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38 彩虹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盈利预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IRICO GROUP NEW ENERGY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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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

本公告乃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

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公司截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未经审核管理账

目的审阅,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14.95亿元至人民币15.25亿元,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

零二四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0.39亿元相比减少约25.21%至

26.68%,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为人民币2.90

亿元至人民币3.20亿元,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约为人民币419万元相比减少约人民币2.94亿元至人民币3.24亿元。

本集团营业收入减少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1.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光伏玻璃销量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相比

增长约5.5%,但由于产品价格下跌,因此二零二五年上半年营业收

入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相比下降约25.21%至26.68%。


  1. ,光伏玻璃行业竞争加剧,本集团全力

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加快技术创新及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和量产,但

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本集团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

  1. ,本著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部分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上述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仅为基于本公司未经审核管理账目

及目前可得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并非基于经本公司核数师审计或

审阅的财务资料。谨此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适

时刊发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中期业绩公告,并披露本集团于同期的详细

业绩资料,该等数据与上文所载预计财务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

士如对其处境或任何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建议咨询其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杨桦

董事长

中国‧陕西省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杨桦女士及高锋安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

方忠喜先生及王栋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及由苏坤先生、李勇先生及郝

梅平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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