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2 协合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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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连

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

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

时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五年中期」)

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介乎人民币

2.55

亿元至人民币

2.85

亿元,而去年同期之权益持有人应

占溢利约为人民币

5.0137

亿元。溢利下跌主要由于:

(1)

本集团于中国大陆境内部分区域弃风弃光率上升,平均综合电价有所下降,导致电

力销售毛利率下滑;及

(2)

去年同期本公司再次取得香港税务居民身份,将历史多缴纳的股息预提所得税人民

百万元冲回,形成较大的非经常性收益,本报告期内属正常税务支出。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

审阅或审核。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中期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发表之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公布。

-1-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代表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主席

刘顺兴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生(主席)、刘建红女士(副主席)、桂凯先生(行

政总裁)、牛文辉先生、翟锋先生、尚佳女士及陈锦坤先生(为执行董事),王峰先生(为

非执行董事),以及黄简女士、方之熙先生、张忠先生、李永丽女士及蔡斌先生(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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