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15 中国白银集团 公告及通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的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SILVERGROUPLIMITED
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有关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本公司新股份(「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否则本公告中使用的词汇与该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拟分配
(i)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
60%
(约为
123,900,000
港元)用于为制造业务分部采购存货材料;
(i)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
20%
(约为
41,300,000
港元)用作于日喀则矿进行普查及其他勘探作业及附近其他潜在采
矿机遇预期产生的资本开支;及
(i)
所得款项净额的约
20%
(约为
41,300,000
港
元)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
以下有关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以及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用途的额外资
料。
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谨此澄清,尽管如本公司二零二四年报(「二零二四年报」)所载,本
公司之现金及银行结余达约人民币
526.3
百万元,惟约人民币
429.3
百万元之现
金及银行结余目前由附属公司层面的珠峰黄金所持有。此外,本公司须不时
偿还于一年内到期(有待进一步重续或延期)之银行借贷及其他借贷,而该等
金额约为人民币
百万元(基于二零二四年报所载数字,且不包括
(i)
珠峰
黄金的借贷及
(i)
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的本公司公告中披露的本公
司贷款资本化金额,公告内容有关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之贷款资本
化)。
鉴于
(i)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业务性质需要庞大资金,包括其于日喀则矿
区进行普查之新业务计划及其制造业务分部采购存货材料之高昂成本,及
(i)
本公司实际可用现金及财务资源状况,董事认为认购事项对支持本集团的持
续增长及发展至为重要及有利,并使本集团具备更高财务灵活性以把握未来
业务扩展机遇。
有关所得款项用作一般营运资金之进一步资料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
20%
(约为
41,300,000
港元)将分配用作本集团的一般
营运资金,本集团拟将该等所得款项用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开支、董事酬
金、法律及专业费用、支付利息开支及其他日常营运产生之一般管理及行政
开支。本集团亦将灵活调配部分所得款项,以满足上文所述本公司资本密集
型业务可能产生之任何未来资本需求,预期所分配所得款项将于二零二六年
第二季度末悉数动用。
除上述内容外,该公告所有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陈万天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万天先生及宋国生先生;及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宋鸿兵先生、曾一龙博士及宋芳秀女士。
本公告之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