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98 速腾聚创 公告及通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授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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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ROBOSENSE TECHNOLOGY CO., LTD
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授出奖励
兹提述招股章程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的
条款受上市规则第
章所规限。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7.06A
条、第
17.06B
条及第
17.06C
条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
年
月
日,本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向
名承授人
(即本集团员工)授予总计
1,181,397
股份的相关奖励。
授出详情
授出日期:
年
月
日
奖励相关的股份数目:
1,181,397
股份
奖励代价:零
股份于授出日期之
收市价:
每股
33.35
港元
归属期:根据奖励协议规定的归属时间表,授予承授人的奖励相关的股
份将于授出日期后
个月至
个月期间内归属,其概要载列如
下:
(a)
对于若干身为本集团雇员的承授人,由于彼等的奖励受基
于绩效的归属条件而非基于时间的归属准则所规限,有关
奖励的授出日期至首个归属日的期间短于
个月,彼等奖
励的总归属期应超过
个月;及
(b)
对于若干身为本集团雇员的承授人,彼等奖励的归属期超
过
个月。
绩效目标:
董事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奖励协议规定的奖励所附的特定
绩效考核目标。
就首个归属期短于
个月的奖励而言,个别承授人须达成有关
奖励基于绩效的归属条件。该等绩效目标包括圆满达成一系列
关键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达到相关研发里程碑(倘适用)、承
授人所负责的相关分部或部门的管理情况及╱或根据本集团定
期进行的绩效评估得出的个人表现)。
鉴于该等绩效目标属于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准许
的归属期短于
个月的特定情况,董事会认为,该等奖励的归属
期属适当且符合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的目的。
回补机制: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及奖励协议:
(a)
当参与者终止受雇或服务时,授予该参与者但尚未归属的
奖励将在参与者发出或收到书面终止通知之日终止。在参
与者终止受雇或服务时尚未归属的奖励将由本公司免费没
收。
(b)
倘本公司在真诚地行事并基于当时有合理由相信的情况
下发现参与者曾干犯构成严重违规(定义见奖励协议)的任
何不当行为,本公司可没收授予该参与者但尚未归属的任
何奖励,惟不影响该参与者根据适用法律或本公司内部政
策可能须承担的任何其他责任。
获授奖励参与者的
权利:
获授奖励的参与者不享有作为本公司股东对奖励相关任何股份
的任何投票权或经济权利,除非及直至该奖励(或其任何部分)
已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及奖励协议的条款获归
属,且该归属奖励相关股份已登记于本公司股东名册中该参与
者名下。
奖励转让限制:所授出的任何奖励属参与者个人所有,参与者于任何奖励中的
权利或权益不得质押予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士或
为其利益设立产权负担或抵押,或受有关参与者对本公司或其
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留置权、责任或负债所规
限。除董事会另有规定外,奖励不得由参与者出让、转让或以其
他方式处置。
授出奖励的理由
本公司表彰员工的贡献,并肯定吸引及留住人才的重要性。本公司已采纳股份激励计划,据
此,根据各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可向合资格参与者发行合共最高数目
56,510,152
股
份。
本公司相信,本次向作为本集团员工的承授人授予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奖励
可以使这些员工与股东的个人利益保持一致、激励员工的卓越业绩、为本集团的持续经营及
发展吸引及留住人才,从而进一步促进本集团的成功与发展、提升本公司价值,以及为股东带
来回报。
授出所涉承授人概不属于上市规则第
17.06A(2)
条所述的任何类别,即
(a)
本公司董事、最高
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联系人;
(b)
已获授及将获授购股权及奖励总数超过上市规则第
17.03D
条规定的
1%
个人限额的参与者;或
(c)
在任何
个月期间内已获授及将获授的购股权及
奖励总数超过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
0.1%
的相关实体参与者或服务供应商参
与者。
可供未来授出的股份数目
于本公告日期及于本次授出奖励后,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的计划授权限额,
9,510,465
股份可供未来授出。
联交所批准
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构成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的股份计划。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其中包括)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可能发行的任何奖励
所涉新股份上市及买卖。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奖励」指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以及本公司与相关参
与者订立的奖励协议,以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形式授予的奖励,其
代表在未来日期收取股份的权利
「奖励协议」指本公司与各获授奖励的参与者订立的奖励协议,其中包括向相
关参与者授予奖励的详情及条件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承授人」指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条款及条件获授奖励的合资
格参与者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上市」指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参与者」指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条款的合资格参与者
「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
激励计划」
指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招股
章程。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于上市后授出的所有
奖励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21,000,000
股份或董事
会厘定的较少股份数目(「计划授权限额」)。首次公开发售后股
份激励计划须受上市规则第
章所规限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
激励计划
A
」
指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招股
章程。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A
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
总数为
18,299,626
股份。因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A
不
涉及本公司于上市后授出购股权或奖励,故其不受上市规则第
章条文所规限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
激励计划
B
」
指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招股
章程。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B
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
总数为
17,210,526
股份。因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B
不
涉及本公司于上市后授出购股权或奖励,故其不受上市规则第
章条文所规限
「招股章程」指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就全球发售及股份在联交所主板
上市刊发的招股章程
「股份激励计划」指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激励计划
B
及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激励计划的统称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主要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库存股份」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承董事会命
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科学家
邱纯鑫博士
深圳,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邱纯鑫博士、刘乐天先生及邱纯潮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朱晓蕊博士;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冯剑峰先生、刘民先生及吴育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