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9 龙升集团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 核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叶育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重选张振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c) 重选丁昕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d) 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3.续聘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酬金
4.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份
5.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股份
6.扩大本公司董事发行新股份的一般授权,方法为加入本公司回购的股 份数目

Dragon Ris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龙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9)

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为

为龙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附注2)每股面值0.1港元

的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附注3)

地址为

担任本人╱吾等的代表出席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

么地道69号帝苑酒店2楼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就以下项目投

票(附注4)。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签署:

附注:

  1. 。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与以本代表委任表格出现之持有人名

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1. 。若不填上任何名字,大会主席将出任 阁下的代表。每名股东可委任一位或以上的代表出

席大会、于会上发言及投票,惟每名受委代表仅代表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内指定其代表股东所持有的相关股份数目。代表毋

须为本公司股东。

  1. ,请于「赞成」方框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决议案,请于「反对」方框内填上「✔」号。

如在某一决议案上, 阁下拟不行使全部票数的表决权,或拟投下部分「赞成」票及部分「反对」票,务必于有关方框内填上

拟投之票数。如未有在一项决议案之任何方框内填「✔」号或填上投票数目,则 阁下之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该决议案投票或

投弃权票。如有大会召开通告所载以外之任何决议案在大会上妥为提呈,则 阁下之代表亦可就相关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或投弃权票。

  1. ,如股东为法团,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另行加盖公司

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获书面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1. ,该等人士中任何一位均可就该等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犹如其

为唯一有权投票之股东,惟排名较先之持有人作出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则会被接纳而不计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

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以有关联名股权的持有人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排名次序为准。

  1. 、5及6项决议案之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1. (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不包括公众假期之任何

部分)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21

楼2103B室,方为有效。倘代表委任表格由一名非法团股东的授权人签署,借以签署该代表委任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

文件或经核实证明(该证明须由公证人或香港合资格执业律师发出)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连同代表委任表格

一并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1. (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二

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厘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为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发言

及投票,所有填妥之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按上述地址递交股份过户

登记分处以办理登记。

  1. ,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1.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及于会上投票。倘 阁下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i) 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具有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

(i) 阁下是自愿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用以处理 阁下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所述的指示及╱或要求。

(i) 除非按法例规定,例如应法庭命令或执法机关的要求,否则 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转交其他第三方(本公司之股份登记

处除外)及将在适当期间保留作核实及记录用途。

(iv) 阁下有权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文要求查阅及╱或修改 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宝德隆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21楼2103B室)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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