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8 金风科技 公告及通告: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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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Stock Code: 02208)

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本

次会议」或「临时股东会」)。有关本次会议之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除非另有释义,本文中词条与2025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之临时股东会通知中词条释义一致。

一、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相关信息

1、 本次会议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14:30

2、 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3、 本次会议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

4、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武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表决 结果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1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 代为开具保函额度的议案1,597,126,05787.5279%226,502,71012.4131%1,077,2820.0590%审议通过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1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额度的议案162,947,16941.7249%226,502,71057.9992%1,077,2820.2759%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1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额度的议案1,575,670,14295.2050%78,280,6234.7299%1,077,2820.0651%

截至临时股东会A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4,225,067,647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帐户持有公司2,828,173股A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帐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故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22,239,474股,其中有表决权的A股份3,448,667,075股,

有表决权的H股份773,572,399股。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规定须于临时股东会上放弃

投赞成票之股份。概无任何公司股东(「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临时股东会上放弃投

票。

股东共计1,264人(包括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表或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于临时股

东会上进行投票,持有股份共计1,824,706,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165%;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持有股份共计1,130,735,31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1.968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所持股份961,057,316股,占公

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692%;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东1名,所持股份169,678,002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989%。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东1,256名,持有股份

693,970,731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投票实施细则」)及《章程》,

公司已为A股东提供网络平台来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七名及高级管理人员三名出席了会议。公司执行董事武钢先生及曹志刚先生,非执行

董事杨丽迎女士及张旭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宪芬先生、刘登清先生及苗兆光先生,出席

了临时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点票监察员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全体股东对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中小股东

对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A股东对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1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额度的议案21,455,91512.6451%148,222,08787.3549%00.0000%

H股东对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

  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临时股东会上的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总和的二分之一以上的票数赞成通过,

故上述议案已获通过。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点票监察员。投

票及计票过程由两名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见证。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点票监察员并根据所收回的投票表格,对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投

票结果进行了统计及验证。

承董事会命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金儒

公司秘书

北京,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武钢先生及曹志刚先生;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高建军先生、杨丽迎女士

及张旭东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曾宪芬先生、刘登清先生及苗兆光先生;及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为余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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