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84 凌锐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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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报
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8
企业管治报告1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6
董事会报告46
独立核数师报告5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0
综合财务状况表61
综合权益变动表62
综合现金流量表6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4
财务概要106
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主席)
梁卓豪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金峰先生
何振琮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何振琮先生(主席)
庄金峰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庄金峰先生(主席)
凌志辉先生
何振琮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凌志辉先生(主席)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庄金峰先生
何振琮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吴恺盈女士
授权代表
凌志辉先生
吴恺盈女士
核数师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中环
毕打街11号
置地广场
告罗士打大厦31楼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新蒲岗
太子道东698号
宝光商业中心1702-03室
香港法律顾问
陈冯吴律师事务所
香港湾仔
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
41楼4101-04室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lingyui.com.hk
股份代号
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主席报告
致各位股东:
本人谨此呈报凌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
并谨此代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向一直支持本集团发展方针与规划的全体股东与持份者致以由衷感谢。我们
将一贯秉持正确的信念,紧贴本港的发展势头,以致提升我们达至卓越效率,借此为股东争取最大回报。
概况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总收益约为214.5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194.0百万港元增加约10.5%。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本集团成功获得屋宇署发出的总承建商牌照后,作为总承建商在合约工程
方面取得良好往绩记录及表现。
前景
年内,因利率持续保持高企,预期香港私营机构物业市场仍缓慢,对香港带来经济不明朗因素,并对建造业产生不利影
响。董事会预计由于本集团的竞争对手寻求吸引新业务以加速其业务复苏,本集团将继续在主要经营业务私营地基界别面
临激烈的价格竞争。在我们专业团队的领导及全体雇员的敬业奉献下,我们相信,本集团能克服一切困难,继续蓬勃发
展。
拓阔公营地基部门信誉可靠的客户基础往是下个财政年度的潜在商机。尽管面临当前激烈竞争带来的种困难,本集团
已成立一个项目小组,以手头通常拥有大量建筑项目的知名客户为目标。凭借本集团良好履行的地基业务经验,本集团对
在该业务部门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仍保持乐观。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已有助于提升本集团在相关行业领域的
形象。连同本集团来年积极及有活力的业务策略,预期本集团将向其股东及投资者带来更高价值及作出更多贡献。
本人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团队、员工、供应商、分包商、业务伙伴,以及最为重要的,股东及
客户一直以来对本集团的支持。
主席兼执行董事
凌志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主要从事提供地基工程(包括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桩帽工程及打桩建造)、地盘平整工程及其他配套服务(如私营
机构地基项目的公路及渠务工程)的香港总承建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214.5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为
194.0百万港元。董事认为,收益增加乃主要由于本集团成功获得屋宇署发出的总承建商牌照后,作为总承建商在合约工程
方面取得良好往绩记录及表现。
展望
董事认为,本集团营运所在行业的一般前景及业务环境仍充满挑战。年内,因利率持续保持高企,预期香港私营机构物业
市场仍缓慢,对香港带来经济不明朗因素,并对建造业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影响商机,降低开发商对私营机构物业开发的
兴趣,建筑行业就业竞争加剧。持续高企的利率亦导致建筑成本增加,而这可能影响整体盈利能力。展望未来,本集团于
项目挑选及成本控制时将坚守审慎财务管理。本集团将继续获得其他资格及增强其财务资源,作为总承建商更好地将其自
身定位为就私营机构的适宜项目进行投标,并投资人力及信息系统以提高其营运能力及效率。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董事相信,我们的业务涉及若干本集团无法控制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董事相信与业务相关的较显著风险如下:
- 本集团大部分收益来自非经常性合约,并由数名客户授予,与本集团主要客户项目数量的任何减少将会对本集团的营
运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 由于本集团不时就履行若干工程雇用分包商,本集团可能承担其分包商不履行、延迟履行、不合规履行或违反规定行
为的责任;及
- 本集团基于项目所涉及的估计时间及成本厘定报价格,而所产生的实际时间及成本可能会因意料之外的情况与预计
状况有所偏离。
遵守法律及法规
就董事所悉,本集团在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环保政策及表现
董事会全面负责本集团之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符合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要求。
本集团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表现详情载于本年报第26至45页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与客户、供应商、分包商及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与其雇员保持良好关系,并实施若干政策以确保其雇员获得富竞争力的薪酬、良好的福利待遇及持续的专业培训。
本集团亦与其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维持良好关系,如没有彼等的支持,会对本集团的生产及运营取得成功构成风险。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4.0百万港元增加约10.5%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214.5百万港元。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本集团成功获得屋宇署发出的总承建商牌照后,作为总承建商在合约工程方面取得良
好往绩记录及表现。
直接成本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直接成本约为183.5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5.4
百万港元增加约10.9%。有关增加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增加一致。
毛利及毛利率
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毛利约28.6百万港元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约为
31.0百万港元。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率约为14.8%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毛利率约为14.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密切监察建筑项目的成本及时间表,以将发生亏损合
约的风险降至最低,从而提高毛利率。
其他收入及净收益
其他收入及净收益主要包括出售厂房及机器的收益、利息收入、销售废弃材料收入、人寿保险保单的利息收入及其他。其
他收入及净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4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0.7百万
港元。有关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已收补偿约1.1百万港元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约为28.3百万港元,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7.7百
万港元相比,保持在相若水平。
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由于上文所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20.5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则录得净溢利约0.7百万港元。亏损乃由于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于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的减值亏损拨备,因其
中一名客户剑虹地基有限公司已进入清盘程序。因此,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拨备约22.2百万
港元。
资本架构、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并无变动。本集团的资本仅由普通股组成。
本集团主要透过经营产生的现金、银行借贷及股东的股权出资拨付其流动资金及资本要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约为14.7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9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的权益总额约为56.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7.4百万港元),而本
集团的债务总额约为75.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3.5百万港元)。
银行借贷及资本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约为25.0百万港元(以港元计值)(二零二四年:约22.2百万港元)。本集团的
银行借贷主要用于拨付其业务营运资金需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按债务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约为131.8%(二零二四年:约82.0%)。
所持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
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其他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本集团资产的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其账面净值总计约为11.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6.3百万港元)
的机器及建筑设备予银行及一间金融机构,作为本集团所获授短期银行贷款及其他一般银行信贷的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人寿保险保单付款约4.2百万港元已抵押予银行以获得向本集团授出的银行信贷(二零二四
年:约4.1百万港元)。
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外汇风险
本集团所有产生收益的业务及银行借贷以港元(本集团之呈列货币)计值。因此,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承受重大外汇风
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制订外币对冲政策。董事会将不时审阅本集团外汇风险及敞口,并将于必要时应用对冲。
库务政策
董事将继续依循审慎的政策以管理本集团的现金结余及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以确保本集团作好准备把握未来的增长机遇
从而得益。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重大或然负债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有关收购物业及设备的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无)。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经营一个业务分部,即提供地基工程服务。
有关雇员的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77名于香港工作的全职雇员(二零二四年:88名)。雇员根据其资历、职位及表现获
得报酬。提供予雇员的报酬一般包括薪金、津贴及酌情花红。雇员获提供各种培训。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及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约为38.1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0.8百万港元)。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报告期后事项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直至本年报日期的任何重大事项。
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凌先生」),62岁,于二零二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凌先生为本公司主席(「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凌先生曾担任本集团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凌先生主要
负责建筑地盘运作的日常监督及监管。彼亦负责本集团的投标程序。
凌先生于建造业拥有约45年经验。彼于一九八零年担任建筑经理开始其事业及于一九八零年至一九七年任职于恒辉工程
公司。于一九七年,凌先生加入明利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地盘的安排。凌先生于二零年加
入本集团并从多个项目(涉及板桩、地盘平整以及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中累积丰富的地基行业营运经验。
凌先生曾为以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的董事,该公司已根据前身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291条以剔除注册方式
解散:
公司名称解散前的业务性质解散日期解散方式
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暂无业务二零四年七月九日剔除注册
根据前身公司条例第291(6)条,公司注册处长如有理由相信公司并无进行业务或经营,于指定期间届满后,可将该公司名
称自登记册中剔除。据凌先生确认,上述公司于解散时暂无业务,且于解散前具有偿债能力。
凌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凌毓棠先生之父亲。
梁卓豪先生(「梁先生」),34岁,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梁先生亦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
裁」)。梁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日常管理及运营及负责监管及监督项目及运营。
梁先生于土木工程及建筑项目管理方面拥有逾11年经验。梁先生自二零一六年起就职于明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多个职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董事。于加入本集团之前,梁先生曾于二零一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任
职于添发管理有限公司,离职前担任高级管工。梁先生于二零二年获得利兹贝克特大学(Leds Becket University)土木工
程专业理学士学位及于二零二零年获得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文凭。
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续)
非执行董事
凌毓棠先生(「凌毓棠先生」),37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凌毓棠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凌毓棠先生在信息技术领域拥有十多年的经验,专注于虚拟化及储存基础设施。于加入本集团之前,凌毓棠先生于二零
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在怡安电脑有限公司担任系统工程师,为大学及金融机构等客户实施各种基础设施解决方
案。自二零一五年七月起,凌毓棠先生担任香港德国莱茵技术监护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助理经理,彼负责大中华、亚太地
区及日本基础设施系统的设计及实施。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一年七月获得英国南安普顿索伦特大学电脑科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电
脑科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彼于二零二一年从Pearson Education Ltd获得BTEC第五级建筑及建筑环境学(土木工程)英国
家高级文凭。
凌毓棠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凌志辉先生的儿子。
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金峰先生(「庄先生」),45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负责就本集团的策略、表现、
资源及行为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及意见。庄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成员。
庄先生于二零六年十二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文学士学位。自二零八年四月及二零一二年十月起,庄先生分别为
香港会计师公会员以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自二零六年至二零一三年,庄先生曾任职于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离任前的职位是高级经理。自二零一五年三
月起,彼一直为亚势备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90)的公司秘书。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庄先生为浩柏国
际(开曼)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31)的非执行董事。此外,庄先生自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担任基地锦标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股份代号:846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振琮先生(「何先生」),61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负责就本公司的策略、表现、
资源及行为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何先生亦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何先生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文凭及于一九六年十二月获得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自一九一年二月及一九五年十月起,何先生分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以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何先生自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一年任职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自一九二年至二零年任职于金山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0)(最后职位为财务总监)及自二零二年至二零五年担任震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7)的财
务总监。自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及自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八年,何先生分别为天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1)及
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前称亚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及二零
二年三月起,何先生分别获委任为亚洲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37)及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1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续)
施伟亷先生(「施先生」),47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施先生负责就本公司的策略、表现、
资源及行为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施先生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多年来,施先生亦已获得各项专业资格及会籍,包括下列者:
专业资格加入年度
劳工处注册安全审核员二零一年
劳工处注册安全主任二零二年
英国屋宇工程师学会员二零七年
英国专业工程师学会员二零七年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附属会员二零一零年
独立安全稽核计划的认可安全稽核员二零一三年
环信认证有限公司(香港认可处认证机构认可计划项下的认可认证机构)的干事二零一三年
特许屋宇工程师二零一四年
英国特许屋宇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二零一四年
施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27年的经验。目前彼为恒辉建筑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建筑顾问服务。施先生自二
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为金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62,该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起被取消联交所
主板上市地位)之执行董事。
丘淑文女士(「丘女士」),47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丘女士负责对本公司的策略、表现、
资源及行为准则提供独立判断。丘女士亦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的成员。
丘女士于建筑行业拥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于加入本集团之前,丘女士于一九八年七月至二零四年六月在金门建筑有
限公司开始其职业生涯,负责管理日常工程并协助成本控制措施。其后于二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期间,彼于
会德丰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香港影城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料测量师职
位。丘女士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在复星地产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在
中合置业有限公司担任合约总监,负责监督大型住宅及商业项目的成本控制。随后,彼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十
月在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在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合约经理。丘女士自二
零二三年三月起担任协成行发展有限公司的合约经理,负责管理多个项目的预算估算及成本控制。
丘女士于一九八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城市大学工料测量学士学位。彼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及二零一八年九月获得香港理
工大学可持续城市发展理学硕士学位及项目管理学硕士学位。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丘女士于圣雅各福群会持续进修中心
取得普通调解员培训证书。彼目前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员。
高级管理层
曾国平先生(「曾先生」),53岁,现为本集团建筑经理。曾先生曾担任本集团地盘管工,随后于二零一五年擢升至地盘总管
及于二零一七年擢升为其现职建筑经理。曾先生主要负责建筑地盘运作的日常监督及监管。
1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续)
曾先生于建造业拥有约35年经验。彼于一九八九年担任机械操作员开始其事业及于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七年任职于恒辉工
程公司。于一九七年,曾先生加入明利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机械操作员,负责机械及操作员的安排。彼于二零
年加入本集团并从多个项目(涉及板桩、地盘平整以及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中累积丰富的地基行业营运经验。
黄志伟先生(「黄志伟先生」),39岁,为本集团财务总监。黄志伟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加入本集团担任会计师及于二零一六年
八月二十二日调任为财务总监,并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擢升为财务总裁。黄志伟先生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财务营运、合
规事宜及策略管理。
于二零一零年二月,黄志伟先生毕业于科廷科技大学,获得会计学商业学士学位。黄志伟先生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
面拥有约15年经验。
于加入本集团前,黄志伟先生于二零一年至二零一五年任职于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最后职务为于二零一三年擢
升的高级会计师。彼于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亦于科法斯大中华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会计师,黄志伟先生于该公
司为亚太地区编制及审阅财务及管理层报告。
老显智先生(「老先生」),34岁,于二零二零年加入本集团担任助理项目经理,并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获委任为明利机械
工程有限公司(「明利机械工程」)的董事。老先生目前为明利机械工程于地基类别的授权签字人。彼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日常
管理及营运,以及监督及管理建筑项目。
老先生于二零一三年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 – Madison),持有土木工程学位。彼分别为香港
工程师学会及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员,并自二零一七年起为合资格特许土木工程师。
老先生于私营及公营部门的土木工程及地基工程方面拥有十年丰富经验。自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老先生任职于保华
管理有限公司,其最后担任的职位为项目工程师。自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老先生于中国海外建筑有限公司担任主管
工程师。
公司秘书
吴恺盈女士(「吴女士」),38岁,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彼于二零八年获得香港
理工大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吴女士于审计、会计及财务申报方面有逾16年经验。彼曾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高级核数师。随后,吴女士在亚洲
海事太平洋(香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会计师,该公司是一间从事船舶自有式和小型MP船舶运营的私人公司,于中国、西
非、澳大利亚、南美洲及亚洲内部等国际间运营。彼曾担任毅信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该公司是香港私人及公共
工程的打桩承办商及其控股公司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毅信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股份代号:1246)。吴女士目前为Bloming (HK) Busines Limited公司秘书部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咨询及公司秘书服
务)及为于联交所上市的七间公司的公司秘书。
1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致力达致及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标准,反映于董事会相信良好而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为取得及维持本公
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信任之基础,并为鼓励问责性及透明度的重要元素,以便保障利益及维持本集团的成功及为本公司
股东创造长远价值。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及守则条文。于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香港联交所公布其对检讨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和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总结。大部分
的修订适用于二零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经修订的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大部分新规定,在过去多年已被本
集团采纳为企业管治常规,重点载于下表:
新规定本集团常规
确保公司的文化与公司的目的、
价值及策略一致(守则条文第A.1.1条)
本集团上下健康的企业文化对本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及使命至关
重要。董事会的职责为培育具备两项核心原则指引的企业文化,以指导
雇员的行为,并确保本公司的愿景、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之相一致。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文化与价值观」一节。
制定促进和支持反贪污法律及规例的政策
和系统(守则条文第D.2.7条)
本集团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采纳反贪污政策(定义见下文)。该等政策涵
盖防止、侦查及举报欺诈事件(如欺骗、贿赂、伪造、勒索、贪污、盗
窃、串谋、挪用、侵吞、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及串谋)、礼品及回扣
指引、本集团调查及举报涉嫌贪污行为的机制。任何经证实案件将向董
事会及审核委员会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反贪污政策」一节。
制定举报政策及系统(守则条文第D.2.6条)本集团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采纳举报政策(定义见下文)。
任何经证实案件须向指定高级职员及审核委员会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举报政策」一节。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2
企业管治报告(续)
新规定本集团常规
股东通讯与年度检讨(强制披露要求的L段)本集团股东通讯政策(「股东通讯政策」)载列本集团与股东保持有效持续
对话的承诺。股东通讯政策由审核委员会定期检讨。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一节。
不应给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有绩效表现相关元
素的股本权益酬金(例如购股权或赠授股份)(建
议最佳常规第E.1.9条)
本集团设有厘定非执行董事酬金的基准方法,并不涉及带有表现绩效相
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
应付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水平亦须经股东批准。
(i)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及有
效性;及(i)制定披露机制,确保董事会可获得
独立的观点和意见,以及每年检讨该机制的执
行及有效性(守则条文第B.1.3条及B.1.4条)
本集团之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由董事会自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起采纳,并每年由提名委员会进行检讨。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正式确立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观点及意见的常
规;有关详情于本企业管治报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一节阐述。
董事会致力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
意见及建议。
令董事会以及全体员工达到性别多元化(上市规
则第13.92条)
董事会层面-为达到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而
订立及披露的目标数字和时间表
全体员工层面-披露及解释全体员工(包括高级
管理人员)的性别比例、公司为达到性别多元化
而订立的任何计划或可计量目标
(强制披露要求的J段)
我们于本企业管治报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全体员工层面的性别
比例」以及二零二五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社会-雇佣」中载述董事会
及全体员工(包括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性别多元化的状况。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正式确立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观点及意见的常
规;有关详情于本企业管治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节阐述。
董事会当前的女性占比约14.3%。
企业管治常规(续)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3
企业管治报告(续)
新规定本集团常规
成立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的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
多数(上市规则第3.27A条)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由董事会主席担任主席。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提名委员会」一节。
阐述企业管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之间的联系
(企业管治守则中的简介段落,原则D.2条,守
则条文第D.2.2条和D.2.3条)
该联系载列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环境、社会及管治之管治」。
在发布年报的同时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上市规则第13.91(5)(d)条及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的4(2)(d)段)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于发布本
年报的同时刊发。
文化与价值观
健康的企业文化对实现本集团的愿景及策略至关重要。董事会的作用是培养具有下列核心原则的企业文化,并确保本公司
的愿景、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企业文化保持一致。
1. 诚信及行为准则
本集团致力在其所有活动及营运上维持高水准的商业道德及企业管治。董事、管理层及员工均须以合法、合乎道德及
负责任的态度行事,所需准则及标准均明确载于所有新员工的培训资料,并纳入本集团的员工手册(包括当中本集团
的行为准则)、反贪污政策及举报政策等不同政策之中。我们不时进行培训,以巩固各人对道德及诚信所需准则的了
解。
2. 承诺
本集团认为,致力于员工发展、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多元化与可持续发展的承担文化使人们产生一种承担感及对本
集团使命的情感投入,为打造强大、高效的员工队伍奠定了基调,从而可吸引、培养并挽留最优秀的人才,交付最优
质的工程。此外,本公司在业务发展及管理的策略为实现长期、稳定及可持续增长,同时从环境、社会及管治层面给
予适当考量。
企业管治常规(续)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4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
守准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
载所需标准且概无出现不合规事件。
董事的责任
董事会的职责为监督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批准本公司的整体策略及业务表现,监察财务表现及内
部监控以及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并监督本集团高级管理层的表现。董事会亦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开发及
检讨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开发、检讨及监控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以及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以及于本年报所作出之披露。
董事会授权
本集团业务的日常营运及管理(其中包括策略之实施)已授权予执行董事及本集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彼等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其工作及业务决策。
董事会成员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的成员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主席)
梁卓豪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金峰先生
何振琮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有关各董事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8至11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一节。除本节所披露外,概无董事会成员与彼此
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相关系。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高于上市规则第3.10(1)及(2)及3.10A条规定的上市发行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
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董事会三分之一,且其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鉴于执行董
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都拥有不同经验以及本集团的业务性质,董事会认为各董事于本集团的经营技巧及经验
方面取得适当平衡。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5
企业管治报告(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发挥重要作用,乃因彼等为本公司策略、业绩及控制问题提供公正意见,并顾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学历、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担任何其他职位,亦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
为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可向董事会提供独立观点及意见,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所考虑
的相关因素包括以下各项:
- 、诚信、专业知识、经验及稳定性;
- ;
- ;
- ;
- ,亦不存在任何关系或情况会影响其作出独立判断;及
- 。
董事会将每年检讨上述机制的执行及有效性。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其独立性的年度声明,而本公司认为,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标准,该等董事
均属独立人士。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任职超过9年。
委任及重选董事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且本公司已与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签立委任函。与凌先生及梁先生各自
的服务合约之初始年期分别自二零二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为期三年,庄先生、何先生及施先生各自
的委任函已续新及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为期三年。凌毓棠先生及丘女士的委任函之初始年期自二零二四年十一
月一日起为期三年。服务合约及委任函须根据其各自条款予以终止。服务合约的年期可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
适用上市规则予以续期。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108条的规定,目前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
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应在本公司的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每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
膺选连任一次。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111及112条规定,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或额外加入现时董事会的任
何董事仅出任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的首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合资格重选。
凌先生、凌毓棠先生、何先生及丘女士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职位。
作为合资格人士,凌先生、凌毓棠先生、何先生及丘女士将膺选连任。
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建议重选凌先生为执行董事、凌毓棠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重选何先生及丘女士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普通决议案将提请本公司股东批准。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6
企业管治报告(续)
主席与行政总裁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所区分,并非由一人同时兼任,以避免权力集中于任何
一位人士。凌先生担任主席而梁先生则为行政总裁。
董事的培训及专业发展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1.4条,全体董事均须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扩充及更新彼等知识及技能,从而确保彼等向
董事会作出知情及相关贡献。全体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到由陈冯吴律师事务所编制的阅读材料。
该培训涵盖的课题包括上市规则、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守则修订。
本集团持续向董事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之最新发展,确保加强各董事对彼等责任及义务的意识及维持良
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以监察本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所有董事
委员会均具有明确的书面职权范围,该等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lingyui.com.hk 。所有
董事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其所作出的决定或推荐建议。
董事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均与上文所载董事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贯彻一致。
所有董事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职责,并可应合理要求于适当情况下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当中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的培训及持
续专业发展,以及检讨本公司有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及本年报所作的披露。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其他成员包括主席及执行董事凌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施先生及丘女
士。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修订,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有薪酬方面的适当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考虑的因素包
括同类公司的薪金、董事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本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及按绩效发放薪酬的可行性。薪酬委员会
亦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审阅及╱或批准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E.1.2(c)(i)条下的标
准。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7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委员会(续)
薪酬委员会(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以审阅董事(包括委任凌毓棠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丘女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待遇及酬金,并认为属公平合理。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与本公司购股权计
划有关的重大事宜须由薪酬委员会检讨或批准。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参与厘定其自己的薪酬。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席为主席兼执行董事凌先生,其他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凌毓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何先生、施先
生及丘女士。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修订,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员及组成及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有关新董事的聘任向董事
会提供推荐建议。向董事会推荐委任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根据客观标准考虑候选人的长处,并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
裨益。
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于甄选董事会成员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行业
经验、技术及专业技能及╱或资格、知识及可服务于董事一职的年限。本公司亦将考虑有关自身商业模式及不时的特殊需
求等因素。最终决定乃基于选定候选人将带给董事会的裨益及贡献。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已举行三次会议以审阅及推荐重选董事,以审阅及推荐委任凌毓棠先生
为非执行董事及丘女士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并审议委任凌毓棠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丘女士为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
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其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施先生及丘女士。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
权范围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订,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即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且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须包括一名具
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主要为检讨财务资料及监管财务申报系统、内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系统及与外部核数师的关系,
以及检讨设定的安排,以让本公司雇员可暗中就本公司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以审阅本公司的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中期业绩以及二
零二五年度审核的审核计划,以及本公司内部监控程序及风险管理制度。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并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8
企业管治报告(续)
会议出席记录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旨在审议、审阅及╱或批准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财务及营运表现的事宜以及整体策略及政策。当
需要讨论及解决重大事项或重要事件时,本公司将另行举行会议。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主席与独立非
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全体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举行的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二零二四年
股东周年大会
出席╱举行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凌先生3/42/22/31/1
梁先生4/41/1
非执行董事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一日获委任)2/2N/AN/A
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先生4/43/32/23/31/1
何先生4/43/32/23/31/1
施先生4/43/32/23/31/1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一日获委任)2/2N/AN/AN/AN/A
N/A 代表不适用。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协助董事会确保董事会的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守。公司秘书亦负责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企业管治事宜的建议。
本公司已委聘外部服务供应商,而吴女士为该服务供应商委派之公司秘书。吴女士具备所需的资格及经验,并有能力履行
公司秘书的职责。主席兼执行董事凌先生为吴女士于本公司之主要联络人。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吴女士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以扩充其技能及知识。吴女士的履历详
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一节。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19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旨在制定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方法,并明
白且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本公司表现素质裨益良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之概要及就实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设立之可计量目标,以及达致有关目标所作之进程披露如下。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
为达致可持续及平衡发展,本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程度不断提升为支持本公司实现策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之关键元
素。于设计董事会之组成时,本公司从多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组合,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所有董事会成员之委任将继续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而候选人将根据客观因素加
以考虑,并审慎关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之裨益。
可计量目标
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
务年期。最终将按选定候选人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而作决定。提名委员会将遵守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
保董事会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并致力于在物色到合适候选人时进一步提高性别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董事、股东、管理层、本公司顾问以及外部代理转介)物色合适候选人担任董事(倘适用), 以便于不久将来建立强大的女
性董事会继任者。董事会的组成(包括性别、种族、年龄,服务任期)将每年于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监察及汇报
董事会成员组成将每年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且提名委员会将监控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董事会目前有一名女
性董事(即丘女士),在该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层面已实现性别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
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包括但并不限于达到本政策中可计量目标的进度。提名
委员会将讨论任何可能须作出的修订并提出任何有关修订建议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全体员工层面的性别比例
本集团致力于在其业务增长及多元化与管治常规之间实现平衡,并矢志确保所有层级的招聘(包括董事会)严格遵守多元化
标准,以考虑优秀的人才储备。本集团坚信,多元化为本集团的资产。本集团将继续于招聘时考虑性别多元化,并于物色
到合适候选人时,继续抓住机会增加女性劳动力的比例。有关劳动力性别比例的详情,请参阅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社
会-雇佣」一节。
提名政策
董事会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采纳一项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提名政策之概要及就实施提名政策而制定的选择标
准,以及达致有关目标所作之提名程序于下文披露。
提名政策的目标
提名政策载有协助提名委员会就董事委任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方法。其旨在为提名委员会在提出任何此类
建议时提供关键的选择标准及原则。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0
企业管治报告(续)
提名政策(续)
选择标准
提名委员会在评估候选人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并就委任何建议候选人加入董事会或重新委任董事会任
何现有成员作出建议:
(a) 诚信;
(b) 于建筑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成就、经验及声誉;
(c) 承诺就本公司的业务投入足够时间及关注;
(d)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和专业背景、技能、知识和经验;
(e) 有能力协助和支持管理层,并对本公司的成功作出重大贡献;
(f) 符合载列于上市规则第3.13条对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规定的独立性标准;及
(g) 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不时决定的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就委任何建议候选人加入董事会或重新委任董事会任何现有成员应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其他适用规则及条
例做出。
提名程序
提名委员会将根据以下程序向董事会建议委任董事:
- ,并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候选人(如有)供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亦可提名候选人供
其审议。
- ,提名委员会应对该个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为董事会的审议及批准提
出建议。
- ,提名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供其考虑和推荐,以便建议候选人在股
东大会上重选。
- 。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1
企业管治报告(续)
提名政策(续)
检讨提名政策
提名政策已获董事会批准。提名政策日后的任何修订须由提名委员会审视,并经董事会批准。
独立核数师酬金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审计服务及非审计服
务已付及应付的费用分别约为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900,000港元)及约2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1,000港元)。非审
计服务主要包括所提供的税项服务。
股东权利
于股东大会上就各项重大议题(包括推选个别董事)提呈个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表决,乃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的措施之
一。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而投票表决结果将于相关股东大会结
束后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64条,股东特别大会可由董事会按持有不少于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且有权在股东大
会上投票(按本公司股本中每股一票计算)的股东(「呈请人」)(视情况而定)所提出的呈请召开。呈请人将可于会议程中添
加决议案。有关呈请须列明大会上须予处理的事务,由呈请人签署,并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或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
地点。股东须遵守有关章程细则所载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规定及程序。股东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动议,有关动议须
送交本公司于香港总办事处。
就向董事会作出查询而言,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给本公司。股东可将有关彼等权利的查询或要求发送至本公司于香港的
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1702-03室)或发送电邮至info@lingyui.com.hk。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本集团维持有效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包括设有明确责任及授权界线的部分组织安排,以及全面系统及监控程序,
一贯保障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及本集团的资产。
董事确认彼等全面负责监督本公司内部监控、财务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并须监察其持续经营基准之效能。董事会至少每
年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审阅。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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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本公司著力提供合理保证,避免出现重大错误、损失或欺诈,为此已设立风险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识别可能影响达成本集团目标之主要及重大风险;
- :根据已识别风险的预料影响及是否经常出现作出评估及评核;
- :策划有效的监管活动,务求缓解风险。
风险识别及评估会每年进行或更新,风险评核、评估的结果及缓解各功能或营运风险会在风险资料册内详细记录,让董事
会及高级管理层审阅。
然而,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设计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仅可对重大失实声明或损失
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保证。
独立顾问公司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审阅的员工对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措施及风险管
理职能)进行审阅。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由独立顾问公司出具的内部监控审阅报告,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监控系统,并认为其属有效及充份。董事会透过考虑内部监控审阅报告及审核委员会所进行的审阅(并同意有关审
阅),评估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D.2.5条,本集团须设有内部审核职能。本公司并无内部审核职能,因为本公司设有内部监
控系统,而其推行经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阅后认为行之有效及充分。此外,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外部核数师沟通,以
了解有否出现任何重大监控缺陷。尽管如此,本公司仍会每年检讨是否需要成立内部审核职能。
举报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采纳举报政策(「举报政策」)。举报政策之目的为致力于尽可能达到最高水准的开放、廉洁及问
责。其为本集团雇员提供保护、支持、举报渠道及举报指引。根据举报政策所接获的投诉的性质、状况及处理结果须向指
定高级职员及审核委员会报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发现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或整体营运有重大影
响的欺诈或不当行为事件。审核委员会每年检讨举报政策,以确保其成效。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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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反贪污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采纳反欺诈及礼品及回扣政策(「反贪污政策」)。本集团致力于防止、侦查及举报欺诈事件,包
括欺诈性财务报告。反贪污政策适用于本集团董事、高级职员及雇员。本集团鼓励其所有业务伙伴(包括合营公司伙伴、联
营公司、承包商及供应商)遵守反贪污政策的原则。在反贪污政策中,欺诈定义为如欺骗、贿赂、伪造、勒索、贪污、盗
窃、串谋、挪用、侵吞、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及串谋等行为。出于实际目的,欺诈可定义为意图使用欺骗手段以获取
好处,逃避义务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反贪污政策构成本集团企业管治框架的一部分。反贪污政策载列本集团员工及业务伙伴必须遵守以打击贪污的具体行为指
引。这表明本集团对践行合乎道德的商业行为以及遵守适用于其本地及海外业务的反贪污法律及法规的承诺。反贪污政策
会定期检讨及更新,以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行业最佳常规。
披露内幕消息
本集团备有内幕消息披露政策,载列处理及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
该政策为向董事、职员及本集团所有关雇员提供指引,确保具恰当的保护措施,以免本公司违反法定披露要求。该政策
亦包括适当的内部监控及申报系统,以辨别及评估潜在的内幕消息。
已设有的主要步骤包括:
- ,致使彼等可评估内幕消息及作适时披露(如有需要);
- ,向公众恰当披露前确保内幕消息绝对保密;及
- (包括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沟通步骤,方式均遵从上市规则。
涉及市场传言及其他本集团事务,本集团已设立及实行步骤,处理外部人士的查询。
为免出现不公平发放内幕消息,本公司发放内幕消息时,会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刊载有关资料。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4
企业管治报告(续)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目标乃确保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可方便、平等和及时地获得本公司无任何偏见及可理解的资
料。
本公司已设立以下多个途径与股东沟通:
(i) 企业通讯如年报、中期报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形式刊发,同时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lingyui.com.hk 」可供浏览;
(i) 定期透过联交所作出公布,并将公布分别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i) 于本公司网站提供企业资料;
(iv)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股东提供平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反映意见及交流观点;及
(v)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可为股东提供股份过户登记、股息派付及相关事宜的服务。
本公司不断促进与投资者的关系,并加强与现有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的沟通。本公司欢迎投资者、持份者及公众人士提供意
见。向董事会或本公司作出的查询可邮寄至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已检讨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及有效性。经考虑有效的股东沟通渠道及向股东
定期提供本集团财务表现、策略方向及重大业务发展的最新资料,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建立与其股东的有效沟通渠道,
并认为本公司的股东沟通政策及其执行有效。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无变动。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2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为本集团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统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并以透明及公开的方式披露本集团在可
持续发展议题上采取的措施及绩效,以增加持份者对本集团的信心及了解。
报告准则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是依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上市规则附录C2中载列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而编制。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表
现进行简要概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的资料来自本集团的正式文件及统计数据,以及根据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监
测、管理及营运资料所整合汇报。
报告年度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的所有资料均反映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报告期间」或「二
零二五财政年度」)于环境管理及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每年由本集团发布,以供各界随时查阅,
从而提升资讯披露的透明度及责任承担。
报告范围
本集团为主要从事提供地基工程服务的香港总承包商。
于建立一个全面的资料收集系统以及深化环境、社会及管治的工作后,本集团已识别若干与本集团有关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事宜(「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我们经考虑其重要性、对本集团主要业务、持份者及本集团的重要影响后已评估该等
事宜。该等已识别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及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已于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
环境、社会及管治之管治
本集团已制定内部策略及政策,旨在为持份者创造可持续价值,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尽量减少本集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
全面贯彻实行本集团的可持续性发展策略,董事会负有确保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有效性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亦负
责监督风险管理,包括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风险。本集团已成立专责团队(由来自主要业务及职能部门的员工组
成),管理本集团各业务部门相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并持续监察及监督公司目标及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情况,
指派专责职员管理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以执行及监督本集团各级别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的落实。专责团队将每
年向董事会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
透过前瞻性的指引及精心设计的行动计划以解决相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问题,管理层及负责团队定期检讨及调整本集团
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以满足持份者不断变化的需求。例如,透过分配不同的管理层岗位负责追踪事况的进度,本集团致力
于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方面取得优异表现,同时维持与同行相比的竞争力。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各分节已详细
阐述本集团在环境及社会方面的管理方法的详情。
2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持份者 | 利益及关注事项 | 参与渠道 |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持份者参与
联交所已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载列四项汇报原则:重要性、量化、平衡及一致性。编制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应以
该等原则为基础。诚如联交所强调,评估重要性的方法在于持份者参与。透过持份者参与,公司可知悉不同意见并识别重
大的环境及社会议题。
本集团相信持份者的有效反馈不仅有利于全面中肯地评估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同
时可使本集团依据反馈改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因此,本集团与各方持份者(包括股东及投资者、雇员、客户、供应
商、分包商及政府)进行公开及定期的沟通。多年以来,本集团一直持续调校可持续发展的焦点,以处理迫切的事宜。下表
详列本集团与主要持份者群体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的概况。
持份者及参与方式
股东及投资者‧ 投资回报及股息
‧ 公司策略和管治
‧ 风险缓减及管理
‧ 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
‧ 中期报告与年报、公司网站
‧ 公告、会议通知、通函
客户‧ 稳健的项目管理
‧ 全面遵守法例法规
‧ 营运的可持续表现
‧ 中期报告与年报、公司网站
‧ 定期会面及沟通
雇员‧ 酬金、薪酬及福利
‧ 职业健康及安全
‧ 职业发展机会
‧ 企业文化及福利
‧ 提供工余活动及增强凝聚力
‧ 内部培训计划
‧ 绩效检讨及评核
‧ 促进公司各级员工的职业发展并提高竞争力
供应商‧ 长期合作关系
‧ 合乎道德的商业惯例
‧ 供应商评估准则
‧ 采购过程
‧ 审计和评估
分包商‧ 有效的项目管理
‧ 职业健康及安全
‧ 合乎道德的商业惯例
‧ 分包商评估准则
‧ 年度健康、安全及环境研讨会
‧ 培训课程
‧ 定期进度会议
‧ 审计和评估
政府‧ 法律及法规合规‧ 法定存档和通知
‧ 定期检查
‧ 书面或电子通讯
本集团的业务对不同持份者构成影响,而持份者对本集团亦有不同期望。本集团将持续与持份者沟通,并透过不同形式更
广泛地收集持份者的意见,并作出更全面的实质分析。同时,本集团也会提升量化、平衡及一致性的汇报原则,以更符合
持份者期望的方式,界定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容及资讯的呈列方式。
2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9. 信息安全与个人资料的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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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绿色工作环境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重要性分析
透过检讨本集团的营运,本集团识别关键社会、环境及管治事宜并评估相关事宜对本集团业务及持份者的重要性。根据已
识别的17项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本集团向相关内部及外部持份者收集反馈。评估结果如下:
1. 质量管理
2. 客户服务
3. 知识产权保护
4. 劳工常规
5. 职业健康及安全
6. 人权
7. 供应链管理
8. 人力资本
护
10. 合规及商业道德
11. 发展及培训
12. 社区投资
13. 反贪污
14. 慈善
16. 废弃物管理
17. 资源管理
对本集团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性
重要性分析结果
对
持
份
者
评
估
的
影
响
事宜
经济
1. 质量管理
2. 客户服务
3. 知识产权保护
社会
4. 劳工常规
5. 职业健康及安全
6. 人权
7. 供应链管理
8. 人力资本
9. 信息安全与个人资料的保护
10. 合规及商业道德
11. 发展及培训
12. 社区投资
13. 反贪污
14. 慈善
环境
15. 绿色工作环境
16. 废弃物管理
17. 资源管理
报告期间的重要性分析结果与上个期间一致。本集团已识别若干重要事宜,如被持份者视为最重要的职业健康及安全;劳
工常规;废弃物及水管理。本集团将透过采纳政策及指引来管理该等关键事宜,以进一步提高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表现。
2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风险 | 对本集团的影响 | 回应 |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全球企业及社会面临的最严重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之一。全球变暖导致极端天气状况更频繁出现,包括降
水模式的变化、干旱、洪水及森林大火。海平面上升将使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及岛屿国家成千上万的人民无家可归。面对
这种问题,个人、企业及政府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
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因。为实现低碳经济,本集团致力于透过缓解及适应方法以减少其温室气体
排放。例如,本集团已采纳各种环境政策及措施,以及在办公室推广节能措施及习惯以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
本集团专注于减少其营运产生的排放量、促使供应商参与减少供应链中的排放量、增强其业务的复原力及用自身声音倡导
集体行动。
本集团每年审阅及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及进行风险评估。本集团已识别如下已经及╱或可能影响其经营的重大气候相关事
件:
实际风险
急剧风险:
极端天气,如台风及暴雨
- ,如风暴、洪水、火
灾或热浪,对建筑工地设施及运营
造成损害
• 制定自然灾害紧急预案
• 识别可能的资产损害及购买必要的
保险
慢性风险:
持续高温、干旱等
• 高温将严重影响工作环境及生产效
率;并可能导致中暑等健康问题
• 采用更高效能的降温设备及措施
• 为劳工提供定期健康体检
过渡风险
政策及法律风险:
环境相关规例的变动
• 能源价格可能因能效规定而上涨• 使用更节能的机器及建筑工艺的模
式
• 政府可能出台更严格的政策及规例
以缓解气候变化,这会增加我们的
合规工作量或使我们面临诉讼或索
偿
• 密切监测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
化,并及时作出回应
市场风险:
消费者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需求
• 未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低碳产
品的需求
• 推广节能
2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环境保护
排放物
营运过程中的排放物
建筑地盘主要排放空气污染物、噪音、废弃物及废水。本集团管理该等排放物并致力于寻找务实方式减少其对环境的影
响。
为减少周边环境噪音滋扰,本集团采用有效静音设备,如低噪音变压箱、空气容器及手提破碎机。在需要时,本集团为每
个通过环境保护署不同测试(即可接受的噪音水平、撞击式打桩的声量及噪音声级的总和)的地盘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本
集团认识到各个项目之噪音挑战不同,且始终存在一定改善空间以减少我们的地盘对周边地区产生的噪音。
为处理建筑地盘的废水,本集团已制定一套符合《水污染管制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要求的程序,并已为每个地盘取得《水污
染管制条例》颁发的许可证(如有需要)。本集团将确保由执行合约所产生的废水减少及经过处理,以符合许可证规定。本集
团致力最大程度减少挖掘工程及╱或钻孔打桩作业产生的各类排放物,以尽可能限制对环境的影响。排放物包括排水管道
中的淤泥,这或会导致堵塞及最终发生水浸的风险、影响美观、危害水生物及增加承受水域的浑浊度,从而对生态系统
造成不利影响。
本集团已制订程序处理任何不合规情况。修正不合规的主要纠正措施包括(i)倘出现有关环境事故或投诉,应即时通知相关
人员;(i)调查有关事故或投诉并建议缓减方法;及(i)向管理层报告已发现之问题、所识别之原因、所实行之改进措施、预
计及实际影响以及所采取之必要跟进行动。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重大违反环境法律及法规的事宜。
车辆使用所产生的排放物
于本集团的营运过程中,使用私家车、轻型货车以及中型及重型货车产生「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下表
所示为本集团于香港营运产生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颗粒物概约排放量:
使用车辆产生的空气污染物
主要空气污染物类型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氮氧化物排放(吨)0.1301.207
硫氧化物排放(吨)0.0010.001
颗粒物排放(吨)0.0100.084
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相比,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政年度的车辆废气排放量大幅减少。此改善反映共乘措施、避开高峰时段
及推广公共交通工具等举措之成效。
3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就减少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而言,本集团致力于提升使用私家车、轻型货车以及中型及重型货车的效率。为
达致环保方针,本集团已实施以下措施:i)避免于交通繁忙时段用车;i)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及i)安排不同员工拼车以
善用车辆。
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
于本集团营运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密集的车辆使用、电力消耗以及办公室和建筑地盘用于处理淡水及污水的电
力使用。本集团透过采纳「排放物」一节所述减少气体排放物的政策及程序,尽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一-直接排放
本集团于营运中由于大量使用私家车、轻型货车以及中型及重型货车,产生若干数量的温室气体。
本集团透过建立综合数据采集系统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该系统协助本集团监测每月所有汽车的使用以维持最佳效率。
范围二-能源间接排放
除直接排放颗粒物及烟气外,本集团使用能源时间接排放温室气体,主要由于香港办公室及建筑地盘所消耗的电力。
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
本集团亦产生来自政府部门处理淡水及污水所耗用电力的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的营运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概要列示于下表:
温室气体排放概要
温室气体类型
二零二五年
二氧化碳
当量排放
二零二四年
二氧化碳
当量排放
范围一-直接排放(吨)90.87156.48
范围二-能源间接排放(吨)57.6288.75
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吨)1.540.90
温室气体总排放量150.03246.13
每项目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密度(吨)18.7524.61
3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根据上表数据所示,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相比,于二零二五财政年度每个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密度有所下降。本集团已
发起一项目标,使用二零二财政年度的密度作为未来五年内维持温室气体排放量水平的基准。
有害及无害废弃物排放
基于业务性质,本集团营运并无直接产生任何有害废弃物。
就提供地基服务而言,本集团于营运中产生若干无害废弃物。排放物数字如下: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类型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惰性建筑及拆除(「建筑及拆除」)废弃物(吨)97,04994,023
非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吨)1,047103
无害废弃物总量98,09694,126
每项目无害废弃物总量密度(吨)12,2629,413
根据上表数据所示,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相比,二零二五财政年度产生的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保持稳定。本集团已发起
一项目标,使用二零二财政年度的密度作为未来五年内维持废弃物水平的基准。
本集团将持续透过实施减少、重用及回收地盘内外的废弃材料之措施,减少施工中建筑及拆除废料的产生。与建筑有关的
挖掘工程产生大量挖掘废料。如有需要,建筑及拆除废料将于其他项目中重复使用。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将于地盘回填
工程中重复使用(如可使用)。
余下未使用的惰性及非惰性建筑及拆除废料均由环境保护署认可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安排的自卸卡车处理,并运送至政府建
筑废物处置设施。使用政府认可的服务供应商,能禁止非法倾倒。
本集团致力对无害固体废弃物进行妥善管理。已划定特定区域暂时存放惰性及非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重大违反有关营运过程中及车辆使用的排放的环境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资源使用
本集团耗用的主要资源是办公室及香港各项目建筑地盘耗用的水及电。本集团定期记录及分析每月用水及用电量。于识别
高耗水量及高耗电量的原因后,本集团将采取补救行动,以减少用水及用电。
总耗水量(以立方米计)及耗水密度如下表所示:
耗水量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总耗水量(以立方米计)2,4701,449
每项目总耗水量密度(以立方米计)309145
二零二五财政年度的耗水量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增加,因本集团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负责更多项目地盘的用水。
3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本集团决定继续于办公场所及项目地盘大力普及善用电力概念,并采纳绿色科技实现节能。为发掘节能方法,本集团不时
量度及记录耗能情况。
本集团求取适用水源并无困难。本集团一直致力推广节约用水,在办公室及建筑地盘实施如张贴节约用水提示及引导雇员
合理用水等措施。
耗电及不可再生燃料(「不可再生燃料」)(包括柴油及汽油)消耗总量(以千瓦时计)于下表列示:
能耗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总耗电量(千瓦时)112,984174,028
不可再生燃料消耗(千瓦时)344,992611,175
总能耗457,976785,203
每项目总能耗密度(千瓦时)57,24778,520
总能耗密度由785,203千瓦时减至457,976千瓦时,主要因为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政的项目较少。同时,总能耗密度亦有所下
降,达到本集团目标。本集团旨在使用二零二财政年度的密度作为未来五年内维持较低能耗及用水量密度的基准。
包装材料
由于业务性质,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生产任何制成品。因此,本集团并无为产品包装消耗大量包装材料。
环境及自然资源
为了在办公室及项目地盘推广绿色作业,本集团已成立环境体系管理小组,致力于发展环境管理体系,支持可持续发展,
并已分别获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9001品质管理体系专业认证。
随著ISO14001及ISO9001的实施,本集团已慎重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资源的各种重大影响,及时监测环境表现。本集团为
日常营运制定了以下措施,以尽量减少对环境和自然资源消耗的影响。
已实施惯例
‧ 于办公时间外或离开工作场所时关闭电脑、打印机、机器及其他电子设备以减少电力消耗
‧ 使用更节能的机器模式
‧ 尽量使用自然光及节能照明系统
‧ 对空调设置最佳温度
‧ 鼓励双面打印
‧ 重复使用单面已用纸张
‧ 在可行情况下推行无纸化办公并推广数字化工作流程
作为一家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保护大自然及环境已成为本集团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本集团不断寻求减少资源消耗和环
境影响同时增大利益的方法,并继续致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3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社会
雇佣
本集团认为雇员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亦是维持企业发展的基石。本集团一直用基本薪金、奖励金、强制性公积金及其他
附带福利致力提供公平及具竞争力的薪酬以吸引及保留优秀人才。薪酬待遇会定期作出检讨。本集团亦有一套全面的人力
资源管理政策以支持人力资源职能。该政策包括薪酬和解雇、招聘和晋升、工作时间、评核、培训及福利。
由于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建筑工程,大多数职位通常需要体力劳动。因此,于二零二五年男性雇员与女性雇员人数比例
大约为4.1:1(二零二四年:5.5:1)。然而,本集团平等对待所有雇员。本集团禁止在工作场所对年龄、性别、种族、国籍、
宗教、婚姻状况或残障作出任何形式的骚扰及歧视。以上措施有助确保所有雇员皆受平等及公平对待。
全部雇员均于入职第一天接受正式入职培训并参观工作场所。此举旨在欢迎新雇员及加深彼等对本集团的了解。雇员手册
简介可确保新入职雇员知悉相关政策及行为守则。
本集团一直严格遵守香港有关平等就业机会,童工及强迫劳动的相关法律。本集团遵守营运所在的相关司法权区的雇佣规
例、相关政策及指引,包括香港《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
安全督导员)规例》等。
本集团已制订内部程序,记录员工的资料以检讨雇佣事务从而避免任何不合规的情况。此外,本集团严格遵守招聘过程中
的内部招聘流程,确保不会以任何形式雇用童工和强迫劳动。本集团亦致力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根据相关的政府法律
及法规,带薪员工可享有年假、产假、陪产假及公众假期。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重大违反有关营运及活动的相关标准、规则及法规以及劳工常规的情况。
雇佣关键绩效指标(雇员)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总员工架构
性别30岁以下30至50岁50岁以上
按性别
划分的
雇员人数
雇员
总人数
二零二五年
男女雇员
人数比例
二零二四年
男女雇员
人数比例
男性5273062774.1:15.5:1
女性18615
总计6353677
3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于报告期间的雇员流失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总雇员流失率81.8%
161.2%
按年龄组别
30岁以下50.0%
225.0%
30至50岁114.3%
138.3%
50岁以上55.6%
197.1%
按性别
男性91.9%
162.5%
女性40.0%
153.8%
附注1: 总雇员流失率=年内离职雇员总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雇员总人数*100%。
附注2: 按类别划分的雇员流失率=年内按类别划分的离职雇员总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按类别划分的雇员总人数*100%。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将职业安全及健康视为其业务表现的一个不可或缺部分。本集团已制定《职业健康及安全(「OHS」)手册》,该手册根
据OHSAS18001编制以管理其日常经营的健康及安全风险。
本集团严格要求所有雇员遵守为地盘施工队及办公室雇员制定的《雇员手册》所载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政策及指
引,当中清楚列明工作流程、各种安全措施及指引,以及雇员有关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的责任。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其中包括一系列步骤,如基于现有控制及建议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处理、监督及检讨
等措施,以减少被视为不可接受限度内的风险。
雇员入职后即会接受「地盘安全入职训练」。此后,根据地盘状况的变化,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重温讲座。本集团亦进行「工
地座谈会」,旨在提高雇员对工作场所危害及职业健康及安全法例的意识。
本集团已指定相关部门就已建立的风险评估计划进行日常营运检查,包括一系列相连的步骤,如基于现有控制及建议的风
险识别、分析、评估、处理、监督及检讨等,以减少被视为不可接受限度内的风险。任何不合规情况亦将加以识别并及时
纠正。
本集团严格遵守由劳工处发出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全指南》,《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以及由建造业议会发出
的《在酷热天气下工作的工地安全指引》,以确保雇员安全。
上述证明本集团致力于有效建立了一个健康、安全及稳定的工作环境。
任何受伤个案(如有)均须向本集团汇报,并根据内部指引程序个别评估。然后,本集团遵循《雇员补偿条例》所载程序。本
集团欣然报告,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意外及受伤率极低,致命事故率为零(二零二四年:零)。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健康及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违规事宜。
3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健康及安全关键绩效指标(雇员)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工伤数目–21
工伤率(每百名雇员)不适用2.350.85
工伤损失天数–816
附注3: 部分工伤损失天数乃因上一年度发生的工伤个案
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认为,具备熟练技能及经专业受训的雇员为带领业务增长及未来成功的关键。因此,本集团鼓励彼等参与职业相关
的培训及课程。于报告期间,我们制定质量管理及环境管理培训计划,让员工了解最新的ISO9001及ISO14001标准,以维持
雇员的最高专业水平。该两个计划包括营运过程的质量保证培训、自供应商取得的原材料的保证、使用生产设备及机器时
的健康安全预防措施以及客户关系管理。
于日常营运中,本集团向新雇员提供入职培训,并让有经验的雇员担任导师,以引导新员工。本集团相信,有关安排将会
是促进沟通及团队精神、提高技能及管理能力以及鼓励雇员在所有层面学习及进一步发展的最好方法。
本集团将继续加大力度促进员工培训计划。本集团相信,通过提供全面的培训机会,有助于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
备保障。本集团每年评估其雇员的培训需要,以确保根据雇员的工作性质及职位向彼等提供适当的培训。下表列示本集团
培训数据的明细:
培训及发展关键绩效指标(雇员)
已受训员工高级管理层
管理层
一般员工
按性别
划分的
接受培训
雇员百分比
二零二五年
接受培训
雇员的
整体百分比
二零二四年
接受培训
雇员的
整体百分比
男性7%6%68%81%94%34%
女性–19%19%
总计7%6%88%
附注4: 相关类别受训雇员百分比 = 于报告期间该类别参与培训的雇员人数/参与培训的雇员总人数x100
附注5: 受训雇员百分比=于报告期间参与培训的雇员总人数/雇员总人数x100
3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平均受训时数高级管理层
管理层
一般员工
按性别
划分的平均
受训时数
二零二五年
整体平均
受训时数
二零二四年
整体平均
受训时数
男性0.9 小时1.9 小时1.9 小时1.7 小时1.7 小时0.6 小时
女性–1.7 小时1.6 小时
总计0.9 小时1.9 小时1.8 小时
附注6: 整体平均受训时数=于报告期间该类别培训总时数/该类别雇员总人数
附注7: 每名雇员平均受训时数=于报告期间培训总时数/雇员总人数
劳工准则
本集团一贯尊重及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所有适用国家法律及当地法规以及相关劳工法律及法规,包括香港《雇佣条例》项
下的雇用儿童政策。本集团另有制定严格且系统性的招聘及甄选措施,防止本集团非法雇用童工及确保雇佣符合相关法律
及法规。
本集团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标准安排雇员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劳工法例给予有薪假期及病假。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重大违反相关法律及法规所载劳工规定的事宜。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根据内部指引实施供应商管理以规管供应商╱分包商的委聘。供应商╱分包商的选择乃根据品质和价格进行筛选和
评估程序。此外,为确保供应商╱分包商在品质保证、安全和环境责任等方面的能力,本集团会进行实地参观及调查,包
括采用一套通过ISO9001及ISO14001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调查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分包商的生产能力、技术水
平、品质保证能力、供应能力、安全及环境管理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符合监管要求的高质量供应商╱分包商才符合资格供
本集团选择。本集团亦对供应商╱分包商的整体能力、资产状况、业务性质、行业声誉、产品质量、货物交付及遵守法律
及法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随著客户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并强调使用环保材料的重要性,本集团将在向供应商及分包商传达及要求重视该等环境问
题时继续扮演企业公民的角色。本集团旨在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在产品测试中与彼等协调,共同合作生产对社会负责的
产品。
本集团对每位分包商及供应商至少每年或于完成合约后进行一次审查。如核准分包商或供应商存在重大不履约的情况,本
集团将检讨彼等是否仍然适合列于选用名单上。下表列示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据:
3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于报告期间与本集团合作的关键供应商数目
地区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香港15396
保护知识产权及消费者隐私
本集团深知保护知识产权及消费者隐私的重要性。本集团已获得适当的软件及资讯许可证,以便在其业务经营中使用。
同时,本集团根据保密协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客户、雇员及业务伙伴提供的所有资料,以确
保该等资料受到妥善保护。
产品责任
本集团致力提供优质服务,保证项目质素符合质量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另外,本集团一直追求达致更高标准。自本集
团成立以来,质量控制一直是项目建设的核心。在人力资源方面,本集团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能够胜任各
类打桩工程建设项目。在体系方面,本集团拥有符合ISO9001、ISO14001及OHSAS18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程序以
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检测到的任何不合格项目。当发现不合格工程时,本集团将审视情况,并防止该等不合标准的工程继续
或再次发生。倘缺陷可能再次发生,本集团将要求分包商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密切监督该工程。另外,
在管理建筑员工质素、原材料质量控制、地盘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本集团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及建立管理体
系,以保证项目可按时及以高效完成。
于报告期间,由于本集团业务性质,本集团内概无因安全及健康问题而召回提供及使用的产品。此外,并无接获有关提供
及使用产品及服务的经证实投诉而对本集团经营有重大影响。
反贪污
本集团致力维护其以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员工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本集团于雇员手册中载列相关政策并引导雇员
遵守行为守则。该行为守则明确规定礼物及纪念品等利益的提供及接受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方式。
在发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时,董事及雇员必须透过申报渠道向管理层作出申报。除非经管理层批准,否则雇员不得接受
任何外界人士(即客户、供应商、承建商等)的礼物。
本集团设有举报程序,鼓励雇员直接向主管经理或指定人员报告任何不当行为及不诚实行为,如贪污、欺诈及其他犯罪行
为。另外,本集团雇员手册中明确列示,如果雇员收受金钱、礼物或佣金等贿赂,本集团有权终止其雇佣合约并保留采取
进一步法律追究行动的权利。
3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已遵守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反贪污及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防止贿赂条例》及《打击
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且并无针对本集团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
社区投资
本集团服务社区,对有需要的人士表达关爱。鼓励雇员参与内部及外部社区活动。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已向沙田社区基金
捐款,该基金目的为扶贫救急,支持当地建设及弘扬互助互爱精神。
本集团将继续寻求其他方式对环境作出更多贡献,并促进构建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社会。
环境绩效指标于下表概述。
环境绩效指标
层面A1:排放物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排放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0.1301.207关键绩效指标A1.1
硫氧化物排放总量(吨)0.0010.001关键绩效指标A1.1
颗粒物排放总量(吨)0.0100.084关键绩效指标A1.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一(吨)90.87156.48关键绩效指标A1.2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二(吨)57.6288.75关键绩效指标A1.2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三(吨)1.540.90关键绩效指标A1.2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150.03246.13关键绩效指标A1.2
每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密度(吨)18.7524.61关键绩效指标A1.2
无害废弃物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吨)97,04994,023关键绩效指标A1.4
非惰性建筑及拆除废弃物(吨)1,047103关键绩效指标A1.4
无害废弃物总量(吨)98,09694,126关键绩效指标A1.4
每项目无害废弃物总量密度(吨)12,2629,413关键绩效指标A1.4
3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A2:资源使用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能耗总耗电量(千瓦时)112,984174,028关键绩效指标A2.1
不可再生燃料总消耗量(千瓦时)344,992611,175关键绩效指标A2.1
总能耗(千瓦时)457,976785,203关键绩效指标A2.1
每项目总能耗密度(千瓦时)57,24778,520关键绩效指标A2.1
用水总用水量(立方米)2,4701,449关键绩效指标A2.2
每项目总用水量密度(立方米)309145关键绩效指标A2.2
社会绩效指标
层面B1:雇员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雇员人数性别关键绩效指标B1.1
-男性5272
-女性1513
年龄关键绩效指标B1.1
-30岁以下64
-30至50岁3546
-50岁以上3635
雇员流失率性别关键绩效指标B1.2
-男性(%)91.9162.5
-女性(%)40.0153.8
年龄关键绩效指标B1.2
-30岁以下(%)50.0225.0
-30至50岁(%)114.3138.3
-50岁以上(%)55.6197.1
4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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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二零二三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工伤数量–21关键绩效指标B2.1
工伤率(每百名雇员)N/A2.350.85关键绩效指标B2.1
工伤损失天数–816444关键绩效指标B2.1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已受训雇员百分比性别关键绩效指标B3.1
-男性(%)8191
-女性(%)199
雇员类别关键绩效指标B3.1
-一般员工(%)8887
-管理层(%)68
-高级管理层(%)75
总计(%)9434关键绩效指标B3.1
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
性别关键绩效指标B3.2
-男性(小时)1.70.7
-女性(小时)1.60.4
雇员类别关键绩效指标B3.2
-一般员工(小时)1.80.6
-管理层(小时)1.91.5
-高级管理层(小时)0.91.3
总计1.70.6关键绩效指标B3.2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绩效指标
二零二五年
数据
二零二四年
数据
港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关键
绩效指标
关键供应商数目香港15396关键绩效指标B5.1
4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主题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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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表
层面A1: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
无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环境保护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环境保护–排放物
关键绩效指标A1.2直接(范围1)及间接能源(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吨
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
算)。
环境保护–温室气体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
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环境保护–有害废弃物及无害废
弃物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
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环境保护–有害废弃物及无害废
弃物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
骤。
环境保护–温室气体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
废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环境保护–有害废弃物及无害废
弃物排放
层面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
量(以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
计算)。
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
取的步骤。
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所订立的用水效益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及(如适用)每生产
单位占量。
环境保护–资源使用
4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A3: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有关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
策。
环境保护–环境及天然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
理有关影响的行动。
环境保护–环境及天然资源
层面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
相关事宜的政策。
环境保护–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
宜,及已采取管理有关影响的行动。
环境保护–气候变化
层面B1: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
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社会–雇佣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别(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
分的雇员总数。
社会–雇佣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率。社会–雇佣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免受职业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社会–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报告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社会–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社会–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
察方法。
社会–健康与安全
4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
培训活动。
社会–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包括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分
的受训雇员百分比。
社会–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
数。
社会–发展及培训
层面B4: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社会–雇佣;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雇佣惯例的措施以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社会–雇佣;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社会–雇佣;劳工准则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社会–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量。社会–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
商数目,以及有关惯例的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
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
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供应链管理
4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B6: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
隐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社会–产品责任;保护知识产权
及消费者隐私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及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
百分比。
社会–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社会–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及消费者隐
私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社会–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
方法。
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及消费者隐
私
层面B7: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资
料。
社会–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报告期间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
讼案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社会–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社会–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社会–反贪污
层面B8: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了解发行人营运所在社区的需要及确保
其业务活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社会–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
文化、体育)。
社会–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会–社区投资
4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呈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登记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
程服务。有关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本集团主要业务的性质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概无重大变动。
股息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根据股息政策,在考虑派付股息时,目的为让本公司
股东分享本公司之溢利,同时为本集团未来的增长保留足够的储备。
董事会于宣派或建议派付股息前须考虑以下因素:
‧ 本公司之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 本公司及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保留盈利及可分派储备;
‧ 本集团之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支需求及未来拓展计划;
‧ 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
‧ 整体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之商业周期,以及其他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之内部或外部因素;
及
‧ 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之其他因素。
派付股息亦须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包括开曼群岛法律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董事会将不时持续检讨股息政策,且概不保
证将于任何指定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之股息。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本公司与本集团于该日的财务状况载于本年报第60至105页的综合全面
收益表。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预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的权利,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
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本公司不会进行股份过户登记。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
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
四)。
4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及有关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的讨论载于本年报「主席报告」及「管理
层讨论及分析」两节,而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以及主要财务表现指标的描述载于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一节。本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除本年报另行披露者外,自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财政年度结束后直至本年报日期,并无发生对本集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60页。本概要并不构成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物业及设备
有关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及设备变动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捐款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出慈善捐款约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股本
有关本公司股本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获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并挽留最优秀的人员,
为本集团雇员(全职及兼职)、董事、顾问、咨询人、分销商、承建商、供应商、代理、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提供
额外奖励,推动本集团业务创出佳绩。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并按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向本集团任何雇员(全职或兼职)、董事、顾问或咨询人,或本集团任何主要股
东,或本集团任何分销商、承建商、供应商、代理、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授出可供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购股权。任
何参与者获授任何购股权的资格基准,应由董事会(或视情况而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其对本集团发展及增长所作贡献
或日后可能作出的贡献不时厘定。
认购价应由董事会全权厘定并由其通知参与者,且应至少为以下各项的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必须为营
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平均
收市价;及(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的面值。
自采纳日期起计,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上
限,合共不得超过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获批准当日所有已发行股份的10%(「计划授权上限」)。计划授
权上限可随时在股东大会上经本公司股东批准予以更新,惟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
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经更新上限获批准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倘根据购股权
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会导致超过计划授权上限,则不得授出购股权。
4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向各承授人授出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或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可能
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倘向某承授人进一步授出任何购股权会导致截至进一步授出日期(包
括该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及拟授予该人士的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
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合共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则有关进一步授出的事宜须于股东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而
该承授人及其联系人须就此放弃投票。
于任何截至最近一次授出日期止的十二个月期间,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向任何合资格人士授出的购股权(包括已注销、已行使
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惟若于截至授出日期止
十二个月期间,因所有已向及将向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
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超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 1%,且价值超过5百万港元,则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
如欲进一步授出任何超出该上限的购股权,必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大会上经本公司股东批准。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必须于作出要约当日(包括当日)起计七日内接纳。购股权的承授人在接纳授出购股权的要约时应付本公
司的金额为1港元。购股权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期间(不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内随时行使,惟
须受有关提前终止的条文所规限。
每份授出的购股权的归属期及归属条件(如有)应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
除非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前终止购股权计划,否则购股权计划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起计十年内维持有效,并
将于紧接其十周年前的营业日当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届满。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计划授权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总数为80,000,000份。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为80,000,000股,占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约10.0%(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80,000,000股)。于本年报日期,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两年零六个月。
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及其他相关规则及规例。上市规则第17.09条规定载列的购股权计划详情概要载于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2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购股权获授出、行使、已到期或已失效,而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无未行使购股
权。
储备
有关本公司及本集团储备变动的详情分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及综合权益变动表。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发售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4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订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就董事所深知,概
无该等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连交易而须根据上市规则予以披露。
可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拥有人的储备约为47.7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4.0百万港元)。
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本集团最大客户的总营业额约占本集团总营业额41.3%,而来自五大客户的总
营业额合共约占本集团总营业额98.8%。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最大供应商占期内直接成本总额约6.8%,而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占直接成本
总额约14.2%。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最大分包商占期内直接成本总额约11.3%,而本集团五大分包商占直接成本
总额约33.4%。
概无本公司董事或其任何紧密联系人士或股东(据董事所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多于5%)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拥
有任何实益权益。
董事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的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主席)
梁卓豪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金峰先生
何振琮先生
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4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则为
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须轮席退任,惟每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该等退任董事符合资格可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或额外加入现时董事会的所有董事仅出任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的首届股
东周年大会,届时将合资格重选。
获批准的弥偿条文
全体董事均有权因其作为董事而于获判胜诉或获判无罪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中进行辩护所产生或蒙受的一切亏损或负债,可
自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
董事服务合约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的董事与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如不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能于一
年内由聘用公司终止的未到期服务合约。
控股东于合约之权益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本公司控股东(「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其
附属公司之间并无订立任何重要合约,或有关由控股东或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合约。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有关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履历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8至11页。
董事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
有关董事及本集团五位最高薪酬人士酬金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薪酬介乎以下范围:
薪酬范围高级管理层人数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3
薪酬政策
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主要包括固定成份(基本薪金形式)与可变成份(包括酌情花红及其他奖励报酬),并考虑彼等的经验、职
责级别、个人表现、本集团溢利表现及整体市况等其他因素。
薪酬委员会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讨论薪酬相关事宜(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及检讨本集团的薪酬政策。本公司
决定由有授权责任的薪酬委员会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
5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退休福利计划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
董事于重大合约的权益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外,概无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所订立而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管理合约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或拥有关本公司整体或任何主要业务的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约。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除下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一段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
或彼等各自的配偶或未满十八岁的子女获授可藉收购本公司股份而获利的权利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而本公司或本公司附
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亦无作出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于任何其他法人团体获取该等权利。
股票挂钩协议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股票挂钩协议。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列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
(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例所指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i)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姓名身份╱性质
持有╱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占股权
概约百分比
凌先生(附注1)受控制法团权益331,220,00041.40%
凌毓棠先生实益拥有人9,010,0001.13%
附注:
- (「Reach Goal」)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凌先生被视为或被当作于
Reach Goal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凌先生为Reach Goal的唯一董事。
5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登记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之权益或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
须记录于该条例所指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的权益
据董事所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实体(并非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
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规定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须记入
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姓名身份╱性质
持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占股权
概约百分比
Reach Goal实益拥有人331,220,00041.40%
Simple Joy Investments Limited(附注1)实益拥有人202,910,00025.36%
李剑明先生(附注1)受控制法团权益202,910,00025.36%
杨婉雯女士(附注2)配偶权益202,910,00025.36%
Simply Marvel Limited实益拥有人57,090,0007.14%
陈少鸿先生(附注3)受控制法团权益57,090,0007.14%
付静艳女士(附注4)配偶权益57,090,0007.14%
附注:
- (「李先生」)合法且实益拥有Simple Joy Investments Limited(「Simple Joy」)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李先生被视为
或被当作于Simple Joy 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李先生为Simple Joy的唯一董事。
- (「杨女士」)为李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杨女士被视为于李先生拥有权益的相同数目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 (「陈先生」)合法且实益拥有Simply Marvel Limited(「Simply Marvel」)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陈先生被视作或当
作于Simply Marvel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陈先生为Simply Marvel的唯一董事。
- (「付女士」)为陈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付女士被视作于陈先生拥有权益的相同数目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主要或高持股量股东或其他人士(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
其权益载于上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一节)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于本公
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之登记册内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5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竞争业务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或控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集团业务除外)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拥有任何其他与本集团存在利益冲突而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须予以
披露的权益。
企业管治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2至25页的企业管治报告。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取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已维持上
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均具独立性。
独立核数师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经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
周年大会提呈决议案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于过往三年内,本公司并无更换其外部核数师。
代表董事会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凌志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5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香港
中环
毕打街11号
置地广场
告罗士打大厦31楼
致凌锐控股有限公司列位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第60至105页所载凌锐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
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真实而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
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善编制。
意见基准
吾等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吾等根据该等准则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
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中作进一步阐述。吾等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独立
于 贵集团,且吾等已履行吾等根据守则的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属充分及恰当,可为吾等的
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为吾等的专业判断中,审核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进行整体审核时已处理
此等事项并就此形成意见,但吾等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5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核事项(续)
关键审核事项
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收益及直接成本
吾等将确认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收益确定为关键审核事
项,乃因 贵集团管理层在确定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进
展、合约收益及未完成合约的预算直接成本时使用估计。
我们亦考虑确认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直接成本为关键审核
事项,乃因其为对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金
额。
诚如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披露,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贵集团来自地基工程服务合
约的收益约为214,505,000港元及所产生的直接成本约为
183,515,000港元。
贵集团根据 贵集团管理层对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进展的
估计确认收益。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就总收益及
直接成本而言,合约的实际结果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值,
而这会影响确认的收益及溢利。
吾等在审核中处理关键审核事项的方法
吾等就确认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收益及直接成本的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
- 、预算直接成本及确定
建筑活动完成情况的流程;
• 抽样检查建筑合约的总合约价值以及其他有关通讯及
证明文件;
• 评估预算直接成本的合理性包括(i)协定相关分包或供
应商╱卖方合约的预算直接成本;(i)将预算数据与实
际记录数据进行比对,并考虑已达成的地基工程服务
合约的进展及结果;及(i)比较估计利润率与其他类
似项目的实际利润率;及
• 通过以下方式评估截至目前已确认直接成本的合理
性:
• 抽样检查 贵集团内部进度报告以及其他证明
文件,包括向分包商╱供应商╱卖方发出的付
款证书及彼等之通讯或已发出的其他文件,以
评估各项目进展情况;及
• 抽样与 贵集团的项目经理讨论各地基工程服
务合约的状况。
5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核事项(续)
关键审核事项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
吾等确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为关键审核
事项,乃因于报告期末评估 贵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
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时涉及 贵集团
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及估计。
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14、16及26。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所披露, 贵集团管理层采用简化
方法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
额。估计亏损率乃经计及过往还款记录而估计,并就无需
过度付出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
性资料作出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
合约资产净额分别为约21,360,000港元(扣除减值亏损拨备
约3,654,000港元)及约61,256,000港元(扣除减值亏损拨备约
917,000港元)。
吾等在审核中处理关键审核事项的方法
吾等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的程序包括但
不限于:
• 了解 贵集团管理层如何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的亏损拨备;
- ,包
括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
析,将分析中的各个项目与相关发票进行比较;
• 评估 贵集团管理层在确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亏损拨备方面的
依据及判断的合理性;及
- (如适
用),按抽样基准测试预期信贷亏损计算中所应用的
主要数据来源。
5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等就此的核数师报告(「其
他资料」)。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就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而言,吾等的责任乃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
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符或在其他方面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倘吾等认为该其
他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则须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管治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平的综合财务报表,
并落实 贵公司董事厘定为必需的有关内部控制,以确保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不存在重大错误陈述(不论是否由于欺诈或
错误)。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
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则另作别论。
管治层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乃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吾等意见
的核数师报告。本报告仅向 阁下整体报告,而不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责
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
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
关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5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吾等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
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
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公司内部控制的成效发表意见。
- 。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质疑。倘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须在核数师报告
中提请使用者垂注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或倘有关披露不足,则修改吾等的意见。吾等的结论乃基于截至核数
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停止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及事项。
- ,以就 贵集团内部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资料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财务报表形
成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吾等负责指导、监督及覆核为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吾等仍然对吾等的审计意见承担全
责。
吾等与管治层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及时间以及重大审计发现,包括吾等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
不足。
5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吾等亦向管治层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被合理认为可能影响吾等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
他事宜以及(倘适用)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适用防范措施与管治层沟通。
吾等从与管治层沟通的事项中,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最为重要,因而为关键审核事项。除非法律
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于极罕有的情况下,吾等认为披露此等事项可合理预期的不良后果将超越公众知悉此
等事项的利益而不应于报告中披露,否则吾等会于核数师报告中描述此等事项。
出具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董事人是卢健基。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执业会计师
卢健基
执业证书编号:P06413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5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4,505 |
(183,515) |
30,990 |
736 |
(22,209) |
(28,335) |
(1,731) |
(20,549) |
– |
(20,549) |
(2.57)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益5194,043
直接成本(165,406)
毛利28,637
其他收入及净收益61,429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于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的
减值亏损拨备净额(2)
行政开支(27,651)
融资成本7(1,758)
除税前(亏损)溢利9655
所得税开支10–
年内(亏损)溢利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655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港仙)120.08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6,435 |
5,134 |
31,569 |
21,360 |
2,961 |
61,256 |
87 |
14,686 |
100,350 |
26,880 |
17,490 |
3,672 |
962 |
23,231 |
72,235 |
28,115 |
59,684 |
896 |
1,754 |
135 |
2,785 |
56,899 |
8,000 |
48,899 |
56,899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1339,196
按金及人寿保险保单付款155,052
44,248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1419,954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53,464
合约资产1643,315
可收回税项87
银行结余1729,853
96,673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1815,51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914,594
租赁负债204,066
合约负债162,423
银行借贷2122,132
58,734
净流动资产37,93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82,18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04,568
银行借贷2136
递延税项负债22135
4,739
净资产77,448
资本及储备
股本238,000
储备69,448
总权益77,448
载于第60至105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获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董事会签署:
凌志辉先生 梁卓豪先生
董事 董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
累计溢利╱
(亏损)总 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000123,367(60,130)5,55676,793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6556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8,000123,367(60,130)6,21177,448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20,549)(20,54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000123,367(60,130)(14,338)56,899
附注: 其他储备指(i)Smart Sage Limited(「Smart Sage」)及Southern Sun Investment Limited(「Southern Sun」)已发行股本总额与明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明利基
础工程」)及明利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明利机械工程」)有关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集团重组的资产净值之间的差额,及(i)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与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重组完成后Smart Sage及Southern Sun以及本集团非控股权益的资产净值之间的差额。
6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549) |
12,861 |
(30) |
– |
(137) |
1,731 |
22,209 |
16,085 |
(18,464) |
421 |
(23,092) |
11,361 |
2,896 |
(1,461) |
(12,254) |
– |
(12,254) |
137 |
(100) |
30 |
67 |
(1,731) |
(96,295) |
99,112 |
(4,066 ) |
(2,980) |
(15,167) |
29,853 |
14,686 |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溢利655
调整:
物业及设备折旧12,269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收益–
提早终止租赁收益(1)
利息收入(143)
融资成本1,758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于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的减值亏损拨备净额2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14,540
贸易应收款项(增加)减少16,870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638
合约资产(增加)减少37,611
贸易应付款项增加(减少)(21,52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增加(减少)(15,217)
合约负债减少(1,840)
经营(所用)所得现金31,078
已支付所得税(169)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30,909
投资活动
已收利息143
物业及机器付款(1,525)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所得款项–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1,382)
融资活动
已付利息(1,758)
偿还银行借贷(94,548)
已筹集新银行借贷87,411
偿还租赁负债(3,415)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12,3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17,217
于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636
于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以银行结余列示29,853
6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凌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
司及其股份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于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位于
香港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1702-03室。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服务。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集团的功能货币。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以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该等修订本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
(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当前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
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发行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于待厘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可见未来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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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为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倘合理预期资料将
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作出的决策,则该等资料属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
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事项。
在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合理预期,本集团拥有充足资源于可见未来继续持续经营。因此,彼等在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采纳持续会计基准。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合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实体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控制权即已实现,当本公司:
‧ 可对被投资公司行使权力;
‧ 因参与被投资公司的业务而对可变回报承受风险或享有权利;及
‧ 可行使权力以影响其回报。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以上所列三种控制因素任何一种或以上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取得被投资公司
的控制权。
本集团在取得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开始综合附属公司,并于本集团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入
账。尤其是,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开支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直至本集团不再对该附属公司拥有控制权之日止。
如必要,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会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有关的所有集团内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于合并时全数对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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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本集团于履行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
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个明确货品及一项明确服务(或一批明确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确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标准,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转移,而收益确认会按一段时间内已完成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度
进行:
- ,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 ,而该项资产于本集团履约时由客户控制;或
- ,且本集团对迄今已完成履约的付款具有可强制执行
的权利。
否则,收益会在当客户获得明确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在某一时点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货品或服务而于交换中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账款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
无条件权利,即代价到期付款前仅需时间推移。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向客户收取代价(或已到期收取代价),而须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的责任。
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并呈列。
随时间逐步确认收益:计量完全完成履约责任的进度
投入法
完全完成履约责任的进度乃根据投入法计量,即根据本集团为完成履约责任的付出或投入与完成有关履约责任
的总预期投入相比以确认收益,该方法最能反映本集团于转移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方面的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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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物业及设备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折旧采用直线法予以确认,以便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物业及设备项目成本减其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年
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于报告期末进行审阅,以按预期基准反映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
物业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时或预期继续使用有关资产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任何因出售或报废物业
及设备项目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获厘定为出售所得款项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损益内确认。
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以决定该等资产有否出现减值亏损的任何迹
象。倘出现任何该等迹象,则对有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以确定减值亏损(如有)的程度。
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单独估计。倘不可能单独估计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将估计资产所属
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于可确立合理一致的分配基准时,公司资产会分配至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否
则有关资产会分配至可确立合理一致分配基准的现金产生单位的最小组别。可收回金额以公司资产所属的现金
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面值进行比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去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以税前
折现率折现至其现值,该折现率反映市场现时所评估的金钱时间值及并未就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调整的资产(或
现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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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续)
倘估计一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该项资产(或该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被
调低至其可收回金额。就无法按合理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而言,本集
团将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账面值)与该
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会先分配以扣减任何商誉的账面值(如适
用),其后按该单位或该组现金产生单位各资产的账面值的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资产账面值不得扣减至低于其
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及零之最高值。已另行分配至资产的减值亏损数额按比
例分配至该单位或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上调至其经修订估计可收回金
额,惟经上调账面值不得超出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于以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
确定的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呈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a) 现金,其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而导致有关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结余;
及
(b) 现金等价物,其包括短期(通常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大
的高流动性投资。现金等价物持作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非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上文界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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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拨备
倘本集团现时因过往事件产生法定或推定责任,而本集团可能须抵偿该责任,且债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
拨备。
拨备金额乃经考虑责任所附带之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后,根据呈报期末为抵偿该现有责任而须承担代价之最佳估
计确认。倘拨备使用抵偿该现有责任之估计现金流量计量,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之现值(倘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
亏损性合约项产生的现时责任确认及计量为拨备。当本集团为达成合约责任所产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逾预期自
该合约收取的经济利益,即视为存在亏损性合约。合约项下不可避免之成本反映退出合约的最低成本净额,即
履行合约的成本净额以及因未履行合约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处罚两者中的较低者。
评估合约是否繁重或亏损时,本集团计算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递增成本(具体而言,例如直接劳工及物
料),以及分配与履约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具体而言,例如分配履约所使用物业及设备项目的折旧费)。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集团实体成为有关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所有正常购买或销
售的金融资产,按交易日的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正常购买或销售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市场规定或惯例须在一段
期限内进行资产交付的金融资产买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惟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初步计量的客
户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除外。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直接应占交易成本于初步确认时加入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或从中扣除(如适用)。
实际利率法乃于相关期间内计算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及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利率
乃将估计日后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所有支付或收取而其整体可构成实际利率、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价的费
用)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期使用年期,或较短期间(倘合适)精确折现至初步确认时账面净值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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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 该金融资产于一种经营模式下持有,目的为持有金融资产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
‧ 金融资产之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随后按公平值计量。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关于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使用实际利息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乃对一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
用实际利率予以计算,惟其后出现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就其后出现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而言,
自下一报告期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倘信用减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好
转,使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用减值,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信用减值后,自报告期开始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
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作出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银
行结余)及合约资产按照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
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的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在相关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出现的违约事件所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预
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自可能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出现的违约事件所产生的全期预期信
贷亏损的部份。有关评估乃根据本集团过往的信贷亏损经验作出,并就债务人的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环境,以
及对于报告日期的当前情况及未来情况的预测所作出的评估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已按分占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天数分类。合约资产涉及未入账在建工程,且与同类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具有
大致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本集团认为,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亏损率与合约资产亏损率合理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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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至于所有其他工具,本集团计算的亏损拨备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相同,除非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大幅增
加,则本集团会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是否需要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以自首次确认以来出现违约的
可能性或风险是否大幅上升而定。
(i)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是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会将报告日期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与首次确认
日期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进行比较。于作出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定量及定性资
料,包括无需过度付出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过往经验及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于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已大幅增加时,会考虑下列资料︰
‧ 金融工具的外部(倘适用)或内部信用评级出现实际或预期的重大恶化;
‧ 外部市场的信贷风险指标重大恶化, 如债务人的信贷息差及信用违约掉期价格大幅上升;
‧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现时或预期的不利变动,预期会令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大幅下跌;
‧ 债务人的营运业绩出现实际或预期的重大恶化;
‧ 债务人所在的监管、经济或科技环境出现实际或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
的能力大幅下跌。
不论上述评估的结果,当合约付款已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会假定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已大幅增加,
除非本集团具有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
本集团定期监察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的标准的有效性,并于适当情况下对其进行修订,以确
保该标准能在金额到期前确定信贷风险的显著增加。
7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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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i) 违约的定义
本集团认为以下情况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构成违约事件,因为过往经验表明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条件的应收款项一般无法收回:
‧ 交易对手违反财务契诺;或
‧ 内部产生或获取自外部来源的资料表明,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还款(不考虑本
集团持有的任何抵押品)。
本集团认为,倘工具逾期超过90日则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资料证明较宽松的违约
标准属更为合适则另作别论。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即表示有关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
值。金融资产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与下列事件有关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b) 发生违约或逾期事件等违反合约的情况;
(c) 出借款项予借款人的贷款人,出于与借款人的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 而向借款人授出贷
款人在其他情况下不会考虑的宽限期;
(d) 借款人很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e) 由于财政困难,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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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iv) 撇销政策
倘有资料显示对手方面对严重财务困难,且实际上并无收回款项的前景(如对手方被清盘或进入破产诉
讼,或(如为贸易应收款项)金额已逾期超过两年(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本集团会进行撇销金融资产。已
撇销的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实施强制执行,并在适当情况下考虑法律意见。撇销构成终
止确认事项。任何其后收回的款项于损益中确认。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为违约可能性、违约亏损率(即出现违约时的亏损幅度)及违约风险的涵数。违约可能
性及违约亏损率乃根据历史数据进行评估,并就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预期信贷亏损的估计反映乃无偏
概率加权平均金额,以各自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定。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到期支付予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的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再按首次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折现得出的数额。
本集团通过调整其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确认减值盈亏,惟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除外,在此
情况下相应调整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
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总账面值计算,惟金融资产录得信用减值则除外,而在该情况下,利息收入乃按
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计算。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只有当从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到期,或本集团转让金融资产,而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
已转移至另一实体时,本集团才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倘本集团并无转移或保留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
并继续控制所转让资产,则本集团确认其于资产的保留权益及就其可能须支付金额确认相关负债。倘本集团保
留所转让金融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亦就已收所得款项确认有抵
押借贷。
倘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之间的差额将于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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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集团实体所发行债务及权益工具乃根据合约安排的内容以及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的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
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为证明集团实体资产于扣除其所有负债后的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本公司所发行权益工具按已收所得
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确认。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租赁负债以及银行借贷)其后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仅于其责任获免除、取消或届满时,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已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已付及
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乃于损益内确认。
退休福利成本
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作出的付款于雇员已提供服务从而有权获得供款时确认为开支。
就长期服务金义务而言,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9.93(a)号,本集团将预期将予抵销的雇主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入
账,列为视作对长期服务金义务的雇员供款,并以净额基准计量。未来福利之估计金额乃于扣除由本集团强积
金供款所产生并已归属雇员的累计福利所产生的负值服务成本后厘定,而该等金额被视为相关雇员的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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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在雇员提供服务期间按预期就服务所支付的福利未折现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为开
支,除非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许可将福利计入资产成本中。
雇员就工资、薪金及年假应计之福利在扣减任何已付金额后确认为负债。
租赁
租赁的定义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定义于合约开始时评估该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的条款及
条件其后出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
对于机器及建筑设备、办公室、仓库及泊车位等租期自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开始日期╱初始应用日期起计
为12个月或以内且并无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按直线基
准或另一种系统性基准于租期内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任何已收租赁优惠;
‧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 估计本集团在拆卸和拆除相关资产、恢复其所在地点或将相关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及条件所需要状况而
将予产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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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续)
就本集团于租期结束时合理确定获取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而言,有关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起
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期间计提折旧。此外,使用权资产按直线基准于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内计提折
旧。
本集团于「物业及设备」内呈报使用权资产,同一栏内将会呈报相应相关资产(倘其拥有)。
可退回租赁按金
已付可退回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列账,最初按公平值计量。对首次确认时的公平值作出调整被
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该日未付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倘租赁隐
含的利率难以厘定,则本集团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贷利率计算。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性的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就应计利息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
倘租期有所变动或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化,本集团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就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
调整),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或租
赁合约已予修改且租赁修改不作为单独租赁入账(见下文会计政策(「租赁修改」)。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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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修改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将租赁修改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进行入账:
‧ 该项修改通过增加使用一项或多项相关资产的权利扩大租赁范围;及
‧ 调增租赁的代价,增加的金额相当于范围扩大对应的独立价格,加上按照特定合约的实际情况对独立价
格进行的任何适当调整。
就并非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账的租赁修改而言,本集团基于透过使用修改生效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
租赁付款,按经修改租赁的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以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当经修改合约包含租赁成份以及一
个或多个额外租赁或非租赁成份时,本集团根据租赁成份的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成份的总独立价格,将经修
改合约中的代价分配至每个租赁成份。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规定以评估售后租回交易是否构成本集团的销售。
对于不满足销售要求的转让,本集团作为卖方承租人继续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确认资产并将转让
所得款项作为银行借贷入账。
借贷成本
所有借贷成本于其产生期间在融资成本中确认。
税项
所得税指即期及递延所得税开支的总额。
即期应付税项以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有别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呈报的「除税前溢利╱亏
损」,乃由于存在于其他年度内属应课税或可抵扣的收入或开支及自不课税或不可抵扣的项目所致。本集团即期
税项负债按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7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时所用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确认。递延税
项负债通常按全部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通常按所有可扣税暂时差额确认,惟以将有应课税溢利
可能用于抵扣该等可扣税暂时差额为限。倘暂时差额来自交易中资产及负债的初步确认(业务合并除外),且该
交易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影响会计溢利,且于交易时不会引起等额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则该等递
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不予以确认。此外,倘初步确认商誉产生暂时差额,则不会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有关于附属公司的投资的应课税暂时差额进行确认,惟倘本集团能控制暂时差额的拨回,且
暂时差额不大可能于可预见将来拨回的情况则除外。因有关该等投资的可扣减暂时差额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
产,仅在可能产生足够应课税溢利以使用暂时差额利益,并预期能够在可预见将来拨回时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在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在不再有充足应课税溢利可供收回所有或部分资产情况下扣
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照于清偿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预期适用的税率以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已颁布的税率
(及税法)为基础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的计量反映本集团预期在报告期末收回或清偿其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的方式所导致的税务
后果。
为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项,本集团会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归因于
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扣减归因于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将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规定分别应用于租赁负债及相关
资产。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惟以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为限,
并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倘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及在两者与同一税务机构向同一税项实体征收的
所得税有关,则会抵销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
7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关联方
倘属以下人士,则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
(a) 该人士或该人士之近亲及该人士: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或
(b) 倘该人士为符合下列任何条件的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其他实体之同系附属公司);
(i) 该实体及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之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
(vi) 实体受(a)所识别人士控制或受共同控制;
(vi) 于(a)(i)所识别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及
(vi) 该实体或其为组成部分之任何本集团成员公司,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层成员服
务。
一名人士的近亲家庭成员指预期在与实体的交易中可影响该人士或受该人士影响的家庭成员。
7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4.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本集团管理层于应用附注3所载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须就未能即时明显从其他来源得知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判
断、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以往经验及被视为有关的其他因素作出。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
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持续予以审阅。倘修订仅影响该期间,会计估计的修订将于修订估计的期间确认,或倘修订同时影响
现时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以下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以及于报告期末所作估计之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具有重大风险,可能导致须于下个财
政年度内对资产账面值作重大调整。
地基工程服务合约
随著合约进度,本集团检讨及修订就每一份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编制之收益及直接成本估计。直接成本预算由本集团管
理层以主要承建商、供应商或涉及之售卖方不时提供之报价及本集团管理层之经验为基础而编制。为确保预算准确及
更新,本集团管理层对合约预算进行定期检讨,比较预算金额及实际金额之差别。有关重大估计或会对各期间所确认
之溢利造成影响。
已确认地基工程服务收益及相关应收款项金额反映本集团管理层对各合约的进展及结果的最佳估计,有关估计乃根据
若干估计基准厘定。这包括评估现行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盈利能力。特别对较复杂的合约而言,完成直接成本及合约
盈利能力受限于重大估计不确定性。实际之总直接成本或总收益可能高于或低于报告期末作出之估计,而有关差异将
对当时所记录之数额作出调整并影响于未来年度确认之收益及溢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地基工程服务的收益约214,50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94,043,000港
元)及直接成本约183,51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65,406,000港元)记录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管理层采用简化方法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估计亏损率乃经计及过往还款记
录而估计,并就无需过度付出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
于各报告日期,历史观察违约率重新评估,且前瞻性资料的变动予以考虑。
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对估计的变动敏感。有关预期信贷亏损以及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资料分别于附注
26、14及16中披露。
8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4,505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52,686 |
14,762 |
167,448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
收益指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地基工程服务的已收及应收款项净额。倘本集团创造或提升一项由客户控制的资产,则该
等服务会确认为于一段时间内达成的一项履约责任。收益根据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的进展及结果使用投入法就该等地基
工程服务予以确认。
收益确认时间及收益分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随时间确认:
地基工程服务194,043
合约资产(扣除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负债)于地基工程服务进行期间予以确认,代表本集团考虑所提供服务的权利,
参考迄今为止工程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占估计总直接成本的比例。当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合约资产转移至贸易应收款
项。本集团自合约工程进度付款发票日期起向其客户授予7至45日信贷期。
应收保留金于缺陷责任期间届满前分类为合约资产,自建筑实际竣工日期起介乎1至2年。合约资产的相关金额在缺陷
责任期间届满时重新分类至贸易应收款项。缺陷责任期间作为所执行地基工程服务符合协定规格的担保,且该等担保
不能单独购买。
本集团的地基工程服务合约包括付款时间表,其中要求参考迄今为止工程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占估计总直接成本的比例
于建筑期间按阶段付款。本集团要求若干客户提供最高占合约总金额10%的前期按金。当本集团于建筑开始前收到按
金,将在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特定合约的已确认收益超出按金额。
交易价格分配予客户合约的剩余履约责任
于报告期末分配予剩余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未达成或部分未达成)及确认收益的预期时间如下:
地基工程服务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166,462
超过一年但于两年内–
166,462
8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88,58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1,976 |
40,796 |
38,50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0 |
1 |
136 |
461 |
– |
108 |
736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收益仅来自香港的地基工程服务。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指本
公司执行董事)检讨根据附注3所载相同会计政策编制的本集团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本集团仅有一个单一的经
营分部,且并无呈列此单一分部的进一步独立财务资料或分析。
地区资料
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乃由于根据提供服务的地点,本集团的收益均来自香港,而按资产的实际位置划分,本集团
约26,43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9,196,000港元)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按金及人寿保险保单付款)均位于香港。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占本集团收益总额10%或以上的客户的收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客户A113,478
客户B28,212
客户C23,305
客户D不适用*
客户E不适用*
客户F不适用*
- %
6. 其他收入及净收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收益–
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10
人寿保险保单的利息收入133
销售废弃材料收入91
已收补偿(附注(a))1,139
其他56
1,429
附注:
(a) 已收补偿指就对永明建筑有限公司及永明营造有限公司有关法律诉讼和解而已收取其资产和负债账面值的超额金额。
8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410 |
321 |
1,73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7.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融资成本:
银行借贷1,366
租赁负债392
1,758
8. 董事及雇员酬金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已付或应付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行政总裁的酬金如下: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
(「凌先生」)
梁卓豪先生
(「梁先生」)
凌毓棠先生
(「凌毓棠
先生」)庄金峰先生何振琮先生施伟亷先生
丘淑文女士
(「丘女士」)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vi))(附注(i))(附注(iv))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袍金–8119419419481744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2,400972–3,372
花红(附注(i))200160–36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818–36
酬金总额2,6181,15081194194194814,512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凌志辉先生
(「凌先生」)
陈少鸿先生
(「陈先生」)
梁卓豪先生
(「梁先生」)
李蒙先生
(「李先生」)庄金峰先生何振琮先生施伟亷先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附注(vi))(附注(v))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袍金–20194194194602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2,400540480–3,420
花红(附注(i))200–160–36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899–36
酬金总额2,618549649201941941944,418
附注: (i) 陈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辞任。
(i) 花红乃根据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厘定。
(i) 凌毓棠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iv) 丘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
(v) 李先生于二零二年九月一日获委任及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辞任。
(vi) 梁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获委任。梁先生亦为主要行政人员,上述酬金包括其作为主要行政人员所提供服务的酬金。
8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033 |
327 |
36 |
3,396 |
二零二五年 |
---|
– |
3 |
3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续)
执行董事酬金乃就彼等提供管理本集团及本公司事务的服务而作出。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乃就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所提供的服务而作出。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已豁免或同意豁免任何酬金(二零二四年:无)。
于年内,本集团并无向任何董事支付薪酬作为加入或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离职补偿。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两名人士为本公司董事,其酬金于上文附
注8(a)披露以及余下三名人士的酬金载列如下。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中,一名人士为本公司董事,其酬金于上文附注(a)披露;及一名人士为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本
公司董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三名(二零二四年:四名)最高薪酬人士的总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福利3,733
花红(附注)45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72
4,263
附注: 花红乃根据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厘定。
彼等的酬金属于以下范畴:
雇员人数
二零二四年
零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3
于年内,本集团并无向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离职补偿。
8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四年 | |
---|---|
千港元 | |
900 | |
12,861 | |
– | |
4,512 | |
32,746 | |
856 | |
38,114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 |
–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亏损)溢利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已扣除(抵免)以下各项后达致:
核数师酬金900
物业及设备折旧12,269
提早终止租赁收益(1)
董事酬金(附注8)4,418
其他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福利35,377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013
员工成本总额40,808
10.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即期税项–
递延税项(附注22)–
–
根据香港利得税的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的溢利将按8.25%的税率征税,而超过2百万
港元的溢利将按16.5%的税率征税。不符合两级制税率制度的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16.5%的统一税率征税。因此,
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估计应课税溢利按8.25%计算香港利得税,而2百万港元以上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
计算。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本集团并没有于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净额,故并没有
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 备。
其他司法权区产生的税项按有关司法权区的当时税率计算。
8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549) |
(3,391) |
(203) |
182 |
(1,043) |
3,219 |
1,236 |
–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549) |
二零二五年 |
---|
千股 |
800,00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于本年度所得税开支与除税前(亏损)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655
按本地所得税率缴纳的税项108
不可扣税收入之税务影响(56)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105
动用先前并未确认的税项亏损(1,756)
尚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527
其他1,072
年内所得税开支–
11. 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任何股息。
- (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按以下数据计算:
(亏损)盈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就计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的年内(亏损)盈利655
股份数目
二零二四年
千股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000
由于该等两个年度内并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未有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
8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3. 物业及设备
租赁
物业装修
机器及
建筑设备
电脑及
办公室设备汽车租赁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2785,06117812,4892,265100,520
添置–1,525–10,35111,876
提早终止租赁–(103)(103)
出售╱撇销–(39)(58)–(9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2786,58613912,43112,513112,196
添置–100–100
出售╱撇销–(952)–(9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2785,63413912,53112,513111,344
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2748,00917811,60857560,897
年内拨备–8,632–2953,34212,269
提早终止租赁–(69)(69)
于出售╱撇销时对销–(39)(58)–(9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2756,64113911,8453,84873,000
年内拨备–8,504–1864,17112,861
于出售╱撇销时对销–(952)–(9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2764,19313912,0318,01984,909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1,441–5004,49426,43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9,945–5868,66539,196
上述物业及设备项目(经计及剩余价值后)采用直线法按以下估计可使用年期折旧:
租赁物业装修于租期
机器及建筑设备4至10年
电脑及办公室设备4年
汽车4年
租赁物业于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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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使用权资产(计入物业及设备)
租赁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4,4944,49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8,6658,66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4,1714,171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3,3423,342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短期租赁有关之开支约为24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193,000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之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6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000,000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添置使用权资产(二零二四年:约10,351,000港元)。
本集团租赁多个办公室用于营运。租赁合约按两至三年之固定期限订立,无续期或终止选择权。
租赁协议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中的抵押权益外不施加任何契诺。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贷的抵押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值约为11,8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6,254,000港元)的机器及建筑
设备,以获取附注21披露的本集团的若干银行借贷。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泊车位及物业订立若干短期租赁。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有关该等泊车位及物业的未履行租赁承担约为22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25,000港元)。
售后租回交易-卖方承租人
为更好地管理本集团资本架构及融资需求,本集团有时就机器租赁订立售后租回安排。该等法定转让并不符合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按销售机器入账。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该等售后租回安排筹集
借贷约10,000,000港元,期限为2年。到期分析详情载于附注26。
8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5,014 |
(3,654) |
21,36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9,458 |
1,902 |
– |
21,36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8,396 |
18,16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4.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24,731
减:减值亏损拨备(4,777)
19,954
本集团自合约工程进度付款发票日期起向其客户授予7至45日信贷期。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亏损拨备)的账龄分析
乃基于报告期末的发票日期呈列。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14,182
31至60日3,888
61至90日1,884
19,954
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限的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评估
本集团管理层采用简化方法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估计亏损率乃经计及过往还款记
录而估计,并就无需过度付出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亏损拨备)包括总账面值约1.902,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5,772,000港元)于报告日期已逾期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26。
转让金融资产
下列为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以可悉数追索基准贴现贸易应收款项的方式
转让予银行。由于本集团未有转让该等应收款项之重大风险及回报,故继续确认应收款项账面值全额及确认转让收到
的现金为有抵押银行借贷(见附注21)。该等金融资产以摊销成本于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所转让资产之账面值11,227
相关负债账面值18,556
8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307 |
2,278 |
215 |
143 |
4,152 |
8,095 |
5,134 |
2,961 |
8,09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金1,515
已抵押存款(附注a)2,460
其他应收款项250
预付款项208
人寿保险保单付款(附注b)4,083
总计8,516
按非流动资产呈列5,052
按流动资产呈列3,464
总计8,516
附注:
- (以若干建造合约的客户为受益人)的抵押品存于保险公司。本集团已就相关履约保证可能对保险公司造成的索赔及
损失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同意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 ,本集团与一间银行订立人寿保险保单,为现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的凌志辉先生投保,并
于开始投保时支付一笔494,000美元(「美元」)(约等于3,851,000港元)的保费。
根据人寿保险保单,本集团为受益人及保单持有人,投保金额为1,000,000美元(约等于7,800,000港元)。本集团可根据该等保单于退保日的账户
价值(「账户价值」)随时提取现金,该现金价值根据支付的保费总额加所赚取的累计利息及扣除根据该等保单条款及条件所作出的任何收费厘
定。倘于该保单列明的退保期(即于第一及第十八个投保年度之间)内退保,则须从账户价值扣除特定金额的退保费用。保险公司将于第一年向
本集团支付年利率4.25%的保证利息及其后在保单有效期内支付每年浮动回报(保证最低利率为年利率2%)。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后十二个月内的上述人寿保险保单的退保期结束前不会终止保单或提取现金,
因此,该金额 以非流动资产呈列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
于开始投保日期,保费总额由本集团支付,包括固定保单费用及按金。每月保单开支及保险费用将在投保期间参考人寿保险保单所载的条款而
产生。
人寿保险保单的付款结余以美元列值,而美元并非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
本集团已抵押人寿保险保单付款以获得附注21所披露本集团若干银行借贷。
9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2,173 |
(917) |
61,256 |
96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423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6.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合约资产
地基工程服务43,526
减:减值亏损拨备(211)
43,315
合约负债
地基工程服务2,423
合约资产主要有关于本集团就完工但未收款的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原因为有关权利须视乎本集团未来表现而定。当
有关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合约资产将转拨至贸易应收款项。于本年度合约资产增加乃主要由于建筑项目的收益增加。
于本年度合约负债减少主要由于客户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下表列示于当前报告期间就结转合约负债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结余的已确认收益4,263
对经确认合约资产金额构成影响的一般支付条款如下:
地基工程服务合约
本集团的地基工程服务合约包括建筑期间要求分阶段付款的付款时间表,参考迄今为止工程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占估计
总直接成本的比例。当有关权利成为无条件时,本集团通常会转拨合约资产至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亦需要若干客户提供最高达合约总额10%的预付按金。当本集团于地基工程服务开始前收到按金,则会导致于
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特定合约的已确认收益超过按金额为止。
本集团亦基本上同意就10%的合约价值设有一至两年保留期。因本集团获得此最终款项的权利于完成缺陷责任期后方
可作实,故此金额计入合约资产,直至保留期结束为止。本集团将该等合约资产分类为流动,原因为本集团预期于其
正常经营周期内将其变现。
9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7,717 |
16,233 |
33,95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8,542 |
7,158 |
1,180 |
26,88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地基工程服务合约(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合约资产包括保留金约33,9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0,603,000港元)。
保留金为无抵押及免息,且代表客户就合约工程所预留的款项,其可于相关合约的缺陷责任期完结后或按照相关合约
所订明的期限收回,即各地基工程服务项目完成日期起计一年至两年。因此,就报告期末的未完成项目而言,预计各
自保留金将在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后收回。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24,695
一年后5,908
30,603
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限的合约资产减值评估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的简化方法就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即许可就合约资产使用全期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合约资产已按相同信贷风险特征分类。
有关合约资产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26。
17. 银行结余
于年末,银行结余包括短期银行存款,短期银行存款的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并按现行市场利率每年介乎0.125%至
0.25%(二零二四年:0.438%至0.875%)计息。
18. 贸易应付款项
信贷期为0至60日。以下为于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6,479
31日至60日6,514
60日以上2,526
15,519
9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603 |
12,216 |
671 |
17,49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672 |
896 |
– |
4,568 |
(3,672) |
896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4,985 |
24,985 |
5,066 |
1,754 |
6,820 |
18,165 |
18,165 |
24,985 |
(23,231) |
1,754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计费用4,544
应付保留金9,323
应计员工成本727
14,594
20.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租赁负债:
一年内4,066
超过一年但于两年内3,672
超过两年896
8,634
减:于12个月内到期结算之款项(列为流动负债)(4,066)
于12个月后到期结算之款项(列为非流动负债)4,568
21. 银行借贷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有抵押22,168
22,168
上述银行借贷的账面值须于下列期限内偿还*:
一年内3,576
超过一年但于两年内36
3,612
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银行借贷(于流动负债项下列示)的账面值须
于以下期限内偿还:
一年内18,556
18,556
22,168
减:流动负债项下列示的于一年内到期的款项(22,132)
非流动负债项下列示的款项36
- 。
9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8,165 |
6,820 |
24,985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077 |
(3,212) |
(13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本集团借贷的风险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浮动利率银行借贷18,556
固定利率银行借贷3,612
22,168
固定利率银行借贷按年利率3.35%计息(二零二四年:年利率3.35%)。浮动利率银行借贷按介乎贷款银行发行的香港最
优惠利率(「香港最优惠利率」)减年息0.75%至香港最优惠利率减0.5%计息(二零二四年:香港最优惠利率减年息0.75%
至香港最优惠利率减年息0.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银行借贷以总账面值约为11,8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6,254,000港元)的机器及建筑
设备及本集团的人寿保险保单(详情见附注15)作抵押(二零二四年:以若干物业及设备以及人寿保险保单作抵押),并
由本公司提供的公司担保作担保。
本集团借贷的年利率(亦等同于合约利率)范围为3.35%至4.75%(二零二四年:3.35%至5.38%)。
22. 递延税项
为呈列综合财务状况表,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已予抵销。以下为就财务报告目的对递延税项结余的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4,251
递延税项负债(4,386)
(135)
以下为于两个年度已确认的主要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及其变动:
已确认税项亏损加速税项折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360)5,495135
扣除(计入)损益1,109(1,10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251)4,386135
扣除(计入)损益1,174(1,17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077)3,212135
9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有可供抵销未来溢利的未动用税项亏损约57,46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5,860,000港元),惟须
经香港税务局同意。已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约18,648,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5,764,000港元)。由于未
来溢利流的不可预测性,并无就余下约38,8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0,096,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亏损可无
限期结转。
并未就可扣减暂时差额约1,67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36,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原因为不太可能有应课税溢
利可供动用可扣减暂时差额。
23. 股本
股份数目金额
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000,000,0002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00,000,0008,000
24.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该计划」)乃根据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通过的决议案采纳,主要目的为提供额外奖励予雇员
(全职或兼职)、本公司董事、本集团咨询人、顾问、分销商、承建商、供应商、代理、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
商。除非另有终止或修改,该计划将持续有效10年。
根据该计划,自采纳该计划当日起因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即800,000,000股份)。因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计划已授出
但尚未行使的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而将发行的股份数目总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30%。在任何
12个月期间,根据该计划授予各合资格参与人士的购股权获行使后,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的1%。购股权可供合资格参与人士接纳的期间为7日(包括授出要约当日)。于接纳购股权要约后,参与人士
须支付1港元。
已授购股权的行使期间可由董事会厘定,惟不得迟于自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10年。已授购股权所涉之股份的认购价可
由董事会厘定,惟不得低于下列各项的最高者:(i)于授出购股权日期(必须为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的本公司
股份收市价;(i)于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的本公司股份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
股份于授出购股权当日的面值。
于年内,根据该计划并无已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的购股权,或于报告期末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9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3,998 |
73,2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25.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旨在透过在债务与权益间作出最佳平衡,确保本集团的实体可持续经营,亦为股东缔造最大回
报。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本集团的债务(包括银行借贷)、租赁负债及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及累
计溢利。
本集团管理层经考虑资本成本及与资本相关的风险后定期审阅资本架构。本集团将通过发行新股份及筹集新借贷或偿
还现有借贷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
26.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种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摊销成本58,115
金融负债
摊销成本60,188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其他应收款项、银行结余、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银行借贷及租赁负债。该等金融工具的详情于各自附注内披露。有关该等金融工具的风险及如何降低该等风险的政策
载于下文。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督该等风险以确保按及时有效的方式采取适当措施。
市场风险(货币风险)
由于销售及直接成本均以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故本集团须承担的货币风险有限。然而,本集团的人寿保险保
单付款约4,1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083,000港元)以美元计值,令本集团须承担外汇风险。
由于港元汇率与美元挂钩,本集团管理层预期美元兑港元的汇率不会有任何重大变动。因此,并无呈列以美元计值的
人寿保险保单付款的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面临有关本集团固定利率租赁负债及银行借贷的公平值利率风险。本集团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浮息银行结
余(附注17)及浮息银行借贷(附注21)有关及主要集中于本集团的银行借贷引致之香港最优惠利率的波动。
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利率掉期减少其利率相关风险。然而,本集团管理层监督利率风险及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
率风险。
9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货币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据于报告期末之非衍生工具之利率风险而厘定。该分析乃假设于报告期末仍未偿还之金融工具
于整个年度仍未偿还。浮息银行借贷运用100个基点的增减幅度,表示本集团管理层对利率可能出现之合理变动的评
估。银行结余不计入敏感度分析,乃由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来自浮息银行结余的现金流利率风险甚微。
倘利率上升╱下跌100个基点,且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团本年度除税后亏损将分别增加╱减少约152,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年内除税后溢利将减少╱增加约155,000港元)。这主要归因于本集团浮息银行借贷面临的利
率风险。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对手方违反彼等合约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亏损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贸易应收
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银行结余及合约资产。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以保障其金融资
产有关的信贷风险。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进行减值评估。有关本集团的信贷风险管理、面临的最大信贷风
险及相关减值评估的资料(如适用)概述如下:
来自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管理层就向新客户提供信贷融资采纳一项政策。该政策要求开展信贷调查,包括对财务资料进行评估及信贷查
询。授出之信贷额度不得超过本集团管理层设定之预定额度。信贷评估定期进行。
本集团所面临之集中信贷风险限于部分客户。两名最高债务人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亏损拨备)合计约18,39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7,792,000港元),构成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亏损拨备)约86%(二零二四年:89%)。本
公司董事密切监察客户随后之清偿情况。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信贷风险已大幅减低。
为尽量降低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已委派一个负责监察程序的团队,以确保采取后续行
动收回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管理层于报告期末检讨各项个别债务的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的不可收回金额作出足够的减值亏损拨备。就此而言,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风险大幅
降低。本集团采用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简化方法就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
97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关于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董事基于历史付款记录、过往经验及可取得的合理有据前瞻性资料对该等余额的
可收回性进行个别评估,以确保对不可收回的金额有足够的减值亏损拨备。管理层相信,该等款项自初步确认以来
并无出现信贷风险大幅上升,本集团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就减值计提拨备。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并非属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评估预期信贷亏损,因而并无确认亏损拨备。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约为7,9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308,000港
元)分类为低风险信贷评级。
银行结余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银行结余约为14,68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853,000港元)。本集
团的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对手方是外部信贷评级介乎Aa3至A2且过往无违约记录的银行,且并无确认计
提银行结余的亏损拨备。本集团对任何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有限。
本集团内部信贷风险评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描述其他金融资产
低风险对手方为一间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拥有低违约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监察名单对手方为一间私人公司,拥有低违约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怀疑通过内部或外部建立的资源资料开始确认信贷风险明显增加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不用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明显示资产需要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需要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明显示债务人面对严重财务困难及本集团已没有确实预期
可收回或贸易应收款项逾期超过两年(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撇销金额
98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附注:
(i)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已按分占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天数分类。合约资产与同类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具有大致相同的
风险特征。因此,本集团认为,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亏损率与合约资产亏损率合理相若。
预期亏损率乃根据12个月期间内的销售付款情况及该期间内所经历相应过往信贷亏损计算得出。过往亏损率予以调整,以反映有关影响客户清
偿应收款项能力的宏观经济因素的当前及前瞻性资料。本集团已确认付款模式、信誉、每名客户的过往收款记录,破产的可能性或交易对手的
重大财务困难以及违约或重大延迟支付为最相关的因素,并根据该等因素的预期变动调整过往亏损率。
即期逾期1至30天逾期31至60天逾期61至90天逾期90天以上总计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亏损率
– A类1.6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00%
– B类2.21%8.1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千港元)
– A 类17,483–2,89820,381
– B 类2,5632,070–4,633
账面总值–合约资产(千港元)
– A 类36,811–36,811
– B 类25,362–25,362
亏损拨备(千港元)
– A 类889–2,8983,787
– B 类616168–784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亏损率
– A类1.15%10.02%不适用不适用100%
– B类0%0%0%不适用不适用
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千港元)
– A 类4,1633,483–4,25211,898
– B 类10,1957541,884–12,833
账面总值–合约资产(千港元)
– A 类29,479–29,479
– B 类14,047–14,047
亏损拨备(千港元)
– A 类387349–4,2524,988
– B 类–
99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附注:(续)
(i)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下表显示根据简化方式确认贸易应收款项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不用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需要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7409122,652
因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确认金融工具之变动:
-已拨回减值亏损(1,716)–(1,716)
-已确认减值亏损3,316–3,316
-转拨至信贷减值(3,340)3,340–
扣除因结算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新金融资产525–5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254,2524,777
因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确认金融工具之变动:
-已拨回减值亏损(525)(1,354)(1,879)
-已确认减值亏损18,448–18,448
-转拨至信贷减值18,181)18,181–
扣除因结算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新金融资产489–489
撇销(附注)–(18,181)(18,18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562,8983,654
下表显示根据简化方式确认合约资产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不用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需要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334–2,334
因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确认合约资产之变动:
-已拨回减值亏损(2,334)–(2,334)
已确认减值亏损211–21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11–211
因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确认合约资产之变动:
-已拨回减值亏损(211)–(211)
已确认减值亏损5,362–5,362
转拨至信贷减值(4,445)4,445–
撇销(附注)–(4,445)(4,44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917–917
附注:
董事认为,由于交易对手方处于严重财政困境,故贸易应收款项约18,181,000港元及合约资产约4,445,000港元无实际收回可能。
100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加权平均 | 未折现现金 | |||||
---|---|---|---|---|---|---|
实际利率 | 按要求偿还 | 一年内 | 一年至两年 | 两年至五年 | 流量总额 | 账面值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1,180 | 25,700 | – | – | 26,880 | 26,880 |
– | – | 16,819 | – | – | 16,819 | 16,819 |
4.8 | 18,369 | 5,372 | 1,778 | – | 25,519 | 24,985 |
5.0 | – | 3,798 | 900 | – | 4,698 | 4,568 |
19,549 | 51,689 | 2,678 | – | 73,916 | 73,2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附注:(续)
(i)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本公司董事认为,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未收回余额不存在重大的信贷风险。因此,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i) 银行结余
因对手方皆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为高信贷级之银行,故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参考
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发布有关违约可能性及亏损导致违反各信贷评级等级的资料进行了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减值评估,结果显示该等对手方的违
约风险很低,因此,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流动资金风险
于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监督及维持本集团管理层视作充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水平,以为本集团营运拨付资
金及降低现金流量意外波动的影响。
下表详述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负债剩余合约到期日。该表乃根据基于本集团可要求偿还的最早日期金融负债的未折现
金流量编制。
下表载列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银行借贷
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付款项–2,52612,993–15,51915,51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3,867–13,86713,867
银行借贷4.918,7713,64037–22,44822,168
租赁负债5.0–4,3873,7989009,0858,634
21,29734,8873,83590060,91960,188
101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续)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含有按要求还款条款的银行借贷计入上文到期分析「按要求偿还」时间框内。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银行借
贷的总账面值约为18,16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8,556,000港元)。经计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
银行将不大可能行使其酌情权要求立即还款。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该等银行借贷将根据贷款协议所载计划还
款日期偿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金总额及利息现金流出约18,369,000港元须于1年内偿还(二零二四年:
约18,771,000港元须于1年内偿还)(基于实际利率)。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按摊销成本录得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乃根据公认定价模式以折现金流分析厘定。
27. 诉讼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明利基础工程收到永明营造有限公司(「永明营造」)
提出的两份传讯令状,指称永明营造就若干建筑项目多付明利基础工程的金额分别约441,000港元(「第一宗诉讼」)及
2,001,000港元(「第二宗诉讼」)。永明营造随后提交了一份经修订申索陈述书,将第一宗诉讼中永明营造多付金额的索
偿修改为约4,588,000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明利基础工程就六个已完成的建筑项目工程未支付款项约4,764,000港元及
5,536,000港元向永明建筑有限公司(「永明建筑」)及永明营造提出抗辩及反申索书。第一宗诉讼及第二宗诉讼的各方已
同意且法院已颁令,第一宗诉讼与第二宗诉讼项下的诉讼将合并及作为一宗诉讼处理(「合并诉讼」)。
接受附带条款付款的通知书已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九日发出,据此,明利基础工程接受付款合共9,300,000港元支付予法
院以解决全部合并诉讼。
102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505 |
90 |
6,59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28. 主要非现金交易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使用物业订立新的租赁协议。于租赁开始时,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
产为10,351,000港元(计为物业及设备中的「租赁物业」)及租赁负债为10,351,000港元。
29. 关联方交易
主要管理层人员之薪酬
本年度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之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福利6,921
离职福利108
7,029
30. 退休福利计划
强积金计划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于强制性公积金管理局注册。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乃独立于本集团于基金之资
产,由独立信托人控制。根据强积金计划,雇主及其雇员各自均须根据规则所订之比率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本集
团就强积金计划之唯一责任为作出规定之供款。除自愿供款外,概无任何强积金计划之没收供款可用以减少来年应付
之供款。供款金额上限为每名雇员每月1,500港元。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支销之强积金计划产生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指本集团按计划规则所订明比率向基金已付
或应付之供款。
本集团已付及应付计划之供款披露于附注8及9。
103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6,042 |
34,460 |
62,502 |
60,502 |
107 |
75 |
182 |
1,139 |
3,800 |
4,939 |
(4,757) |
55,745 |
8,000 |
47,745 |
55,74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1.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26,042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36,544
62,586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75
银行结余235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923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款项–
流动负债净额(613)
资产净值61,973
资本及储备
股本8,000
储备53,973
权益总额61,973
本公司储备变动
股份溢价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23,367(66,240)57,127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3,154)(3,15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23,367(69,394)53,973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6,228)(6,22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23,367(75,622)47,745
104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2.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之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为现金流量已或日后现金
流量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负债。
银行借贷租赁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9,3051,73331,038
融资现金流量(附注)(8,503)(3,807)(12,310)
新租赁–10,35110,351
提早终止租赁–(35)(35)
已确认融资成本1,3663921,75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2,1688,63430,802
融资现金流量(附注)1,407(4,387)(2,980)
已确认融资成本1,4103211,73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4,9854,56829,553
附注: 融资现金流量指银行借贷所得款项净额、支付融资成本及偿还银行借贷。
33. 附属公司详情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已发行及本公司应占所有权益比例
附属公司名称成立地点经营地点缴足股本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主要活动
Smart Sage
^
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0,000美元100%100%投资控股
Southern Sun
^
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0,000美元100%100%投资控股
明利基础工程香港香港13,9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
1,000港元)
100%100%提供地基工程作业
明利机械工程香港香港2港元100%100%提供工程作业
^
由本公司直接持有
于报告期末,概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105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4,505 |
(20,549) |
– |
(20,549) |
(20,549)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31,919 |
75,020 |
56,899 |
56,899 |
– |
56,899 |
财务概要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益194,043238,957344,286240,989
除税前(亏损)溢利655(32,722)3,077111
所得税抵免(开支)–2,683(837)(661)
年内(亏损)溢利655(30,039)2,240(550)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655(30,039)2,240(550)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总资产140,921179,165221,063207,813
总负债63,473102,372114,231103,221
资产净值77,44876,793106,832104,59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77,44876,793106,832104,592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77,44876,793106,832104,592
本报告乃以中英文刊发。如中英文版本存在歧义,概以英文版为准。
106凌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