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2 华控康泰 公告及通告:有关重续一间现有健身中心的租赁的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

重续一间现有健身中心的租赁的

须予披露交易

重续一间现有健身中心的租赁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租户(本公司的

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独立第三方)就该物业订立的旧租赁。本集团于该

物业经营健身中心已有数年。旧租赁年期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开始,并将于二

零二五年八月四日届满。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租户与业主就重续该物业的租赁订

立新租赁,年期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八月四日届满,为期两

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本公司将就新租赁于其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使用

权资产的未经审核价值。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新租赁项下的交易将被视为本

公司收购资产。

由于有关新租赁项下使用权资产价值的其中一项或多项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

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

但低于

25%

,新租赁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

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

及股东批准规定。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租户(本公司的间

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独立第三方)就该物业订立的旧租赁。本集团于该物业

经营健身中心已有数年。旧租赁年期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开始,并将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四日届满。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租户与业主就重续该物业的租赁订立

新租赁,年期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八月四日届满,为期两年。

重续一间现有健身中心的租赁

下文概述新租赁的主要条款:

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订约方:

(a)OverseasMovie(Private)Limited

(作为业主);及

(b)TrueFitnesPte.Ltd.

(作为租户)

该物业:

5AngMoKioCentral2DjitsunMal@AngMoKio,

#04

01Singapore569663

用途:作经营健身中心之用

年期: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八月四日届满,为

期两年

租金:每月

115,000

坡元(相等于约

702,000

港元)(包括维护费)另

加商品及服务税,且应预先于每月第一日支付及不得作任

何扣减

本集团拟透过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租金付款

按金:

230,000

坡元(相等于约

1,403,000

港元),即两个月租金

本公司将根据新租赁的条款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的未经审核价值约为

16,059,000

元,相当于遵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根据新租赁应付的租金总额的现值。


订立新租赁的原因及裨益

本集团租赁该物业经营其中一间健身中心已有数年。为重续该物业的租赁而订立新

租赁,将可让本集团继续于该物业经营健身中心,而不会因物色、翻新及搬迁至替

代物业而产生额外成本及开支,并可确保本集团营运、业务及增长的持续性。

新租赁的条款(包括租金付款)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当中已考虑该物业附

近类似物业的现行市场租金及租赁条款,以及本集团根据该过往租赁而就该物业作

出的租金付款。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新租赁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

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且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业主

业主为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可得的资料,据董事经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

(a)

业主要从事电影发行及持有公司;及

(b)

业主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

LimFangHua

、彼的家属以及受彼等控制的实体)

各自为独立第三方。

租户

租户为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

事经营健身中心及提供咨询服务。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目前主要从事

(i)

于中国制造及销售药品,包括化

学药、原料药(「原料药」)及原料药中间体;及

(i)

经营健身中心及提供健身和健康咨

询服务,并经营特许业务以获得特许权费收入。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本公司将就新租赁于其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使用权

资产的未经审核价值。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新租赁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为

本公司收购资产。

由于有关新租赁项下使用权资产价值的其中一项或多项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

条的

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

但低于

25%

,新租赁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

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

批准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华控康泰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

「商品及服务税」指根据新加坡一九三年商品及服务税法及据此刊宪的附

属法例征收的商品及服务税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

指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租赁」,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准则及诠释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独立于本公司、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员

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定义见上市规则)的个人或公司

「业主」指

OverseasMovie(Private)Limited

,一间于新加坡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新租赁」指业主与租户就该物业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

日的租赁

「旧租赁」指业主与租户就该物业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

六日的租赁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物业」指位于

5AngMoKioCentral2DjitsunMal@AngMo

Kio,#04-01Singapore569663

的物业

「坡元」指新加坡法定货币新加坡元

「新加坡」指新加坡共和国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租户」指

TrueFitnesPte.Ltd.

,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

%

」指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指明外,已采用

1.00

坡元兑

6.10

港元的汇率(如适用),仅供

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金额已经、可能已经或可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

换。

承董事会命

华控康泰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王飞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王飞先生(主席兼总裁)、乔琳娜女士、郭

姿秀女士(财务总监)及刘剑焜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黄俞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邓丽华博士、何昊洺博士及姚小民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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