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1 凯莱英 公告及通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1)

海外监管公告

本海外监管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

出。

兹载列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中文全文,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天津,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Hao Hong博士,执行董事杨蕊女士

、张达先生及洪亮先生,非执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张婷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孙

雪娇博士、侯欣一博士及李家聪先生组成。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慎重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中担


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如下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中HAO HONG先生、杨蕊女士、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候选人;YE SONG女士、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孙雪娇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侯欣一先生、谢维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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