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36 华润电力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836)
海外监管公告
本海外监管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
以下为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
限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szse.cn)刊发的资料全
文,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史宝峰
香港,2025年7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史宝峰先生(主席)、王波先生及宋
葵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即周波先生、李传吉先生及曾俊先生;及六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即梁爱诗女士、钱果丰博士、苏泽光先生、杨玉川先生、陈克勤先生
及陈勇先生。
债券代码:149862.SZ 债券简称:22华润Y1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发行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根据《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决定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华润Y1
3、债券代码:149862.SZ
4、发行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27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票面利率:2.78%,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息
8、起息日:2022年9月1日
9、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存续期内每年的9
月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
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
期执行利率计算复息)
10、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第一个计息周期的起息日为2022年9月1日,到期日为2025年9
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
权,即在2025年9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将
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501办公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冲一路1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王波
联系人:郭旭、朱佳
联系电话:0755-36877777转8213
传真:0755-8269 1500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张陈灵、段科、王旭东
联系电话:0755-23835409
传真:0755-23835201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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