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1 英记茶庄集团 委任代表表格:委任代表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
---|---|---|---|
1. |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A). | 重选李伟豪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B). | 重选叶伟雄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3. |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 ||
4. | 续聘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厘定 其酬金。 | ||
5(A). |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本公司新股份。 | ||
5(B). |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 ||
5(C). | 透过另加购回之股份之数额,扩大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本公司新股份。 | ||
6. |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授 出购股权。 |
YING KE TEA HOUSE GROUP LIMITED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1)
谨订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1)
地址为
为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普通股
(附注2)
股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3)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出席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小西湾丰业街5号华盛中心8楼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按下列指示为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义投票
(附注4)
。
- ,决议案之全文载于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之大会通告内。
日期:2025年月日 股东签署
(附注5)
:
附注:
- 。
- 。倘未有填上数目,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 ,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的受委代表姓名及地址。本代表
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
案之「反对」栏内填上「✔」号。如任何或所有空栏内并无填上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受委代表将有权自行就有关决议案酌情投票。 阁
下之受委代表亦将有权就于大会上正式提出而未载于大会通告之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 。倘属公司或机构,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
公司或机构行政人员或获正式委任授权人签署。
- ,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在任何大会上就该股份投票,犹如其为唯一
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任何会议,则仅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人排名首位
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
时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
股东,但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 。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i) 本声明中「个人资料」具有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
(i) 阁下是自愿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倘 阁下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 阁下的委任受委代表及其他指示。
(i) 本公司可就任何所说明的用途,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或转移予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及╱或其他公司或团体,并
将在适当期间保留该等个人资料作核实及记录用途。
(iv) 阁下有权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文查阅及╱或修改 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查阅及╱或修改个人资料的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