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4 快手-W 公告及通告: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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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uaishou Technology
快手科技
(港币柜台股份代号:01024╱人民币柜台股份代号:81024)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权控制的有限公司)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17.06B及17.06C条作出。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
授出合共7,721,137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2025年7月21日
承授人:本集团雇员,即2023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购买价:
每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于归属时获得一股份或等
值现金(购买价为零)的有条件权利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数目:
7,721,137
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每股71.45港元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归属期: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总归属期(即授出日期与最后
归属日的期间)约为0至48个月
就授予若干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言,由于本公司
出于行政原因于年内分批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因此授
出日期与首个归属日之间的期限短于12个月,以反映该
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本应授出的时间,属于2023股份激励
计划允许的情形
表现目标: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无附带表现目标
退扣机制:本公司可于以下情况收回或扣留授予承授人的受限制
股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a) 承授人的任何原因;或
(b) 承授人违反对本集团的保密或竞业禁止义务,或承
授人在其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后的特定期间泄露
本集团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或专有信息;或
(c) 在承授人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后的特定期间,其任
何行为对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声誉或利益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授出的理由及裨益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乃为通过股份拥有权、股息及就股份作出的其他分派及╱或
股份增值,令承授人的利益与本集团利益一致,以及鼓励及留任承授人为本集团
的长期发展及利润作出贡献。
据董事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i)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
要股东,亦非彼等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i)概无承授人已获授及将获
授的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超过上市规则规定的1%个人限额;(i)概无承授人为
关连实体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服务提供者;及(iv)本集团并无就购买2023股
份激励计划项下的股份向承授人提供财务资助。
可供日后授出的股份数目
在上述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后,奖励涉及的278,280,623股份可于日后根据计划授
权限额授出,奖励涉及的21,675,509股份可于日后根据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授出。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2023股份激励计划」指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采纳的股份激励计划
「奖励」指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厘
定并授予合资格参与者的任何购股权或受限制
股份单位奖励
「董事会」指董事会
「原因」指就2023股份激励计划而言,指承授人因下列任何
一项或多项理由而循简易程序终止受聘或职务:
承授人被裁定行为失当,或被裁定任何涉及其操
守或诚信的刑事罪行,或(倘董事会或其授权代
表全权酌情决定)本集团旗下相关公司有权依据
普通法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承授人与本
集团旗下相关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立即终止其
受聘或职务的任何其他原因。尽管有上述规定,
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或相关附属公司或合并联
属实体的董事会就承授人的受聘或职务是否因
本文所述的一项或多项原因而终止所作出的决
议及╱或决定为最终决定
「本公司」指快手科技,于2014年2月1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合并联属实体」指本公司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控制的实体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承授人」指身为2023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并于2025
年7月21日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获授予受限制
股份单位的本集团雇员。概无高级管理层为承授
人
「本集团」指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合并联属实体,或如文义
指明于本公司成为现时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前
期间的该等附属公司(犹如该等公司当时为本公
司的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受限制股份单位」指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条款,受限制股份单位赋
予承授人有条件获得股份或等价现金(参考归属
日期或前后的股份市价)的权利,惟须减去任何
税款、费用、征费、印花税及其他适用费用
「计划授权限额」指股东批准根据本公司所有股份计划授予购股权
及╱或新股奖励的限额,不得超过433,510,190股
(即股东批准计划授权限额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10%)
「高级管理层」指任何于联交所网站或本公司的网站登载的公司
通讯或任何其他刊物中被指为高级管理层成员
的任何人士
「服务提供者」指具有上市规则第17.03A条所载相同涵义及经2023
股份激励计划准许
「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指股东批准根据本公司所有股份计划向服务提供
者授予购股权及╱或新股奖励的计划授权限额
项下分项限额,不得超过21,675,509股(即股东批
准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5%)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0053美元的B类普通
股,使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
呈的任何决议案享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权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快手科技
董事长
程一笑先生
香港,2025年7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程一笑先生及宿华先生;非执行董事李朝晖先生、张斐先生
及王慧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宣德先生、马寅先生及卢蓉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