票作出任何安排。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
建议对公司章程作出若干修订。对公司章程的建议修订包括(其中包括)取消监事会
及监事职位,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对公司章程的建议修订生效后,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会有关的其他相关规则将相应废除。
对公司章程的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
批准,并于获得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一切必要的同意、授权或登记(如适用)并在备
案事宜办妥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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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其中包括)批
准有关
(i)
更改公司名称及
(i)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特别决议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
(i)
更改公司名称,
(i)
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
会,
(i)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的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通告详情之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将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时另行作出公告。
承董事会命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石俊峰
中国,南京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石俊峰先生、吕振亚先生、秦建先生、沈志勇
先生及张羿先生;非执行董事朱香兰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庆文先生、叶新先
生、耿成轩女士及康锦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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