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1 凯莱英 公告及通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1)
海外监管公告
本海外监管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
出。
兹载列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中文全文,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天津,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Hao Hong博士,执行董事杨蕊女士
、张达先生及洪亮先生,非执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张婷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孙
雪娇博士、侯欣一博士及李家聪先生组成。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4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上市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
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HAO HONG
先生、杨蕊女士、张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YE SONG女士、
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侯欣一先生、
孙雪娇女士、谢维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将待本次修订的《凯莱英医药集
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同日经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洪亮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独立
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侯欣一先生、孙雪娇女
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维恺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候选人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
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HAO HONG先生,1956年出生,美国籍,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化学博士学历,
美国Georgia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后。曾于国际制药界最著名的化学权威杂志(JOC
和JACS)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已获得国际国内授权专利400余项。
1995年11月创办公司控股东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 (以
下简称ALAB)之前,HAO HONG先生曾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任职,担任博士后研究
助理。1998年10月创立本公司以来,历任凯莱英有限、阜新凯莱英、凯莱英生命
科学、吉林凯莱英、凯莱英制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ALAB公司董事长。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ALAB公司董事长、Impraphama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AO HONG先生通过公司控股东ALAB间接持有公司
82,192,417股A股份,直接持有公司14,268,699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7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非执行董事YE SONG为其配偶,公司执行
董事洪亮与其系叔侄关系,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HAO HON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蕊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北京大学EMBA。
杨蕊女士在公司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市场开拓、
企业公共事务及战略新兴业务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支持整体集团运营
工作基础上,全面领导公司在生物大分子CDMO、临床CRO等战略新兴事业群发展。
杨蕊女士1999年加入公司,先后在办公室、进出口部、财务部工作并担任管理职
务,历任凯莱英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联
席首席执行官、凯莱英生物及凯莱英临床(凯诺)首席执行官并兼任多家附属子
公司董事,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莱同心(天津)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A股份,通过天津国荣商务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00,613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杨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生部(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学历。拥有近二十年资本市场
发行上市、投资并购、财务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经验,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工
作,制定相关运营计划,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达成和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张达先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至2018年5月担任北京友缘在线网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5月加入凯莱英, 现任本公司执行
董事、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1,000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11%,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YE SONG女士,1961年出生,美国籍,博士学历。1995年以来,历任ALAB
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ALAB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兼任集团多家附属子公司董事、Ginkgo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公司董
事、三亚清晏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YE SONG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东ALAB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536,166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HAO HONG先生配偶,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YE SONG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婷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MBA在读。
2008年加入凯莱英,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主管运营管理办公室、
采购部、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婷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6,900股A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0.01%,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欣一先生,1960年生,农工民主党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中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至2000年5月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2000年5月至2016
年9月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天津财经
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
侯欣一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在中国传统民事法律、中国近现代
司法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法律史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侯欣一先生2013年10月
至2023年10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2007年至2022年任农工民主党天津市
委员会副主委;2008年至2018年任全国政协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
员。2020年5月起,担任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5月起,担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侯欣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东及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侯欣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孙雪娇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于厦门大学取得会计
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FA-ESG、注册ESG分析师;2013
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于天津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
士后研究,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孙雪娇女士自2012年7月至今,历
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税收、
资本市场的财务与会计问题。2023年1月至今,孙雪娇女士担任天津博奥赛斯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起,担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2月起,担任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孙雪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孙雪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谢维恺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具
有丰富的股权融资和董事会任职经历。2012年9月-2016年9月期间,先后在Bain
& Company 的中国香港、美国芝加哥及英国伦敦等地任职,期间主要聚焦在跨国
企业的业绩提升,业务并购以及新市场进入方面;2016年9月至今,任职于美元
基金斑马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及投后管理工作,并于2020年12月晋升为董事
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就任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CEO及董事会成员,负责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主导了募资额超过3亿美金(投后估值超过40亿美金)的
股权融资。
谢维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谢维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