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87 山东黄金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增持股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SHANDONG GOLD MINING CO., LTD.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87)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作出。
兹载列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se.com.cn)
刊登之《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东取得增持股
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航
中国济南,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钦先生、王树海先生和汤琦先生;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为李航先生和汪晓玲女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运敏先生、
刘怀镜先生和赵峰女士。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东取得增持股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东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通知,黄金集团已获得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出具的《上市公
司股票增持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拟为黄金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山东黄金A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工商银行已为黄金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同意为黄金集团增
持公司股票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贷款用途为仅限于增持公司股票。
因此,黄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黄金集团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
专项贷款。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黄金集团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