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11 新火科技控股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有关(1)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2)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之关连交易(3)建议增加法定股份及(4)建议修订大纲及细则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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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SINOHOPE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11)
延迟寄发有关
(1)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
(2)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之关连交易
(3)建议增加法定股份
及
(4)建议修订大纲及细则的
通函
兹提述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有关
(其中包括)建议认购事项的公告(「该公告」)。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
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预期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认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i)独立
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致独立股东的意见及推荐建议;(i)独立财务顾问
函件,当中载有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iv)建议增加法定
股份的进一步详情;(v)建议修订大纲及细则的进一步详情;(vi)股东特别大会通
告;及(vi)根据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的通函(「该通函」)将于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载入该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
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杜均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1)非执行董事李林先生(主席);(2)执行董事杜均
先生(首席执行官)及张丽女士;及(3)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俊杰先生、叶伟明先生及
林家礼博士BS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