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6 敏捷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年报

年 报

2024/25

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86)


综 综 综 综

目 录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书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6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13

董事报告16

企业管治报告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39

独立核数师报告59

综合损益表64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5

合财务状况表66

合权益变动表68

综合现金流量表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1

五年财务概要134


2
○二四╱二○
二四╱二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谭炳照先生

邓向平先生

严国浩先生

梁敏玲女士

胡德胜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博士

陆正华博士

叶恒青博士

审核委员会

陆正华博士(主席)

林金莺博士

叶恒青博士

薪酬委员会

林金莺博士(主席)

陆正华博士

叶恒青博士

提名委员会

谭炳照先生(主席)

林金莺博士

叶恒青博士

公司秘书

郭柏成先生

助理公司秘书

Linda Longworth女士

International Managers Bermuda Ltd.

法律顾问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任其昌· 李鸿生律师行

核数师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注册办事处

Wesex House, 5th Flor

45 Reid Stret

Hamilton HM 12, Bermuda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

荃湾海盛路3号

TML广场32楼C01室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公司网站

w.nimbleholding.com


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主席报告书

致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公布敏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年度」)之全年业务回顾与展望。

本年度,面对宏观环境及行业波动带来的挑战,集团攻坚克难,精益管理,主动适应市场发展。集团于

本年度收入为1,451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应年度」)的2,230百万港元

减少约779百万港元,同比减少约35%。为应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变化,本集团曾放缓部份物业

发展项目的工程进度,使本年度内物业竣工面积及结转收入相应减少。因此,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利润减少至1百万港元。

中国物业发展业务

本集团在中国的物业发展业务共有六个处不同开发阶段的项目,而且都已进入预售阶段,能持续产生现

金流,支撑集团未来业绩的稳健发展。本年度,中国房地产处于市场周期的交替时期,呈现波动走势。

2024年,房地产市场政策持续宽松,政府「止跌回稳」的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随著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市场有所回暖。在此背景下,本集团积极应对市

场变化,通过适度调整开发计划,制定灵活的开发及销售方案,丰富完善配套和精细管理,有效提升市

场竞争力,本年度实现权益总合约销售总额约人民币7亿元,权益总合约销售面积约为86,500平方米,

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900元。合约销售为集团带来销售业绩及稳定现金流,让各项目在

年内稳定发展,同时也为本集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集团积极响应政府「保交楼、保民生」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质、准时地完成了所有项

目的交付,用实力和担当践行交付承诺,向社会各界交出了满意的答卷。为应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环境

及周期性变化,本集团曾放缓部份物业发展项目的工程进度。因此,本集团于本年度的交付面积仅约

166,400平方米,相比相应年度同比减少约41%;自中国物业发展录得的收入亦因此由相应年度的2,087

百万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的1,341百万港元,相比相应年度同比减少约36%。随著本年度收入因而减少,

中国物业发展分部业绩,在扣除就发展中物业及就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净额后

录得利润37百万港元。


4
○二四╱二○
二四╱二

主席报告书

中国家用电器业务╱美国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业务

本年度内,由于受到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影响,有关建筑工程量仍然低迷。本集团的中国家用电器业

务收入由相应年度72百万港元下降至本年度的26百万港元。本集团通过降本增效以应对市场变化。然

而这些措施仍难以完全抵销收入减少的影响,使中国家用电器业务分部业绩录得溢利1百万港元。

Emerson美国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业务,由于部份音响及家居产品需求增加,收入由相应年度的71

百万港元上升至本年度的84百万港元。由于成本及费用增加幅度与收入增长同步,本年度Emerson分

部亏损为36百万港元。

展望及策略

2025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同时首次提出「稳住楼市」,并

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多项利好房地产的政策支持行业「止跌回稳」,预计房地产

市场将迎来逐步回暖的契机。长远来看,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发展韧性和居民消费能力将持续向好。

本集团将著力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推动集团行稳致远:

一、 立足物业发展业务,筑牢发展根基。本集团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专注现有项目开发及交付,加

强精益管理,加快销售回款,全力以赴完成年度销售及各项经营目标,保证经营现金流安全以及

财务稳健。本集团目标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主席报告书

二、 配合政策利好,探索投资机遇。随著政策支持和市场回暖,本集团会以谨慎乐观态度留意土地市

场情况并寻求合适的项目投资机会,以补充土地储备及支持长期业务布局。同时,本集团亦会关

注房地产行业伸延的其他机会,以奠定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

三、 中国家用电器业务、美国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业务积极应对环境变化。中国家用电器业务需

跟紧中国房地产市场恢复增加订单,并优化降本增效举措以改善经营结果。就Emerson的营运而

言,国际贸易壁垒加剧将对经营构成压力,本集团必须持续监控贸易与政治环境,竭力透过灵活

定价、调整供应链结构和多元化供应商以缓解冲击。

本人向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同仁、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表示衷心致谢,感谢他们坚定不移的

付出与奉献,为本集团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本人亦借此机会感谢本公司之股东、客户及业务伙伴对我

们的充分信赖和鼎力支持。

主席

谭炳照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6
○二四╱二○
二四╱二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收入1,451,000,000港元,而于相应年度则录得收入2,230,000,000港元,相当于

减少约35%。收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年度物业发展业务销售收入减少。于本年度,根据建设计划,宁

乡、阳江、巩义、永州及汕头项目的若干阶段已完成,物业单位已交付予最终客户。来自已确认物业发

展销售额的收入为1,341,000,000港元,于本集团本年度的综合损益表中入账。为应对中国房地产市场

的周期性变化,本集团曾放缓部份物业发展项目的工程进度,使本年度内物业竣工面积及结转收入相应

减少。由于市场的建筑工程量处于低迷状态,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的需求因而有所减少。于中国的家

用电器、电线及电缆贸易产生的收入由相应年度的72,000,000港元减少至本年度的26,000,000港元,

相当于减少约64%。Emerson的收入由相应年度的71,000,000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的84,000,000港元,

相当于上升约18%。受本年度客户对引入新型号的需求增加所影响,Emerson的影音产品及家庭用品的

销售额均录得上升。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拥有人」)应占经审核利润1,000,000港元,而

相应年度拥有人应占经审核利润132,000,000港元。相较于相应年度,综合损益表项目的主要变动为(i)

物业发展的收入减少导致本集团的整体毛利减少;(i)更严谨地控制本集团产生的各项开支;及(i)本年

度产生之就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中国物业发展业务、Emerson的业务经营及中

国家用电器业务。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百万港元)
5
328
168
51
789
1,341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2,200
50,500
29,700
10,600
73,400
166,400
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续)

中国物业发展业务

物业销售额

于本年度,宁乡、阳江、巩义、永州及汕头项目已竣工的物业单位已交付予最终客户,交付面积减少至

约166,400平方米(相应年度:约282,200平方米)。物业销售额由相应年度的2,087,000,000港元减少

约36%至本年度的1,341,000,000港元。由于本年度收入减少,中国物业发展业务于本年度为本集团产

生分部溢利85,000,000港元。按项目划分的物业销售额的收入概述如下:

金额约数(税后)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已交付可售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项目名称(百万港元)(平方米)

宁乡敏捷紫云府18840,300

巩义敏捷锦绣源筑48764,500

阳江敏捷东樾府26345,400

永州敏捷金玥府40173,900

汕头敏捷璟珑湾74858,100

总计2,087282,200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百万)
6
131
100
17
388
46
688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1,600
21,800
18,900
2,000
32,400
9,800
86,500
8
○二四╱二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续)

中国物业发展业务(续)

合约销售

于本年度所有发展中项目均在进行预售。于本年度本集团之权益合约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688,000,000

元,已售约86,500平方米及平均售价约为人民币7,900元╱平方米,而本集团于相应年度的权益合约销

售总额约为人民币886,000,000元,已售约110,500平方米及平均售价约为人民币8,000元╱平方米。

该两个年度的合约销售概述如下:

权益总值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权益已售出可售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项目名称(人民币百万)(平方米)

宁乡敏捷紫云府143,800

巩义敏捷锦绣源筑26036,500

阳江敏捷东樾府11621,800

广西南宁敏捷华宇锦绣江辰

^

汕头敏捷璟珑湾36729,600

永州敏捷金玥府8116,000

宁波云玥星著花园*382,000

总计886110,500

^ 南宁项目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完成出售。有关本年度已售数字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及五月该项目的合约销售数字。

  • 。有关本年度已售数字为二零二三年四月及五月该项目的合约销售数字。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20,100
48,200
56,700
147,900
45,900
318,800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19,100
32,400
47,200
118,500
36,500
253,700
河南 湖南 总计
湖南 总计永州
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69,300
69,300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
55,400
55,400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续)

中国物业发展业务(续)

发展中项目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发展中项目的权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为318,800平方米(于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617,700平方米),详情载列如下:

权益建筑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权益可售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位置(平方米)(平方米)

湖南宁乡24,50019,100

河南巩义89,40074,500

广东阳江95,90079,700

广西南宁*115,00093,200

广东汕头244,100198,700

湖南永州48,80038,000

总计617,700503,200

持作出售之物业

于本年度,阳江、巩义、永州及汕头项目有约193,600平方米可售面积的物业已被认证为竣工。加上自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未售已竣工物业约74,400平方米,合共约268,000平方米可售面积的持作

出售之物业于本年度可用。由于本年度内约166,400平方米的可售面积已被确认为物业发展销售,因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入账之余下持作出售之物业可售面积为约101,600平方

米。

土地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土地储备权益建筑面积及权益可售面积分别为约69,300平方米及

约55,400平方米(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为约72,400平方米及约55,400平方米),分布于两

区。详情如下:

权益建筑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权益可售面积约数

截止以下日期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平方米)(平方米)

3,100–

69,30055,400

72,40055,400


10
○二四╱二○
二四╱二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merson经营业务

本集团拥有72.4%股权之附属公司Emerson(其股份于美国的纽交所上市)于本年度产生收入84,000,000

港元,而相应年度为71,000,000港元,相当于增加约18%。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消费者对影音产品及家

庭用品的需求增加。由于成本及费用增加幅度与收入增长相若,本年度Emerson分部亏损为36,000,000

港元,而相应年度的分部亏损则为26,000,000港元。

中国家用电器业务

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影响,有关建筑工程量仍然处于低迷状态。因此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的需

求有所减少。本年度中国的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贸易录得收入为26,000,000港元,而相应年度则为

72,000,000港元,相当于减少约64%。由于本年度收入下跌,该业务于本年度产生分部溢利1,000,000

港元,而相应年度则为分部溢利6,000,000港元。

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000,000港元(相应年度:约

132,000,000港元)。

拥有人应占溢利,除去非经常性项目(包含于减值亏损、出售附属公司收益、诉讼结算收益等)后,本年

度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约24,000,000港元(相应年度:约166,000,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约为1.13,而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1.28。流

动比率下降乃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上升所致。

于本年度,由于本集团继续通过其中国物业发展业务产生现金,因此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主要由内部

资源及外部借贷提供资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银行结余1,052,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1,250,000,000港元)。除限制性银行存款820,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955,000,000港元)外,现金及银行结余为232,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95,000,000

港元),其中104,000,000港元、4,000,000港元及124,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26,000,000港元、13,000,000港元及156,000,000港元)分别以人民币、港元及美元计值。

本集团的银行贷款并无特定的季节性模式。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约为426,000,000

港元已承诺而未动用之计息银行信贷额(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427,000,000港元 )。


1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未偿还计息银行贷款198,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218,000,000港元),须按要求偿还或一年内偿还。该银行贷款由本集团的部分发展中物业

及以汕头市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股份抵押及由关联方担保。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的实际利率约为4.2%。借贷均以人民币计值,且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浮动。于本年度,本集团认为人民币利率环境相对稳定,且本集团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的借贷与主要以人民币计值的收入及资产相匹配,本集团认为并无必要对其利率风险进行对冲。

净资产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净现金状况为631,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净现金状况483,000,000港元),表示为现金及银行结余与计息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应付关联方款项)

之差额。

或然负债

本集团的或然负债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

法律案件

本集团的法律案件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发展中物业的已订约但未拨备的资本开支承担为560,000,000港

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408,000,000港元)。

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质押账面总值为7,000,000港元的发展中物业,以为本集团获得银行借

贷融资作担保(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000,000港元)。

库务政策

本集团之收入主要以美元及人民币列值。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故本集团在以美元结算的交易中并无面

临重大货币风险。然而,在以人民币进行的交易中,本集团将面临外币风险。本集团主要透过自然套期

保值抵销相应的风险,且并无参与任何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性交易,惟将仔细考虑是否于适当的时候进

行货币掉期对冲相应风险。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及管理其外币风险,并于需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本集团的

目标是透过有效利用内部财务资源以及银行及其他借款,维持资金在连续性及弹性之间取得平衡。


12
○二四╱二○
二四╱二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广州骏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骏荣」)与

广州敏骏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敏骏」)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广州骏荣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广州敏骏

有条件同意购买广州市瑞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部股本,代价为人民币

12,000,000元(相当于约12,946,8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于二零二四

年五月三十日完成。

于买卖协议日期,广州敏骏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东谭先生的家属占多数控制权的公司。因

此,由于广州敏骏为谭先生之联系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4A章,广州敏骏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上

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有关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除上述者外,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就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进行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

本年度后之重大事件

截至本报告日,除于本报告所披露外,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重大投资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未作出任何重大新投资。

重大投资及资本性资产之未来计划

本集团并未就本报告日期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制定任何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之确切计划。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雇员人数为73名(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01名)。于本

年度,本集团员工成本(含董事酬金)约为44,000,000港元(相应年度:约42,000,000港元)。本集团主

要基于行业惯例、员工个别表现及经验而厘定其雇员之薪酬。除基本薪酬外,本集团或会参照于相关财

务年度本集团之表现以及员工个别表现向合资格雇员发放酌情花红。其他福利包括医疗及退休计划。


1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执行董事

谭炳照先生

谭炳照先生(「谭先生」),61岁,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

行政总裁。谭先生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彼自二零一八年一月起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

事。彼现担任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敏捷」)之荣誉主席,并曾于二零四年至二零一四年期

间担任广州敏捷之总裁。广州敏捷为一间于二零四年在中国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控

股。谭先生于中国物业发展及投资以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谭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广东开

放大学(前称「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主修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彼于二零二零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邓向平先生

邓向平先生(「邓先生」),61岁,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曾为广州敏

捷之总裁助理。彼于房地产发展及建设行业拥有广泛经验。邓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广州工程技术职

业学院(前称「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主修经济管理专业。邓先生于二零六年修毕由中山大学管理

学院组织之高级财务管理课程。

严国浩先生

严国浩先生(「严先生」),39岁,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二一

年三月加入本集团,自二零二年八月及二零二三年二月起分别获委任为广州敏捷家电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及敏升有限公司(本公司于香港之全资附属公司)之副总经理。彼于二

零二一年三月前,为广州敏捷行政总裁之行政助理。彼于房地产发展行业拥有广泛经验。彼于二零一

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主修土木工程管理。

梁敏玲女士

梁敏玲女士(「梁女士」),46岁,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二三

年十月起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彼为广州锦绣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之财务经理至二零一零年

十二月。彼其后加入广州敏捷担任副财务总监至二零一四年六月。直至二零二三年二月,彼于威格斯资

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房地产及金融高级顾问。梁女士于房地产发展行业,以及财务及会计领域拥有

广泛经验。于二零三年,彼毕业于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主修会计。彼亦于二零一六年取得西南财经

大学之会计学士学位。

胡德胜先生

胡德胜先生(「胡先生」),59岁,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为广州睿信

程有限公司之董事长至二零二零年十月。彼其后为广东风景智联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胡先生于房地产发展及文旅行业拥有广泛的经验。


14
○二四╱二○
二四╱二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博士

林金莺博士(「林博士」),62岁,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

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林博士于一九八四年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化学

士学位,并于一九八七年取得江南大学(前称「无锡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研究生文凭。彼于二零一零

年获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工程博士学位。

陆正华博士

陆正华博士(「陆博士」),62岁,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现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从事会计及金融方面之教

育工作。陆博士于一九八六年获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士学位,于一九八年获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

位。彼于二零八年获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陆博士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非执业会

员。

陆博士自二零二年十二月至今担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号:002209)之独立董事;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担任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

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00498)之独立董事;自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今担任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600004)之独立董事。

陆博士曾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担任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00177)之独立董事;于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

担任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00530)

之董事;于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二年八月担任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39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

二年五月担任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301131)之独立董事。

叶恒青博士

叶恒青博士(「叶博士」),53岁,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现为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物流及航运学系教

授。于加入香港理工大学之前,叶博士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任教。叶博士于一九三年及一九六

年分别取得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彼于二零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工业工程及工

程管理学博士学位。


1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高级管理层

有关谭炳照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阅本节「执行董事」。

郭柏成先生

郭柏成先生,41岁,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负责本公司

财务、会计及公司秘书相关事宜。

郭先生于二零六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文学士学位,主修商学。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郭先生于会

计、审计、企业融资、财务管理及企业管治事宜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加入本公司前,郭先生是时代

邻里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9928)的首席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郭

先生曾于一家知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经理及三家于香港上市的企业任职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首席

财务总监。彼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曾为一元宇宙公司(前称星宏传媒

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61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许进业先生

在郭先生获委任之前,许进业曾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彼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辞任。

许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并积累十年以上财务、会计及公司秘书相关工作经验。


16
○二四╱二○
二四╱二

董事报告

本公司董事欣然呈报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报告连同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及业务回顾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而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按香港公司条

例附表5所规定有关该等业务之进一步讨论及分析(包括业务的中肯审视、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

明朗因素的讨论、在本年度终发生的对本集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详情、本集团业务的未来可能发展动

向以及本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的论述)载于本年报第3至5页「主席报告书」一节、第6至12页「管理

层讨论及分析」一节、第24至38页「企业管治报告」一节、第39至58页「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一节

及第88至94页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上市。本集团设有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适用法律及法规。于本

年度,就本公司所知,本集团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包括百慕达

一九八一年公司法、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分部资料

收入及分部资料之详情分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及7。

本集团溢利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溢利以及本公司及本集团于该日之财务状况载于本年报第64至133页之综合财务报

表。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本年度的末期股息(相应年度:无)。本年度概无宣派中期股息。概无任何股东放弃或同

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捐款

于本年度,本集团作出慈善捐款约人民币10,000元。

股票挂钩协议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并无订立股票挂钩协议,亦无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于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存续之股票挂钩协议。

银行及其他借款

本集团于结算日期之借款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及30。


1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报告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已刊发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摘录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于本年

报第134页。

机器及设备

本集团机器及设备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附属公司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

股本

本公司于本年度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之条文计算,本

公司并无任何可向股东分派之储备。

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可供作缴足红利股份之方式予以分派。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本年度内,向本集团之最大客户及首五名最大客户作出之销售额分别占本集团本年度总收入约3%及

6%。本年度内,本集团前五大客户占营收比例不足30%。

自本集团之最大供应商及首五名最大供应商作出之采购额分别占本集团本年度总采购额约50%及83%。

执行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不包括库存股

份)概无于本集团之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拥有任何权益。

与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的关键关系

本集团透过提供全面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机会以及契合员工个人需求的内部培训来认可员工的成就。

本集团为所有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本年度未发生任何罢工或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死亡事故。

本集团重视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有效且高效的方式满足客户的需求。各部门紧密合作,确保采购流

平、公正。本集团在采购开始前已将要求和标准充分地传达给供应商。

所有客户的观点和意见,透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包括利用市场研究,来了解客户的趋势和需

对客户反馈进行分析。


18
○二四╱二○
二四╱二

董事报告

董事

本公司于本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谭炳照先生

邓向平先生

严国浩先生

梁敏玲女士

胡德胜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博士

陆正华博士

叶恒青博士

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本公司已自独立非执行董事接获确认彼等独立性之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

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公司细则」)第84(1)条,谭炳照先生、严国浩先生及林金莺博士将于本公司应

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且彼等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检讨董事会组成、退任董事的资格、技能及经验、时间投入及贡献

后并参考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企业策略,建议董事会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谭炳照先生、严

国浩先生及林金莺博士为董事。董事会已接纳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并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谭炳照

先生、严国浩先生及林金莺博士为董事。

概无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重选之董事与本集团订有未期满而不可于一年内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

偿除外)予以终止之服务合约。

董事之履历载于本年报第13至15页。

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之权益

除本年报第22页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所披露者外,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之实体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

属公司于本年度任何时间或于本报告日期订立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

权益。


1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报告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概无董事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

中拥有任何权益。

董事服务合约

谭先生及邓向平先生均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与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订立雇佣合约,固定年期为

三年,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担任董事起计,且需重选连任。

严国浩先生及梁敏玲女士分别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与本公司之一间附

属公司订立雇佣合约,固定年期为三年,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担任董事起计,且需重选连任。

胡德胜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与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签订雇佣合约,任期为三年,自二零二四

年三月二十日担任董事起计,且需重选连任。

全体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固定年期为三年,自二

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起计,且需重选连任。

上述雇佣合约及委任函概不可于一年内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予以终止。

管理合约

于本年度,概无订立或存续任何有关管理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合约(雇佣合约除外)。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52条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附注(i)):

占已发行

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目股本总额

董事姓名权益性质公司权益附注其他权益附注概约百分比

谭先生好仓3,616,712,779(i)439,180,000(i)73.85%


20
○二四╱二○
二四╱二

董事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续)

附注: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492,232,889股。

(i) 谭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其中持有权益之3,616,712,779股份为Wealth Warior Global Limited

(「Wealth Warior」)(由谭先生全资拥有)持有之股份。

(i) 439,180,000股份由Merchant Link Holdings Limited及Rise Vision Global Limited拥有,该等公司各自持

有219,590,000股及由一个全权信托间接全资拥有。谭先生为Merchant Link Holdings Limited及Rise Vision

Global Limited之董事及为全权信托之财产授予人及受益人。就此而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谭先生被视

为持有该等股份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概无或被视为持有本公

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记入本公司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

任何权益或淡仓。

董事购入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概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彼等之配偶或18岁以下

之子女可透过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取利益,且彼等概无行使任何有关权

利。

董事之弥偿

本公司于本年度内办理董事责任保险及续保有关保险,其为针对董事之法律行动提供适当保障,并每年

检讨保障水平。此类允许的弥偿条款目前正在生效。

主要股东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所知,以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

员除外)拥有记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名称身份

所持本公司每股

面值0.01港元之

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占已发行股本

概约百分比

Wealth Warior实益拥有人3,616,712,779 (L)65.85%

Sino Bright Enterprises Co., Ltd.

(「Sino Bright」)

实益拥有人及拥有股份保证权益

之人士

1,023,463,423

(附注1)

(L)18.63%


2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报告

主要股东名称身份

所持本公司每股

面值0.01港元之

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占已发行股本

概约百分比

LEHD Pte. Ltd. (「LEHD」)受托人1,428,769,939

(附注1、2)

(L)26.01%

Airwave Capital Limited (「Airwave」)受控法团权益405,306,516

(附注3)

(L)7.38%

Barican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Barican」)

实益拥有人及受控法团权益405,306,516

(附注2、4)

(L)7.38%

Splendid Briliance (PTC) Limited

(「Splendid Briliance」)

受托人439,180,000

(附注5)

(L)8.00%

He Guichai受控法团权益439,180,000

(附注5)

(L)8.00%

  • 「L」指一名人士于有关股份之「好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附注:

  • (作为实益拥有人)拥有23,463,423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42%。根据Wealth

Warior(作为抵押人)以Sino Bright(作为承押人)为受益人所授出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之股份抵押

项下之法定抵押(作为Sino Bright(作为卖方)与Wealth Warior(作为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

日之买卖协议项下递延代价之抵押品),Sino Bright被视为于1,000,0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 ,428,769,939股份中拥有权益,原因为其为拥有The Ho Family Trust Limited(「The Ho

Family Trust」)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全权信托之受托人。The Ho Family Trust被视为于Barican、McVitie

Capital Limited(「McVitie」)及Sino Bright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该等公司均为The Ho Family Trust之全资

附属公司,分别直接拥有335,260,845股份、70,045,671股份及1,023,463,423股份。

  • ,拥有McVitie的100%权益。据此,Airwave被视为于Barican及McVitie

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 。据此,Barican被视为于McVitie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 (即Wealth Warior之一致行动人士)作为一个间接拥有Merchant Link Holdings Limited

se Vision Global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全权信托的受托人,被视为于439,180,000股份中拥有权

该等公司各自持有219,590,000股份。谭先生为Merchant Link Holdings Limited及Rise Vision Global

ed之董事及为全权信托之财产授予人及受益人。何桂钗女士为Splendid Briliance的唯一董事及唯一股

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并无知悉任何其他人士

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或法团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

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之权益(续)


22
○二四╱二○
二四╱二

董事报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也没有出售任何库存股

份。本年度本公司未持有库存股份。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或百慕达之法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提呈新股份予现有股东购买之优先购买权条

文。

关连交易

于本年度、相应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进行以下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构成本公司关连交易

之交易。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广州骏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骏荣」)与

广州敏骏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敏骏」)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广州骏荣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广州敏骏有

条件同意购买广州市瑞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瑞华」)(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部股本,代

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相当于约12,946,8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完成。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使集团得以变现其于广州瑞华的投资,并将其财务

及其他资源重新分配至集团的其他业务。

于买卖协议日期,广州敏骏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东谭先生的家属占多数控制权的公司。因

此,由于广州敏骏为谭先生之联系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广州敏骏为本公司

之关连人士。故此,二零二四年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

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有关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的公告。

其他关联方交易

于本年度,本集团亦有若干关联方交易,其详情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披露。该等交易既不符合上市

规则第十四A章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义,亦不属于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惟受上市规则第

十四A章的豁免,因此完全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核及所有披露规定。

充足公众持股量

按照本公司公开可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本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

之充足公众持股量。

税务减免及豁免

董事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证券而可享有的任何税务减免及豁免。


2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董事报告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常规,并已讨论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

阅本集团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企业管治

本公司采纳之主要企业管治常规载于本年报第24至38页之企业管治报告。

结算日后事项

于结算日后发生之重大事项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9。

独立核数师

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其将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

任并符合资格及愿意获续聘为核数师。

本公司在过去三年内曾更换核数师。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辞

任本公司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获委任。详细资讯请参阅

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主席

谭炳照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24
○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欣然呈报本集团于本年度之年报内之本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参考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份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之守则条文采纳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企业管治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由董事会监督,并通过定期评估及既定程序使股东能够评估企业管治

原则的应用情况。

董事会确认,于本年度,本公司已遵守则之所有原则及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守则之守则条文除外。

守则条文C.2.1条

谭先生自其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获委任为董事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主席」)兼行政总

裁(「行政总裁」),根据守则条文C.2.1条,该两个职位之职务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董事会认为,此兼任架构不会使权力集中在一人身上,而且有利于建立强势及一致之领导权,使本公司

能够迅速及贯彻地作出及实行各项决定。此外,重大决策均经征询董事会后作出,让独立非执行董事能

够审慎审查重要决策,并监督主席和行政总裁的权力。

主席之主要职责为领导董事会,并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行政总裁负责本集团业务之日常管理。彼

等各自之职务及责任以书面列明,并已获董事会通过。如上文所述,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务一直由谭先

生担任。然而,倘董事会物色到适当人选出任行政总裁,届时将由不同人士分别履行上述职务。


2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组成

良好管治之主要原则规定本公司具有效之董事会,其须共同为本公司之成功、订立本公司之价值及提

升股东价值负责。非执行董事尤其须负责监察本公司之发展、监督其管理表现以及就关键业务事项提供

意见。

本公司具有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平衡之董事会,以使个人或小群组概不可主导其决策过程。本公司业

务之整体管理归属于董事会,董事须共同负责促进本公司成功。董事会厘定及监察本公司策略及政策、

年度预算及业务计划,评估本公司之表现,并监察本集团管理层,而管理层须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本集

团之日常营运。于本年度,管理层已及时向董事会提供充足资料,以使其可作出知情决定。

为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及就本公司事务之具体方面作出决定,董事委员会(包括薪酬委员会(「薪酬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成立。董事会向该等董事委

员会委派不同责任,有关责任载于彼等各自之职权范围,有关职权范围刊登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有

关该等董事委员会之进一步详情于本报告下文论述。

管理层拥有董事会委派之权力及权限,并不时行使董事会委派之该等权力及权限。本公司就有关委派安

排定期进行审阅,以确保符合公司需求。管理层就本集团之营运向董事会承担全部责任。董事会订有其

具体保留及委派之事宜之正式计划。董事会已向管理层作出明确指示,说明若干事宜必须保留予董事会

处理,包括下列各项:

- 刊发本公司之全年及中期业绩

- 股息分派或其他分派

- 财政策、会计政策及薪酬政策之主要事项

- 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 企业管治职能

- 须以公告方式公布之主要集团结构或董事会组成变动

- 须予公告交易及非豁免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本重组

董事提供财务援助


26
○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组成(续)

于本年度及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八名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谭炳照先生

邓向平先生

严国浩先生

梁敏玲女士

胡德胜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博士

陆正华博士

叶恒青博士

董事之履历详情以及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载于本年报第13至15页。

于本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第3.10条及第3.10A条之规定,本公司已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其中一名持有专业会计资格。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从各独

立非执行董事接获彼等关于独立性之确认书。本公司及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所有独

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于本年度,主席谭先生领导董事会并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及所有重要事宜均得到及时讨论。于本年度,

谭先生亦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并负责本集团之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董事会认为,此兼任架构不会导

致权力集中在一人身上,而且有利于建立强势及一致之领导权,使本公司能够迅速及贯彻地作出及实行

各项决定。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各董事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

无任何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相关系。

委任及重选董事

执行董事各自已订立服务合约,而各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三年之指定年期获委任。

委任可由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根据守则条文B.2.2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所有董事均须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任何获董事会委任

以填补临时空缺之新任董事须于彼等获委任后之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重选,而任何获董事会委任

作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之新任董事仅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将于当时合资格重选

连任。


2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委任及重选董事(续)

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之程序及过程载于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提名委员会须负责审阅董事会之组成、监

察董事之委任╱续聘及继任计划以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董事入职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各新获委任董事均会接受涵盖业务营运、本公司政策及程序以及作为董事之法定义务之全面入职培训,

以确保彼等完全知悉彼等于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项下之责任及义务。

董事定期获知会相关法律、规则及法规之修订或更新。此外,本公司持续为董事安排由专业实体及机构

举办有关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及企业管治常规之广泛专业发展课程,以使彼等可持续更新及进一步

提升彼等之相关知识及技能,以符合守则条文C.1.4的合规性。

现有董事于彼等于初步委任日后已参加由公司律师作出的综合入职培训。自彼等获委任起直至本年度结

束时,概无另行安排培训课程。然而,于本年度,自联交所或公司律师收取之有关董事职责之材料已转

交董事会,以供其参考。

仔细阅读

有关集团业务、营运和

财务事项的定期更新,

以及有关适用法律和

监管要求的监管更新

执行董事

谭炳照先生✓

邓向平先生✓

严国浩先生✓

梁敏玲女士✓

胡德胜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博士✓

陆正华博士✓

叶恒青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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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

经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彼等各自已确认,彼等于本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就可能拥有本公司内幕消息之除董事以外之本公司雇员进行证券交易制订不比标准守则宽松

之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

概无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件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及高级职员保险

本公司已为本集团之董事及高级职员购买适当之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常规及程序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会议通知须至少14日前发出,并于董事会认为属恰当之情况下发出合

理通知以举行额外会议。除常规会议外,根据守则条文C.2.7条,主席亦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并无执行

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举行会议,以便独立非执行董事坦诚地讨论有关本集团之事宜。议程及随附之会议材

料会于各常规董事会议前至少三日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可亲身、透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参与会

议。

公司秘书会记录会议上董事所考虑之所有事宜、达致之决定及提出之任何顾虑。会议记录之草拟本及最

终版本会于合理时间内向全体董事发出,以供彼等各自作出评论及记录。此外,董事可以通过书面决议

案之方式批准不同事宜。

董事可于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开支由本公司承担。


2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议(续)

董事会议常规及程序(续)

于本年度董事会举行四次会议,董事会成员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已出席会议╱

符合资格出席

会议之次数

谭炳照先生4/4

邓向平先生4/4

严国浩先生4/4

梁敏玲女士4/4

林金莺博士4/4

陆正华博士4/4

叶恒青博士4/4

胡德胜先生4/4

此外,本公司于本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成员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已出席会议╱

符合资格出席

会议之次数

董事姓名股东周年大会

谭炳照先生1/1

邓向平先生1/1

严国浩先生1/1

梁敏玲女士1/1

林金莺博士1/1

陆正华博士1/1

叶恒青博士1/1

胡德胜先生1/1


30
○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即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所有委员会均有各自之职权

范围,有关职权范围明确界定彼等获董事会委派之权力及责任。所有委员会应就彼等之决定或建议向董

事会报告,惟法律或监管限制彼等不可报告则除外。

提名委员会

现时,提名委员会由谭先生担任主席,并包括另两名成员,即林博士及叶博士。彼等均自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须负责(a)至少每年审阅及监控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并就

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补充本公司之公司策略;(b)物色符合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之人士,

并选出所提名担任董事职务之人士或就选出有关人士向董事会提供建议;(c)在考虑上市规则第3.13条

之情况下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d)就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之继任计划(尤其是主席

及行政总裁)向董事会提供建议;(e)决定董事是否有能力及已充分履行彼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责,尤其

是当有关董事为多个董事会之成员时。于可行情况下,提名委员会须制订可解决出任多个董事会之董事

面对之竞争性时间承担问题之内部指引;(f)决定可如何评估董事会之表现及建议客观表现准则;(g)定期

审查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这可以通过考虑多种因素来实现,有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

及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及(h)协助董事会开发及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事

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如适用);以及检讨实施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可计量目标及监控实现该目标的进

度。可与其同行比较之有关表现准则应由董事会批准,并阐述董事会如何提升长期股东价值。

提名委员会本年度的工作摘要如下:

  • ;以及

于本年度,本公司举行一次提名委员会议,全体提名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


3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薪酬委员会

现时,薪酬委员会由林博士担任主席,并包括另两名成员,即陆博士及叶博士。彼等均自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a)每年一次或于有需要时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及

整体福利评估、审阅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b)就本公司与董事会董事或任何彼等之联营公司订立之所

有顾问协议及服务合约或其任何修改、重续或修订向董事会提供建议;(c)考虑除法律规定于本公司年

报及账目内报告者外,应报告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福利详情以及该等详情应以何种方式呈报;(d)

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本公司对全体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之薪酬政策及结构;制订薪酬政策订立正式及透明程序;以及于董事会前就不时授予董事之薪酬及╱或

福利总额提供建议;(e)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或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之薪酬待遇(包括实物福利、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包括就损失或终止任期或委任应付之任何赔偿)向

董事会提供建议;(f)就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会提供建议;(g)审阅及批准应付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之赔偿或就任何损失或终止任期或委任应付之赔偿,以确保其与合约条款一致,并属公平及不过高;(h)

考虑可资比较公司支付之薪金、时间投入及责任以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之雇佣条件;(i)确保概无董事

或彼之任何联系人参与决定彼自身之薪酬;(j)配合本公司提供及维持具竞争力及吸引力之整体福利,以

招聘及维持董事会层面之优质人才;及(k)符合董事会可能不时规定或本公司宪章文件所载或上市规则

或适用法律施加之任何规定、指示及法规。

于本年度向高级管理层及董事支付的薪酬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披露。

薪酬委员会于本年度的工作摘要如下:

  • ,认为其薪酬待遇合理;及

由于本公司并无任何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的股份计划,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任

何与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的股份计划相关的事项需要薪酬委员会审批或批准。

于本年度,本公司举行一次薪酬委员会议,全体薪酬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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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

现时,根据规则3.21规定,审核委员会由陆博士担任主席,并包括另外两名成员,即林博士及叶博士。

彼等均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起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 ,并于呈交董事会前考虑内部核数师或外聘核数师提出之任何重大或不寻

常事项,包括:

(i) 会计政策及常规之任何变动;

(i) 主要判断范围;

(i) 审核导致之重大调整;

(iv) 持续经营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

(v) 会计准则之合规性;及

(vi) 上市规则及有关财务报告之法律规定之合规性。

  • 、彼等之费用及委聘条款审阅与外聘核数师之关系,并就委任、重新委任

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程序之充足性及成效。

审计委员会于本年度所做工作摘要如下:

• 审阅2024年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的简

明合并中期财务报表,并建议董事会批准;

• 建议董事会批准续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 ;以
  • 、营运及合规监控以及风险管

3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续)

于本年度,本公司举行两次审核委员会议,全体审核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外聘核数师被邀请参加并

无执行董事出席的审核委员会议,以与审核委员会讨论有关审核及财务汇报事宜的问题。本公司于本

年度的年度业绩由审核委员会审阅。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就重新委任外聘核数师并无分歧。

董事会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载列达致多元化董事会之方法,以加强成效。「多元化」会由不同

方面作考虑,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时长等。董事会

之委任乃根据精英制度作出,候选人将接受客观标准评估,并就多元化之裨益作适当考虑。提名委员会

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之实施,而就确保其成效而言,将进一步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于有需要时

向董事会建议任何修订,以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有三名女性成员。董事会的目标是始终至少保持当前的女性代

表比例。一旦找到合适的候选人,董事会将继续把握机会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在考虑董事会的继任者

时,提名委员会将聘请独立的专业公司来帮助物色适当资格的潜在候选人,并在适当的时候加入董事

会。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得到一贯执行。截至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

其中三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们在本公司并无担任何行政或管理职务,亦未受雇于本集团任何成员

公司,从而促进了对管理流程的严格审查和控制。董事会在考虑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后,认为与公司事务

有关的独立意见和意见得以保留。董事会也具有显著的多样性,无论是从性别、年龄、经验、文化和教

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年资方面考虑。

可计量目标

甄选候选人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角度,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

技能、知识及服务时长;本公司于甄选候选人过程中亦将计及与本公司业务模式及其具体需求有关的其

他因素。最终决定将基于入选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的功绩及贡献,并顾及董事会多元化的裨益。

劳动力性别比例

从本集团来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男女比例约为

49.3%:50.7%,体现了本集团普遍遵循的性别平等原则。集团决心维持全体员工的性别多元化和平

等,并期望通过适当努力促进集团一直倡导的性别多元化文化,实现上述目标。有关本集团员工信息的

更多详情,请参阅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4
○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提名政策,当中载列为提名委员会提供指引的原则,以物色及评估候选人,并提名彼供董

事会委任或由股东选任为董事。

提名政策载有提名委员会在考虑提名时参考之若干因素。该等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技能及经验、董事会多

元化政策中所载多元化角度、候选人之投入时间及诚信;若候选人获建议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则包

括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准则。

提名政策进一步列明提名程序:提名委员会可(a)采取适当措施以物色及评估候选人;(b)考虑由股东推

荐或提名之候选人;及(c)于提出建议时,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之个人简历以作考虑。

提名政策须定期予以检讨,以确保其继续切合本公司之需要,并反映当前之监管规定及良好企业管治常

规。

问责及审核

财务报告

董事知悉彼等编制本公司于本年度之财务报表以真实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及本集团之事务状况之责任;以

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司条例及上市规则编制本集团之亏损及现金流量。于编制本年度之财

务报表时,董事已选择合适之会计政策及一致地应用该等政策。董事亦已作出审慎及合理之判断及估

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

董事会须负责呈列平衡、清晰及可理解之年度及中期报告评估、内幕消息公告及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

定所规定之其他披露事项。

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供有关阐释及资料,以使董事会可就提交董事会批准之本公司之财务及其他资料以及

状况作出知情评估。于本年度,管理层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提供本公司之表现、状况及前景之平衡及可理

解评估之季度更新之充分详情,使董事会整体及各董事可履行彼等于上市规则第3.08条及第十三章项

下之职责。


3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问责及审核(续)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于本年度,本公司遵循内部监控手册中所列之规则及规例,进行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董事会整体负责

评估及厘定其就达成本公司之策略目标愿意承担之风险之性质及程度,并确保本公司建立及维持适当及

有效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设计有关系统乃为管理而非消除无法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并仅可就

重大错误陈述或亏损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之保证。

董事会须负责维持充足内部监控系统,以保障股东投资及本公司资产,并每年审阅有关系统之成效,包

括性质及程度之任何变动迹象,以确保本公司之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报告职能具有充足资源、员工资

格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本集团之内部监控系统乃旨在促进营运之成效及效率,确保财务报告之可

靠性及适用法律及法规之合规性,以识别及管理潜在风险并保障本集团之资产。

本公司已订立风险管理程序以解决及处理与本集团业务相关之重大风险,并高度重视欺诈风险的防范。

管理层透过考虑内部及外部因素及事项(包括政治、经济、科技、环境、社会及人际)识别本集团业务相

关之风险。各风险根据其相关影响及发生之可能性予以评估及排列先后次序。相关风险管理策略会根据

评估结果应用于各类风险。主要风险管理策略概述如下:

- 保留及降低风险:本集团接受风险之影响或采取行动以降低风险之影响;

- 避免风险:改变业务进度或目标以避免风险;

- 分担及分散风险:将风险之影响分散或分配至不同地点或产品或市场;

- 转移风险:将所有权及责任转移至第三方。

此外,为订立有效风险管理框架,董事会应信纳已就以下职能实施充足监控及程序:

- 批准对不同类别风险(例如:营运风险)之组别定义;

- 识别、理解及评估本集团业务活动或主要投资固有之不同风险类别;

- 制订风险管理策略;

准与本公司业务策略及风险偏好一致之风险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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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问责及审核(续)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续)

- 确认风险管理框架获妥为实施及维持;

- 定期审阅风险管理框架,以确保其于现行业务环境下维持充足及适当;确认风险管理职能具有明

确报告途径及责任;

- 维持对本公司风险状况之任何变动之持续认知;及

- 批准提供充足资源作风险管理用途。

本公司订有内幕交易政策,并全面披露于其内部监控手册,本公司亦定期对该政策的成效进行检讨,确

保其能符合及应对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

本集团设有内部审核部门,以定期进行财务及运营检讨,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建议所需行动。内部审核部

门所进行的工作乃为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合适地进行,并按拟定功能有效运作。内部审核及审

阅的结果会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报告。

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有被每年审查。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对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了年度审查。审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审核结果,董事据此得出结论认

为,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分,且本集团已遵守规定

企业管治守则中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内容。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为本公司之全职雇员,并了解本公司之日常事务。公司秘书负责就合规及企业管治事宜向董事

会提供意见,以确保会议有效进行及实行及遵循适当的程序。于本年度,公司秘书已参与不少于15小

时之相关专业培训。

外聘核数师及核数师之薪酬

财务报表已由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其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新委任为本公司

核数师。本年度之审核及非审核费用分别约为1,560,000港元及20,000港元。由于外部审计师对本公司

及本集团营运的了解,因此外部审计师向本公司及本集团提供此等服务具有成本效益且有效率。

宪章文件

于本年度,公司细则并无任何变动。


3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投资者关系

董事认识到本公司股东长期支持的重要性。董事会高度尊重股东表达意见的权利,并感谢股东向公司提

出的建议。

本公司已建立多个渠道与股东保持续对话,具体如下:

-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为股东提供直接与董事会沟通并向董事会提出问

题的机会;

- 通过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及时发布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及╱或通函;和

- 在公司网站上可获得集团的最新信息。

本公司检讨本年度内进行的本集团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接触及沟通活动。考虑到股东大会上采取的措施以

及上述多种沟通渠道,董事对本集团股东沟通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感到满意。

股东权利

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之程序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本公司之股东特别大会。根据公司细则第58条,于呈交要求当日持有附带于

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利之本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之股东,在任何时间均有权通过向董事会

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就有关要求内指明的任何业务交易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大会须于呈交该

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

股东可不时向董事会作出查询,方式为按下文所载联络详情与本公司秘书部门联络:

办事处地址:香港

新界荃湾海盛路3号

TML广场32楼C01室

电话:(852) 3950 4600

传真:(852) 2469 8806

电邮:enquiries@nimbleholding.com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之程序

持有权于股东大会上投票之全体股东总投票权不少于二十分之一的股东或不少于100名股东可自费提

股东周年大会上动议决议案之书面要求或就于特定股东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建议决议案所述事

理之事务作出不超过1,000字之陈述。书面要求或陈述须经相关股东签署,并不迟于股东周

前六个星期(倘须就要求发出有关决议案之通知)及股东大会举行前一个星期(倘为任何其他

本公司于百慕达之注册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请注明收件人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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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企业管治报告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据此,本公司可向股东宣派及分派股息,惟本公司须有足够溢利

作自身发展及回报股东。

派付任何股息之推荐建议乃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而宣派任何末期股息将须由股东批准。董事会在建

议支付任何股息时,须计及(其中包括)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之营运及盈利、业务发展策略、财务状况、资

本需求及盈余、合约限制、适用法律及规例,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股息政策,并可能于其视为适当及必要时全权酌情随时更新、修订及修改股息政策。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认识到,企业管治应是董事的共同责任,彼等的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守则条文A.2.1条所载的职责:

(a) 制定、检讨及执行本公司的企业管治之政策及常规;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d)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e) 检讨本公司对守则的遵守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于本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会已检讨并履行了上述企业管治职能。

企业文化

我们的核心价值「诚信、敬业、以人为本」仍然是本集团的根基和愿景。

董事会相信企业文化是集团长期业务、经济成功和永续成长的基础。强大的文化使公司能够实现长期可

持续的业绩并履行其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的角色。公司致力于发展一种基于其宗旨和愿景的积极进取

的文化。

核心文化与业务策略和营运实务的结合

我们的核心价值由董事会或其董事会委员会定期审查、调整和认可。董事会发挥榜样作用,透过各种内

部沟通平台和系统将公司文化传递到各个层面。

公司的人才招募、入职、绩效管理和人才发展流程均符合我们的核心价值。我们的核心价值已在所有新

加入者入职期间被强制执行。我们的核心价值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强化。


3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绪言

本集团谨此呈报其于本年度之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

告」),以便以透明公开方式提供本集团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之表现之年度更新资料。本报告时间跨

度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本年度」)。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纳入本年报中,作为本年报其他章节所披露的资料的补充。

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念

企业社会责任植根于我们的企业文化中,构成我们业务策略的组成部分。本集团致力于培养其负责任的

企业公民意识,并将环境、社会及管治问题整合至业务营运中,目的乃使我们的持份者、整个社会及整

个环节的权益及利益保持一致以及促进本集团的长远发展。

报告范围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概述本集团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涵盖其主要经营活动。于本年度,本

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于中国的家用电器贸易;及于中国的物业发展。

称谓说明

为了方便表述和阅读,本报告中的「本公司」、「公司」均指敏捷控股有限公司。「本集团」、「集团」、「我

们」指代敏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数据来源及可靠性声明

本报告的数据和案例主要来源于公司统计报告、相关文件。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确认及批准

本报告经管理层确认后,于2025年6月30日获董事会通过。

报告标准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乃依照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指

引」)及符合其中「不遵守就解释」条文编制。

董事会负责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以及报告、评估及厘定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并确保实施适当

及有效之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本集团已委聘业务职能,以识别相关环境、社会

及评估彼等对本集团业务以及持份者之重要性,方式为审阅本集团之营运及举行内部讨论。

董事会确认本年度之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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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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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报告标准(续)

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四个报告原则(重要性、定量、平衡及一致性)拟备、编制及厘定所呈列本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的内容,以确保向读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有意义的资料。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概述本

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举措及选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这些指标于本年度在环境、社会及管

治议题方面对本集团及其持份者具有重要意义。

重要性

一致性

平衡定量

四个报告原则

重要性董事会于厘定将报告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时,会考虑对本集团的营

运、投资者及持份者而言非常重要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定量本集团的所有部门及业务线均使用适当的工具按经常性及持续经营基准记

录相关环境、社会及管治关键绩效指标,而本集团香港管理层进一步负责

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监督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所有相关资料

的收集及编制。

平衡本集团按客观及公平基准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内

一致性本集团采纳一致的数据统计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

社会及管治表现。


4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责任管治

本集团始终把良好的企业管治视为稳健前行与持续发展的基石。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并将其深度

融入各项业务的营运与发展之中,不断完善ESG治理架构,提升董事会在ESG事务中的参与度与监督

效能;构建稳定高效的相关方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各持份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廉洁合规治理,致力于推

动本集团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深知ESG工作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ESG 管理。依据联交所的要求,公司逐步

完善ESG管治机制,强化董事会在ESG事务中的参与和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的长

期稳健发展。

• ESG工作监督

董事会定期审视ESG工作的开展,畅通ESG工作沟通机制。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室部署ESG行

动规划;根据行动规划,各职能部门及城市公司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本年度董

事会听取并审阅确认包括本集团《ESG报告》在内的工作成果,并就需改善的工作给予行动建议。

• ESG风险管理

本公司高度重视可能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ESG风险。公司结合行业ESG风险、监管要求及

宏观政策等因素,定期更新ESG议题库,并通过利益相关者调研、专家评估和董事会讨论等方

式,评估重大性ESG议题。

• ESG目标管理

本公司严格遵循联交所的ESG报告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关键的ESG目标,并持续

跟踪目标的进展。董事会定期审阅和讨论ESG目标,并根据外部环境和集团业务的最新发展,

定期检讨目标的达成情况,确保ESG目标的持续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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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责任管治(续)

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

有效且稳健的管理架构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管治的关键。本集团已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并持续完

善管治体系,从组织架构上全面、全员、全方位地为本集团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高效推进本集团的

ESG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董事会:本公司ESG事宜的最高决策机构,指引本集团可持续发展方向,并承担集团ESG事宜的整体

责任;

总裁办公室:统筹和规划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对可持续发展年度工作进行决策部署,规划和审

批ESG管理制度、ESG报告等;

各职能部门及城市公司:配合总裁办公室的工作,执行相关发展计划,进行ESG相关信息收集。

持份者参与

我们就持份者参与的方法为确保充分把握持份者对本集团的观点及预期,以妥为界定并持续改善我们的

可持续发展策略。

将考虑所有持份者的利益,以加强我们与彼等的关系,并回应他们对我们日常经营的需求及预期。于本

年度,我们的持份者包括雇员、投资者及股东、供应商、承包商及业务伙伴、政府、客户以及社区及公

众。

客户

供应商、

承包商及

业务伙伴


4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参与(续)

持份者类别持份者参与渠道

雇员• 于本集团内联网的内部沟通

• 员工活动及面谈

• 员工培训及评估

• 绩效审阅

投资者及股东• 年度及中期报告

•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

  • 、公告及通函

• 本集团网站

  • 、投资者关系会议

供应商、承包商及业务伙伴• 商业会议

• 行业论坛及研讨会

• 供应商审核及评估

• 本集团网站

政府• 新闻稿、公告及通函

• 公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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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重要性评估

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所载的披露规定,并基于本集团业务特点及营运,本集团已识别合共18个

被视为于其本年度营运过程中对环境及社会产生影响的议题。未来,我们将透过充分考虑所有持份者的

意见、不断与彼等沟通及切实加强我们的长期发展策略,更专注于相关议题的讨论,以有效处理持份者

关心的事项。

以下为对本年度本集团可持续发展而言相关之议题清单。

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编号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 :排放1空气污染物排放

2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

3废物管理

层面A2:资源使用4能源消耗

5耗水量

层面A3:环境及自然资源6与环境及自然资源有关的风险管理

  • :雇佣8 平等机会及雇员福利

层面B2:健康与安全9职业健康及安全

层面B3:发展及培训10雇员发展及培训

层面B4:劳工准则11禁止童工及强制劳工

层面B5:供应链管理12供应商及承包商甄选及评估

13供应链环境及社会风险控制及管理

层面B6:产品责任14产品质量及安全

15客户数据隐私及数据安全

16产品责任

层面B7:反贪污17反贪污

层面B8:社区投资18社区投资


4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A. 环境

A1. 排放

董事会致力于在所有方面制定及实施各项与本集团经营活动有关的环境政策,以确定及

尽量减少该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该等环境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并致力遵守所有要求;

- 监察及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土排污以及产生有害及无

害废弃物;

- 有效利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

- 尽量减少本集团活动对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影响;及

- 邀请我们的员工、客户、供应商及承包商宣传环境可持续营商常规,不断重新评

估我们的流程,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零二五年
620
629
1
46
二○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A1. 排放(续)

空气污染排放

于本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分销家庭用品;于中国的家用电器贸易;以及于中国的物业

发展。于本年度,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中国的物业发展除外)所受的空气污染排放、温室

气体排放及废物产生的影响相对较低,原因为该等经营活动主要以办公室为基础。

本集团于中国的物业发展业务产生的主要排放来源为汽车消耗的汽油及柴油。作为回应,

本集团已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以控制废气排放:

- 鼓励使用公共交通;

- 优化操作流程,以提高汽车载货率及降低空置率;

- 举行电子会议而非实体会议,以减少出行;及

- 每季度或每年对汽车进行保养,以确保最佳引擎性能及燃油使用,以有效地降低

燃料燃耗,从而减少碳排放及废气排放。

于本年度,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所有相关环境法律及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不合规

情况。

此外,为降低环境影响及保障雇员健康,适当废气排放控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我

们的整体经营活动而言,持续鼓励采纳负责任的做法,以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此外,本

集团进行若干监控程序,以确保所有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及法规进行。

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的空气污染排放数据概述如下:

空气污染物单位二零二四年

二氧化硫千克1,677

氮氧化物千克1,249

颗粒物千克1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三零年度,空气污染物排放量比二零二四年度减少20%。


二零二五年
133
1,017
1,150
15.8
4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A1. 排放(续)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业务造成的风险,因此致力于减轻其影响。于本年度,本集

团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来自本集团于业务营运过程中汽车消耗的汽油及后备发电机

所消耗的柴油造成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和外购电力造成的能源间接温室气体

排放(范围二)。

作为回应,除「空气污染物排放」及「能源管理」两节所述的措施外,本集团已就使用汽车

实施不同的管理系统。未来,本集团将追踪气候变化及我们业务活动的发展,从而制定

及实施可持续且环保的温室气体减排策略。

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概述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二零二四年

二氧化碳当量(范围一)吨269

二氧化碳当量(范围二)吨 2,050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吨 2,319

二氧化碳量密度吨╱员工22.9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三零年度,与二零二四年度相比,每位员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20%。


二零二五年
1.02
0.04
0.01
48
二○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A1. 排放(续)

废物管理

本集团认识到减少废物的重要性。本集团已实施废物管理措施,以减少本集团经营活动

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我们亦积极严格监察、妥善处理及减少业务产

生的有害废弃物以降低废物产生及意外溢漏的风险。于本年度内,于业务营运过程中产

生的有害废物并不重大并根据相关空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源及陆地排放、和产生有

害及无害废物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倘若产生任何有害废弃物,本集团将参考管理及处

理有害废物的相关专业指引。例如,聘用合资格化学废物收集人员处理该等有害废物。

就无害废物而言,废物主要涉及我们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用纸、瓶子及食物废渣。本

集团主动采取以下不同措施以减少废物量:

- 鼓励员工参与废物分类,并在办公室设有回收容器以收集可回收材料;

- 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 鼓励内部及外部沟通时使用电子文档;及

- 倘若产生不可回收无害废物,则予以妥善处理及处置。

不管废物种类,本集团会密切监察及检讨我们在废物管理方面的表现,且可接受任何废

物预防建议,以减少废物产生。未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加强回收工作及减少废物产生,

以促进环境可持续性。

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本集团产生的有害废物及无害废物概述如下:

废物单位二零二四年

无害废物吨2.53

有害废物吨0.08

废物密度吨╱员工0.03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三零年度,与二零二四年度相比,每位员工的无害和有害废弃物减

少15%。

本公司并非生产型企业,包装资料不适用于本公司。


二零二五年
9,325
127.7
3,644
49.9
4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A2. 资源使用

能源管理

本集团于整个发展及营运的过程中倡导节能减排的理念。为贯彻本集团之环境承担,我

们于营运过程中实施以下不同措施以实现减少电力消耗从而降低能源消耗的目标。具体

包括:

- 在办公区域安装高效照明系统,鼓励员工节约用电,随手关闭无人使用的照明、

空调等能耗设备;

- 控制空调温度为相关政府机关建议之温度;及

- 鼓励无纸化办公以减少纸张消耗。

透过积极监察及管理资源使用,我们的目标为减少营运成本以及碳足迹及自然资源消耗。

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能源消耗概述如下:

能源消耗单位二零二四年

直接能源消耗

燃油消耗-汽油及柴油公升14,000

能源密度公升╱员工138.6

间接能源消耗

所购买的电力吉焦7,728

能源密度吉焦╱员工77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三零年度,与二零二四年度相比,每位员工的能源消耗减少15%。


二零二五年
58,859
806
50
二○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A2. 资源使用(续)

耗水量

水乃另一种重要的天然资源。因此,本集团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以减少我们于营运中的

耗水量。该等措施包括:

- 节约用水,张贴标语宣传节约用水的理念;

- 鼓励重复利用废水,使用再生水可减少使用自来水,从而最终减轻因废水处置产

生的环境污染;及

- 对水管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以防止泄漏及识别减少耗水的机会。

本年度及相应年度的耗水量数据概述如下:

水资源单位二零二四年

总耗水量吨129,044

耗水量密度吨╱员工1,278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三零年度,与二零二四年度相比,每位员工的耗水量减少20%。

于本年度,本集团在获取水源时并无遇到用途不合适的问题。

A3. 环境及自然资源

尽管本集团大部分之核心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产生较少影响,作为良好企业公民之持

续承担,本集团认识到尽量减少其业务营运对环境造成之负面影响之责任,以就为持份

者及社区整体产生长远价值达致可持续发展。

本集团定期评估其业务之环境风险,并不时检讨我们的环境政策,以实施合适的环保措

施及惯例,以提高环境可持续性,减少经营风险以及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二零二五年
73
36
37
71
2
5
12
6
24
26
0
40
24
9
5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 社会

B1. 雇佣

雇员乃本集团之宝贵资产,是令本集团实现业务持续的推动因素。本集团力求吸引及挽

留人才,同时兼顾财务表现及福祉,旨在提升人力资本之满意度、忠诚度及承担。本集团

已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制订书面集团公司手册,以规管雇员之招聘、晋升、解雇、补偿、

纪律、工作时数、休假及其他福利。

本集团每年按表现基准并参考市场标准审阅雇员之薪酬水平。本集团亦向雇员提供全面

医疗及人寿保险以及退休计划等各种福利。

本集团尊重文化及个体多元化。本集团相信,任何人均不应因彼之个性特点(例如性别、

怀孕、婚姻状况、残疾、家庭状况及种族等)而受较差待遇。所有合资格雇员均可享有雇

佣、培训及职业发展之平等机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有合共73名员工(二零二四年:101名),员工细

分如下:

于三月三十一日

指标二零二四年

雇员人数101

按性别:男性52

女性49

按受雇类型划分:永久97

合约╱其他员工4

按年龄组别划分:66岁至75岁0

56岁至65岁11

46岁至55岁13

36岁至45岁33

26岁至35岁44

18岁至25岁0

按地理区域划分:中国67

香港24

海外10

于本年度,本集团雇员流失比率为29.9%。分类数据如下:

按性别划分按年龄组别划分按地区划分

男性女性35岁以下35至55岁55岁以上中国其他地区

雇员流失率*27.3%19.6%34.0%12.8%18.2%31.1%8.1%

  • =当年辞职员工人数╱(年初员工人数+当年入职人数)*100%

于本年度内,概无发现涉及薪资和解雇、招聘和晋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平等机会、

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好处及福利相关法律及法规之违规事件。


52
○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B2. 职业健康及安全

本集团致力为全体雇员以及可能受本集团营运及活动影响之所有其他人士提供及维持安

全、健康及卫生之工作环境。

健康及安全标准为本集团营运之首要考虑因素,而本集团强烈支持遵守法规。各层面之雇

员均致力及须负责执行集团公司手册所载之安全措施,以维持积极及无伤害文化。本集

团已采取适当措施以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安全及健康。电力装置每年由持牌供应商检查,

以确保其安全运作。本集团每年进行消防演习,以令雇员可安全疏散。

于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及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录得任何导致死亡或严重受伤的意

外事件,且概无发现有关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保护员工免受职业危害相关法律及法规

之违规个案。本年内,因工伤损失的天数共计0天。

B3. 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了解培训对雇员发展之重要性。本集团鼓励及支持雇员透过赞助培训计划、研讨

会、会议、同行学习及在职辅导等参与个人及专业培训,以及报销外部培训课程之费用,

以提升彼等有效及高效履行工作之能力。本集团相信,此为达成个人及公司整体目标之

双赢方法。

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内地及香港公司员工参加培训课程共计303课时,其中普通员工以

专业相关培训为主,管理层以管理相关培训为主,所有员工均有不同程度参与。


二零二五年
92.7%
91.9%
100%
90%
141
162
185
118
3.9
4.4
5.6
3
5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B3. 发展及培训(续)

二零二四年

员工经过训练

按性别:男性62.5%

女性53.8%

按员工类别:管理层100%

一般员工46.8%

总培训时数

按性别:男性144

女性189

按员工类别:管理层176

一般员工137

平均培训时数

按性别:男性3.6

女性4.3

按员工类别:管理层10.4

一般员工2.2

B4. 劳工准则

本集团禁止其营运及服务范畴内之任何童工及强制劳工。本集团有完善的招聘流程以审

查求职候选人的背景资料,同时定期实施监察,如有任何违规或疑属违规将及时调查及

跟进。严禁以体罚、欺凌、非自愿奴役、劳务偿债或贩卖人口等方式之强制劳工。低于地

方劳工法规定之年龄之儿童不应受雇用。本集团亦避免委聘已知于营运中雇用儿童或强

制劳工之行政用品及服务供应商以及承包商。如有发现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本集团

规定,彼劳动合同将会被即时终止或按内部政策被遣散,兼按照特殊情况将被采取合适

行动。

于本年度内,概无发现有关防止童工和强迫劳动法律及法规之违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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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B5.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企业开展业务中的重要一环,可持续的供应链是本集团持续提供优质产品

的保证。因此,本集团鼓励供应商及承包商维持高水平之业务道德及操守以及良好环境

及社会表现。于挑选及评估业务活动供应商及承包商之过程中,本集团采纳公平基准及

明确评估准则,以确保仅合资格供应商及承包商获委聘及概无利益冲突。截止本报告期

末,本集团共有供应商92家,其中73家位于中国,19家位于香港。于本年度内,本集团

已对主要供应商实施有关管理系统。

为支持可持续性,本集团对业务供应商及承包商采用严格环境、社会及道德准则,并对

供应商及承包商实施基本准则,基本原则如下:

- 作为平等机会雇主营运,并承认集体谈判权利以及最低及普遍工资及福利;

- 维持诚信及问责准则;

- 尽量减少对中小型企业或地方供应商之歧视;

- 提供健康及安全之工作环境,不雇用强制或儿童劳工,并禁止雇员骚扰或欺凌;

- 支持可持续发展,行事对环境负责,遵守环境准则以节约资源,尽量减少生产、

应用及弃置产品造成之负面环境影响,及尽量减少使用有害产品。

于评估过程中,本集团就供应商及承包商之环境及社会责任与彼等沟通。检验供应商及

承包商之惯例及产品之环保程度。获选供应商及承包商之表现会透过实地评估、产品质

量审阅及客户反馈等方式监察。本集团会与供应商及承包商评估不符合准则之范畴,以

识别改善彼等目前环境及社会常规之机会。


5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B6. 产品责任

本公司之目标为于中长期尽量提高股东价值。我们相信,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对个别公

司之整体表现具有正面及负面影响力。因此,于创造回报之过程中,就创造长期价值而

言,环境、社会及管治不仅纳入我们的营运,亦纳入供应商及承包商之挑选过程中。作为

负责任之分销商及物业发展商,我们旨在将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纳入分析及挑选决定

考虑因素,并继续监察供应商及承包商之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并鼓励彼等就环境、社

会及管治事项作出改善。本集团于每个阶段密切监测发展项目,确保项目发展、建造过

程及产品质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并要求承包商即时

解决任何缺陷或不合规事件(如有必要)。本集团亦已建立物业验收程序,确保物业可根

据销售协议交付予客户。

对于客户对产品质的任何投诉,我们的专门品质控制团队会对投诉细节和相应的产品

进行彻底分析。团队的目标是确定任何缺陷或问题的原因,并采取保障措施来纠正问题

并防止将来再次发生。于本年度内,本集团未有接获任何关于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重大投

诉 (二零二四年: 无)。

于本年度内,概无有关本集团提供之服务之有关健康及安全、广告、标签及隐私事宜之

违规事项,并且亦无报告有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关

的健康和安全、广告、标签和隐私事宜以及补救方法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形。于本

年度内,本集团未有出于安全和健康原因而回收任何已出售产品 (二零二四年: 无)。

知识产权

本集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为旗下品牌申请商标,并及时申请续期,以避免自身

持有的知识产权被非法使用。同时本集团也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于本报告期内,本集

团并没有接获任何违反客户隐私权、知识产权的事件或投诉。

资料私隐

本集团确保严格遵守法定规定,以完全遵守并符合个人资料私隐保障之高水平安全性及

保密性。本集团高度尊重个人资料私隐,并坚定致力于保护下列资料保障原则:

- 本集团仅收集其认为进行业务相关及所需之个人资料;

- 除非就新用途取得同意,否则本集团将仅使用个人资料作收集资料之用途或与其

直接相关之用途;

- 除非法律规定或本集团已事先通知,否则本集团将不会在未经同意之情况下向任

何非本集团成员公司之实体转移或披露个人资料;及

- 本集团维持适当安全系统及措施,以防止在未经授权之情况下存取个人资料。

于本年度内,概无发现有关本集团挑选供应商之过程及资料私隐之违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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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续)

B7. 反贪污

本集团之目标为维持最高之公开、正直及问责水平,且预期本集团之全体员工遵守最高之

道德、个人及专业操守标准。本集团不会容忍有关其任何业务营运之贪污、贿赂、勒索、

洗黑钱及其他欺诈行为。我们也为董事和员工定期提供反腐败培训,涵盖相关法律资讯

并促进诚信文化。

除集团公司手册所述之反贿赂及反贪污行为守则外,本集团已颁布相关举报程序,以就

直接向本公司管理层举报可疑或欺诈行为建立私人沟通渠道。所有举报的个案将及时并

保密地进行调查,而经确认的个案将进一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以确保采取适当的补救

措施。本公司亦已采纳内部监控手册,并每年进行审阅,以制订员工行为及活动指引及

标准。于任何时候,所有雇员均须完全遵守并熟悉该等指引及标准,一旦违反,将会面临

内部纪律处分。本集团持续定期审阅内部监控系统之成效,并开展有关宣传和培训,以

预防发生贪污活动。

于本年度内,概无发现有关贪污及╱或与贿赂、勒索、欺诈和洗黑钱相关法律及法规之

违规个案,亦无任何涉及本集团或其员工的贪污诉讼。

B8. 社区投资

作为企业公民,本集团于全部成员公司推广于其营运所在地社区作出社会贡献。本集团

重视培养其员工之社会责任意识,并鼓励彼等于工作及个人时间更积极服务社区。社区

发展是本集团支持的领域。

本集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于报告期内曾对阳江市阳东区慈善会机构进行捐赠。本

年内,我们已向社会捐赠约人民币10,000元(2024:约人民币10,000元)。本集团将尝试

尽量增加其社会投资,以为社区及其业务创造更有利之环境。


5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应对气候变化

为积极响应中国「双碳」政策并应对气候变化,本集团依据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框架

的指导,从管治、风险管理、策略、指标与目标四个方面披露集团在识别气候变化对业务影响的潜在风

险与机遇方面的相关工作。

管治

本公司董事会全面监督管理ESG工作,并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ESG战略并定期审

议战略执行情况,识别和评估ESG风险,制定应对计划,其中即包含气候变化风险议题。

风险管理

本集团已识别气候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机遇,我们已经将气候变化纳入集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经过

评估,本集团目前的重大气候风险包括:转型风险-政策及法规风险-绿色环保相关政策法规;转型风

险-市场风险-原材料成本及供应;转型风险-市场风险-客户偏好的转变;实体风险-急性风险-极

端天气。

策略

  • 、解析、研判与集团经营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针对相关政策制定应对措施,积极投

入绿色设计技术创新与应用,紧跟最新发展的步伐。

  • 、透明、绿色可持续发展供应链,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关减缓措施。
  • ,不断规范服务标准,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
  • ,降低此类事件对项目正常施工产生的影响,集团、城市公

司及项目部动态监控天气预报信息,提前对高温、严寒天气等做出预警及部署。


58
○二四╱二○
二四╱二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应对气候变化(续)

指标与目标

我们已制定废气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固体废弃物、能源使用和水资源耗用等相关环境管理目标,并于

每年末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审视目标的达成情况。

废气排放:汽车消耗的汽油及柴油是本集团废气排放的主要来源,为减少废气排放,我们将通过鼓励使

用公共交通,以及提高汽车载货率及能耗效能等方式,不断减少平均每名员工废气排放密度。

温室气体排放: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于汽车消耗的汽油及外购电力,我们通过不断就使用汽车

实施不同的管理系统改善,持续减少平均每名员工温室气体排放密度。

有害废弃物:本集团有害废弃物主要源自我们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用纸、瓶子及食物废渣,我们坚持

推动绿色办公持续降低平均每名员工有害废弃物排放密度。

无害废弃物:不断从源头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推行废弃物分类管理,促进可循环利用废弃物回收率

的提升,持续降低平均每名员工无害废弃物排放密度。

能源使用:节约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保证平均每名员工能源消耗密度逐步下降。

水资源耗用:通过节约用水及鼓励重复利用废水等方式,降低平均每名员工水资源耗用密度。

日常营运中,外购电力和使用的燃料(如车辆燃油等)是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本年内,本集

团所产生的温室气体为1,150吨,排放密度为15.8吨╱员工。


5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敏捷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第64至133页所载敏捷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之综合财务

报表,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

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

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基准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核准则》(「香港审核准则」)进行审核。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

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对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道德责任。吾等

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是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乃于

吾等审核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吾等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60
○二四╱二○
二四╱二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续)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的可变现净值评估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

贵集团已对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的金额进行减值测试。该项减值测试对吾等的审核

至关重要,原因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之结余分别约为

1,538,000,000港元及281,000,000 港元,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此外, 贵集团的减值测试涉及

应用判断并基于假设及估计进行。

吾等之审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 评估管理层之估值评估及独立物业估值师编制的外部估值报告,以及管理层据此对发展中物业

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可变现净值进行之评估;

- 评估外部估值师进行估值的资格、能力及客观性;

- 评估根据现行市况估计之销售价格的合理性,并将估计销售价格与近期市场交易进行比较,例

如 贵集团发展项目预售单位的销售价格或具有类似面积、用途及地点的可比较物业的现行市

价;

- 评估完成发展中物业的估计未来成本的合理性,并将竣工估计成本与管理层批准的预算进行对

账,以及抽样检查已签署建筑合约;及

- 对发展中待售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管理层讨论每个物业发展项目的进度以及每个物业发展

项目的最新预测中反映的发展预算。

吾等认为, 贵集团的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减值测试乃有据可依。


6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续)

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发展项目」)收益确认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

销售物业发展项目的物业单位产生的收益占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的约

92%。

相关收益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按时间点确认:

- 买卖协议已签订;

- 相关按金已收到,剩余所得款项的清偿安排已确认;及

- 物业获客户接受或被视为根据买卖协议获接受(以较早者为准)。

吾等将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单位的收益确认确定为关键审核事项,乃由于其对 贵集团具有重要意义,且

各物业发展项目的收益确认中的细微错误汇总起来可能对 贵集团的年内(亏损)╱溢利产生重大影响。

吾等之审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 评估与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单位收益记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实施;

- 参考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检查销售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单位的标准买卖协议的条款,以评估 贵

集团销售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单位的收益确认政策;

- 就于年内确认的销售物业发展项目物业单位,抽样检查可证明物业已获客户接受或视为已获接

受的文件,并评估相关收益是否已根据 贵集团的收益确认会计政策确认;及

- 在财务期间结束前后,抽样检查证明该物业已获客户接受或视为已获接受的文件,以评估相关收

益是否已于适当的财务期间确认。

吾等认为, 贵集团对物业发展项目的收入确认乃有据可依。


62
○二四╱二○
二四╱二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董事」)负责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年度报告所载之所有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

务报表及相关核数师报告。其他资料预计将在本核数师报告日期后提供予吾等。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吾等的责任为当可获得上文确定的其他资料时阅读有关资料,及于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于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有重大抵触,或者似乎有重大错误陈

述。

董事对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要求编制并真

实而公平地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并为其认为必须为使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的内部监控负责。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

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

替代方案。

核数师对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为合理确定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并发

出载有吾等的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并按照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仅向 阁下(作为

整体)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吾等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

责任。合理确定属高层次核证,但不能担保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工作总能发现所有存在的重大

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源于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于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此等综合财

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则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有关吾等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的进一步说明已载于香港会计师公会网站的以下位置:

htps:/w.hkicpa.org.hk/en/Standards-seting/Standards/Our-views/auditre


6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此项说明构成吾等的核数师报告的一部分。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李志深

审核项目董事

执业证书编号P08391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451
(1,286)
165
(22)
(59)
(73)
(1)
10
(28)
(18)
1
(19)
(18)
港仙
0.02
64
○二四╱二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百万港元

收入72,230

销售成本(1,825)

毛利405

其他收入、收益或亏损8(22)

销售及分销成本(91)

行政开支(77)

融资成本9(1)

除税前溢利10214

所得税开支11(75)

年度(亏损)╱溢利139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132

非控制性权益7

每股溢利14港仙

基本及摊薄2.40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8)
3
(4)
(1)
(19)
–*
(19)
(19)
6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年度(亏损)╱溢利139

其他全面收入╱(开支),除税后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中国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10)

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重新分类至损益的汇兑差额(1)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11)

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128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121

非控制性权益7

  • ,000,000 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
4
1
1
8
38
1,538
281
33
142
1,052
3,084
714
975
91
698
198
2
57
2,735
349
54
3
–*
556
3
373
354
○二四╱二
66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元

非流动资产

机器及设备152

使用权资产163

递延所得税资产171

品牌及商标18–

商誉18–

于一间合营企业的投资19–

其他资产20–*

流动资产

存货215

发展中物业221

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222

应收账款23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44

现金及银行结余25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61

合约负债270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286

应付关联方款项298

计息银行贷款308

租赁负债161

税项负债2

净流动资产3

非流动负债

应付关联方款项

租赁负债

税项负债

净资产

  • ,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5
386
(132)
309
45
354
6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百万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3155

股份溢价31386

储备31(13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309

非控制性权益64

权益总额373

载于第64页至第133页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

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谭炳照严国浩

董事董事


553861934(12)22(339)30964373
11(19)(18)
33–*3
(4)(4)(4)
(1)1(19)(19)
–*–*
553861934(13)22(338)30945354
68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权益变动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本股份溢价

缴入储备*

(附注31)

法定储备*

(附注31)

汇兑波动

亏绌*

(附注31)

其他储备*

(附注31)累计亏绌*

本公司

拥有人

应占权益

非控制性

权益权益总额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亏损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换算海外╱中国附属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的汇兑差额

-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重新

分类至损益的汇兑差额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拨入法定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53861934(1)22(471)18857245

年度溢利–1321327139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换算海外╱中国附属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的汇兑差额–(10)–(10)–*(10)

-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

重新分类至损益的汇兑差额–(1)–(1)–(1)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1)–1321217128

拨入法定储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53861934(12)22(339)30964373

  • ,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2,000,000港元)。
  • ,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0
(15)
2
2
6
(8)
56
(15)
1
39
52
825
16
(2)
25
(148)
(672)
(34)
101
(52)
49
(2)
13
15
126
152
利 制
投资
6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溢利214

就以下项目作出调整:

利息收入(24)

机器及设备折旧19

使用权资产折旧3

应收账款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

就发展中物业拨回╱(确认)的减值亏损59

就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36

就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收益(28)

诉讼结算之收益(24)

融资成本1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261

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变动(243)

发展中物业变动1,594

存货之变动(26)

应收账款之变动1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变动33

应付账款之变动165

合约负债之变动(1,081)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变动(61)

经营所得之现金661

已付所得税(35)

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净额626

得之现金流量

设备之付款(9)

营企业款项之垫款(4)

属公司现金流入╱(流出)净额(337)

存款之变动342

得之现金净额16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
92
(332)
(26)
(268)
(67)
295
4
232
232
70
○二四╱二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融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流量

偿还租赁负债(3)

应付关联方款项之垫款7

计息银行贷款之垫款225

偿还应付关联方款项(804)

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101)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676)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减少净额(34)

本年度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33

外汇率变动之影响净额(4)

本年度终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9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295


7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敏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根据《百慕达公司法》于百慕达继续

经营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Wesex House, 5th Flor, 45 Reid Stret, Hamilton

HM12, Bermuda。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新界荃湾海盛路3号TML广场32楼C01室。本公司股份

(「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为Wealth Warior Global Limited(「Wealth

Warior」,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Wealth Warior之实

益拥有人及唯一董事为谭炳照先生(「谭先生」)。因此,本公司之最终控股东为谭先生(本公司

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

行物业发展、于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及于中国进行家用电器贸易。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价值约整至最

接近之百万(「百万港元」)。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所有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其业务有关且于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

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并无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

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呈列方式以及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已呈报金额出现重大变动。

本集团并无采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本集团已开始

评估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影响,惟尚无法说明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72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用披露事项及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主要假设及估计。董事亦须于

应用会计政策时作出判断。涉及关键判断的领域及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的假设和估计的

领域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进一步披露。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之重大会计政策载于下文。

综合账目

综合财务报表包含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直至三月三十一日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本集团拥有

控制权之实体。当本集团可以或有权藉参与实体获得可变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对实体之权力影

响该等回报时,本集团即控制该实体。当本集团现时拥有权利赋予其目前掌控有关活动(即大幅

影响实体回报之活动)之能力时,本集团即对该实体拥有权力。

于评估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其潜在表决权及由其他人士持有之潜在表决权,以厘定是否拥有

控制权。一项潜在表决权仅于持有人有实际能力行使该项权利时方予考虑。

附属公司由其控制权转至本集团当日起综合入账,并由控制权终止之日起终止综合入账。

出售附属公司(导致失去控制权)之收益或亏损乃指(i)出售代价公平值连同于该附属公司之任何

保留投资之公平值与(i)本公司分占该附属公司资产净值连同与该附属公司有关之任何余下商誉

以及任何有关累计外币换算储备两者间之差额。

集团内公司间之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溢利会作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会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证明

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附属公司之会计政策已于必要时作出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之政策一

致。

非控制性权益指并非直接或间接归属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权益。非控制性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

表及综合权益变动表之权益内呈列。非控制性权益乃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列作非控

股东与本公司拥有人之间本年度损益及全面开支总额之分配。


7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综合账目(续)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份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东,即使此举导致非控制性权

益出现亏绌结余。

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将按出售于该附属公司之全部权益入账,所产生的损益于综

合损益表中确认。失去控制权之日仍保留的于该前附属公司之任何权益按公平值确认,相关金额

视为初步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平值,或(如适用)初步确认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业务合并及商誉

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一间附属公司乃以收购法入账。收购成本乃按于收购日期所获资产、所发行

股本工具及所产生负债以及或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收购相关成本于有关成本产生及获提供服

务期间确认为开支。收购事项中附属公司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均按其于收购日期的公平值计量。

收购成本超出本公司分占附属公司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净值的差额乃列作商誉。本公司

分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净值超出收购成本的任何差额乃于综合损益内确认为本公司应

占议价收购收益。

对于分阶段进行之业务合并,先前已持有之附属公司之股权乃按其收购日期之公平值重新计量,

而由此产生之损益于综合损益内确认。公平值会加入至收购成本以计算商誉。

倘先前持有之附属公司之股权之价值变动已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例如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

平值计量之股本投资),则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金额乃按在先前持有之股权被出售的情况所规

定之相同基准确认。

商誉会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当事件或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减值时则更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商誉

乃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商誉减值亏损之计量方法与下文会计政策内所述之其他资产之

计量方法相同。商誉之减值亏损于综合损益内确认,且随后不予拨回。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会

被分配至预期将受惠于收购之协同效益之现金产生单位。

于附属公司的非控制性权益乃初始计量非控股东应占该附属公司于收购日期的可识别资产及

负债的公平值净值比例。


74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指两方或以上于其中拥有共同控制权之安排。共同控制权为按照合约协定对一项安排

共有之控制权,仅于相关活动要求共有控制权之各方作出一致同意之决定时存在。相关活动为对

安排回报有重大影响之活动。于评估共同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其潜在表决权及由其他人士持

有之潜在表决权,以厘定是否拥有共同控制权。一项潜在表决权仅于持有人有实际能力行使该项

权利时方予考虑。

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共同经营为对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之各方对有关该项安排之

资产拥有权利及对其负债承担责任之合营安排。合营企业为对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之各方对安

排之净资产拥有权利之合营安排。

于合营企业之投资以权益法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入账,并初步按成本确认。于一项收购中之合营企

业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按于收购当日之公平值计量。收购成本超出本集团分占合营企业可识别资

产及负债之公平值净值之差额乃列作商誉。商誉计入投资之账面值,并于有客观证据显示该项投

资已出现减值时于各报告期末连同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分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

平值净值超出收购成本之任何差额于综合损益内确认。

本集团分占合营企业之收购后溢利或亏损于综合损益内确认,其分占收购后储备变动则于综合

储备内确认。收购后之累计变动于投资之账面值作出调整。除非本集团已代表合营企业承担责任

或作出付款,否则当本集团分占该合营企业之亏损相等于或超逾其于该合营企业之权益(包括任

何其他无抵押应收款项)时,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步亏损。倘合营企业其后录得溢利,则本集团

仅于其分占溢利相等于其分占未确认之亏损后,方会恢复确认其分占之该等溢利。

出售合营企业(导致失去共同控制权)之收益或亏损乃指(i)出售代价公平值连同于该合营企业之

任何保留投资之公平值与(i)本集团分占该合营企业资产净值连同与该合营企业有关之任何余下

商誉以及任何有关累计外币换算储备两者间之差额。倘于合营企业之投资成为于联营公司之投

资,则本集团会继续采用权益法,且不会重新计量保留权益。

本集团与其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变现交易溢利以本集团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为限予以对销。未变

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证明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合营企业之会计政策已于必要时

作出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之政策一致。


7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外币换算

(a)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之财务报表所列项目乃按实体经营所在之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

计量。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本公司之主要附属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而

该等附属公司视人民币为其功能货币。

(b) 各实体财务报表之交易及结余外币

交易于初步确认时采用交易日之通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

债按各报告期末之汇率换算。该换算政策所产生之收益及亏损于损益内确认。

按公平值计量及以外币计值之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值当日之汇率换算。

当非货币项目之收益或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时,该收益或亏损之任何汇兑组成部

分会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当非货币项目之收益或亏损于损益内确认时,该收益或亏

损之任何汇兑组成部分会于损益内确认。

(c) 综合账目时换算

功能货币与本公司呈列货币不同之所有本集团实体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按下列方式换算为

本公司之呈列货币:

- 就各份财务状况表呈列之资产及负债按该财务状况表日期之收市汇率换算;

- 收入及开支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该平均汇率并非交易日通行汇率之累计影响之合

理近值,在此情况下,收入及开支按交易日之汇率换算);及

- 所有因此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外币换算储备内确认。

于综合账目时,换算海外实体净投资及借贷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外币换算储备内确认。

当出售海外业务时,该等汇兑差额会于综合损益内确认为出售收益或亏损之一部分。

收购海外实体所产生之商誉及公平值调整被视为该海外实体之资产及负债处理,并按收

市汇率换算。


76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物业、机器及设备

所有的物业、机器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

占的开支。

其后成本仅于与该项目相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该项目之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

方计入资产之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其产生之期间在综合

损益内确认。

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折旧按足以撇销其成本减其剩余价值之比率,于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使用直线

法计算。主要可使用年期如下:

租赁物业装修按租期或3年两者中的较短者

家具及装置3年

办公室设备3至5年

汽车5年

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及调整(如适用)。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或亏损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值两者间之差额,并于

综合损益内确认。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租赁于租赁资产可供本集团使用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

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使用权资产之折旧按撇销其成本之比率,于资产可使用年期与租期之较

短者内使用直线法计算。主要年率如下:

物业及设备按租期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之初始计量金额、预付租赁款项、初始直接成本及

复原成本。租赁负债包括租赁付款以租赁内含利率(假设该利率可予厘定,否则采用本集团之递

增借贷利率)贴现之净现值。每笔租赁付款均会在负债与融资成本之间分配。融资成本于租期内

自综合损益扣除,借以固定租赁负债余额之定期利率。

与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之付款于租期内以直线法在综合损益内确认为开支。短期租

赁指初始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之租赁。低价值资产为价值低于5,000美元之资产。


7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品牌及商标

具有无限可使用年期的品牌及商标乃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列账。

品牌及商标具有无限使用年期的结论乃每年接受审阅,厘定事件及环境是否继续支持该资产的

无限使用年期评估。倘不支持,则将使用年期的评估由无限转为有限,并由变动日期起及根据具

有限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预先入账。

发展中物业

发展中物业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列账。成本包括收购成本、预付土地租赁付款、建筑

成本、拨充资本之借贷成本及该等物业应占之其他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乃参照报告期后所收取

之销售所得款项减销售开支或根据现行市况所作之估计厘订。完成时,物业按当时之账面值重新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

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

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列账。物业成本包括收购成本、预付土地

租赁付款、建筑成本、拨充资本之借贷成本及该等物业应占之其他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乃参照

报告期后所收取之销售所得款项减销售开支或根据现行市况所作之估计厘定。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成本按先入先出基准厘定。制成品及在制品之成本包

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适当比例之所有生产经常开支以及分包开支(倘适用)。可变现净值是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估计完成本及作出销售的估计所需成本。

在售出存货时,该等存货的账面值在确认相关收入的期内确认为开支。将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

的数额以及所有存货亏损均在出现撇减或亏损的期内确认为开支。任何存货撇减拨回金额乃确

认为存货金额减少,并于拨回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78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确认及终止确认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本集团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

倘自资产取得现金流之合约权利届满;本集团转让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本集团

既无转让亦无保留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不保留对资产之控制权,则终止确认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代价之总和两者间之差额于损益内确认。

倘相关合约订明之责任获解除、注销或届满,则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已终止确认之金融负债之账

面值与已付代价两者间之差额于损益内确认。

金融资产

倘金融资产买卖根据合约进行,而合约条款规定金融资产须于有关市场制定之时限内交付,则该

等资产按交易日期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并初步按公平值另加直接应占交易成本确认,惟透过损

益按公平值计量之投资除外。收购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投资直接应占之交易成本即时于损

益内确认。

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归入此类别:

- 资产于旨在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型内持有;及

- 资产之合约条款导致于特定日期产生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现金流量。

该等资产其后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减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计量。


7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

本集团会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为信贷亏

损之加权平均数,并以发生相关违约事件之风险作为加权数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相等于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金融工具之亏损拨备,而就贸易应收款

项而言或倘有关金融工具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大幅增加,有关预期信贷亏损指因所有可

能于该项金融工具预计年期内发生之违约事件而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倘于报告期末某项金融工具(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除外)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大幅增

加,则本集团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一部分金额计量该项金融工具之亏损拨备,而该部分

金额乃指该项金融工具因可能于报告期后12个月内发生之违约事件而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金额或旨在将报告期末之亏损拨备调整至所需金额而拨回之金额于损益内确认为

减值收益或亏损。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指银行及手头现金、于银行及其他财务机构之活期

存款,以及可随时兑换成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高之短期高度流通投资。

被限制使用的银行存款被分类为「受限制银行存款」。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不包括受限制银行存款。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乃按照所订立合约安排之内容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金融负债

及权益工具之定义分类。权益工具为证明于本集团资产之剩余权益(经扣除其所有负债)之任何

合约。就特定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采用之会计政策载于下文。

借贷

借贷初步按公平值扣除所产生之交易成本确认,其后则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除非本集团拥有无条件权利将负债之清偿日期递延至报告期后至少12个月,否则借贷分类为流

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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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担保合约负债

财务担保合约负债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以下列较高者计量:

- 亏损拨备;及

- 初步确认金额减担保合约期内综合损益中确认的累计摊销。

其他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平值列账,其后则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影响

并不重大,在此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之权益工具按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记账。

收益确认

收益参考常见业务惯例按客户合约列明之代价计量,且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之款项。就客户付

款及转移承诺产品或服务期间超过一年之合约而言,代价会就重大融资组成部分之影响进行调

整。

当本集团透过将某项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至客户而达成履约责任时,本集团会确认收益。视

乎合约条款及适用于该合约之法例而定,履约责任可随时间或于某一时间点达成。倘符合以下条

件,则履约责任乃随时间达成:

- 客户同时收取及消耗本集团履约所提供之利益;

- 本集团之履约创建或改良一项于资产被创建或改良时由客户控制之资产;或

- 本集团之履约未创建对本集团具有替代用途之资产,而本集团拥有可强制执行权利收取

迄今已履约部分之款项。

倘履约责任随时间达成,则收益参考距离完全达成该履约责任之进度确认,否则收益于客户取得

产品或服务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


8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收益确认(续)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而收取代价的尚未成为无条件之权利。其

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减值评估。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

条件权利,即代价仅随时间推移即会成为到期支付。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就已收客户代价(或到期代价款项)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之责任。

与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

本集团之收益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的进一步详情如下:

(i) 销售货品

于美国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以及于中国的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贸易。收益于资产

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一般于交付货品时)的时间点确认。

(i) 全球特许权业务

本集团已与独立特许权持有人(「特许权持有人」)订立协议,据此,本集团向特许权持有

人授出使用本集团知识产权(即生产由视听设备至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之品牌)之权利。

作为回报,本集团有权收取最低年度付款,有关付款一般于年度特许权期间开始之前由

特许权持有人支付。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实体厘定,实体承诺授出特许权是否为可取得实体知识产

权(代价随时间确认为收入)之权利或使用实体知识产权(代价于某个特定时间点确认为收

入)之权利。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下之特定要求,当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实体

承诺授出特许权方为可取得实体知识产权之权利:

(a) 合约规定或客户合理预期,实体将开展对客户有权享有之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之

活动;

(b) 客户因特许权授出的权利而直接面临上述(a)段已确定实体活动的任何正面或负面

影响;及

(c) 该等活动发生时不会导致货品或服务转让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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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收益确认(续)

(i) 全球特许权业务(续)

经评估相关协议之条款及特定事实及情况后,董事认为,上述标准并未全部获达成,因

此董事认为,最低年度付款应于某个特定时间点(即每个年度特许权期间开始时)确认。

本集团于该等后续销售发生(即超过产生的实际销售)时将以销售为基础之特许权使用费

确认为收益。

(i) 销售物业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发展待售物业之收益于客户接受物业或根据合约视为已接受物业时(以

较早者为准)确认,即当本集团履行其合约项下的履约责任且客户可直接使用物业之时间

点。于满足收益确认之条件前收取的销售物业之按金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入账为合约负债

(并表述为「物业销售」)。

其他收益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息法确认。

雇员福利

a) 雇员休假权利

雇员之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权利于雇员享有关权利时确认。直至报告期末已就雇员所

提供服务产生之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之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雇员之病假及产假权利于休假时方予确认。

b) 退休金承担

本集团向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作出供款,所有雇员均可参与该计划。本集团及雇员向计划

作出之供款按雇员基本薪金之百分比计算。自损益扣除之退休福利计划成本指本集团应

向该基金支付之供款。

c)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本集团不再撤回该等福利之要约与本集团确认重组成本并涉及支付离职福利

(以较早者为准)时确认。


8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借贷成本

直接归属于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指必须经一段长时间处理以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的资

产)的借贷成本会拨充资本,作为该等资产成本之一部分,直至有关资产大致可供用作拟定用途

或出售为止。特定借贷在用作合格资产开支之前的暂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从合资格资本化

的借贷成本中扣除。

以一般性借入及用于获取合资格资产之资金为限,合资格拨充资本之借贷成本金额乃透过对该

项资产之支出应用之拨充资本比率厘定。拨充资本比率为适用于本集团之期内未偿还借贷之借

贷成本之加权平均数,惟为获取合资格资产而作出之特定借贷则除外。

所有其他借贷成本于产生之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税项

所得税为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按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有别于损益确认的溢利,此乃由于其不包括在

其他年度应课税或可扣税的收入或开支项目,亦不包括无须课税或扣税项目。本集团使用报告期

末已生效或实质已生效的税率计算即期税项负债。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用相应税基的差额而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在可能出现可利用可抵扣暂时

性差额、未动用税项亏损或未动用税收抵免抵销应课税溢利时予以确认。倘在一项交易中,因商

誉或其他资产及负债的初步确认(业务合并除外)所产生的暂时性差额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

影响会计溢利,则不会确认该等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按因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及于合营安排之权益而引致的应课税暂时性差额

确认,除非本集团可控制暂时性差额的拨回及暂时性差额在可预见未来可能无法拨回。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并在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可收回全部或部分

资产时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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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以报告期末已生效或实质已生效的税率为基准,按预期于负债获偿还或资产获变现期

间适用的税率计算。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当其与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

目有关时除外,在此情况下,递延税项亦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计量,反映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所预期收回或偿还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的

方式所产生的税务结果。

当有可合法执行权利许可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并涉及与同一税务机关征收之

所得税有关且本集团拟按净额基准结算其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时,则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互

相抵销。

关联方

关联方为与本集团有关联的人士或实体。

(A) 倘属以下人士,即该人士或该人士家庭近亲成员与本集团有关联: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 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联:

(i) 该实体与本公司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彼

此间有关联);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成员公司之集团旗下成

员公司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之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倘本集

团本身设立该计划,则提供资助的雇主亦与本集团有关联;

(vi) 实体受(A) 项所述人士控制或受共


8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关联方(续)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联:(续)

(vi) 于(A)(i)项所述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

层成员;或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之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事

服务。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及于综合财务报表呈报之各分部项目数额,乃根据定期提供予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

员以按本集团各类业务及地理分布分配资源与评估表现的财务资料确定。

就财务报告而言,重要个别经营分部不会合并入账,除非分部的经济特征相似,且产品及服务性

质、生产工序性质、客户类型或类别、分销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监管环境性质类似,则可

合并入账。符合上述大部分合并入账标准的个别非重大经营分部可合并入账。

非金融资产减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其非金融资产的账面值进行审阅,以厘定有否任何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出

现减值亏损。如果存在任何此类迹象,则会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以确定任何减值

亏损的程度。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会估计该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

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指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二者中的较高者。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会采用除税前贴现率贴现为其现值,该除税前贴现率反映对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估

及该资产特有的风险。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估计将低于其账面值,则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

值将调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会即时于综合损益内确认,惟倘相关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

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视作重估减少处理。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增至其可收回金额的经修订估计,惟经

加的账面值不得超出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于过往年度未有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厘定的账面值

除摊销或折旧)。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综合损益损益内确认,惟倘相关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

此情况下减值亏损拨回视作重估增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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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拨备及或然负债

当本集团现时因过往事件须负上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且该等经济利益流

出将为解决责任所需及能够可靠估计时,会就未能确定时间或金额的负债确认拨备。如货币时间

值重大,有关拨备则按预计清偿责任所需开支的现值列账。

倘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较低,或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可靠估计,则须披露该责任为或然负债,惟

流出的可能性极微者除外。当潜在责任须视乎一项或多项日后事件是否发生方可确认时亦会披

露为或然负债,惟流出的可能性极微者除外。

报告期后事项

报告期后事项乃报告期末有关本集团状况或指示持续假设并不适用的其他资料,为经调整事项,

并于综合财务报表反映。并非经调整事项的报告期后事项(如属重大)披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 关键判断及主要估计

应用会计政策时之关键判断

于应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董事已作出以下对综合财务报表中所确认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的判

断(在下文处理涉及估计的判断除外)。

税项及递延税项

作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须在香港缴纳所得税及本集团须在其他司法权区缴纳多种税项。厘定

税项拨备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日常业务过程中有若干难以确定最终税项的交易及计算方法。本

集团按照会否出现额外应缴税项的估计为基准而确认预期税务事宜所产生的负债。倘该等事宜

的最终税务结果与起初记账的金额不同,有关差额将影响作出有关决定期内的即期及递延税项

拨备。

与若干暂时性差额及若干税项亏损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按管理层认为未来有可能出现应课税溢

利可用作抵销该等暂时性差额或税项亏损而确认。倘预期的金额与原定估计不同,有关差额将会

于估计改变的期间内影响递延税项资产及税项支出的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信贷亏损拨备之递延税项资产1,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000,000港元)已于本集团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能否变现,主要视乎日后

是否有足够未来溢利或应课税暂时性差额而定。倘未来实际产生之溢利较预期为少,可能须大量

拨回递延税项资产,有关数额会于拨回之期间在综合损益表中确认。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17。


8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

下文讨论具有导致须对下一个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的关于未

来的主要假设,以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

(i) 非金融资产减值(商誉以外)

厘定是否存在减值须估计机器及设备、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或该等相关资产所属有关现

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即使用价值及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中的较高

者。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将厘定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

金额。计算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须估计预期有关现金产生单位资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

以及合适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贴现率乃反映现时市场对货币时间值的评估及有关资产(其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并未作出调整)的特定风险的比率。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或修订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少于原先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进一步详情载于

附注18。

(i) 存货之撇减

本集团以存货之账龄分析、预计未来销售额及管理层之判断作参考,定期检讨存货之账

面值。根据此等检讨,倘若存货之账面值下跌至低于其估计可变现净值,则会撇减存货。

然而,实际销售额跟估计可能不同,而估计之差异可能会对损益造成影响。

(i) 应收账款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基于对违约风险及预期亏损率之假设就应收账款之减值作出拨备。本集团于作出

该等假设及挑选减值计算的输入数据时,基于本集团过往历史、现有市况以及各报告期

末前瞻性估计作出判断。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5 及23。

(iv)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可变现净值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列账。根据董事之经

验及标的物业之性质,董事透过参考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的估计市价(计

及多项因素,包括相同项目中类似物业类别或类似物业的近期价格,以及中国房地产现

行市况)厘定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之可变现净值。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5,000,000港元)已于综合损益表内

作出撇减。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22。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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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v) 中国土地增值税

本集团须支付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然而,有关税项的执行及清偿在中国

各城市的不同税务司法权区有异,而本集团尚未与中国地方税务机关落实中国土地增值

税的计算及付款方法。因此,须作出重大判断以厘定土地增值及其相关税项的金额。本

集团根据管理层按其对税务规则的理解作出的最佳估计,确认此等中国土地增值税。最

终税务结果可能与起初记账的金额不同,有关差额将影响地方税务机关于落实有关税项

的年度的税项及税项拨备。

5.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之活动令其面临多种财务风险:外币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利率风险。本集团

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乃关注不可预测的金融市场,并寻求降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所造成的潜在

不利影响。

a) 外币风险

i) 承受货币风险

本集团承受货币风险,主要源于产生以外币(即交易所涉及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

货币)计值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现金结余的买卖。产生该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

元及人民币(「人民币」)。

下表详列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就以所涉及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已确认

货币资产或负债而承受的货币风险。就呈报而言,风险金额以港元列示,乃按年

结日的现货汇率换算。

美元人民币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3

  • ,000,000港元。

8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外币风险(续)

i) 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资产及负债以美元、人民币及港元计值。已假定港元与美元的

联系汇率将不会因美元兑其他货币之价值之任何变动而受到重大影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末,其大部分交易以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

仅金融资产及负债的非重大结余以外币(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除外)计值,董事

认为本集团的货币风险并不重大,因此并无呈列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目前并无就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制定外币对冲政策。本集团将密切监控

其外币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b)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金融资产之账面值最能反映所面临的最大信

贷风险。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项目以抵销与其金融资产有关的信

贷风险。

本集团比较金融资产于报告日期之违约风险与于初始确认日期之违约风险,以评估金融

资产之信贷风险有否于各报告期内按持续基准大幅增加。本集团亦考虑可得合理及有理

据支持之前瞻性资料。尤其使用下列资料:

- 内部信贷评级;

- 预期导致客户履行其责任之能力出现重大变动之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之实际或

预期重大不利变动;

- 客户经营业绩之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动;

- 客户预期表现及行为之重大变动,包括客户之付款状况变动。

倘涉及合约付款之债务人逾期超过30日,则假定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当交易对手方无法

于合约付款到期90日内支付款项,则金融资产出现违约。


90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金融资产于合理预期无法收回(例如客户无法与本集团达成还款计划)时撇销。倘债务人

于逾期后超过2年未能履行合约付款,本集团通常会撇销有关贷款或应收款项。倘贷款或

应收款项获撇销,则本集团(在实际可行及符合经济效益之情况下)继续采取强制行动试

图收回到期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内部信贷风险级别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客户类别内部信贷评级描述应收账款

其他金融资产╱

其他项目

私营界别

-上市公司

- 私人公司

低风险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很低,

概无任何逾期的款项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私营界别

-上市公司

- 私人公司

观察名单债务人经常在到期日后偿还但一般于

到期日后结清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私营界别

-上市公司

-私人公司

怀疑有证据显示信贷风险

大幅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私营界别

-上市公司

-私人公司

亏损有证据显示该资产发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发生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发生信贷减值

私营界别

-上市公司

- 私人公司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处于严重

财政困境,本集团并无实际

收回款项的可能

撇销款项撇销款项

客户合约产生之应收账款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之管理层已指派专组,负责厘定信贷额及信贷批核。本集

团已设立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债项。此外,本集团每年根据预期信贷

亏损模式,就贸易结余个别或基于拨备矩阵进行减值评估。就此而言,董事认为,本集团

之信贷风险已大幅减少。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

损拨备计提预期信贷亏损。为计量预期信

逾期日数分类。


平均亏损率毛利亏损拨备净值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41%22913
9%22220
44113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
6
11
9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客户合约产生之应收账款(续)

估计预期信贷亏损率乃经参考各分组的信贷息差(计及若干债务人分组历史信贷亏损经

验、平均实际收款日期、客户背景、上市状况及规模)估计,其反映债务人于债务人预期

年期内的信贷风险,并就毋须过度成本或努力即可得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管理层定

期审阅分组,以确保就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目的对债务人适当分组。

按此基准,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的亏损拨备厘定如下:

二零二五年

内部信贷评级

私营界别(观察名单)

-上市公司

-私人公司

合计

二零二四年平均亏损率毛利亏损拨备净值

内部信贷评级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私营界别(观察名单)

-上市公司15%13211

-私人公司10%29326

合计42537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应收账款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于报告期初4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之变动1

于报告期末5


92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由于本集团并无经历该等其他债务人的任何重大违约,故按金及其

他应收款项产生的信贷风险为低。

银行结余╱受限制银行存款

银行结余及受限制银行存款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对手方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

贷评级的银行。

财务担保

诚如附注36 所披露,已预售但发展尚未完成的物业,本集团一般就客户借取用作拨付购

买个别物业高达购买价80%的按揭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倘买家于担保期内拖欠按揭付

款,持有按揭的银行可要求本集团偿还结欠贷款及其任何应计利息。在该等情况下,本

集团能够没收已收销售按金,并转售已收回的物业。因此,董事认为,本集团能收回因其

作出担保所产生的任何亏损,而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大幅降低。

本集团面对的信贷风险主要受到每名客户的个别特性(而非客户营运所属的行业或所在的

国家)所影响,因此重大集中信贷风险主要由于本集团与个别客户往来时须承受重大风险

所致。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信贷风险,分别为源自本集团最大客户及

三大(二零二四年:三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的21%(二零二四年:27%)及48%(二零

二四年:64%),其中结余乃来自与中国家用电器经营分部及Emerson 经营分部有关的客

户。就现有客户而言,本集团已与其建立长期贸易关系及于本集团内有良好信贷历史及

逾期6个月内。就新客户而言,本集团已持续评估并监控该等债务人的财务背景及信誉。

本集团持续监控风险水平,确保及时采取跟进行动及╱或补救措施,以降低所面临的风

险或收回逾期结余。

c)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内个别经营之实体须负责其各自之现金管理,包括现金盈余之短期投资及当借款

超出若干预定权限水平时,按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举债以应付预期现金需求。本集团之政

策为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流动资金需求及遵守贷款契诺之规定以确保维持足够现金及向

主要金融机构取得充足承诺贷款额以满足其短期及长期之流动资金需求。


一年内或未贴现合约
按要求一至两年两至五年现金流量总额账面值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714714714
151515
201201198
23–*55
698698698
1,7281,728
3,3583–*3,3611,630
9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流动资金风险乃指企业在集资以履行与金融工具相关之承担时面临困难之风险。流动资

金风险或会因无法迅速按接近其公平值之价格出售金融资产而产生。审慎之流动资金风

险管理指维持充足之现金。本集团会监管及维持被视为足够拨付本集团营运所需之银行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到期情况(基于已订

约未贴现付款)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计息银行贷款

租赁负债

应付关联方款项

财务担保(附注36)

一年内或未贴现合约

按要求一至两年两至五年现金流量总额账面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应付账款871–871871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16–1616

计息银行贷款227–227218

租赁负债12–33

应付关联方款项388565–953937

财务担保(附注36)1,914–1,914–

3,417567–3,9842,045

  • ,000,000港元。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公平值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关联方的固定利率借款,详情载于附注29。本集

团因银行结余及浮动利率银行贷款当时的现行市场利率波动而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详

情见附注30)。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094
1,630
94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d) 利率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据报告期末浮动利率银行贷款风险而编制。董事认为,本集团承受

之由本集团持有之短期银行存款产生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轻微,因该等计息银行结余及

存款均于短期内到期。因此,并无呈列短期银行存款之敏感度分析。就浮动利率银行贷款

而言,分析乃假设规定的变化发生于财政年度初并于全年保持不变进行编制。在内部向

主要管理人员报告利率风险时,使用浮动利率银行贷款增加或减少50(二零二四年:50)

个基点,且代表管理层对银行贷款利率合理可能变动的评估。

倘浮动利率银行贷款的利率增加╱减少50(二零二四年: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量保

持不变,本集团年内的税后亏损将增加╱减少约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00,000港

元)。

e) 于三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1,291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045

(f) 公平值

如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反映,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各自之公平值相若。

6. 分部报告

本集团目前将其经营业务组织为以下可报告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主要业务

中国物业发展于中国的物业发展及营运

Emerson家庭用品及影音产品之分销及特许权业务-包括在美国的纽约

证券交易所上

中国家用电器于中国的家用电


中国中国
物业发展Emerson家用电器未分配分部间对销综合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1,3411,341
2626
8181
33
1,34184261,451
85(36)150
(16)(16)
(7)1(6)
88
(56)(56)
1515
1515
10
2,882185327(14)3,092
2,699171719(14)2,738
11–*–*2
–*11–*2
–*4–*15
*
9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销售物业予外界客户

销售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予外界客户

销售家庭及影音产品予外界客户

来自外界客户之特许权收入

分部收入总计

业绩:

分部业绩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支出

应收账款之预期信贷亏损

就发展中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回

就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

利息收入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除税前溢利

资产:

分部资产

负债:

分部负债

其他资料:

设备折旧

资产折旧

流动资产

该金额低于1,000,000港元。


○二四╱二○
二四╱二
9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中国中国

物业发展Emerson家用电器未分配分部间对销综合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销售物业予外界客户2,087–2,087

销售家用电器、电线及电缆予外界客户–72–72

销售家庭及影音产品予外界客户–68–68

来自外界客户之特许权收入–3–3

分部收入总计2,0877172–2,230

业绩:

分部业绩278(26)6–258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支出–(20)–(20)

应收账款之预期信贷亏损–(1)–*–(1)

就发展中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59)–(59)

就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36)–(36)

就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4)–(4)

利息收入–24–2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28–28

诉讼结算之收益–24–24

除税前溢利214

资产:

分部资产3,9842276214(32)4,255

负债:

分部负债3,834234413(32)3,882

其他资料:

机器及设备折旧19––*–19

使用权资产折旧111–*–3

添置非流动资产93–*2

  • ,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367
84
1,45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
5
6
9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各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而言,管理层按照以下基准监控各可报告分部应

占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形、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直接管理的所有流动

及非流动负债。

收入及开支获分配至可报告分部,乃经参考该等分部产生的销售及该等分部产生的开支

或该等分部应占资产折旧或摊销而产生的其他款项。

用于呈报分部溢利之计量方法为「经调整EBIT」,即「经调整之未计利息及税项之盈利」,

其中「利息」包括投资收入。为计算经调整EBIT,本集团之盈利乃对并未被专门指定属于

个别分部之项目作出进一步调整,如董事及核数师薪酬及其他总办事处或企业行政成本。

除获得有关经调整EBIT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亦获得有关由分部直接管理之现金结余之

利息收入、折旧、摊销及减值亏损及添置分部用于营运之非流动分部资产的分部资料。

(b) 地区资料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资料乃根据营运地点呈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资

料乃根据资产地理位置呈列。

收入非流动资产之账面值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中国2,1591

美国714

2,2305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341
107
3
1,45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8
(56)
15
(6)
15
2
(22)
98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收入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主要业务活动划分之来自客户合

约之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按主要业务活动划分:

销售物业2,087

销售货品140

特许权收入3

2,230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来自客户的收入占总收入的10%或

以上。

上述主要业务活动之收入乃按「时间点」基准确认。

  1. 、收益或亏损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就发展中物业确认之减值拨回╱(亏损)(59)

就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确认之减值亏损(36)

就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28

应收账款预期信贷亏损变动(1)

利息收入24

诉讼结算之收益24

其他2

(22)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7
9
–*
16
(15)
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
36
3
44
(2)
42
9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来自关联方之贷款之利息34

银行贷款之利息7

租赁负债之利息–*

减: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的利息开支(附注(i))(40)

附注:

(i) 本集团于两个年度产生的融资成本均产生自为获得合资格资产的特定借款。

  • ,000,000港元。

10.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已列支╱(计入):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a) 员工成本

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5

其他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福利34

-退休福利成本3

减: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的金额(4)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
2
2
2
5
9
7
94
1,192
10
0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养老金计划

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其所有香港雇员进行界定供款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

计划」)。按照强积金计划之规章,供款乃按雇员之基本薪金百分比作出,并于应付供款时自综合

损益表扣除。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资产分开持有,置于独立管理基金。

于中国经营之本集团附属公司雇员须参与当地市政府开展的中央退休金计划。该等中国附属公

司须按当地市政府规定按其工资百分比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有关供款于其按中央退休金计

划规章应付时于综合损益表扣除。

美国员工可参与根据彼等各自之司法权区的当地法例设立之公积金计划。

本集团作为雇主不存在可减少现时供款水平的没收供款。

(b) 其他项目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短期租赁开支–*

机器及设备折旧19

使用权资产折旧3

核数师酬金2

营业税及其他税费9

法律及专业费用11

广告及推销费用

#

已售存货账面值120

确认为开支的已售物业成本1,705

#

计入销售及分销成本。

*

该金额低于1,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6
2
–*
–*
28
10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于综合损益中确认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52

-中国土地增值税23

-海外–*

递延税项(附注17)

-中国–*

所得税开支75

  • ,000,000港元。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于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于综合财务报

表内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二四年:无)。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25%(二零二四年:25%)。

土地增值税拨备乃按相关中国税务法例及法规所载规定作出估计。土地增值税在计及若干获准

豁免和扣减后就增值部分按多个递增税率征收。

其他地方的应课税溢利之税项已根据有关司法权区的现行法律、诠释及惯例,按本集团营运所在

地点的现行税率计算。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税项负债包括与就美国政府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颁布的税务法案条

文(「一次性过渡税」)确认的海外即期税项有关的税项拨备。根据该法案,本集团可选择于最长八

年期间按免息基准支付有关税项负债。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一次性过渡税拨备约

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000,000港元)及约5,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000,000

元)分别计入税项负债的非即期部分及即期部分。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0
2
4
(3)
1
22
2
28
10
2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按所得税开支与除税前溢利乘以适用税率的乘积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除税前溢利214

按香港利得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计算之

名义税项35

税收影响

海外司法权区之不同税率产生之影响13

毋须课税之收入(6)

不可扣减开支1

动用先前并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1)

并未确认之未动用税项亏损20

土地增值税23

所得税开支75


2.400.022.42
0.730.020.75
0.600.070.67
0.750.020.77
0.400.020.42
0.140.14
0.140.14
0.140.14
0.424.880.155.45
10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 董事及雇员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酬金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条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部披露之董事酬金及行

政总裁酬金列载如下:

基本薪金、

房屋津贴及

袍金其他福利酌情花红公积金供款酬金总额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谭炳照(行政总裁)

邓向平

严国浩

梁敏玲

胡德胜附注(i)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

陆正华

叶恒青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谭炳照(行政总裁)–2.40–0.022.42

邓向平–0.73–0.020.75

严国浩–0.59–0.100.69

梁敏玲–0.75–0.020.77

胡德胜附注(i)–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金莺0.14–0.14

陆正华0.14–0.14

叶恒青0.14–0.14

0.424.47–0.165.05

附注:

(i) 胡德胜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获委任。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8
1
–*
9
二零二五年
高级管理层人数
○二四╱二
10
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董事酬金(续)

董事薪酬待遇经薪酬委员会审阅及批准。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经参考其资格、经验、在公司内的职责和责

任,以及公司的业绩和现行市场状况。概无董事及行政总裁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二

零二四年:无)。

已向执行董事支付或为其支付之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通常为就该等人士有关管理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事务之其他服务而已付或应付之酬金。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乃就彼等作为董事的服务而支付。

(b)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的重大权益

并无于年末或于年内任何时间存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且本公司为订约方及本公司董事

及董事的关连方于当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

(c)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于本年度内,五位最高薪酬人士中包括一名(二零二四年:一名)董事,有关其酬金之详

情载于上文附注12(a)。其余最高薪酬人士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基本薪金、房屋、其他津贴及实物福利7

已付及应付花红–*

公积金供款–*

  • ,000,000港元。

酬金在下列范围之该等非董事个人(除谭先生外)之人数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元高级管理层人数

1,500,001–2,000,000


二零二五年
其他人数
2
1
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
二零二五年
普通股数目
百万股
5,492.2
(
10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续)

二零二四年

港元其他人数

1,000,001–1,500,0001

1,500,001–2,000,0001

2,000,001–2,500,0001

2,500,001-3,000,000–

3,500,001-4,000,000–

根据员工合约,员工有权收取基本薪金,本集团会每年检讨其基本薪金。此外,员工有权

收取酌情花红,酌情花红由本集团经考虑其表现后全权酌情决定。

于本年度,本集团概无向任何董事或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酬金,或作为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时的奖励或离职补偿(二零二四年:无)。

13.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14. 每股溢利

(a) 每股基本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溢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溢利

就计算每股基本溢利而言的年度溢利132

二零二四年

普通股数目

百万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溢利而言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5,492.2

每股摊薄溢利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均无发行在外之潜在普通股,故

每股摊薄溢利相等于每股基本溢利。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46
2
–*
(1)
47
44
2
–*
(1)
45
2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4
○二四╱二
10
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机器及设备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成本

于四月一日44

添置9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5)

外汇调整(2)

于三月三十一日46

累计折旧

于四月一日29

年度折旧19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2)

外汇调整(2)

于三月三十一日44

账面值

于三月三十一日2

  • ,000,000港元。

16.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a) 使用权资产

租赁相关项目的披露: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权资产

-物业及设备

#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
3
–*
5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
–*
1
3
3
10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使用权资产(续)

基于未贴现金流量的本集团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少于一年1

-一至两年2

-两至五年–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

-物业及设备

#

租赁利息–*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

租赁之现金流出总额3

添置使用权资产3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若干办公室、仓库、停

车场及设备以供其营运。租赁合约按两至六年的固定租期订立。租赁条款乃根据个别基

准磋商,包含各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协

议并未施加任何契诺。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贷担保。

  • ,000,000港元。

#

以上所示金额主要与物业相关。


租赁付款现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22
33
55
–*
5
(2)
3
10
8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

租赁付款现值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一年内11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22

减:未来融资开支–*

租赁负债现值3

减: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之款项

(列于流动负债项下)(1)

十二个月后到期偿还之款项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实际利率介乎4.75%至10.5%(二零二四年:4.75%至

10.25%)。利率于合约日期厘定,本集团因而承担公平值利率风险。

  • ,000,000港元。

10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递延所得税

(a) 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所包含之主要项目及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变动如下:

信贷亏损

拨备

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

计入综合损益表(附注1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

于综合损益表扣除(附注1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

  • ,000,000港元。

(b) 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下列项目并无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未动用税项亏损435,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96,000,000港元)可供抵销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未来溢利,原因是于相关税务司法权

区及实体,未来应课税溢利用作抵销该等亏损之可能性不大,其中约278,0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79,000,000港元)及约157,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7,000,000港元)

将分别于5年及20年内届满。

根据附注3所载之会计政策,本集团并未就上述累计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约

112,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52,000,000港元)。

(c) 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负债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对就中国附属公司赚取的溢利宣派

的股息征收预扣税。由于本集团可控制拨回暂时性差额的时间及暂时性差额于可预见将

来可能不会拨回,故并无就中国附属公司之保留溢利应占若干暂时性差额约5,000,000元

(二零二四年:5,000,000港元)于综合财务报表内计提递延税项拨备。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468
(3)
465
468
(3)
465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3
–*
13
13
–*
1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1
0
法 前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商誉

品牌及商标商誉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总额

于四月一日46913

外币调整(1)–*

于三月三十一日46813

累计减值

于四月一日46913

外币调整(1)–*

于三月三十一日46813

账面值

于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品牌及商标的可使用年期,并作出结论,所有品牌及商标均有无限的可使用年

期。

各品牌及商标、商誉的减值测试详情载列如下。

品牌及商标(根据生产线(即各商标之品牌名称)确认)以及商誉之账面值根据本集团经营分部载

列如下:

品牌及商标商誉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Emerson–

就减值测试而言,Emerson品牌及商标的可收回金额乃按个别基准厘定。

Emerson商标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

的使用价值厘定。该等计算采用按照管理层所批

测进行。

  • ,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Emerson
18%
2%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1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商誉(续)

管理层已根据以下各主要假设作出其现金流量预测,以进行减值测试:

二零二四年

Emerson

税前贴现率18%

增长率2%

营运开支乃根据参考商标之实际数据进行估计。收入预测经参考过往数据及特许权协议之条款、

重续特许权协议之可能性及预算期间对经济前景的预期进行估计。根据上述现金流量预测,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Emerson商标的可收回金额为零(二零二四年:零)。

19. 于一间合营企业的投资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于中国的非上市投资:

分占净资产–

于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采用权益法入账。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于四月一日–

分占税后亏损–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38
11
2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非上市合营企业详情如下:

合营企业名称

营业地点╱

注册成立国家

缴足注册资本

详情

本集团持有之拥有权

权益╱投票权比例

主要业务二零二四年

南宁市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瑞华」)

中国人民币

100,000,000元

51%物业发展及营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出售持有南宁瑞华51%股权之广州瑞华之全部已

发行股本。出售广州瑞华之详情载列于附注34(a)。

20. 其他资产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公共设施╱租金按金)–*

  • ,000,000港元。

21.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列值的制成品。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制成品55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081
451
6
1,538
281
1,819
11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发展中待售物业

-土地使用权(包括与收购相关的直接成本)1,783

-建造成本,包括已资本化的折旧及员工成本564

-已资本化的融资成本14

2,361

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392

2,753

发展中物业均位于中国。计划发展以供出售及预期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变现的发展中物

业分类为流动资产。款项当中包括预期于报告期末起计超过十二个月竣工及可供交付予客户之

发展中物业为20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82,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为7,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000,000港元)的

若干发展中物业已用作银行授予本集团的若干信贷融资的抵押。

本集团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均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间的较低者列账且均位于中国。董事认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持作出售之已竣工物业预计将于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内售出。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44
(11)
3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26
3
3
1
3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9
1
97
28
7
142
15
○二四╱二
11
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应收账款

本集团给予其贸易客户30至90日之平均信贷期。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总额42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5)

账面净值37

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收账款(已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0至3个月35

3至6个月2

7至12个月–

超过12个月–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5(b)。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预付款项(附注(i))5

按金(附注(i))1

预付所得税(附注(i))84

获得合约成本(附注(iv))61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v))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16
116
232
820
1,052
11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附注: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预付款项包括其后预先垫付予供应商的存货采购按金约1,800,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2,100,000港元)。该等按金为不计息且覆盖0 至3 个月的采购。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预期自综合损益扣除之房地产相关预付款项约为 5,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i) 按金主要指就项目相关按金作出的付款,其于物业发展项目竣工后可予退还。董事认为,大多数结

余预期将于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期间后获结算。

(i) 预付所得税主要指中国税务机关在交易完成及收入确认前征收的预付土地增值税,通常以物业预售

所得款项的1%至6%为基础。董事认为,大多数结余预期将于本报告期末后一到两年内获结算╱退

还。

(iv) 获得合约成本乃指就物业预售而支付予房地产经纪人的预付销售佣金。本集团预期将在报告期末起

计逾十二个月后确认相关物业销售收入时,自综合损益扣除零元(二零二四年:21,000,000港元),

届时此类成本将计入销售及分销开支。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自综合损益扣除销

售佣金约47,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5,000,000港元)。

(v)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因支付建造成本而产生的与中国物业发展营运相

关的应收增值税。董事认为,大多数结余预期将于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期间后获结算。

25. 现金及银行结余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银行结余145

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内之短期存款150

综合现金流量表内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95

受限制银行存款955

1,250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1
3
3
697
714
11
6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银行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动利率赚取利息。短期定期存款的期限不同,视本集团的即

时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短期定期存款按4.4%至4.5%的年利率(二零二四年:年利率为4.72%至5.79%)计息。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92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081,000,000港元)。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然而,根据中国内地外汇管制条例及结

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获授权开展外汇业务的银行以人民币兑换其他货币。

受限制银行存款指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以人民币计值的建造预售物业的保证按金。根据相关政

府规定,本集团的物业发展公司须将一定金额的预售所得款项作为建造相关物业的保证按金存

入指定银行账户。当取得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时,该等按金仅可用于支付相关物业的建造成本。

26. 应付账款

基于发票日期的应付账款之分析(包括购入存货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用于购入存货

0 至3 个月14

3 至6 个月6

6 至12 个月19

用于建造成本(附注(i))832

附注:

(i) 应付建造成本包括就建造成本及其他项目相关开支(包括未开账单应付款项)之应付款项,该等开支

乃根据本集团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进度的衡量而厘定。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百万港元
975
–*
975
11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7. 合约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于二零二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销售物业(附注(i))1,6603,335

其他–*1

1,6603,33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截至报告期末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履约责任的交易价

格总额约为1,172,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938,000,000港元)。该金额指就发展中物业

订立的尚未完成销售合约及客户及特许权持有人与本集团订立的特许权协议预期于日后确认的

收入。本集团预期将于有关履约责任获履行时确认该等金额为收入。基于剩余合约条款,该等金

额预期于本报告期末后1至2年内确认。

计入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初合约负债结余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已确认收益约为1,27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50,000,000港元)。

计入合约负债的金额约974,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09,000,000港元)预期于报告期末

起计未来12个月内结清。

附注:

(i) 本集团于客户签立物业预售买卖协议而物业建设工作仍在进行时向彼等收取20%至100%合约价值。

就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而言,按揭贷款申请完成及批准资金发放后,银行将向本集团支付余下

代价。该等预付款计划导致合约负债于物业建设期间确认,直至客户取得竣工物业控制权。如同附

注22 所披露之发展中物业,预期该等结余将于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内结清。

  • ,0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
76
10
91
二零二五年
实际合约
利率百万港元
(%)
475
2.7%151
52
5%18
2
698
698
549
937
○二四╱二
11
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8.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应计费用8

其他应付税项(附注(i))110

其他应付款项8

附注:

(i) 其他应付税项主要指因已收预售所得款项而与中国物业发展营运相关的应付增值税。

29. 应付关联方款项

二零二四年

实际合约

利率百万港元

(%)

流动

广州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敏捷」)(附注(i))–388

来自广州敏捷之贷款(附注(i))–

来自广州敏捷之贷款利息部分(附注(i))–

来自谭先生之贷款(附注(i))–

来自谭先生之贷款利息部分(附注(i))–

非流动

来自广州敏捷之贷款(附注(i))2.7%483

来自广州敏捷之贷款利息部分(附注(i))–47

来自谭先生之贷款(附注(i))5%18

来自谭先生之贷款利息部分(附注(i))1

所有该等实体均由谭先生的家属直接或间接实益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98
(198)
198
11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

(i) 结余约人民币443,000,000元(相当于约475,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358,000,000元(相

当于388,000,000港元),该结余属非贸易性质、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广州敏捷亦为长沙市宁乡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乡敏骏」,本公司的非全资间接附属公司)的

非控制性权益。

(i) 结余包括约人民币189,000,000元(相当于约20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489,000,000元

(相当于530,000,000港元),将须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四日(二零二四年: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四日)悉

数偿还。二零二五年五月签订协议,将还款日期延长至二零二八年五月四日,届时全额本金及利息

将到期。该等结余为非贸易性质及无抵押。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与谭先生订立协议,内容有关金额

最高为18,000,000港元的贷款融资,协定年利率为5%、无抵押及须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悉数偿

还本金及利息。二零二五年六月签订协议,将还款日期延长至二零二八年五月十一日,届时全额本

金及利息将到期。董事认为,贷款融资的目的乃用于本集团之日常营运。

30. 计息银行贷款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银行贷款-有抵押(附注(i))218

减:于流动负债项下于一年内或按要求到期的款项(218)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须于下列期间偿还:

按要求或一年内218

附注:

(i) 本集团的银行贷款按以人民币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加指定幅度年利率0.75%,

利率4.2%(二零二四年:4.3%)计息,因此令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诚如附注22所载,该

银行贷款由关联公司(广州锦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投资」)、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梅州敏

捷」)及其他关联方)担保并以约人民币7,000,000元(相当于7,000,000港元)的若干发展中物业以及

汕头市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瑞景」)的股本抵押。


12
0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股份溢价及储备

股份数目股本股份溢价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法定股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20,000,000,000200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5,492,232,88955386

股份溢价指已发行股份的面值与已收取代价之间的差额。

储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往年的储备金额及变动呈列于综合财务报表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内。

(i) 缴入储备

缴入储备指往年资本削减所导致的贷方金额。

(i) 法定储备

法定储备指根据相关中国法律从于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转拨除税后溢利之金额,直至基

金累计总额达致各附属公司注册资本之50% 为止。

(i) 汇兑波动亏绌

汇兑波动亏绌包括换算海外╱中国经营业务之财务报表时所产生之全部外汇兑差额。

储备根据附注3 所载的会计政策处理。

(iv)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主要指本集团就未失去控制权而于附属公司的所有权益的变动应占资产净值

的变动。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698
198
(1,052)
(475)
不适用
354
不适用
12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股份溢价及储备(续)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旗下实体能够持续经营业务,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权益结余为

股东带来最大回报。与往年相比,本集团之整体策略维持不变。

本集团之资本结构由债务(包括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29)及计息银行贷款(附注30)减现金及银

行结余(附注25)以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股本及储备)组成。

董事定期审阅资本结构。作为该审阅其中一环,董事考虑资本成本及与各类资本相关风险。根据

董事的推荐建议,本集团将透过支付股息、新股发行及发行新债务令其整体资本结构达致平衡。

本集团亦根据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该比率按计息借款净额除以股本总额计算。计息借款净额

按应付关联方款项(不包括附注29(i) 及附注29(i))及计息银行贷款减现金及银行结余之和计算。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应付关联方款项937

计息银行贷款218

减: 现金及银行结余(1,250)

应付关联方款项(不计息)(附注29(i)及附注29(i))(388)

计息借款净额不适用

权益总额373

资产负债比率(倍)不适用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
145
145
89
1
–*
90
2
17
19
71
216
55
386
(225)
216
22
12
2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款项,减值148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8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流动负债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2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13

净流动资产75

净资产223

资本及储备

股本55

股份溢价386

储备(218)

权益总额3

  • ,000,000港元。

12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本公司之储备变动

缴入储备累计亏绌总计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93(389)(196)

年度亏损–(22)(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93(411)(218)

年度亏损–(7)(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93(418)(225)


12
4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3.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之

负债指在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其现金流量分类为(或其未来现金流量将分类为)融

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之负债:

租赁负债

应付关联方

款项

计息银行

贷款

融资活动

所产生的

总负债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2,7255513,279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来自关联方的垫款–7–7

银行贷款增加–225225

偿还关联方款项–(804)–(804)

偿还租赁负债(3)–(3)

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101)(101)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3)(797)124(676)

其他非现金变动:

利息开支已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33740

利息开支并无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1–1

新增租赁负债3–3

租赁负债利息–

修订关联方贷款(附注(b))–(135)–(135)

终止确认一间附属公司–(770)(441)(1,211)

其他变动总额3(871)(434)(1,302)

外汇调整–(120)(23)(14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9372181,158

  • ,000,000港元。

融资活动
应付关联方计息银行所产生的
租赁负债款项贷款总负债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39372181,158
9292
(332)(332)
(2)(2)
(26)(26)
(2)(240)(26)(268)
6915
11
33
–*–*
37919
1(6)(3)(8)
5698198901
125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之对账(续)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来自关联方的垫款

偿还关联方款项

偿还租赁负债

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

其他非现金变动:

利息开支已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

利息开支并无于发展中物业资本化

新增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利息

其他变动总额

外汇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000,000港元。

主要非现金交易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广州敏捷、广州育丰及中山完全同意

修改数项贷款协议,其中介乎3.65%至6.4%的贷款利率范围自该等贷款开始起追溯更改

为2.7%或免息。


12
6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终止确认附属公司

(a) 出售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完成日期」)完成出售广州市瑞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瑞

华」)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于完成后,广州瑞华不再为本公司

附属公司,且广州瑞华的综合业绩、资产及负债不再与本集团综合入账。

于出售日期广州瑞华的资产净值如下:

百万港元

使用权资产–*

于一间合营企业的投资–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2

现金及银行结余–*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租赁负债–*

已出售净资产值2

出售广州瑞华汇兑储备重新分类调整(4)

就出售产生的直接成本–*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15

已收现金总代价13

就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现金代价13

出售直接应占成本–*

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

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13

  • ,000,000港元。

127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终止确认附属公司

(a) 出售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完成日期」)完成出售宁波市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

波瑞智」)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于完成后,宁波瑞智不再为本

公司附属公司,且宁波瑞智的综合业绩、资产及负债不再与本集团综合入账。

于出售日期宁波瑞智的负债净值如下:

百万港元

机器及设备3

发展中物业1,39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1

现金及银行结余348

应付账款(117)

合约负债(434)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22)

计息银行贷款(441)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770)

已出售负债净值(16)

出售宁波瑞智汇兑储备重新分类调整(1)

就出售产生的直接成本1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28

已收现金总代价12

就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现金代价12

出售直接应占成本(1)

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348)

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337)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
–*
5
12
8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关联方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之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与关联方订有以下重大交易及结余:

(a) 与关联方的结余详情载于附注29。

(b)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广州瑞华的详情载于附注34(a)。

(c)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宁波瑞智的详情载于附注34(b)。

(d) 已就中国办公室租金向广州敏骏支付约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00,000港元)。广

州敏骏由谭先生之家属实益拥有。如附注16所披露之租赁负债中,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结余约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00,000港元)与向广州敏骏租赁上述办

公室有关。

(e)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广州敏捷新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敏捷新生活宁乡分公司」)就于中国的服务收入扣除约1,000,000港元。敏捷新生活宁乡

分公司由谭先生的家属实益拥有。

(f)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广州敏捷新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敏捷新生活宁乡分公司」)就于中国的管理费收取约1,000,000港元。敏捷新生活宁乡分

公司由谭先生的家属实益拥有。

(g)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为附注12 所披露之已付董事之款项)如下: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薪金、花红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5

退休福利成本–*

  • ,000,000港元。

129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或然负债

除以下及附注37(a) 列载之情况外,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

无重大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本集团发展中物业及售出的已竣工物业的物业单位买家

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供担保约1,728,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14,000,000港元),最多为银

行向有关买家提供按揭贷款的个别物业单位购买价的80%。本集团向银行提供之该等担保将于

银行收到客户相关物业的房产证作为获授按揭贷款担保的抵押后解除。

根据担保条款,于担保解除前该等买方拖欠按揭付款时,本集团负责偿还未偿还按揭本金连同任

何应计利息以及违约买方欠付银行的罚金,而本集团有权接管相关物业的法定业权及拥有权。担

保自各自授出按揭贷款之日期开始。

董事认为,本集团财务担保合约的公平值总额于首次确认时并不重大。董事亦认为,订约方违约

的可能性极小,倘拖欠付款,则相关物业可变现净值将会涵盖未偿还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罚金。

因此,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价值。

37. 未决诉讼

(a) 本公司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就案件HCW

177/2011 颁布之法庭命令,本公司须:

(i) 倘向法庭支付之款项不足以支付前临时清盘人评定的费用及开支,向前临时清盘

人弥偿并持续弥偿;及

(i) 就HCA 92/2014 诉讼(「诉讼」)之抗辩成本向霍羲禹先生及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

弥偿并持续弥偿(受诉讼之最终裁定影响)。诉讼为一宗于二零一四年一月由Sino

Bright Enterprises Co., Ltd.于高等法院提出之法律案件,而HCA 1152/2017为一

宗于二零一七年五月由本公司于高等法院提出之法律案件,其后与诉讼合并,该

案件乃指称失实陈述针对霍羲禹先生及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且该案件仍未

审结。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并未接获有关费用、成本及开支之有关要求。关于案件HCW

177/2011的税务聆讯已被安排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经考虑其各自之胜诉机会后,董事认为毋须就上述任何事项计提拨备。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560
13
0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Emerson Radio Corp.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美国德拉瓦州地区法院(「德拉瓦地区法院」)在针对空调及供暖产

品供应商Emerson Quiet Kol Co., Ltd.及批发商Home Easy Ltd.(统称「被告」)的商标侵权

诉讼中作出有利于Emerson Radio Corp.(「Emerson」)的终审判决。除其他事项外,德拉

瓦地区法院发布禁令,并指示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取消被告现有及拟注册的「Emerson Quiet

Kol」商标,以及禁止被告今后注册或申请注册或使用相同或任何其他含有「Emerson」

字样的商标或名称。该判决亦裁定被告赔偿约10,400,000 美元(相当于约81,000,000港

元),包含归还非法所得、律师费用及更高的损害赔偿金。如任何判决同样,Emerson 无

法保证能够收回全部判决金额,即使能够收回,亦无法保证何时能够收回。被告已另行向

美国新泽西州地区破产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此外,关于该破产申请,被告委托的第七章

受托人已入禀申诉以寻求退回此前向Emerson支付4,100,000美元(相当于约32,000,000

港元)的垫付按金;而该申诉的结果尚无定论。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基于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确认,Emerson

记账3,100,000美元(相当于约24,000,000港元)收入,此乃垫付按金扣除于截至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律师费用后的余下结余。

38.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购买发展中物业(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拨

备)拥有以下资本承担:

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发展中物业1,408

39. 报告期后事项

除于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后直至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日期,概无其他事项须于综合

财务报表披露。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100%
100%
100%
72.4%
100%
51%
100%
100%
131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

(a) 下表所列者为董事认为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

绩构成主要影响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之重要部分之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如将其他附属

公司之详情列出,篇幅会过于冗长。

附属公司名称附注

注册成立╱

登记地点

已发行及

缴足股本

拥有权益╱投票权╱

主要业务╱

营业地点

利润分配百分比

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直接持有:

God Shiny Holdings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1美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Grande N.A.K.S. Ltd英属维尔京群岛10,000美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本公司间接持有:

敏升有限公司香港1港元100%提供管理服务╱香港

广州敏捷家电贸易有限公司(i)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家用电器、电线及

电缆贸易╱中国

S&T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1美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Emerson*美国529,000美元72.4%分销家庭用品及影音

产品及特许权业务╱

美国

敏捷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i)中国人民币

3,000,000元

100%资讯科技系统开发及

相关服务╱中国

宁乡敏骏中国人民币

20,408,200元

51%物业发展及营运╱

中国

巩义市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物业发展及营运╱中国

巩义市瑞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物业发展及营运╱中国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100%
二零二五年
27.6%
49%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9)
(10)
(19)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
–*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47
(2)
45
13
2
○二四╱二○
二四╱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属公司名称附注

注册成立╱

登记地点

已发行及

缴足股本

拥有权益╱投票权╱

主要业务╱

营业地点

利润分配百分比

二零二四年

阳江市璟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物业发展及营运╱中国

汕头瑞景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物业发展及营运╱中国

永州市瑞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物业发展及营运╱中国

* 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i) 该等公司于中国成立为外商独资企业。

(b) 下表显示本集团拥有重大非控制性权益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之详情: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登记及

营业地点

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之

拥有权益及投票权比例

非控制性权益应占

(亏损)╱溢利

非控制性权益应占

其他全面开支累计非控制性权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Emerson Radio Corp.美国27.6%1–56

宁乡敏骏中国49%6–*8

7–*64

  • ,000,000港元。
  1. (续)

(a) (续)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
173
(177)
(4)
5
1
(28)
(22)
(20)
(88)
1
84
(3)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6
181
(13)
(3)
171
84
7
(125)
–*
(34)
(34)
(35)
5
(1)
(31)
133敏捷控股有限公司

司 二○二四╱二○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本集团拥有重大非控制性权益之附属公司各自之财务资料概要载列于下文。下文之财务

资料概要代表进行集团内公司间对销前之金额。

宁乡敏骏Emerson Radio Corp.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4

流动资产193224

流动负债(175)(16)

非流动负债–(7)

资产净值18205

收入18871

其他收入133

开支(178)(98)

所得税开支–(1)

年度(亏损)╱溢利115

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115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6)(49)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入╱(流出)

净额(2)8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入╱(流出)

净额6(2)

现金流出净额(2)(43)

  • ,000,000港元。

准综合财务报表

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刊发。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1,451
(18)
1
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
8
3,084
3,092
2,735
3
2,738
354
309
45
354
498
○二四╱二○
二四╱二
13
4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已公布业绩及资产及负债(摘录自已刊发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概述如下:

业绩

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收入2,230579423244

年度(亏损)╱溢利139(146)(105)(5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132(87)(97)(86)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620106

流动资产4,2497,9769,2736,415

资产总值4,2557,9969,2836,421

流动负债3,3266,3285,4053,521

非流动负债5561,4233,4742,402

负债总额3,8827,7518,8795,923

净资产373245404498

股本及储备309188285374

非控制性权益6457119124

权益总额3732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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