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72 君百延集团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72)

GRAND BRILIANC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

10时正假座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6号嘉达环球中心29楼2901–2903室及2905室举

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借以考虑下列普通事务: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1. ,并授权董事

会厘定其酬金。

(b) 重选吴亮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重选赵㠶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d) 授权董事会厘定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酬金。


  1. (不论有否作出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下文(c)段的规限下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

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

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未发行股份(「股份」)以及出售或转让本公

司购回并持作库存的股份(「库存股份」),并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

要行使相关权力的要约、协议及购股权(包括但不限于附带权利认购

或可转换为股份及╱或收购库存股份的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

及任何证券);

(b) 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内(定义见下文)作出或授

予将会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或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相关权力的要约、

协议及购股权(包括但不限于附带权利认购或可转换为股份及╱或收

购库存股份的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及任何证券);

(c) 董事依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配发、发行及处理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

件配发、发行及处理的股份总数以及将出售或转让或有条件或无条件

同意出售或转让(不论依据购股期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库存股份总数(惟

根据(i)供股;(i)行使附带权利认购或可转换为股份及╱或收购库存股

份的任何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或任何证券的任何认购或换

股权而发行股份或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i)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或

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或为向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

职员及╱或雇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认购股份的权利当

时已采纳的类似安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而发行股份或转让库存股份;

(iv)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以配发及发行股份或转让库存股份

替代股份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或(v)本公

司股东于股东大会授出的特别授权),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本决议案

通过后,倘任何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多或较少数目之股份,则该总数

可予调整)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不包括库存股份),而上

述批准须相应地受此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至下列三项的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或本公司章程细则规定须举行下届股东

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权力时。

「供股」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

人按其当时持股比例发售股份的建议(惟董事被视为在必要或合宜情

况下对零碎股权或就根据任何相关司法权区的法例或任何认可监管

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而产生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免除有关权

利或另作安排)。」

  1. (不论有否作出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b)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

见下文)内根据不时修订之所有适用法律及GEM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

证券交易所之规定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于GEM或股份可能上市并获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

所购回股份;

(b) 根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将予购回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

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本决议案通过后,

倘任何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多或较少数目之股份,则该总数可予调整),

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至下列三项的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或本公司章程细则规定须举行下届股东

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权

力时。」

  1. (不论有否作出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上文第4项及第5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根据上文第4项普

通决议案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于董事根据该一般授权可能配发、发行及

处理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的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中,加

入相当于本公司根据上文第5项普通决议案购回的股份总数的数目,惟该

扩大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

股份)的10%(本决议案获通过后,倘任何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多或较少数

目之股份,则该总数可予调整)。」

特别决议案

  1. (不论有否作出修订)为特别决议案:

「动议

(a) 批准及采纳本公司新的第三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新章程

细则」)(当中载有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的通函所述对本公司现

有第二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现有章程细则」)的所有建议

修订,其注有「A」字样的副本已提呈本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

取代及摒除现有章程细则,即时生效;及


(b) 授权任何董事、注册办事处供应者或本公司公司秘书作出其全权酌情

认为必要或权宜的一切有关行动、契据及事宜以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

及作出一切有关安排,以使采纳新章程细则生效及落实,包括但不限

于根据开曼群岛及香港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开曼群

岛及香港的公司注册处长办理必要的注册及存档手续。」

承董事会命

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李嘉文

公司秘书

香港,2025年7月21日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任何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委任另一人士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委

任多于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于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进行投

票表决时,股东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投票。

  1. (倘董事会要求)授权签署该文据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

或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

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正)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的办事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

表格后,本公司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

被视为已撤销论。

  1. ,则任何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可于大会就有关股份投票(不

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出席大会,

则排名首位的联名持有人的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

票数将不予点算,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根据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股的排名次

序而定。

  1. ,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至2025

年9月5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出席大会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9月2日。为符合资格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本公司非登记股份持有人须确保所有经填妥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1. 「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

则大会将安排如下:

(i) 倘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超级台风引致「极端情况」

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但于上午7时正或之前除下,则大会将于当日上午10时正

在同一地点举行;或

(i) 倘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超级台风引致「极端情况」

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或于上午7时正仍在悬挂但于中午12时正或之前除下,则

股东周年大会将会顺延至当日下午4时正在同一地点举行;或

(i) 倘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超级台风引致「极端情况」

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或于上午7时正仍在悬挂但于中午12时正后除下,则股东

周年大会将不会于当日举行而会自动顺延。本公司将于本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

刊发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经重新安排后的大会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黄碧君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苗延舜医生及赵文炜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亮星先生SBS, JP、周明宝先生及赵㠶华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刊载,

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

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

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

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其刊登日期起在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网页内至少保存七天及本公司之网站(w.grandbriliancegroup.com )内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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