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46 阜丰集团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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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 5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2025年中期」) |
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以及经计及董事会现时 |
所得之资料,预期本集团2025 年中期的净溢利较截至202 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
的净溢利约10.4 亿元人民币可能录得约7 亿元人民币的 升幅。 |
董事会认为有关净溢利 预期升 幅主要由于: i)本集团若干主要产品的销量增加 |
及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 导致本集团毛利增加,进而令 本集团的净溢利增加 ; |
及ii) 2025年 3月由新疆梅花和梅花生物获得的 2.33亿元赔偿金。 |
尽管如上所述,本集团于2025年中期录得净利润增加,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 |
注意,随著地缘政治持续紧张,若干国家的贸易政策及等待复苏的经济可能会 |
影响本集团今年下半年的表现。 |
本公司仍在落实202 5年中期管理账目。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照 2025 |
年中期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 而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可能会作 |
出调整。因此,本集团2025 年中期的实际业绩可能会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不 |
同。倘若本集团于 2025 年中期的预计净溢利有任何进一步的重大影响,将适时 |
作出进一步公告。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 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
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ufeng Group Limited
阜丰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
(股份代号:546)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
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并仔细阅读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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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5年8月刊发的本公司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 |
承董事会命
阜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学纯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学纯先生、李德衡先生及李广玉先生;而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刘仲纬先生、张友明先生及李铭女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