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0 国富量子 公告及通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贷款资本化(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之关连交易之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及哥伦比亚

特区)派发。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或认购证券之任何要约或招

揽之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资本化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一九三年美国证券法(「证

券法」)登记。

资本化股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定义见证券法S规例)或以其名义或为

其利益提呈发售或出售,惟根据证券法之登记规定获豁免者除外。将不会于美国

公开发售证券。

GoFintech Quantum Inovation Limited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前称 GoFintech Inovation Limited 国富创新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址:htps:/290.com.hk

(股份代号:290)

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

贷款资本化(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之

关连交易之

通函

兹提述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

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有关(其中

包括)贷款资本化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

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之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贷款资本

化之进一步详情;(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独立财务顾问

就贷款资本化发出之意见函件;(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v)上市规则规

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预期通函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

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主席兼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健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孙青女士;三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聂日

明博士、李春光先生及华旸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健生先生(主

席)、赵公直先生及雷美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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