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1 凯莱英 委任代表表格: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H股股东适用)
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的H股股份 数目(附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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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决议案(附注A) | 赞成(附注5) | 反对(附注5) | 弃权(附注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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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 |||
2.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3.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4. | 审议及批准建议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 |||
普通决议案(附注A) | 赞成(附注5) | 反对(附注5) | 弃权(附注5) | |
5. | 审议及批准建议变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5.1建议变更及延期部分全球发售募集资金用途。 | ||||
5.2建议变更及延期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
6. | 审议及批准建议选举及聘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 | |||
6.1选举Hao Hong博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6.2选举杨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 | ||||
6.3选举张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7. | 审议及批准建议选举及聘任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 | |||
7.1选举Ye Song博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 | ||||
7.2选举张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8. | 审议及批准建议选举及聘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 | |||
8.1选举孙雪娇博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8.2选举侯欣一博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 ||||
8.3选举谢维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9.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 |||
10.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
11.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12.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 |||
13.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14. |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H股东适用)
本人╱吾等
(附注2)
(姓名)
地址为
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股H股
(附注3)
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4)
地址为
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现场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无该等指示,则由本人╱吾等的代表酌情投票。
附注A: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词汇与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日期: 股东签署
(附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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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如填上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仅与该等股份有关。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代表委任
表格将被视为与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不论以个人名义或是联名登记)。
- ,并须列明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的名称。
- ,并删去不适用者。
- ,请将「大会主席或」的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的代表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大
会及代其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必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3」。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3」。如欲就任何决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
权」栏内加上「3」。倘交回的表格已妥为签署但并无就任何建议决议案作出具体指示,代表有权就所有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或若就特定的建议决议案并无作出
指示,则代表有权酌情决定就该特定的建议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代表亦可酌情决定就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以外妥为提呈临时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案投票。
- 。如持有人为法人,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盖上公司印章,或经由其法定代表或正式授权人或其他负
责人签署。
- ,则当本公司就该决议案计票时,该股东或代表所代表的股份将被视为有效投票。
- ,则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有关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副本必须于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前不少于24小时(即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前)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前不少于24小时,送达本公司之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该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书将被视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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