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4 快手-W 公告及通告: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uaishou Technology

快手科技

(港币柜台股份代号:01024╱人民币柜台股份代号:81024)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权控制的有限公司)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17.06B及17.06C条作出。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

授出合共7,721,137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2025年7月21日

承授人:本集团雇员,即2023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购买价:

每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于归属时获得一股份或等

值现金(购买价为零)的有条件权利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数目:

7,721,137

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每股71.45港元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归属期: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总归属期(即授出日期与最后

归属日的期间)约为0至48个月

就授予若干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言,由于本公司

出于行政原因于年内分批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因此授

出日期与首个归属日之间的期限短于12个月,以反映该

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本应授出的时间,属于2023股份激励

计划允许的情形


表现目标: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无附带表现目标

退扣机制:本公司可于以下情况收回或扣留授予承授人的受限制

股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a) 承授人的任何原因;或

(b) 承授人违反对本集团的保密或竞业禁止义务,或承

授人在其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后的特定期间泄露

本集团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或专有信息;或

(c) 在承授人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后的特定期间,其任

何行为对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声誉或利益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授出的理由及裨益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乃为通过股份拥有权、股息及就股份作出的其他分派及╱或

股份增值,令承授人的利益与本集团利益一致,以及鼓励及留任承授人为本集团

的长期发展及利润作出贡献。

据董事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i)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

要股东,亦非彼等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i)概无承授人已获授及将获

授的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超过上市规则规定的1%个人限额;(i)概无承授人为

关连实体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服务提供者;及(iv)本集团并无就购买2023股

份激励计划项下的股份向承授人提供财务资助。

可供日后授出的股份数目

在上述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后,奖励涉及的278,280,623股份可于日后根据计划授

权限额授出,奖励涉及的21,675,509股份可于日后根据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授出。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2023股份激励计划」指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采纳的股份激励计划

「奖励」指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厘

定并授予合资格参与者的任何购股权或受限制

股份单位奖励

「董事会」指董事会

「原因」指就2023股份激励计划而言,指承授人因下列任何

一项或多项理由而循简易程序终止受聘或职务:

承授人被裁定行为失当,或被裁定任何涉及其操

守或诚信的刑事罪行,或(倘董事会或其授权代

表全权酌情决定)本集团旗下相关公司有权依据

普通法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承授人与本

集团旗下相关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立即终止其

受聘或职务的任何其他原因。尽管有上述规定,

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或相关附属公司或合并联

属实体的董事会就承授人的受聘或职务是否因

本文所述的一项或多项原因而终止所作出的决

议及╱或决定为最终决定

「本公司」指快手科技,于2014年2月1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合并联属实体」指本公司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控制的实体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承授人」指身为2023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并于2025

年7月21日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获授予受限制

股份单位的本集团雇员。概无高级管理层为承授

「本集团」指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合并联属实体,或如文义

指明于本公司成为现时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前

期间的该等附属公司(犹如该等公司当时为本公

司的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受限制股份单位」指根据2023股份激励计划条款,受限制股份单位赋

予承授人有条件获得股份或等价现金(参考归属

日期或前后的股份市价)的权利,惟须减去任何

税款、费用、征费、印花税及其他适用费用

「计划授权限额」指股东批准根据本公司所有股份计划授予购股权

及╱或新股奖励的限额,不得超过433,510,190股

(即股东批准计划授权限额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10%)

「高级管理层」指任何于联交所网站或本公司的网站登载的公司

通讯或任何其他刊物中被指为高级管理层成员

的任何人士

「服务提供者」指具有上市规则第17.03A条所载相同涵义及经2023

股份激励计划准许

「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指股东批准根据本公司所有股份计划向服务提供

者授予购股权及╱或新股奖励的计划授权限额

项下分项限额,不得超过21,675,509股(即股东批

准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5%)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0053美元的B类普通

股,使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

呈的任何决议案享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权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快手科技

董事长

程一笑先生

香港,2025年7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程一笑先生及宿华先生;非执行董事李朝晖先生、张斐先生

及王慧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宣德先生、马寅先生及卢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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