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38 潍柴动力 公告及通告: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WEICHAI POWER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而

作出。

兹载列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日期为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公告,仅供参阅。中文公告的全文刊登于联交所及

本公司网站。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马常海

中国山东潍坊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

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及马旭耀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良富先生、

Richard Robinson Smith

先生及

Michael Martin Macht

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蒋彦女士、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先生及陶化安先生。


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

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22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25日(2024年度分红派息

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事项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

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下

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1日、

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p:/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的方案》《潍柴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东会议和2025年


2

第二次H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A股份的报告书》。

二、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本公司现有总股本8,715,671,296股,

扣除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041,375股,对本公司现有

可予分配股份8,706,629,921股(其中A股6,763,589,921股,H股

1,943,040,000股)之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分红派息,

本次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总股数×分配比例,即

2,346,965,702.58元=(6,772,631,296股-9,041,375股)×0.347元/股;按A股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总股本(包含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即0.3465367元/股(含税)=2,346,965,702.58元

÷6,772,631,296股,每10股现金红利3.465367元。本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

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将按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

即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A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65367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7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p:/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份的报告书》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直至本次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3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分红派息除权

除息之日(2025年7月25日)起,本次回购的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2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

23.22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23.57元/股-0.3465367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后续将根

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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