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16 恒达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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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 Reach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1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业绩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去年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42,762,1363,565,598
销售成本(2,639,025)(3,131,395)
毛利123,111434,203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亏损(12,528)(2,920)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138,437)(168,533)
行政开支(128,206)(131,097)
(计提)╱拨回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4,489)3,265
其他收入68064,071
其他亏损,净额7(920)(5,261)
经营(亏损)╱利润(160,663)133,728
财务收入86951,073
财务成本8(607)(930)
财务收入,净额88143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54)—
除所得税前(亏损)╱利润9(160,629)133,871
所得税开支10(103,342)(97,054)
年内(亏损)╱利润(263,971)36,817
下列各方应占年内(亏损)╱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270,424)40,944
非控股权益6,453(4,127)
(263,971)36,817
每股(亏损)╱盈利(以人民币分列示)
— 基本及摊薄11(22.54)3.41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亏损)╱利润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263,971)36,817
下列各方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270,424)40,944
非控股权益6,453(4,127)
(263,971)36,817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29,93535,454
投资物业132,560119,600
使用权资产13,21613,184
无形资产12,37013,098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53,26953,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994146,920
非流动资产总值362,344381,579
流动资产
租赁土地预付款项—
40,810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
136,597,6997,521,685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
14400,500582,461
预付所得税
122,484114,989
合同成本
3,2823,282
受限制银行存款
156,874165,5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3,342274,808
流动资产总值
7,534,1818,703,626
总资产
7,896,5259,085,205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10,64510,645
股份溢价299,188299,188
保留利润1,023,7351,296,860
其他储备208,385205,68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541,9531,812,377
非控股权益52,11745,664
总权益1,594,0701,858,041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387,700232,500
其他长期借款29,37737,537
租赁负债9,3399,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15,89416,746
非流动负债总额442,310296,07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51,741,0562,007,485
银行借款371,200182,900
其他长期借款的即期部分
276,200495,692
合同负债163,136,3953,956,814
租赁负债5,7116,275
即期所得税负债329,583281,926
流动负债总额5,860,1456,931,092
总负债6,302,4557,227,164
总权益及负债7,896,5259,085,205
流动资产净额1,674,0361,772,53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036,3802,154,113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2024年12月31日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2018年11月
12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董事认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
及最终控股方分别为恒升企业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以及执
行董事李小冰先生。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披露于本公司年报「公司
资料」一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业务。
除非另有指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千元呈列。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所有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
除本公司年报的重要会计政策另有提及者外(如投资物业),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
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同时亦要求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
判断。
持续经营的考虑因素
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亏损约人民币263,971,000元,且于2024年12月
31日,本集团拥有流动资产总额约人民币7,534,181,000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
民币253,342,000元。另一方面,本集团面对约人民币5,860,145,000元的流动负债总额,包
括账面总值约人民币647,400,000元的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即期部分(将于报告期
末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以及开发中待售物业及的资本承担约人民币841,904,000
元(附注17)。此外,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面临因向第三方及一名关联方提供财务
担保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约人民币6,840,008,000元。鉴于较低的现金结余、未来十二
个月内大额短期责任以及因提供财务担保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连同针对本集团产
生足够营运现金流能力的不明朗因素,该等事项或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
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
基于上述情况,董事已审阅本集团涵盖报告期末起计至少十二个月期间之现金流量预测,
当中已考虑可用财务资源、本集团营运所得现金流、可用银行融资以及以下措施:
(i) 本集团将继续积极调整销售及预售活动,以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并努力实现最
新的预算销售及预售数量及金额,并及时监控销售及预售所得款项的收款进度;
(i) 本集团将与主要承建商及供应商保持续沟通及进行协商,以安排向该等卖家付
款及按计划完成建筑进度,并于清税后偿付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i) 本集团将继续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沟通,使本集团能够及时取得所需
的项目开发贷款,或就合资格项目的开发贷款商讨更佳的还款时间表。此外,根
据过往经验,有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一般会按物业开发进度提供所需资金,使
本集团不会在此方面临重大不明朗因素;及
(iv) 本集团将与项目公司的关联方及非控股东持续合作,彼等以书面方式同意提供
资金支持,并不会就于2024年12月31日分别结欠彼等之结余约人民币21,385,000元
及人民币25,735,000元(计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15)要求还款,直至本集团
有财务能力还款,以确保所有现有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会按预算进行,不会出现严
重中断情况。
基于上文所述者,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营运资金履行其自报告期末起计至少未
来十二个月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董事信纳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的综合财务
报表属恰当做法。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在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下,
可能须就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及重新分类作出的任何调整。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a)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已于编制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时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于
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修订本)
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呈列财务报表 — 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
的定期贷款的分类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
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
露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对香港诠释第5号(经
修订)之相关修订以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统
称「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由于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集团已就借款分类的会计政策作出以下
变更:
「除非本集团具有于报告期末将有关负债延迟至报告期末后至少十二个月结算的
权利,否则将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就附带契诺的借款安排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而言,会考虑本集团须于报告期末当
日或之前遵守的契诺。本集团须于报告期末之后遵守的契诺不会影响借款分类。」
该项新政策未有导致本集团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分类出现变动。本集团并
无因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而作出追溯调整。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无应用以下已颁布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订及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诠释:
于以下日期或之后
开始的会计
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2025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本)—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产生电力之合约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 — 第11卷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 财务报表的呈列与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修订本)— 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
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202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香港会计师公会
厘定
董事预期,除下文披露者外,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修订本及诠
释于可预见未来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并引入
若干新规定,以实现类似企业财务表现的可比性,并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
更具相关性及透明度的信息。尽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影响综合财务报
表项目的确认或计量方式,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就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引
入重大变动,著重于综合损益表中呈列的财务表现资料,这将影响本集团综合财
务报表中呈列及披露财务表现的方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引入的主要变动
涉及(i)损益表的架构;(i)管理层界定的业绩计量(提述为替代或非公认会计原则
业绩计量)的规定披露;及(i)加强资料汇总及细分的要求。
董事现正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方式的
影响。
4 收入
收入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物业产生的收入、租金收入及服务收入。本集团
年内收入之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客户合约收入
销售物业2,746,9593,554,210
服务收入5,3712,668
2,752,3303,556,878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
租金收入9,8068,720
2,762,1363,565,598
按确认收入的时间划分的客户合约收入之分类: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某时间点2,746,9593,554,210
随时间推移5,3712,668
2,752,3303,556,878
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有收入均产生自中国。
5 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被确认为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本集团管理层已根据主要
经营决策者所审阅用于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内部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主要经营决策者按一个呈报分部审阅业务的经营业绩,
以评估表现以及就资源如何分配作出决策。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以用作资源分配及
表现评估的指标为收入及除所得税后(亏损)╱利润。因此,概无呈列分部资料。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全部收入均源自中国,且于2024年及
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部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此外,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
31日止年度,来自单一外部客户的收入并无占本集团收入的10%或以上。
6 其他收入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管理费收入—2,830
其他8061,241
8064,071
7 其他亏损,净额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捐款3582,218
罚款、罚金及赔偿589356
汇兑亏损,净额3018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净额—4,05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2537
提早终止租赁收益(839)—
其他757(1,421)
9205,261
8 财务收入╱(成本)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财务收入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951,073
财务成本
— 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利息(58,352)(69,668)
— 租赁负债利息(607)(930)
(58,959)(70,598)
减:资本化金额58,35269,668
财务成本(607)(930)
财务 收入,净额88143
9 除所得税前(亏损)╱利润
年内除所得税前(亏损)╱利润于扣除以下项目后得出: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99,834110,240
核数师酬金
— 审计服务4,8002,987
— 非审计服务40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开支(计入行政开支)6,7498,201
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计入行政开支)4,4883,832
无形资产摊销开支(计入行政开支)728727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开支(计入行政开支)45115
与低价值资产相关的开支(计入行政开支)624
确认为开支的物业成本2,446,9703,019,928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的拨备(计入销售成本)158,31895,062
10 所得税开支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 中国企业所得税62,73128,356
— 中国土地增值税15,53738,979
78,26867,335
递延所得税25,07429,719
103,34297,054
11 每股(亏损)╱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乃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
(亏损)╱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并呈列如下:
2024年2023年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而言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利润(人民币千元)(270,424)40,944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而言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1,200,0001,200,000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以人民币分为单位)(22.54)3.41
12 股息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2023年:无),自报告期末起亦无
建议派付任何股息(2023年:无)。
13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之结余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开发中待售物业3,960,4695,295,466
持作出售物业3,008,8122,439,482
6,969,2807,734,948
减: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的拨备(371,581)(213,263)
6,597,6997,521,685
14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预付建筑成本12,683126,245
预付税项及附加费15,08113,609
可收回增值税18,2326,557
45,996146,411
投标及其他按金111,943111,188
项目服务应收款项53,14053,140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41,50640,503
与拆迁及安置活动成本有关的应收政府款项75,563102,864
应收临时资金款项109,05055,73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应收代价—2,189
应收一名承建商及供应商的款项—114,610
应收诉讼索偿款项7,000—
其他15,07010,105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413,272490,329
减: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58,768)(54,279)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354,504436,050
总计400,500582,461
1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1,330,6031,490,485
自客户收取的按金73,49181,591
增值税及其他应付税项145,692205,803
应付非控股东金额25,73583,533
应付临时资金款项28,94918,939
应付利息50,56157,172
应付薪金23,08021,325
应付关联方款项21,38515,304
应付一名关联方其他款项1,076958
其他40,48432,375
1,741,0562,007,485
于2024年12月31日,按发票日期计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922,5071,037,502
1至2年148,387222,064
2至3年87,960131,792
3年以上171,74999,127
1,330,6031,490,485
16 合同负债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合同负债3,136,3953,956,814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就物业销售而预先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本集团一般于客户签订
买卖合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若干百分比收取按金。该等合同负债将于已落成物业的
控制权转移客户时确认为收益。
合同负债列作流动负债,原因是预期将于本集团的正常营运周期内确认为收益。
17 承担
于2024年12月31日已承担惟尚未产生的资本开支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开发中待售物业841,9041,334,357
土地使用权—40,810
841,9041,375,167
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本年度」)的业绩。
年度回顾
2024年是房地产行业极其艰难的一年,房价持续下跌,购房者信心严重不足,
销售业绩下降,交付房屋的压力持续增加,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的查询结果显
示,全国众多房地产企业在这一年无奈倒下。恒达集团把保交楼当成首要目标,
在保证企业生存之余,更要承担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保障业主的权利。
2024年,本集团坚守品质,视品质为企业的生命线,继续加强产品质管控,
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注重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品牌的建
设,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集团在销售方面强化客户群体分析,深度洞察不同客户的需求、偏好及消费习
惯,通过多元化、针对性的宣传手段,在市场低迷和经济形势的阻碍下,全面
提升销售业绩与回款速度。
现金流为企业之本,我们抓住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白名单」项目全部通过
审批,深入根据无还本续贷政策,与银行沟通并按照实施细则,将集团符合要
求的业务采用无还本续贷或运用政府调贷资金调整业务,尽量缓解企业资金
压力。
目标及结果导向是经营工作的方针,目标监控、结果考核是经营管理的两大过
程,2024年本集团推行评价考核体系,在考核办法制定、制度宣贯方面进行了
完善,实现了分层次指标管理,可量化结果考核,为规范绩效管理、提升组织
能力、促进策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援。
2024年本集团也获得众多荣誉:(1)再次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A信用等
级企业」;(2)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河南民营企业百强榜单」中,恒
达集团位列第84位,也是许昌市唯一家上榜的房地产企业;(3)被河南省房地
产业协会评为「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4)再次被许昌市房地产业协会
评为「2023年度许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A信用等级」。2024年集团依旧积极投
身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全年公益累计捐款约358,000元。
经过32年的发展,本集团依然秉承「诚信经营,兑现每一个承诺」的理念,以产
品质和品牌信誉为基础,继续布局河南深耕许昌,努力保证业主、员工、企
业及社会的多方共赢。
年度业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总收入约为人民币2,762.1百万元,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565.6百万元减少约22.5%。截至2024年12
月31日止年度,纯损约为人民币264.0百万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纯利约人民币36.8百万元减少约817.4%。
末期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展望
2024年房地产行业形势复杂,压力较大。面对销售低迷,一线和二线城市高品
质住宅依然存在需求,并带动了区域房地产销售增长,不过三四线城市面临较
大的库存压力,市场恢复较为缓慢。
2025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重
点包括:(1)通过现已落实的政策可以看出某些城市可能放宽郊区或其他区域
的限购措施,同时全国城中村改造计划新增1.5百万套,通过货币化安置等释
放置换房屋需求;(2)专项债规模扩大至人民币4,000十亿元,重点支持「保交楼」
及优质房地产企业融资;(3)住房「以旧换新」、现房销售试点、房价指数保险等
制度创新,从销售环节来稳定市场预期。房地产行业有望在政策支持下逐步止
跌回稳,通过结构性调整呈现弱复苏的形势,同时也面临著一些挑战。
展望2025年,虽然上述政策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些正面的影响,但整体环境
依然复杂,整体环境对本集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融资方面通过「白名单」
项目贷款支援企业交房,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避免部分项目的停工风险;
在交房方面,购房者关注点从前期户型创新转向品质与后续服务,本集团通过
标准化交房流程、工程节点展示透明化,增加验房等措施提升透明度,增强客
户信心;同时本集团整合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商业运作等多方面资源,从土
地获取、产品设计、施工、后期维修保养的产业链共同建设。
总而言之,2025年本集团会在困难且复杂的房地产市场局势下迎难而上,继续
坚持稳健经营,不断完善自身能力,加强提升本身优势,携全体员工面对新的
征程。
致谢
本人谨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对各位股东、业务伙伴、客户及供应商的大力支
持和信任表达谢意,同时感谢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过去多年的贡献及努力。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小冰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行业回顾
2024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复杂的发展形势,2025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
发布《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从统计资料中显示,2024年全国房地
产开发投资约人民币10,028十亿元,比去年下降约10.6%;其中住宅投资约人
民币7,604十亿元,比去年下降约10.5%。房屋新开工面积约738.9百万平方米,
比去年约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约536.6百万平方米,下降约23.0%。
房屋竣工面积约737.4百万平方米,比去年下降约27.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约
537.4百万平方米,下降约27.4%。
从全年资料来看,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对市场预期较为谨
慎,新开工面积的大幅下降意味著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的新增供应将
减少以及竣工面积的下降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交房进度,总体显示房地产市
场整体处于不景气状态,房地产市场仍面临著较大的压力。
2025年1月18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了《202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从
资料中显示,202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比去年下降约7.5%;其中,住宅投
资下降8.2%。全省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约17.9%;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
16.9%。全省房屋竣工面积下降约44.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下降约41.6%。
2024年,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比去年下降约11.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
下降约11.3%。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额下降约13.8%;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约
13.7%。
202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显示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投资方面较为谨慎,对市
场预期较为保守,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时下降代表市场需求整体有所减弱,购
房意愿和能力受到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新开工面积的减少意味
著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的供应将有所减少,特别是河南省竣工面积的
大幅下降可能会影响到物业的交房进度,对保交房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但房地产市场在2024年度也存在积极变化的方面,如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
系列稳楼市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如2024年9月底以来,政策从供需两端同时
发力,包括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延长
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期限等。河南省也出台相关措施,如支持住房消费、加大
金融支持力度等,这些政策使得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总体而言,2024年河南省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的支持下,呈现出一定的变化,但
整体仍面临著巨大挑战,如投资下降、销售下滑等。随著政策的持续生效和市
场的不断调整期望,未来河南省房地产市场逐步实现止跌回稳和健康发展。
业务概览
2024年,房地产市场寒意未减,市场需求持续疲软,销售艰难,去库存速度进
一步放缓。面对重困难,恒达集团上下一心,以「稳经营、提管理、抓机遇」
为大方向,奋进向前,在困境中谋求突破,于危局中寻觅新机,向著既定目标
迈进。
本集团通过精准行销清理库存,面对当下房地产的严峻形势,销售团队全力以
赴,以销售、收款为核心目标。一方面,通过精细梳理库存房源,深入分析各
类房产的特点与优势,制定出有效的去库存策略。同时积极捕捉周边资讯,如
把周边的发展规划巧妙融入销售宣传之中,为项目增添吸引力。
在营运方面本集团加强营运目标管理,稳定推进项目交付,通过召开经营目标
会议,完成经营目标的确定并落实至各项目,经常化组织月度经营分析会、交
付项目专题会等对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进行剖析,明确工作方向。同时,持
续推进联合验收,减少交房风险,进一步提高本集团生产及按时交房能力,规
避项目交房风险,提升业主满意度。
本集团亦通过整合财务资源与流程,实现财务资讯的高效共用与协同处理,完
善经营计划、现金流等资料的分析与管理,为集团经营决策提供数据。另外重
点加强附属公司现金流与项目成本管理,加强了资金流动性与抗风险能力,杜
绝不合理支出。
2024年集团累计签订合约销售额为约人民币1,867.9百万元,累计合约销售面积
约323,710平方米。
回首2024年,我们在风雨中前行,虽有成绩,但亦深知不足。市场的变幻时刻
提醒著我们,前行之路绝非坦途。「遵道而行,但到半途须努力;会心不远,
要登绝顶莫辞劳」。未来的征程,我们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正视不足,持续改
进,共同铸就恒达集团更加辉煌的明天。
土地储备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土地储备的建筑面积约为3.0百万平方米(「平方
米」)。下表载列于2024年12月31日按地域划分的土地储备概要:
已竣工开发中未来开发
余下未出售
的可出
售╱可出租
已竣
工建筑面积
开发中
建筑面积
规划
建筑面积
总土地
储备
占总
土地储备
百分比
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许昌市
魏都区113,79099,17917,374230,3437.61
建安区42,63349,20097,730189,5636.26
禹州市183,234605,075318,2181,106,52736.53
长葛市132,437109,48368,712310,63210.26
鄢陵县18,606174,770103,867297,2439.82
襄城县3,411112,60816,869132,8884.39
东城区2,014366,68679,545448,24514.80
经开区1,29183,373221,965306,62910.13
漯河市
临颖县6,048—6,0480.20
总 值503,4641,600,374924,2803,028,118100
附注: 土地储备等于(i)余下未出售的可出售╱可出租已竣工总建筑面积;(i)开发中总建筑
面积;与(i)持作未来开发的规划总建筑面积之和。
合同销售额
下表载列我们主要类别的合同销售额及合同平均售价(「平均售价」)的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变动百分比
2024年2023年+/-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销售额:
住宅单位(人民币百万元)1,528.72,112.9-27.6%
商业单位(人民币百万元)276.1413.0-33.1%
停车位(人民币百万元)52.486.3-39.3%
其他(人民币百万元)10.722.0-51.4%
总 计(人民币百万元)1,867.92,634.2-29.1%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可出售
建筑面积╱个数:
可出售建筑面积(平方米)323,710437,621-26.0%
停车位(个)1,4111,980-28.7%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平均售价:
可出售建筑面积(人民币元╱平方米)5,6085,822-3.7%
停 车位(人民币元╱个)37,10443,586-14.9%
我们可出售建筑面积的每平方米合同平均售价由2023年约每平方米人民币5,822
元减少3.7%至于2024年约每平方米人民币5,608元。2024年减少乃主要由于河南
省物业的市场价格下降。
财务回顾
业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及业绩符合预期,惟亦反映市场不利环
境。主要财务比率达到管理层预期。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达约人民币2,762.1百万元(2023年:
人民币3,565.6百万元),减少约22.5%。
本集团录得毛利约人民币123.1百万元(2023年:人民币434.2百万元),减少约人
民币311.1百万元(或约71.6%)。
2024年的毛利率约为4.5%(2023年:12.2%),较2023年减少约7.7个百分点。
年度亏损╱利润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润约人民币36.8百万元下降
约人民币300.8百万元(或817.4%)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亏损约人民币
264.0百万元。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物业销售,(i)租金收入及(i)服务收入。下表载列于所示年
度的收入明细及其各自所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变动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2,746,95999.53,554,21099.7-22.7%
租金收入9,8060.38,7200.2+12.5%
服务收入5,3710.22,6680.1+101.3%
2,762,136100.03,565,598100.0-22.5%
下表载列按物业类别划分的物业销售收入、所确认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及该等
物业的整体已确认平均售价: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收入
已确认
建筑面积
已确认
每平方米
平均售价收入
已确认
建筑面积
已确认
每平方米
平均售价
人民币千元平方米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平方米人民币元
住宅2,377,864451,2765,2693,009,665605,3444,972
商业253,25743,1485,869461,77382,3535,607
储 藏室11,4686,1461,86613,2827,3171,815
2,642,589500,5705,2793,484,720695,0145,014
收入已确认单位
已确认
每单位
平均售价收入已确认单位
已确认
每单位
平均售价
人民币千元个数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个数人民币元
停车位104,3702,21047,22669,4901,51845,77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销售额约占我们总收入约99.5%(2023年:
99.7%),乃由于该年度确认住宅及商业物业、储藏室及停车位的销售所致。
我们的收入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565.6百万元减少约人民
币803.5百万元(或22.5%)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762.1百万
元,乃主要由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住宅物业销售减少约人民币
631.8百万元。
住宅物业销售减少乃主要由于已确认建筑面积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约605,344平方米减少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451,276平方米,并受到
每平方米平均售价增加部分抵销。
年内商业物业销售减少乃主要由于已确认建筑面积减少47.6%,并受到商业物
业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由2023年约人民币5,607元上升至2024年人民币5,869元部分
抵销。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载列按类别划分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收入销售成本毛利╱(亏)毛利率收入销售成本毛利╱(亏)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 住宅2,377,8642,266,567111,2974.73,009,6652,624,731384,93412.8
- 商业253,257232,97520,2828.0461,773364,43997,33421.1
- 停车位及储藏室115,838131,844(16,006)-13.882,772138,057(55,285)-66.8
小计2,746,9592,631,386115,5734.23,554,2103,127,227426,98312.0
租金收入9,806209,78699.88,7203308,39096.2
服 务收入5,3717,619(2,248)-41.92,6683,838(1,170)-43.9
2,762,1362,639,025123,1114.53,565,5983,131,395434,20312.2
物业销售的毛利率由2023年的约12.0%下降至2024年的4.2%,住宅销售的毛利率
由2023年的约12.8%下降至2024年的4.7%。
住宅物业的毛利率由2023年的约12.8%下降至2024年的4.7%,同比下跌约
63.3%。这主要归因于每平方米销售成本增加。
于2024年销售停车位及储藏室录得负数毛利率乃由于2024年停车位及储藏室价
值撇减的影响所致。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亏损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于2024年12月31日经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泓亮咨询及评估
有限公司进行估值,该公司持有获认可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对所估值的投资物
业的地点和领域有近期经验。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约为人民币138.4
百万元(2023年:人民币168.5百万元),较2023年减少约17.9%。该减少主要是
由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建设品牌而进行的推广活动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2023年的约人民币131.1百万元下降约2.2%至2024年的约人民币128.2
百万元,行政开支减少乃主要由于员工成本减少所致。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主要包括借款的利息及租赁负债,扣除已资本化的利息开支,惟以有
关成本直接与物业开发项目相关为限。我们的财务成本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约人民币0.9百万元减少约34.7%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
民币0.6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主要包括中国附属公司产生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
得税开支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97.1百万元增加约6.4%或人
民币6.2百万元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3.3百万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资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253.3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274.8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253.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274.5百万元)以人民币计值,约人民币0.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0.3
百万元)以港元计值。
于2024年12月31日,受限制现金约为人民币156.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
币165.6百万元),所有受限制现金均以人民币计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64.5百万元(2023年12月
31日:人民币948.6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647.4百万元被分类为流动负债(2023
年12月31日:人民币678.6百万元)。本集团借款总额中约87.7%(2023年12月31
日:68.9%)以固定利率计息。
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款须于下列时间偿还:
于2024年12月31日于2023年12月31日
1年内1至2年2至5年1年内1至2年2至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371,200177,400210,300182,900205,00027,500
其他长期借款276,20029,377—495,69225,00012,537
647,400206,777210,300678,592230,00040,037
流动资产、总资产及净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流动资产约人民币7,534.2百万元(2023年12月
31日:人民币8,703.6百万元)及流动负债约人民币5,860.1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6,931.1百万元),流动资产净值由2023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772.5
百万元轻微下跌至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674.0百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总资产约人民币7,896.5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9,085.2百万元)及总负债约人民币6,302.5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7,227.2百万元),净资产或总权益由2023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858.0百
万元减少至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594.0百万元。
资产抵押
本集团的借款由本集团附属公司的股本权益、投资物业、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
售物业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作抵押。
或然负债
(a) 本集团已为本集团的若干购房者的还款责任提供担保。该等担保将于(i)发
出及转让房地产权属证书;或(i)购房者偿付按揭贷款(以较早者为准)时
终止。
根据担保条款,在该等购房者拖欠按揭还款时,本集团须负责向银行偿还
违约购房者拖欠的按揭本金连同应计利息,而本集团于完成相关法律程
序后有权接管相关物业的合法业权及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自授出按
揭日期起开始。董事认为购房者拖欠付款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按公平值
计量的财务担保并不重大。
(b) 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按照本集团的多元化土地收购策略取得本集团一间
联营公司(「联营公司」)(其透过竞投持有一幅待发展土地)20%的股权,而
余下80%股权则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投资对象」)持有。根据联营公司、本
集团有关附属公司与投资对象之间订立的投资协议,联营公司须于开展
预售活动后的指定期间内偿还投资对象所提供股东贷款。倘联营公司无
法按时偿还该项股东贷款,则本集团有关附属公司须向联营公司提供资
金偿还该项股东贷款。于2024年12月31日,联营公司的该项股东贷款约为
人民币229,495,000元(2023年:人民币229,495,000元)。
此外,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倘物业项目在若干情况下延工,或股东贷款的
还款时间迟于投资协议订明的若干期限,则本集团附属公司亦须就投资
对象的所有亏损作出补偿。本公司董事认为,针对开发进度一直有进行沟
通及互相同意,因此为偿还股东贷款或任何补偿亏损而提供资金的风险
较低。
(c) 本集团以其投资物业及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为若干第三方之借款
约人民币101,300,000元提供若干质押。
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盈利比率
资产回报率-3.1%0.4%
权益回报率-15.3%2.0%
纯利率-9.6%1.0%
于12月31日
2024年2023年
流动性比率
流动比率1.31.3
资本充足比率
杠杆比率(附注1)66.8%51.1%
债务权益比率(附注2)50.9%36.3%
附注1: 杠杆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以及其他长期借款)占总权益的百分比。
附注2: 债务权益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总权益的百分比。
主要风险因素
我们的所有项目均位于中国河南省。我们的业务继续高度依赖许昌市及河南
省的物业市场表现。该等物业市场可能受本地、地区、国内及全球因素所影响,
其中多项因素非我们所能控制,可能包括经济及财务状况、地方市场的投机活
动、物业供需、物业买家是否有其他投资选择、通胀、政府政策、利率及可获
得的资本。我们物业的每平方米售价及毛利率因我们所开发及销售物业的类
型而异,并受诸多因素影响,该等因素包括物业所在的市场需求、当时当地的
市价、所建设及出售物业的成本。
我们经营或计划扩展业务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现有及潜在竞争
对手包括我们经营所在城市或市场拥有广泛业务的大型国家及地区物业开发
商及地方物业开发商。我们与竞争对手在土地收购、地理位置、管理专长、财
务资源、可用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储备规模、产品质量、客户的品牌认知度、
客户服务与支持、定价及设计质量等方面展开竞争。我们或会寻求在激烈竞争
中进一步巩固我们于该等城市中的市场地位。
此外,我们的业务亦受我们营运地区及中国整体社会状况的影响。在我们所在
地区或中国整体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自然灾害或流行病及大流行病爆发,包
括由禽流感、猪流感、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或COVID-19引起的事件能对
我们运营的地区或中国整体经济、社会条件、基础设施及民生造成不同程度的
损害。
本集团所承受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涉及借款。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使本集
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使本集团承受公平值利率
风险。本集团并无对冲其现金流量或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业务,几乎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此外,
本集团的大部分资产及负债亦以人民币计值。因此,本集团并不承受重大外币
风险,惟以港元计值的银行存款除外。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
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管外汇风险,并将于必要时采取措施。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除本业绩公告已披露者外,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进行任
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资产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董事确认于本业绩公告日期,除本集团的物业开发日常业务外,目前并无计划
收购任何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
杠杆比率
杠杆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以及其他长期借款)占权益总额的
百分比。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杠杆比率约为66.8%,较2023年12月31日
的约51.1%上升约15.7个百分点。
库务政策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以为股东带来回报,并维持
最优资本架构以减少资金成本。
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息金额、发行新股份或
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集团以杠杆比率为基准监察其资本。
人力资源及雇员薪酬
人力资源一直是本集团最宝贵的资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共拥有
489名雇员(2023年12月31日:616名)。薪酬政策由董事会不时审阅。董事薪酬
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考虑本集团的表现、个人表现及比较市场情况后厘定。除
基本薪酬外,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供款计划或其他养老金
计划以及其他实物福利。本集团对若干后勤员工采用一周五天工作日政策,以
落实工作生活保持平衡的理念。
为加强个人培训及发展,本集团提供一系列雇员培训计划,旨在加速专业发展
及确认多元化团队的能力及才能。根据晋升计划,拥有巨大潜力的员工会被优
先考虑及重点发展成为管理层。为了吸引及挽留合适的业务发展候选人,本集
团自2018年11月起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奖励。
前景展望
过去一年,国家宏观经济运行面临巨大压力和复杂挑战。国家明确指出「实施
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全方位扩大内需,稳住楼市股市」、「持续用力推动
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预计各类支持政策会加快落实,市场正逐步展现出新
的趋势与格局,房地产行业或将逐渐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
2025年,本集团将在把握宏观经济和政策动向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形势变化,
及时调整战略布局,稳中求进、蓄力突破。
在销售方面,本集团将洞察市场变化,灵活制定行销策略。通过资料收集和分
析,研判客户需求及未来潜在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同时积极探索
线上品牌推广与线下销售活动的结合模式,拓展客户资源,提升品牌影响力,
建立品牌与客户之间的紧密联系,并根据存货的种类和库龄,针对性的制定销
售策略和计划,重点提升商业物业和车位的销售速度。
我们将充分利用现阶段政府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有利政策,尽可能缩短认购、签
订、回款周期,盯紧竣工备案、登记、及业主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减少监管
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沉淀。
坚持布局河南深耕、精耕许昌的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利润为目标,
重新修订拿地标准,稳步获取新项目,为集团后续发展提供适度的土地储备。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产品呈现出多维度的发展趋势下,本集团将从项目规划设
计起步,贯彻创新、人文、服务与科技理念打造出领先市场的人性化、智慧化、
社群化的项目,并继续深度挖掘空间潜力,创新户型布局,著力提升品质、安
全和宜居性。
2025年已经开启,恒达集团将稳扎稳打,步为营,运用自身的竞争优势,捕
捉市场的规律,抓紧机遇。随著国家持续深化经济改革与调控举措,房地产行
业作为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力量,必将在政策的扶持与市场的驱动下,迎来新
的发展。
末期股息
董事决议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股东周年大会以及暂停辧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期间
本公司将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安排召开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的时间,并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组
织章程细则的规定适时刊发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如适用)。
一旦确定了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将在另一份公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刊发本公司暂停辧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期间。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致力建立良好的企业常规及程序。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原则著重优秀的
董事会、透明度及向本公司所有股东负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本集团已遵守上巿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
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
遵守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自身操守则。董事确认,彼等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年度业绩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的无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
将随2024年报一并寄发予股东。
摘自本公司核数师编制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公司谨此提供由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编制的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如下:
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吾等提请 阁下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附注2说明 贵集团于截至2024年12
月31日止年度产生亏损约人民币263,971,000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 贵集团
拥有流动资产总额约人民币7,534,181,000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
253,342,000元。另一方面, 贵集团面对约人民币5,860,145,000元的流动负债总
额,包括账面总值约人民币647,400,000元的银行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即期部分(将
于报告期末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以及开发中待售物业的资本承担约人
民币841,904,000元。此外,于2024年12月31日, 贵集团面临因向第三方及一名
关联方提供财务担保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约人民币6,840,008,000元。鉴于较
低的现金结余、未来十二个月内大额短期责任以及因提供财务担保而可能产
生的现金流出,连同针对 贵集团产生足够营运现金流能力的不明朗因素,该
等事项或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问。吾等并无就此事项修正意见。
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范围
载列于本公告中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
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中的数字,已经由本公司核数师长青(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于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金额核对一致。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
委聘准则,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核证
委聘,因此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对本公告发表任何意见或
核证声明。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暂停买卖及复牌指引
(1) 暂停于联交所买卖
本公司的股份已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
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达成联交所指定的复牌指引。
(2)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前任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4
年8月9日起生效。有关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详情,请参阅本公
司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的公告。
(3) 复牌指引
于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有关本公司股份恢
复于联交所买卖的指引(「复牌指引」)。根据复牌指引,本公司应:
(a) 对预付款项问题展开适当独立调查、评估对本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
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b) 证明并无有关本集团管理层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
影响的人士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的合理监管问题,乃可能对投资
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c) 进行独立内部控制审查,证明本公司已有适当内部控制及程序以履
行上市规则项下义务;
(d) 刊发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所有尚未公布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
修订;
(e) 证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
(f) 向市场告知所有重要资料,以供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本公
司的状况。
有关复牌指引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之公告。
(4) 履行复牌指引的进度
有关复牌进度的季度最新消息以及本公司履行复牌指引的复牌计划,请
参阅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及13.24A条刊发的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7月1日的公告。
(5) 委任新核数师
本公司已委任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
自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以填补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后的临时
空缺,并任职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有关委任长青(香港)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5
日的公告。
报告期后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须予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刊发全年业绩公告、年报及通函
本全年业绩公告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evereachgroup.com)及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将在本公司
股东要求时寄发予股东,并适时登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一般资料
本全年业绩公告所载内容摘录自2024年报,仅提供当中资料及详情的概要。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的股份已自2024年4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
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本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寻求自身专业或财务顾问的意见。
承董事会命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小冰
香港,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小冰先生(主席)、王振峰先生(行政总裁)、齐春风女士及
王权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魏剑先生、方征先生及李国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