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4 知行科技 公告及通告: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及其任何副本概不得直接或间接在美国,或在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属违法的任何其他司法

管辖区刊发或派发。

本公告仅作参考之用,并非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出售或收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或要约

购买证券的招揽,未根据任何有关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登记或获批准而在当地进行有关邀请、

要约、收购、招揽或出售均属违法。

本公告并不构成在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招揽,亦不构成其一部份。本公告所述

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美国证券法」)登记,且除非已根据美国证券法登

记,或依照美国证券法获豁免登记,或在无须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的交易中,否则不得在美国

发售或出售。本公司无意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本公告所述之任何证券或在美国公开发售证券。

iMotion Automotive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知行汽车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4)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配售事项整体协调人及配售代理


完成配售事项

兹提述知行汽车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13日之公

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配售事项。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

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条件已全部达成,并且配售事项已于2025年7月

21日完成。

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合共15,495,00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经配发及发行配

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02%)由配售代理按每股配售股份15.22港元之

配售价成功配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承配人连

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及(i)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概无

承配人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配售事项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本公司于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及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的股权架构载列如下:

股东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

股份数目

概约

百分比

(1)

股份数目

概约

百分比

(1)

(附注)(附注)

宋阳先生

(2)

73,282,02030.2973,282,02028.47

承配人

(3)

–15,495,0006.02

其他股东168,665,52069.71168,665,52065.52

总计241,947,540100.00257,442,540100.00

附注:

  • ,宋阳先生有权直接及间接(透过苏州蓝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蓝驰平台」)、苏州紫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驰平台」)、苏州红驰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红驰」)及苏州绿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绿

驰」)行使本公司约30.29%已发行股本随附的投票权。因此,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宋阳

先生、蓝驰平台、紫驰平台、苏州红驰及苏州绿驰共同构成本公司的一组控股东(具有

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宋阳先生、蓝驰平台、紫驰平台、苏州红驰和苏州绿驰共同持有本公司

28.47%的已发行股本,不再是本公司的一组控股东。


所得款项用途

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就配售事项产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及开

支,包括佣金及征费)约为230.7百万港元。

下表载列本公司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用途及计划时间表。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拟定用途

占配售事项所得

款项总净额概约

百分比及其分配

悉数动用配售事

项所得款项净额

的预期时间

提升高阶智驾、驾舱一体解决方案及

产品的研发

50%,或约115.4

百万港元

2025年12月

有关提升研发设施及生产设施的资本开支10%,或约23.1

百万港元

2025年9月

公司机器人业务的研发和并购15%,或约34.6

百万港元

2026年2月

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25%,或约57.7

百万港元

2025年12月

进行配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用于扩大海外销售及服务网络的资金外,2024年配售事

项所得款项净额已基本全部动用,且2025年第一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一半

以上也已动用。本集团于2025年5月与Deloyd Technology Berhad成立两家合营公

司,以拓展其在东南亚的市场版图及制造能力,而2024年配售事项及2025年第一

次配售事项中被分配用于扩大海外销售及服务网络的所得款项将部分用于扩大其

业务规模及把握地区增长机会。

自2025年第一次配售事项以来,本集团在高阶智驾及驾舱一体化技术的研发和商

业化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实现了多个重要的里程碑,包括:于2025年4月,

首款搭载本公司iDC 500行泊一体域控制器的主流国产车型上市,成为少数在中

等算力平台上实现量产的高阶智驾解决方案;于2025年5月,本公司被某头部自

主品牌选定提供基于地平线征程

®

6M芯片的ADAS解决方案,显示客户对本集团

全栈开发能力的高度认可;及于2025年6月,本公司被选定为九款商用车型提供

使用征程

®

3芯片的智能前视摄像头,该等车型预计于2026年开始量产。


该等成就反映本集团先前技术路线及投资策略的成功。然而,随著行业的快速发

展,新的技术挑战及能力差距显现,特别是在长尾场景、模型可解释性及人机协

作方面,目前一代的E2E(端到端)模型无法完全解决以上问题。本集团现有的部

署在iDC500平台上的基于BEV Transformer的E2E模型通过充当视觉到动作(VA)

系统,显著提升自动驾驶性能。然而,其局限性(例如对罕见或未见场景的敏感

性、可解释性受限以及自然交互弱)凸显了技术范式转变的必要性。

为此,本集团将视觉语言模型(VLM)及视觉-语言-动作(VLA)大模型确定为下

一个重要的研发方向。VLM将视觉感知及自然语言推理统一在一个共用的嵌入空

间中,从而在遇到不熟悉的物体、环境或驾驶规则时能够更好地泛化理解。VLA

模型则更进一步,将传感器数据、高级语言指令及底层控制动作整合到统一的控

制策略中,为更安全、更通用及与人本协同的自主系统奠定了基础。尽管本集团

持续监控前沿技术的发展,但直到2025年第一次配售事项后才决定大力投资VLM

及VLA技术,因此,早期的资金并无分配用于VLM/VLA能力的开发,而其现在

已成为战略重点。为支持这一新方向,本集团需要在算法层研发和产品开发方面

进行大量额外投资:在算法方面,本集团正在加快对VLM/VLA技术的投资,重

点是引进顶级AI人才、扩建计算基础设施及建立关键数据集(如世界模型);在产

品方面,本集团自2024年起已战略性地转向国产芯片平台。基于地平线征程

®

3系

列的多款产品已开始量产,2025年,本集团加强基于征程

®

6系列的中高算力平台

的开发,这些平台对于支持VLM/VLA模型的部署至关重要。

2025年第一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中分配用于有关提升研发设施及生产设施的资本

开支,主要用于生产工厂的智能化升级以及先进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建设,该项目

于2025年2月开始,预计将于2025年9月底完工。而此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中为类

似用途所划拨的资金,则计划投资于基于征程

®

6P芯片产品的专用生产线建设,该

生产线的建设已于2025年5月开始,预计将于2025年9月底完工,以及新增一条表

面贴装技术(SMT)生产线,以满足今年下半年预期的产能增长需求,该生产线的

建设计划于2025年7月下旬开始,并于2025年9月底完成。

本集团亦积极拓展机器人领域,利用与自动驾驶共用的核心技术,提高效率,降

低跨领域研发成本。2025年3月,本集团成立了艾摩星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作为专门从事机器人业务的全资附属公司;2025年5月,本集团同意收购苏州小

工匠机器人有限公司(一家专门从事机械臂和智能关节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控股

权)。机器人业务的发展是资本密集型的,需要持续的投资来支持产品化、人才引

进和生态系统建设。


此外,当前投资者的兴趣和有利的市场条件使本公司能够以具竞争力的条件获得

融资并提高资金效率,从而降低未来资本市场、波动和监管不确定性的潜在风

险,有利于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该等战略举措,本公司寻求筹集资金以支持其持续创新、市场扩张及技术进

步,确保在这快速发展的行业中延续竞争优势。

承董事会命

知行汽车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宋阳

香港,2025年7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宋阳先生;执行董事卢玉坤先生、

李双江先生、蒋京芳女士及刘芳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为公博士、刘勇先

生及薛睿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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