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16 恒达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ver Reach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16)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

业绩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2023年同期

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41,467,5991,488,151

销售成本(1,328,548)(1,228,924)

毛利139,051259,227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亏损(9,648)(1,480)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58,135)(70,706)

行政开支(56,643)(56,193)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1,676)(2,874)

其他收入8064,095

其他亏损,净额6(539)(296)

经营利润13,216131,773

财务收入7427591

财务成本7(470)(490)

财务(成本)╱收入,净额(43)101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54)—

(97)101

除所得税前利润813,119131,874

所得税开支9(49,218)(62,698)

期内(亏损)╱利润(36,099)69,176

下列各方应占期内(亏损)╱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50,718)60,763

非控股权益14,6198,413

(36,099)69,176

每股(亏损)╱盈利(以人民币分列示)

— 基本及摊薄10(4.23)5.0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期内(亏损)╱利润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36,099)69,176

下列各方应占期内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50,718)60,763

非控股权益14,6198,413

(36,099)69,17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于2024年6月30日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32,03435,454

投资物业135,440119,600

使用权资产15,41013,184

无形资产12,73413,098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53,26953,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569146,920

非流动资产总值385,456381,579

流动资产

租赁土地预付款项81,62040,810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126,956,4597,521,685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13378,791582,461

预付所得税128,326114,989

合同成本3,2823,282

受限制银行存款161,240165,5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8,467274,808

流动资产总值7,948,1858,703,626

总资产8,333,6419,085,205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10,64510,645

股份溢价299,188299,188

保留利润1,246,1421,296,860

其他储备205,684205,68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761,6591,812,377

非控股权益60,28345,664

总权益1,821,9421,858,041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305,920232,500

其他长期借款37,53737,537

租赁负债11,6579,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23,23816,746

非流动负债总额378,352296,07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41,693,1452,007,485

银行借款364,990182,900

其他长期借款的即期部分383,516495,692

合同负债153,382,4073,956,814

租赁负债6,9166,275

即期所得税负债302,373281,926

流动负债总额6,133,3476,931,092

总负债6,511,6997,227,164

总权益及负债8,333,6419,085,205

流动资产净额1,814,8381,772,53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200,2942,154,113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2018年11月

12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董事认为,其直接控股公司及最终

控股方为恒升企业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以及本公司执行董

事李小冰先生。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披露于本公司中期报告「公司

资料」一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业务。

除非另有指明,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以人民币千元呈列。

本集团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

告」以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

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影响如何应用政策及就资产及负债、收入及

开支所呈报的金额。实际结果或会与该等估计有所不同。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节选之解释附注。附注包括

该等对理解本集团自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以来综合财务状况及

综合财务表现之变动属重要之事件及交易的解释资料。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

料及其附注不包括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其包括所有

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编制之完整综合财务报表规定之所有资料,应当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本集团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致,惟附注3所述者除外。


持续经营的考虑因素

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产生亏损约人民币36,099,000元,且于2024年6月30

日,本集团拥有约人民币7,948,185,000元的流动资产总额,包括约人民币238,467,000元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另一方面,本集团面对约人民币6,133,347,000元的流动负债总额,

包括账面总值约人民币748,506,000元的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借款的即期部分(将于报告

期末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以及开发中待售物业的资本承担约人民币948,170,000

元(附注16)。此外,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面临因向第三方及一名关联方提供财务

担保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约人民币6,741,908,000元。鉴于较低的现金结余、未来十二

个月内大额短期责任以及因提供财务担保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连同针对本集团产

生足够营运现金流能力的不明朗因素,该等事项或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

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

鉴于上文所述,董事已审阅本集团涵盖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

现金流量预测已计及可动用财务资源、本集团营运产生的现金流量、可动用银行融资

及以下措施:

(i) 本集团将继续积极调整销售及预售活动,以更好地回应市场需求,努力实现最新

的预算销售及预售数量及金额,并及时监察销售及预售所得款项的收款情况;

(i) 本集团将与主要承建商及供应商保持续沟通及与其协商,安排向有关卖方作出

付款,并按照计划完成施工进度,以及于清税后清偿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i) 本集团将继续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沟通,使本集团能够及时取得所需

的项目开发贷款,或就合资格项目的开发贷款商讨更佳的还款时间表。此外,根

据过往经验,有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一般会按物业开发进度提供所需资金,使

本集团不会在此方面临重大不明朗因素;及

(iv) 本集团将与项目公司的关联方及非控股东持续合作,彼等以书面方式同意提供

资金支持,并不会就于2024年6月30日分别结欠彼等之结余约人民币17,382,000元及

人民币41,733,000元(计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14)要求还款,直至本集团有

财务能力还款,以确保所有现有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会按预算进行,不会出现严重

中断情况。


基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拥有足够营运资金去履行自报告期末起计未来至

少12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董事信纳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未经审核简

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属适当做法。倘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可能需要就资产及负债的

账面值及重新分类作出调整,惟本集团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并不包括任何

有关该方面的调整。

3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修订本)

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呈列财务报表 — 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

定期贷款的分类

除下文所述者外,于本中期间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及诠释对

本集团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综合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及╱或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

财务资料所载的披露概无重大影响。

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修订本)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1号「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修订本)(统称「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由于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本集团对借款分类的会计政策作出以下更改:

「借款归类为流动负债,除非在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权将负债的结算延后至报告期间后

至少12个月。」

将附有契约的贷款安排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时,会考虑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或之前须遵

守的契诺。本集团于报告期后须遵守的契诺不影响于报告日期的分类。

该新政策并未导致本集团借款分类的改变。本集团并无因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

订本)而作出追溯调整。


4 收入

收入指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物业产生的收入、租金收入及服务收入。本集

团收入之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客户合约收入

销售物业1,457,8791,481,189

服务收入4,9511,365

1,462,8301,482,554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

租金收入4,7695,597

1,467,5991,488,151

按确认收入的时间划分的客户合约收入之分类: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某时间点1,457,8791,481,189

随时间推移4,9511,365

1,462,8301,482,554

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所有收入均产生自中国。


5 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被确定为主要营运决策人(「主要营运决策人」)。本集团管理层已根据主要

营运决策人用以分配资产及评估表现而审阅的内部报告厘定营运分部。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主要营运决策人将业务的经营业绩视为一个呈报分部,

以评估表现以及作出有关分配资源的决策。收入及除所得税后利润为向主要营运决策

人报告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指标。因此,概无呈列分部资料。

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所有收入均产生自中国,且于2024年6

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另外,于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概无来自单一外部客户的收入占本集团收入10%或以上。

6 其他亏损,净额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罚款、罚金及赔偿(537)(179)

捐款(186)(1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3)(29)

其他18712

(539)(296)


7 财务收入╱(成本)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财务收入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27591

财务成本

— 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及其他长期借款利息(27,911)(32,556)

— 租赁负债利息(470)(490)

(28,381)(33,046)

减:资本化金额27,91132,556

财务成本(470)(490)

财务(成本)╱收入,净额(43)101


8 除所得税前利润

期内除所得税前利润于扣除以下项目后得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36,03747,26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开支(计入行政开支)3,6924,031

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计入行政开支)2,2952,070

无形资产摊销开支(计入行政开支)364363

确认为开支的物业成本1,265,1541,201,654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拨备(计入销售成本)57,67112,583

9 所得税开支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 中国土地增值税91523,858

— 中国企业所得税31,46050,703

32,37574,561

递延所得税16,843(11,863)

49,21862,698


10 每股(亏损)╱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乃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

团(亏损)╱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并呈列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而言的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利润(人民币千元)(50,718)60,763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而言的已发行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1,200,0001,200,000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以人民币分列示)(4.23)5.06

由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已发行摊薄股份,因此每股摊薄(亏损)╱

盈利与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相同。

11 股息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2023年:无),自报告期末

以来亦概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2023年:无)。

12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之结余如下: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开发中待售物业4,796,5375,295,466

持作出售物业2,430,8562,439,482

7,227,3937,734,948

减: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的拨备(270,934)(213,263)

6,956,4597,521,685


13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建筑成本预付款项20,269126,245

预付税项及附加费15,47713,609

可收回增值税16,4536,557

52,199146,411

投标及其他按金112,044111,188

项目服务应收款项53,14053,140

应收关联方款项41,50640,503

应收政府与拆迁和安置活动成本有关的款项84,845102,864

应收第三方临时资金63,50655,73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应收代价2,1892,189

应收一名承建商及供应商款项13,750114,610

其他11,56710,105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382,547490,329

减: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55,955)(54,279)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326,592436,050

总额378,791582,461


1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1,320,7841,490,485

自客户收取的按金54,04181,591

增值税及其他应付税项136,182205,803

应付非控股东金额41,73383,533

应付临时资金款项25,38918,939

应付利息50,36057,172

应付薪金18,05621,325

应付关联方款项17,38215,304

应付关联方其他款项2,303958

其他26,91532,375

1,693,1452,007,485

于2024年6月30日,按发票日期计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924,9841,037,502

1至2年191,287222,064

2至3年102,832131,792

3年以上101,68199,127

1,320,7841,490,485


15 合同负债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合同负债3,382,4073,956,814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就物业销售而预先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本集团一般于客户签订

买卖合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若干百分比收取按金。该等合同负债将于已落成物业的

控制权转移客户时确认为收益。

16 承担

于2024年6月30日已承担惟尚未产生的资本开支如下: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开发中待售物业948,1701,334,357

土地使用权—40,810

948,1701,375,16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行业回顾

2024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全国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资料显示2024年1 — 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252,900百万元,同比下

降10.1%。房屋竣工面积265,190千平方米,下降21.8%。其中,住宅竣工面积

192,590千平方米,下降21.7%。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79,160千平方米,同比下

降19.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1.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713,300百万元,

下降25.0%,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6.9%。

2024年7月18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4年全省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资料显示2024年1 — 6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1%;其中住宅投

资下降8.1%。全省房屋竣工面积下降5.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增长3.3%。全省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9.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0.3%。全省新建

商品房销售额下降22.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3.3%。


从各级统计机构统计的资料来看,全国房地产行业从投资金额到建设面积,

从销售金额再到竣工面积均有大幅缩水。在此背景下,4月30日的全国政治局

会议明确了楼市政策方向,提出要“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

政策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及5月17日央行宣布房地产“一

揽子”新政出台,重点是稳市场和去库存,对于改善市场预期、加快市场成交

发挥正面影响。但是全国新房市场由于购房需求不足,整体成交规模大幅下滑,

房地产市场整体尚未有明显改善,政策见效可能还需较长时间。然而,在这些

挑战之中,也不乏一些积极的迹象和趋势,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的希望。

首先,从销售资料来看,全国新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和销售额虽然较去年同期

有所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下降的幅度正在逐步收窄。这反映出市场在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已经开始展现出企稳的迹象。在政策层面,政府也在

积极调整和优化房地产政策,以应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例如,“稳市场”政策正

在逐步落地,旨在通过稳定市场预期、优化土地供应、加强金融监管等措施,

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去库存”政策也在持续推进,通过

加快住房供应、优化住房结构、提高住房品质等方式,来减少市场库存,促进

市场供需平衡。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市场带来信心,也为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

展提供了保障。

业务概览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面临较大的压力,但本集团依然将「保交楼」及「去库

存」作为核心工作重点,「保交楼」方面通过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力等方法,确保

物业能如期向客户交付,履行企业责任;集团2024年上半年计划交付建筑面积

约25.9万平方米,成功完成目标。其中,许昌市城区公司交付约9.41万平方米;

许昌市长葛地区公司交付约10.7万平方米;漯河市临颖地区公司交付约5.79万

平方米。在「去库存」方面通过加快未售住房供应、提高住房品质等方式,达致

清理库存并同时提高销售业绩。


随著国家各项政策的逐渐实施以及河南省各地因城施策,积极调整优化政策,

例如,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措施,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

压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也为房地产

行业的以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援。总体来说,2024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以及本

集团虽然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但在政策调整和市场调整的共同作用下,

市场已经开始展现出企稳的迹象。2024年4月15日,本集团凭借企业经营品质、

可持续发展能力、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获中国指数研究院评为「2024河南省

房地产高品质发展优秀企业」之一。

土地储备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土地储备的建筑面积约为3.2百万平方米。


合同销售额

下表载列我们主要类别的合同销售额及合同平均售价(「平均售价」)的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变动

百分比

2024年2023年+╱-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销售额:

住宅单位(人民币百万元)673.41,313.2-48.7

商业单位(人民币百万元)138.4214.4-35.4

停车位(人民币百万元)21.140.9-48.4

其他(人民币百万元)6.59.9-34.3

总计(人民币百万元)839.41,578.4-46.8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可出售建筑面积╱

个数:

可出售建筑面积(平方米)144,293257,655-44.0

停车位(个)553852-35.1

以下各项应占合同平均售价:

可出售建筑面积(人民币元╱平方米)5,6715,968-5.0

停车位(人民币元╱个)38,11447,442-19.7

我们可出售建筑面积的每平方米合同平均售价于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较去

年同期下跌5.0%至约每平方米人民币5,671元。2024年上半年下跌乃主要由于河

南省物业的市场价格回落。

我们停车位的每个合同平均售价于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下跌19.7%至每个约

人民币38,114元。


财务回顾

业绩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收入约人民币1,467.6百万元(2023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488.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4%。

本集团录得毛利约人民币139.1百万元(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59.2百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人民币120.1百万元(或约46.3%)。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率约为9.5%(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7.4%),

较去年同期减少约7.9个百分点。

期间业绩净额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9.2百万元的净利润减

少约人民币105.3百万元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净亏损人民币36.1百万元。

收入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i)物业销售;(i)租金收入及(i)服务收入。下表载列于所

示期间的收入明细及其各自所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变动

百分比

人民币

千元%

人民币

千元%+╱-

物业销售1,457,87999.41,481,18999.5-1.6

租金收入4,7690.35,5970.4-14.8

服务收入4,9510.31,3650.1+262.7

1,467,599100.01,488,151100.0-1.4


下表载列按物业类别划分的物业销售收入、所确认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单位

总数及该等物业的整体已确认平均售价: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收入

已确认

建筑面积

已确认

每平方米

平均售价收入

已确认

建筑面积

已确认

每平方米

平均售价

人民币

千元平方米人民币元

人民币

千元平方米人民币元

住宅1,269,581244,6485,1891,282,830223,9655,728

商业144,79818,7497,723159,59221,9567,269

储藏室5,5212,9721,8587,7313,4012,273

1,419,900266,3695,3311,450,153249,3225,816

收入

已确认

单位

已确认

每单位

平均售价收入

已确认

单位

已确认

每单位

平均售价

人民币

千元个数人民币元

人民币

千元个数人民币元

停车位37,97959264,15431,03660151,64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物业销售额约占我们总收入约99.4%(2023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99.5%),乃主要由于该期间住宅及商业物业的销售所致。


我们的收入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488.2百万元稍为减少

约人民币20.6百万元(或1.4%)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467.6

百万元。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载列按类别划分的收入、毛利╱(亏)及毛利率: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2023年

收入销售成本毛利╱(亏)毛利率收入销售成本毛利╱(亏)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 住宅1,269,5811,162,061107,5208.51,282,8301,046,361236,46918.4

— 商业144,798133,95310,8457.5159,592133,91725,67516.1

— 停车位及

储藏室43,50028,80114,69933.838,76745,691(6,924)(17.9)

小计1,457,8791,324,815133,0649.11,481,1891,225,969255,22017.2

租金收入4,769344,73599.35,597—5,597100.0

服务收入4,9513,6991,25225.31,3652,955(1,590)(116.5)

1,467,5991,328,548139,0519.51,488,1511,228,924259,22717.4

销售住宅及商业物业的毛利率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18.4%及16.1%

分别下降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8.5%及7.5%,乃由于与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交付的住宅物业的平均售

价减少及商业物业的成本增加所致。物业销售的毛利率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的约17.2%减少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9.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为人民币36.1百万元(2023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利润人民币69.2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05.3百万元。该减幅主要是由

于就物业单价增加及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价值减少而计提拨备增加导

致毛利率下降。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亏损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于2024年6月30日经独立合资格估值师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

公司进行估值,该公司持有获认可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对所估值的投资物业的

地点和领域有近期经验。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约为人民币58.1

百万元(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70.7百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

17.8%。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广告及宣传成本及销售代理佣金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56.2百万元稍为增加约0.7%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56.6百万元。

其他亏损 — 净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其他亏损 — 净额约人民币0.5百万元

(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0.3百万元)。


财务(成本)╱收入 — 净额

财务(成本)╱收入 — 净额主要包括(i)银行存款利息开支;(i)借款利息开支;

及(i)租赁负债应付利息及财务费用,扣除已资本化的利息开支,惟以有关成

本直接与物业开发项目相关为限。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主要包括中国附属公司产生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开支及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2.7百万元减少约21.5%

或人民币13.5百万元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9.2百万元。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所得税开支减少,原因是于该期间毛利减少。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资源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238.5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274.8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238.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274.5百万元)以人民币计值,约人民币0.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0.3

百万元)以港元计值。

于2024年6月30日,受限制银行存款约为人民币161.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165.6百万元),所有受限制银行存款均以人民币计值。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92.0百万元(2023年12月

31日:人民币948.6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748.5百万元被分类为流动负债(2023

年12月31日:人民币678.6百万元)。本集团借款总额中约63.3%(2023年12月31

日:68.9%)为固定利率。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款于下列时间偿还:

于2024年6月30日于2023年12月31日

1年内1至2年2至5年1年内1至2年2至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364,990202,500103,420182,900205,00027,500

其他长期借款383,51625,00012,537495,69225,00012,537

748,506227,500115,957678,592230,00040,037

流动资产、总资产及净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流动资产约人民币7,948.2百万元(2023年12月

31日:人民币8,703.6百万元)及流动负债约人民币6,133.3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6,931.1百万元),流动资产净值由2023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772.5

百万元增加至2024年6月30日的约人民币1,814.8百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总资产约人民币8,333.6百万元(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9,085.2百万元)及总负债约人民币6,511.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7,227.2百万元),净资产或总权益由2023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858.0百

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约人民币1,821.9百万元。

资产抵押

本集团的部份借款由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附属公司股份及

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作抵押。


或然负债

(a) 本集团已为本集团的若干购房者安排银行融资,并就买家的还款责任提

供担保。该等担保将于(i)发出及转让房地产权属证书;或(i)购房者偿付按

揭贷款(以较早者为准)时终止。

根据担保条款,在该等购房者拖欠按揭还款时,本集团须负责向银行偿还

违约购房者拖欠的按揭本金连同应计利息,而本集团于完成相关法律程

序后有权接管相关物业的合法业权及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自授出按

揭日期起开始。本公司董事认为购房者拖欠付款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按

公平值计量的财务担保并不重大。

(b) 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按照本集团的多元化土地收购策略取得本集团一间

联营公司(「联营公司」)(其透过竞投持有一幅待发展土地)20%的股权,而

余下80%股权则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投资对象」)持有。根据联营公司、本

集团有关附属公司与投资对象之间订立的投资协议,联营公司须于开展

预售活动后的指定期间内偿还投资对象所提供股东贷款。倘联营公司无

法按时偿还该项股东贷款,则本集团有关附属公司须向联营公司提供资

金偿还该项股东贷款。于2024年6月30日,联营公司的该项股东贷款约为

人民币229,495,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29,495,000元)。

此外,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倘物业项目在若干情况下延工,或股东贷款的

还款时间迟于投资协议订明的若干期限,则本集团附属公司亦须就投资

对象的所有亏损作出补偿。本公司董事认为,针对开发进度一直有进行沟

通及互相同意,因此为偿还股东贷款或任何补偿亏损而提供资金的风险

较低。

(c) 于2024年6月30日,就持作出售或开发中待售物业若干第三方借款提供的

担保及质押为人民币119.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9百万元)。


主要财务比率

主要财务比率:

于2024年

6月30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流动性比率

流动比率1.31.3

资本充足比率

杠杆比率(附注1)59.951.1

债务权益比率(附注2)46.836.3

附注1: 杠杆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借款)占总权益的百分比。

附注2: 债务权益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总权益的百分比。

主要风险因素

我们的所有项目均位于中国河南省。我们的业务继续高度依赖许昌市及河南

省其他城市的物业市场表现。该等物业市场可能受本地、地区、国内及全球因

素所影响,其中多项因素非我们所能控制,可能包括经济及财务状况、地方市

场的投机活动、物业供需、物业买家是否有其他投资选择、通胀、政府政策、

利率及可获得的资本。我们物业的每平方米售价及毛利率因我们所开发及销

售物业的类型而异,并受诸多因素影响,该等因素包括物业所在的市场需求、

当时当地的市价、所建设及出售物业的成本。

我们经营或计划扩展业务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现有及潜在竞争

对手包括我们经营所在城市或市场拥有广泛业务的大型国家及地区物业开发

商及地方物业开发商。我们与竞争对手在土地收购、地理位置、管理专长、财

务资源、可用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储备规模、产品质量、客户的品牌认知度、

客户服务与支持、定价及设计质量等方面展开竞争。我们或会寻求在激烈竞争

中进一步巩固我们于该等城市中的市场地位。


此外,我们的业务亦受我们营运地区及中国整体社会状况的影响。在我们所在

地区或中国整体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自然灾害或流行病及大流行病爆发,包

括由禽流感、猪流感、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或COVID-19引起的事件能对

我们运营的地区或中国整体经济、社会条件、基础设施及民生造成不同程度的

损害。

本集团所承受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涉及借款。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使本集

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使本集团承受公平值利率

风险。本集团并无对冲其现金流量或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业务,几乎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此外,

本集团的大部分资产及负债亦以人民币计值。因此,本集团并不承受重大外币

风险,惟以港元计值的银行存款除外。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

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管外汇风险,并将于必要时采取措施。

杠杆比率

杠杆比率为我们的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借款)占权益总额的百

分比。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杠杆比率约为59.9%,较2023年12月31日的

约51.1%增加约8.8个百分点,乃主要由于期内取得的新造借款所致。

中期股息

董事会在考虑宣派股息时已考虑到本集团整体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资本要

求等因素。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

库务政策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以为股东带来回报,并维持

最优资本架构以减少资金成本。


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息金额、发行新股份或

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集团以杠杆比率为基准监察其资本。

人力资源及雇员薪酬

人力资源一直是本集团最宝贵的资源。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总共拥有

548名雇员(2023年6月30日:658名)。薪酬政策由董事会不时审阅。本公司董事

薪酬经薪酬委员会考虑本集团的表现、个人表现及比较市场情况后厘定。除基

本薪酬外,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供款计划或其他养老金计

划以及其他实物福利。

为加强个人培训及发展,本集团提供一系列雇员培训计划,旨在加速专业发展

及确认多元化团队的能力及才能。根据晋升计划,拥有巨大潜力的员工会被优

先考虑及重点发展成为管理层。为了吸引及挽留合适的业务发展候选人,本集

团自2018年11月起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奖励。

前景展望

展望下半年,预计在政策托底和高基数效应减弱的影响下,全国新房销售同比

降幅将逐步收窄,但房地产投资可能继续偏弱,市场仍处于低迷阶段,特别是

在居民收入预期和房价预期未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恢复市场信心仍需一定时间。

主要政策方向包括降低房贷利率、降低交易税费、优化限购政策等,以及通过

刺激改善性住房需求来推动市场复苏,2024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仍面临较大的

调整压力,但随著政策的持续发力,市场有望逐步平稳。

在2024年下半年,集团将保持平稳的步伐,加强企业内控管理,保持产品质,

继续深化核心运营策略,同时集团将从设计及施工艺等方面入手,提升企业

的碳中和要求。首要任务是严密监控集团的资金调度管理,通过精准的资料分

析和前瞻性的规划,确保资金都能得到高效利用,从而提高整体的资金周转利

用率,从而稳定集团的现金流,更将为集团的可持续经营奠定坚实基础。与此

同时,公司也将加大对行销策略的创新和应用力度,在竞争激烈的房地产市场

中,创新的行销策略是公司吸引客户、实现销售目标的关键。公司将积极研究


市场动态,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行销策略,并通过加大销售激励计划,确保

销售团队能够全力以赴,争取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碳中和方面集团将在规划设

计阶段尽量使用环保及可再生的建材,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在施工过程中

优化施工艺和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通过上述举

措集团希望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为实现行业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这不

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担当。

其他资料

报告期后事项

(1) 暂停在联交所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

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达成联交所订明的复牌指引。

(2)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前任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4

年8月9日起生效。有关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之详情,请参阅本公

司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之公告。

(3) 复牌指引

于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有关本公司股份恢

复于联交所买卖的指引(「复牌指引」)。根据复牌指引,本公司应:

(a) 对预付款项问题展开适当独立调查、评估对本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

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b) 证明并无有关本集团管理层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

影响的人士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的合理监管问题,乃可能对投资

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c) 进行独立内部控制审查,证明本公司已有适当内部控制及程序以履

行上市规则项下义务;

(d) 刊发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所有尚未公布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

修订;

(e) 证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

(f) 向市场告知所有重要资料,以供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本公

司的状况。

有关复牌指引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之公告。

(4) 达成复牌指引进度

有关复牌进度季度更新及本公司达成复牌指引之复牌计划之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

31日及2025年7月1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及13.24A条发布之公告。

(5) 委任新核数师

本公司已委任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

自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以填补罗兵咸永道辞任后的临时空缺,并任职

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有关委任长青为核数师之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之公告。

除本中期业绩公告披露外,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后并无进行任何重大事件。


企业管治

本公司深明企业透明度及问责制度的重要性。本公司于致力达致高水平的企

业管治同时,亦透过有效的企业管治程序带领本集团取得更好的业绩及提升

企业形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

附录C1内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就任何有否

违反标准守则向本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遵守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经审核委员会审阅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李国麟先生、方征先生及魏剑先生)

审阅。

财务业绩的审核或审阅

本公司核数师并未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会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evereachgroup.com)及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应要求),并登

载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


前瞻性陈述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政状况、业绩及业务的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

陈述为本集团对未来事件的预期或信念,且涉及已知、未知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而该等因素可能导致实际业绩、表现或事态发展与该等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

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承董事会命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小冰

香港,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小冰先生、王振峰先生、齐春风女士及王权先生;及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国麟先生、魏剑先生及方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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