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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Red Star Maca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 1528)
总经理变更
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由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刊发。
总经理变更
董事会仅此宣布,本公司近期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兼总经理(「总经理」)
车建兴先生(「车先生」)递交的辞任函。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
务。彼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
提名委员会委员。
车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或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
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总经理期间的辛勤付出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于2025年7月18日,董事会批准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施姚峰先生(「施
先生」)担任总经理,任期自获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施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施先生,1975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宁波大学,主修经济管理。其于1997年8月起
任职于宁波博洋纺织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1998年8月起任职于杭州金光纸业有
限公司,2003年12月起任职于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原厦门建发纸业有限
公司),历任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等职,
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副总经理职位。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于建发新胜浆
纸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731)担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职务。施
先生于2023年8月加入本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施先生须于董事会议上膺选连
任。施先生担任总经理之薪酬将参考有关当地市场的薪酬水平、行业的整体薪酬
水平、本集团营运效率、职位及其个人表现等因素而厘定。其报酬将包括薪酬、
社会保险供款、退休金、酌情花红及其他福利。
除上文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施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
职务,且于其获委任日期前三年内亦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
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且并无其他重大委任及专业资历。
就本公司所知,于本公告日期,施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且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相关机构或联交所的纪律行动。
除上文披露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巿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要求
作出披露,亦无有关施先生获委任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亦宣布,本公司近期收到非执行董事李建宏先生(「李先生」)递交的辞任
函。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执行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股东垂
注。
于2025年7月18日,董事会进一步建议委任徐国峰先生(「徐先生」)担任非执行董
事,惟须经股东于本公司将适时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徐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
事后,彼亦将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徐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徐先生,1966年3月出生。彼于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执行董事、副
总经理及非执行董事。徐先生历任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长、红星家俱集团副总
裁、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非执行董事;并自2021年2月至今,担任红星
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徐先生为车先生的妹夫。徐先生完成长江商
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车先生的妹车建芳女士为徐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徐先生被视为
于车建芳女士拥有权益的123,420股A股中拥有权益。
徐先生将于获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委任后与本公司订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任
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其委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徐先生在其任期届满后将可膺选连任。根据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
徐先生在担任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收取任何薪酬。
除上文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徐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
职务,且于其获建议委任日期前三年内亦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
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且并无其他重大委任及专业资历。
除上文披露外,就本公司所知,于本公告日期,徐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于本公司证券中
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且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相关机构或联交所的纪律行动。
除上文披露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巿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要求
作出披露,亦无有关徐先生建议委任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的详情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告的通函将
适时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邱喆
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李玉鹏、车建兴、施姚峰及杨映武;非执行
董事为叶衍榴、邹少荣、宋广斌及许迪;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薛伟、黄建忠、陈
善昂、黄志伟及蔡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