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2 能源及能量环球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五年年报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142) 2025 年 报E&P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Annual Report 2025 二零二五年年报(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1142) 2025 ANNUAL REPORT

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 2

主席报告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

董事会报告书 13

企业管治报告 23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3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40

综合财务状况表 41

综合权益变动表 43

综合现金流量表 4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6

财务概要 136

目录


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主席)

Im Jonghak先生

廖慧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

孙萌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并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公司秘书

黄雅丽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获委任)

授权代表

Le Jaeseong先生

黄雅丽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王炜华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梁又稳先生(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

陈岱女士(主席)

Kim Sung Rae先生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Le Jaeseong先生(主席)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核数师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九龙尖沙咀

天文台道8号19楼1903A-1905室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新填地街287-289号

昌泰商业大厦

17楼1703室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网址

htp:/enp.aconect.com.hk/


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主席报告

本人谨此代表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及全年业绩。

表现及营运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录得年度收益约489,4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64,700,000港元)。大韩民国(「韩国」)柴

油、汽油以及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买卖业务贡献100.00%的年度收益(二零二四年:100.00%)。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录得除所得税前亏损为约329,0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除所得税前溢利约108,660,000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勘探及评估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2区之采矿权有关)减值亏损增加约786,78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142,910,000港元)。于本年度之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亏损乃由于若干种类煤炭之煤

炭售价下降、俄罗斯卢布(cid:19157)美元升值以及预期未来成本通胀率变动之合并影响。此外,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被以下各

项所部分抵销:(i)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之收益约468,4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及(i)撇销带息借贷的

收益约49,7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当中值得留意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亏损及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之收益为非现金项目,故本集团之现金状况概

不会因此受其影响。

就韩国的买卖业务而言,由于地域紧张局势(包括持续的俄乌冲突)及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购买意欲下降,导致若干

主要客户的收益减少,本集团因此渡过了收益下降的艰难之年。

就俄罗斯联邦(「俄罗斯」)第2区露天开采及地下采矿而言,环境可持续性的重要性继续是本集团的首要任务,以减轻对

环境的不利影响。

前景

展望未来,由于有关俄罗斯与乌克兰战争及美国挑起的世界贸易争端持续发展的不明朗因素,其已影响并将继续影响

俄罗斯经济以及本集团的柴油及汽油贸易业务,未来年度对本集团而言仍然充满挑战。

本集团将努力专注于其核心业务,即(i)柴油及汽油买卖;及(i)采煤,同时积极寻求在其他国家进行其他类型的矿业开

发计划及保持灵活务求可把握潜在的业务机遇,多元化我们的业务营运。本集团对其核心业务的前景持审慎乐观态度。

本集团将继续透过与更多加油站合作,提高石油产品质量,进一步扩大其在韩国柴油及汽油买卖业务的市场地位。

本集团将一如既往审慎参与俄罗斯煤矿项目,并高度重视环境可持续性,而本集团将竭尽全力遵守所有相关环境准则

及规则,从而不对环境及人们造成威胁。因此,本集团相信,俄罗斯煤矿项目将能够于未来数年带来长期经济利益。


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鸣谢

最后,本人向董事会成员、股东、供应商、客户、业务伙伴及全体员工致以衷心感谢,感谢他们对本集团作出之努

力、持续支持及宝贵贡献。

主席

Le Jaeseong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收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总收益约489,4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64,700,000港元),较

去年同期减少约26.37%。

收益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向本集团若干主要客户销售的柴油及汽油减少所致,受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包括持续的俄乌

冲突、以加走廊冲突)导致购买意欲下降及与美国和石油输出国组织政策相关的经济不确定性所带动。

本集团的总收益包括柴油的销售额约369,33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10,960,000港元)、汽油的销售额约

90,0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3,340,000港元)及其他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的销售额约21,100,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30,400,000港元)。就产品组合而言,柴油销售额、汽油销售额及其他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销售额分别占本集团

总收益约75.46%(二零二四年:约76.87%)、20.23%(二零二四年:约18.56%)及约4.31%(二零二四年:约4.57%)。

柴油销售额的下跌为总收益于回顾年度内减少的主要原因。

其他收入

于回顾年度内,其他收入主要为保险索赔约3,1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及汇兑收益净额约2,990,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无)(二零二四年:利息收入约100,000港元)。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于年内,其他收益及亏损主要指勘探及评估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2区之采矿权有关)减值亏损约786,780,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142,910,000港元),主要由于若干种类煤炭之煤炭售价下降、俄罗斯卢布(cid:19157)美元升值

以及预期未来成本通胀率变动之合并影响所致。余额被以下各项所部分抵销:(i)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之收益约

468,4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及(i)撇销带息借贷的收益约49,7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原因是有关带

息借贷超过六年仍未偿还,根据香港时效条例已超过时限,使本集团得以撇销该负债。

销售及分销成本

于回顾年度的销售及分销成本为约3,6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770,000港元)。销售及分销成本下降主要由于货

运及运输开支减少,以及销售税及印花税因年内收益减少而有所下降所致。

行政开支

于回顾年度内,行政开支总额为约13,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4,990,000港元)。行政开支减少主要是由于薪金

及工资下降所致。


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融资成本

于回顾年度内,融资成本总额为约19,0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0,120,000港元)。融资成本增加主要由于应付可

换股票据利息增加约9,9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所致。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除所得税前亏损为约329,0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除所得税前溢利

约108,660,000港元)。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勘探及评估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2区之采矿权有关)减值

亏损增加约786,7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142,920,000港元),其被以下各项所部分抵销:(i)豁免可

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之收益约468,460,000港元;及(i)撇销带息借贷的收益约49,720,000港元。

本公司谨此强调,勘探及评估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2区之采矿权有关)减值亏损约786,780,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减值亏损拨回约142,910,000港元)及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之收益约468,4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乃仅为会计目的而于年末进行之估值活动而产生之非现金项目,其不会影响本集团之现金流量状况。

营运回顾

买卖

于回顾年度内,于韩国有关柴油、汽油以及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的买卖业务是本集团收益的主要贡献来源。

石油及液化天然气为能源市场的主要产业,并作为全球主要燃料来源而在全球经济中担当重要角色。于年内,全球市

场继续因俄罗斯对乌克兰的无端开战付出高昂代价。随著经济放缓、更多炼油厂投产、俄罗斯出口改道并被中东燃料

取代,汽油及柴油等中间蒸馏油品的全球价格因而受到影响。由于柴油及汽油买卖业务一直高度依赖全球市场需求,

因此汽油及柴油销售整体而言并非十分稳定。

尽管全球发生前所未有的问题,本集团仍通过以下方式持续稳定其买卖业务:(i)通过对采购及销售进行时间管理,为个

别加油站实现有竞争力的价格;(i)维持稳定的柴油及汽油供应;(i)直接由炼油厂运送至加油站,令交货时间及成本降

到最低;(iv)与社交媒体用户互动,作为寻找潜在客户的「非接触式营销」;及(v)集中向加油站积极销售;及(vi)保持库

存,为结束燃油税减免做好准备。

采煤

第1区及第1区延伸部分地下采矿计划将于二零三零年前后进入首年煤炭生产。为尽量减少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

影响,本集团一直与专家进行咨询。以兹证明,本集团已于二零二四年聘请专家进行项目技术设计,表明本集团符合

环境标准。本集团亦正研究矿井通风、填充采空区、建立井下维修厂以及燃料与润滑油储存点的新方法。由于环球局

势出现变化,已对西部及东部运输基础设施(尤其是煤炭)的运载能力及吞吐量进行分析。本集团现正评估该项目中所

提供的设备完全由进口替代的可能性。


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就第2区若干区域的露天开采区域而言,作为一个关心大众的实体,本集团已咨询各方面的专家,探索如何大幅减少对

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兹证明,本集团亦分析矿山开发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技术文件,并且正在研究矿井通风、

填充采空区、建立井下维修厂以及燃料与润滑油储存点的新方法。同样地,由于环球局势出现变化,已对西部及东部

运输基础设施(尤其是煤炭)的运载能力及吞吐量进行分析,以及评估该项目中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由进口替代的可能性。

就第2区地下采矿而言,同样地,本集团聆听当地社区对环境污染可能性的意见及关切。以兹证明,本集团目前亦正就

技术文件进行分析,以证实符合环境标准,并且研究矿井通风、填充采空区、建立井下维修厂以及燃料与润滑油储存

点的新方法。同样地,由于环球局势出现变化,已对西部及东部运输基础设施(尤其是煤炭)的运载能力及吞吐量进行

分析,以及评估该项目中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由进口替代的可能性。

地区

于回顾年度内,韩国为本集团之唯一市场分部,占总收益之100.00%(二零二四年:100.00%)。

前景

展望未来,由于全球经济形势持续动荡,本集团预计未来一年将充满挑战。虽然今年早些时候出现了经济稳定的早期

迹象,但现在确认全球经济开始持续复苏还为时过早。持续的高利率继续阻碍著疫情过后的增长。与此同时,地缘政

治紧张局势,包括旷日持久的俄乌冲突及美国不断挑起的世界贸易争端,对全球稳定构成了重大风险。以色列和伊朗

之间的战争带来了更多挑战,例如全球石油供应链中断,中东安全风险加剧以及商品和金融市场波动加剧。这些外部

因素预计将影响本集团的柴油和汽油贸易活动,并影响煤炭价格和对煤炭产品的需求。

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优化贸易及采煤的核心业务运营,同时在机会出现时探索潜在的多元化途

径。此外,本集团正积极寻求在其他国家进行其他类型的矿业开发计划,以扩大其投资组合,降低与当前地缘政治和

经济挑战有关的风险。

买卖

本集团将通过(i)持续为个别加油站提供具竞争力价格;(i)确保加油站稳定供应;(i)提升石油产品质量;(iv)提供优质客

户服务;(v)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vi)降低销货成本;(vi)经营更多加油站;(vi)透过广告吸引顾客;(ix)持续在网络

社交媒体与潜在客户互动;及(x)物色储存柴油的潜在地段,从而进一步加强在韩国的贸易业务。

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努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产品需求,并将在机会出现时,立即进一步开拓其他产品的买卖业

务。


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采煤

就第1区及第1区延伸部分的地下采矿而言,尽管俄罗斯与乌克兰的战争可能令俄罗斯现时的内外部局势不太稳定,惟

本集团将继续咨询政府人员及法律、环境及经济领域的专家。本集团亦计划于今年举行更多公开听证会,并期望能够

与当地社区进行良好沟通以及获得当地社区的支持。本公司相信该计划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为当地社区发展作出

贡献。此外,本公司亦希望透过回馈社区来提升公众形象。

由于第2区若干区域的露天开采较地下采矿需要更多的精力以维持环境,故本集团将更专注开发计划,以符合环境标

准,并为使业务顺利启动而将继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社区合作。此外,本集团将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研究引入自动化

工具的可能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尽可能降低日常操作的人工成本。

就第2区的地下采矿而言,本集团将积极考虑当地居民对采矿业的意见及关切,筹备遵守环境标准的证据,并与当地政

府及当地社区持续合作。本集团亦同样将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研究引入自动化工具的可能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以及

尽可能减低日常操作的人工成本。本公司始终致力于遵守环境标准,并已聘请专家进行项目技术设计。

配售股份

为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本公司将努力把握进行潜在股权融资(如根据特别授权及╱或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的机会。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净额约为87,1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705,060,000港元)。本集

团之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之比率)为约11.63%(二零二四年:约0.39%),而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即

带息借贷总额除以资产总值之比率)约为9.90%(二零二四年:约8.46%)。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之现金流量、来自一名主要股东及其联系人以及独立第三方之贷款以及透过香港上市公司可进

入之资本市场,为其营运拨资。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录得现金流入净额约3,1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现金流出净额约4,460,000港元),而于报告

年度结束时,总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至约2,4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3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带息借贷约为73,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2,100,000港元),其大部分须于

一年内偿还(二零二四年:大部分须于一年后但不超过两年之期间偿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股东款项

约为151,7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72,660,000港元),其大部分须于一年后但不超过两年之期间偿还(二零二四

年:大部分须于一年后但不超过两年之期间偿还)。


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董事」)将致力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之财务实力,以应付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净额

状况。本集团已实施成本控制措施以监察日常营运及行政开支。董事将持续审慎密切检讨本集团之财务资源,并物色

金融机构融资及股本集资之潜在机会。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透过股本集资活动(包括配售新股份及其他优先要约)

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本公司将密切监察市场状况,并将在机会出现时即时采取措施。于年内,本公司

已筹得总额约13,3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990,000港元)之若干贷款,用于本集团之日常营运以及有关俄罗斯

煤矿的筹备工作。除上述改善本集团流动资金之措施外,本公司亦探索改善其整体财务状况之方式。尤其是,本公司

已与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特定持有人进行沟通,旨在解决本集团之该笔主要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尝试转换大部分流通

在外的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本公司相信,倘该等可换股票据被转换,将对本公司、其股东及本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包

括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整体有益,原因是本集团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将得到改善,且本公司的权益基础将增强。

本公司届时将改善其整体财务状况。

为改善本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本公司与A Mark Limited、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东源控股有限公司(「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

400,390,000美元(或等值3,123,042,000港元)之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以全面及最终清偿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

四月三日发行之可换股票据项下的负债约3,591,498,000港元。根据可换股票据文据条款,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有权按换

股价每股份0.25港元将可换股票据的全部本金转换为本公司12,492,168,000股普通股。

认购协议及发行可换股票据已获股东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十七日完成。

认购协议、可换股票据及转换可换股票据先决条件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之通函。

股本挂钩协议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财政年度结束时,本公司概无订立或存在任何股本挂

钩协议。

股本架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法定股本为1,000,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00,000,000港元),分为

100,000,000,000股(二零二四年:2,000,000,000股)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二零二四年:每股0.5港元),

已发行股本为约1,4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2,510,000港元)。

股本重组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董事会建议进行股本重组(「股本重组」),包括(i)透过注销每股已发行股份0.49港元之

缴足股本而将每股已发行股份之面值由每股0.50港元削减至每股0.01港元,以便于有关削减后,每股已发行股份成为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0.01港元之一股份;及(i)将法定但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五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未发行股

份。


1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股本重组已获股东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星期

一)生效。

股本重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之通函。

汇率波动风险及相关对冲工具

本集团之收益、开支、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港元」)、美元(「美元」)、俄罗斯卢布(「卢布」)及韩圜(「韩圜」)计值。于

回顾年度内,美元兑港元之汇率维持相对稳定。本集团若干开支以卢布及韩圜计值,而卢布及韩圜于年内波动相对较

大。因此,股东应注意,卢布及韩圜兑港元之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存在有利或不利影响。

考虑到所涉的收益及开支金额,本集团现时并不拟为涉及卢布及韩圜之外币汇率风险进行对冲。但本集团将一直审视

汇率波动,并将在必要时考虑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对冲。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下文载列由于可能对本集团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潜在重大影响而被认为属重大之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然而,鉴于可能存在因经济及其他条件不时变动而产生之其他风险及不明朗因素,故无法详尽列出主要风险及不明朗

因素。

(i) 本集团之大部分收益源自若干客户及其大部分采购额源自若干供应商。倘本集团无法继续自客户及供应商取得

支持,则依赖于小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可能对本集团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i) 本集团的买卖业务均位于韩国,且有关地区集中可能令本集团对韩国政府政策及法规变动非常敏感。

(i) 本集团之收益全部源自买卖柴油、汽油以及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倘该等石油产品及服务的业务环境突发重大

变化,则过于集中该等产品及服务可能对本集团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iv) 年度国际煤价之重大波动(尤其是由于乌克兰持续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及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就会计处

理而言将对年末勘探及评估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2区之采矿权有关)之估值造成相应重大影响,而所产

生之减值亏损或减值亏损拨回(视乎情况而定)可能对本集团之财务业绩以及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总值造成重大

影响。

(v) 第1区采矿牌照将于二零二九年一月一日届满,及倘有关采矿牌照未能进一步延长,第1区、第1区延伸部分及

第2区之一般综合煤矿计划(倘获履行)或会受到影响。

(vi) 本集团第1区、第1区延伸部分及第2区之采矿权均位于俄罗斯,且有关地区集中可能令本集团对俄罗斯政府政

策及法规变动非常敏感。


1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vi) 本公司及本集团涉及多项法律诉讼,及由于法律诉讼仍在进行,未决法律诉讼之结果仍未知晓。

(vi) 本公司之债权人、贷方及承兑票据持有人可能不会延长╱继续延长债务到期日或届满日,及本公司可能无法自

其他贷方及╱或自股本融资取得所需额外融资,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本集团之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

(ix) 诚如上文所述,根据有关韩国COVID-19疫情形势最新发展的现时可得资料,COVID-19疫情可能不会对本集团

韩国柴油及汽油买卖业务的经营利润及业绩、财务资源、现金流量及未来经营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倘在

韩国新爆发的COVID-19疫情未来无法得到控制,而韩国公民可能会再度减少驾驶次数以尽可能减少社交活动且

更多人需要在家办公,则柴油及汽油需求或会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对本集团的韩国柴油及汽油买卖业务造成不

利影响。

(x) 倘俄罗斯再度新爆发的COVID-19疫情未来无法得到控制,而相关俄罗斯政府部门的正常办公受到影响,则向相

关俄罗斯政府部门作出涉及本集团矿场开发的若干申请程序可能遭进一步延迟。

(xi) 近期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持续以及乌克兰近期的事态发展对俄罗斯经济可能会持续造成负面影响,包括难以获得

国际资金、证券及货币市场波动性增加以及本国货币大幅波动及通胀持续高企。美国及欧盟已对俄罗斯大型银

行实施制裁,已对本集团俄罗斯附属公司进行正常汇款以资助其日常业务及煤矿开发构成阻碍。如情况持续或

继续恶化,可能会影响俄罗斯附属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前景。

(xi) 有关外汇风险之详情请参阅上文「汇率波动风险及相关对冲工具」。

(xi) 有关市场风险(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请参阅第73至78页之财务报表附注7相关部分。

业务回顾之财务主要绩效指标

(i)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专注于买卖柴油、汽油以及相关石油产品及服务,有关产品占本集团年内收益的

100.00%(二零二四年:100.00%)。

(i) 买卖业务之毛利率(即毛利除以收益)约为1.26%(二零二四年:约1.15%)录得增幅,原因为柴油及汽油销售价

格整体上涨及产品组合变动。

(i) 由于年内本集团俄罗斯煤矿尚未开始产煤,就采煤而言,财务主要绩效指标并不适用。

(iv) 由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资产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分别较

去年减少,于回顾年度内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增至约11.63%(二零二四年:减至约0.39%)。


1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v)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应付贷款及带息借贷总额增加但本集团总资产亦大程度增加,因此于回

顾年度内资产负债比率(即应付贷款及带息借贷总额除以资产总值)减至约9.90%(二零二四年:约8.46%)。

诉讼

于本年度及截至本年报日期,本集团涉及多项法律诉讼。有关诉讼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4。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有关勘探相关合约之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无),亦无有关收购物业、厂房

及设备的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无)。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二零二四年:无)。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任何资产以获取银行融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涉及任何其他重大投资,亦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任何附属公司或

合资公司。

雇员及薪酬政策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香港、俄罗斯及韩国共有15名(二零二四年:13名)员工。董事定期检讨薪

酬政策,并参考行业惯例、公司表现以及个人资历及表现厘定薪酬。薪酬组合包括薪金、佣金及按个人表现厘定之花

红。本集团提供之雇员福利计划包括公积金计划、医疗保险及资助培训项目及研讨会。

本公司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待遇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现行市场惯例、个人资格、董事投入时

间、董事职责、其表现及贡献等因素而厘定。薪酬政策之主要目的乃令本公司能挽留及激励董事。

根据政策,董事不可参与批准其自身薪酬待遇。董事有权享有董事袍金。董事可获授补贴持续专业发展培训。


1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报告书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其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从事持有位于俄罗斯之煤矿之开采及勘探权;及于韩国进行买卖

柴油、汽油及其他产品业务。

各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之分析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7。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附表5所规定,该等业务之进一步讨论及分析(包括本集团面临之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讨论及本集

团业务可能未来发展之指示)请参阅载于本年报第5至12页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有关讨论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书之

一部分。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以及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业务状况载于第40至135

页。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任何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分部资料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主要业务及营业地区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贡献之分析载于财务报表附

注9。

财务概要

本集团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之概要载于136页。

储备

于年内,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6及综合权益变动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任何可供分派储备(二零二四年:无)。根据开曼群岛法例,公司可在若干

情况下以缴入盈余账内之款项向其股东作出分派。此外,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内之1,956,5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956,517,000港元)亦可以缴足股款红利股份之形式分派。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年内,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9。


1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股本及应付可换股票据

本公司股本及应付可换股票据之变动详情分别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0及36。

捐赠

本集团于年内并无作出任何捐赠(二零二四年:无)。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本公司注册成立之司法权区)法例概无载有关于优先购买权之条

文,而令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五位(二零二四年:五位)最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总收益约42.42%(二零二四年:约39.06%)。

当中,本集团最大客户之销售额则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总收益约12.69%(二零二四年:约11.30%)。

本集团五间(二零二四年:五间)最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总采购额约51.51%(二零二四年:约

48.42%)。当中,本集团最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则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总采购额约13.70%(二零二四年:约13.34%)。

董事、彼等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概无于本集团任

何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1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

于年内及截至本报告刊发日期止出任之董事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主席)

Im Jonghak先生

廖慧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

孙萌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7(1)及87(2)条,Im Jonghak先生及Kim Sung Rae先生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根据

组织章程细则第86(3)条,廖慧诚先生、孙萌女士及王炜华先生的任期仅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上述所有退任董事

均符合资格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的年度独立性确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董事资料变更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的成员。

陈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调任为主席,随后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由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主席调任为成员。

廖慧诚先生及孙萌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分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孙萌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

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的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自本公司刊发上一份中期报告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概无董事资料变更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

条予以披露。


1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之服务合约

概无董事(包括将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重选的董事)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本集团不得于一年内

终止而毋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除财务报表附注42所披露者外,董事或董事之关连实体概无于本公司之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订立且于

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仍然生效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管理合约

除与董事或本公司全职聘用的任何人士订立服务合同外,年内,本公司并无签订任何合约,据此一名人士承担本公司

任何业务的全部或任何重要部分的管理及行政工作。

控股东的权益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与任何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重大合约,或由任何控股

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重大合约。

上市证券持有人的税项减免及豁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其各自持有本公司证券而可获行的任何税项减税或豁免。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人士

于年内的董事薪酬及本集团五名最高薪人士的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5及16。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年内任何时间,概无董事或其各别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

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或与本集团拥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1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Le先生」),43岁,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提名委

员会主席。彼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包括一家韩国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任职期间累积企业管理、企业融资、企业

重组及战略规划方面逾十年丰富经验及稳固知识。彼于二零二一年一月获委任为一家韩国公司Aful Co., Ltd.的董事。

Le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取得韩国立开放大学的会计及金融商业管理学士学位。

Im Jonghak先生(「Im先生」),47岁,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融资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

逾10年经验。彼曾为本公司附属公司Global Power Asia Co. Ltd.(「GPA」)的总经理。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加入GPA前,

彼曾担任Orbital Education Ltd的多个职位,包括于二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担任招生主管。Im先生于二零

五年取得庆熙大学的体育教育学士学位。

廖慧诚先生(「廖先生」),56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二四年一月起一直担任摩大资

本有限公司之共同拥有人、合伙人及首席财务官。廖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担任8F Aset Partners

HK Limited之集团首席财务官及首席营运官;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担任全民学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共

同创办人、首席财务官及首席营运官;自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担任KR Asia Limited之首席财务官;自二

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担任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 Partners LP之首席财务官;及自二零三年九月至

二零八年九月担任富时集团之集团财务总监。廖先生亦自一九八年六月至二零三年八月于巴克莱银行任职,其

最后职位为巴克莱银行PLC Monaco, Monte Carlo, Monaco之财务变更计划经理及代理顾问。廖先生于一九三年取得

英国(「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商业研究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七年取得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牛津国际金融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廖先生自一九八年起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合资格会员(FCA)。

孙萌女士(「孙女士」),23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调任为执行

董事。孙女士亦获委任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总监,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彼负责为本集团开拓及扩展业务机

遇。孙女士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于JiangSu LiChang Construction Materials Limited担任海外业务发展经

理。孙女士于二零二年取得美国爱荷华大学政治科学士学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陈女士」),46岁,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亦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

席。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彼由审核委员会成员调任为主席,随后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由审核委员会主席调

任为成员。彼持有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上海)工商管理及金融管理学士学位。彼现为腾威投资咨询事务所(为外资企业及

中国公司提供企业咨询)的首席运营官。于二零八年三月加入腾威投资咨询事务所前,彼自二零年三月至二零

四年三月担任上海贝通工贸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陈女士于企业税务咨询及企业咨询方面拥有核心竞争力。


1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Kim Sung Rae先生(「Kim先生」),67岁,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

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于电力行业拥有超过四十年工作经验。彼于韩国电

力公社(Korea Electric Power Corporation)(一家于韩国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015760)任职近四十年,直至二

零一七年退休。彼随后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担任韩国电气协会(Korea Electric Asociation)(「韩国电

气协会」)之副总经理近五年,并于二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作为施工监理人加入ED&C Co., Ltd之建筑管理部

门。自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彼现为韩国电气协会之兼职培训教师。Kim先生持有南韩水原市国际网络大学(Gukje Cyber

University)之房地产学士学位。彼拥有电工及职业能力发展培训教师资格之电工第三级。

王炜华先生(「王先生」),53岁,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于审计及财务以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

逾25年经验。王先生于二零一年七月加入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澳优」,一间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1717)担任副首席财务官,并于二零一年九月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其后于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调任为公司秘书)及首席财务官。王先生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辞任其在澳优之全部职务。王先生于一九三年

六月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主修数学),并于一九五年六月取得行政管理学士学位(主修

会计)。王先生自二零二年三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董事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之任何联系人或主要行政人员(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

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列入该条所指之登记册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关连交易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i)概无任何未完成持续关连交易;或(i)概无订立任何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概无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2之关连公司交易构成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1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每名董事有权就因履行其职务或其他与此有关而可能遭受或产生的所有损失或责任(以开曼群岛公

司法许可的最大范围为限)从本公司资产获得补偿。本公司已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安排适当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

险。

主要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本公司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显示,下列人士

(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已向联交所及╱或本公司披露彼等拥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

上投票之已发行普通股面值5%或以上之权益。

(i) 于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之好仓

股东名称╱姓名身份

所持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股权百分比

Space Hong Kong Enterprise

Limited(附注1)

实益拥有人43,134,13729.74%

E-tron Co., Ltd(附注2)实益拥有人24,169,51016.67%

Solidarity Partnership(附注3)实益拥有人17,403,07612.00%

Kim Wuju实益拥有人7,440,0005.13%

HCMP SPC Ltd.(附注1)受控制公司权益43,134,13729.74%

BSE CMP Value-up Private

Equity Fund(附注1)

受控制公司权益43,134,13729.74%

Cheon Ji In M Partners Co Ltd

(附注1)

受控制公司权益43,134,13729.74%

Park Jonghe(附注3)受控制公司权益17,403,07612.00%


2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附注1: HCMP SPC Ltd.持有Space Hong Kong Enterprise Limited约67.78%权益。HCMP SPC Ltd.为BSE CMP Value-up Private

Equity Fund之100%全资附属公司。BSE CMP Value-up Private Equity Fund继而为Cheon Ji In M Partners Co Ltd之

100%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HCMP SPC Ltd.、BSE CMP Value-up Private Equity Fund及Cheon Ji In M

Partners Co Ltd各自被视为拥有Space Hong Kong Enterprise Limited实益持有之43,134,137股该等股份之权益。

附注2: E-tron Co., Ltd乃一间于大韩民国注册成立之公司,其股份于韩国交易所KOSDAQ(股份代号:09604.KQ)上市及买卖。

附注3: Solidarity Partnership,一间于大韩民国成立之合伙企业,Park Jonghe女士为其代表并于Solidarity Partnership持有

50%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Park Jonghe女士被视为于Solidarity Partnership实益拥有之17,403,076股份中

拥有权益。

附注4: 截至本年报日期,经股东在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本金总额214,700,000美

元之可换股票据已获转换,致使于同日发行及配发6,698,640,000股转换股份。现有股东的持股权益予以摊薄。转换

可换股票据之详情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内披露。

(i) 于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相关股份之好仓

股东名称╱姓名身份所持相关股份数目股权百分比

A Mark Limited实益拥有人6,246,084,0004307.14%

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3,123,042,0002153.57%

东源控股有限公司受托人2,249,442,0001551.16%

Lu Yong实益拥有人468,000,000322.72%

Liu Ling受托人305,760,000210.84

HealthTec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实益拥有人99,840,00068.85%

陈瀚霖受控制公司权益11,618,568,0008011.86%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所

记录,概无其他人士拥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已发行普通股面值5%或以上之权益。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所采纳企业管治常规之资料载于本年报第23至33页之「企业管治报告」内。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致力于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维持必要的良好企业社会管治准则,以建立激励雇员为社区作贡献的框架。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经营中持续努力提高环保措施及意识。本集团一直鼓励尽可能坚持回收利用及减少浪费的原则,如

实施双面列印及复印的绿色办公室常规、设立回收箱、关闭闲置照明及规管不同区域的空调使用。


2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工作条件

本公司已按照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要求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认可董事会多元化为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关

键元素。本集团始终鼓励雇员参加外部研讨会及其他专业发展培训,以紧跟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

健康及安全

本集团努力为雇员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将不断评估及在有需要时升级工具、办公及资讯科技设备。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公司致力于不断监察对其业务经营属重要的所有重大法律及监管要求的遵守及合规情况。据本公司所深知、尽悉及

确信,本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业务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符合上市规则

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所公布,内容有关本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

3.10(2)及3.21条。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委任王炜华先生(「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后,本公

司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三名审核委员会成员。王先生具备上市规则第3.10(2)及3.21条所规定之适当会计及财务以

及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因此,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10(2)及3.21条所载规定。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的重要关系

本集团以人为本,确保所有雇员按照现行市况获得合理薪酬,继续鼓励发展培训,并为雇员提供有利的职业发展机会。

本集团始终密切关注及致力于与供应商及客户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此举长期而言将为本集团创造良好价值。

股息政策

于考虑派付任何股息(如有)时,董事会将考虑其日后营运资金需求、业务发展计划、现金储备充足性以及向股东的奖

励。本公司可以现金或以代息股份形式或以董事会不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宣派及派付股息(如有)。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底前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

网站。据董事会所知,本集团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法规。


2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报告期间后重大事项

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的公告,孙萌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

日起生效。

本集团之报告期间后其他重大事项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48。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循公开途径获得之资料及就其董事所知,于本报告刊发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维持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25%之足够公众持股量,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

于过往三年内任何一年更换核数师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后名为「尤尼泰•栢淳(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获委

任为本公司核数师。尤尼泰•栢淳(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二零二年股东周年大会于二零二年九月

二十八日结束时退任。

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于二零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而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三

年三月十七日辞任本公司核数师。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称上会栢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除上文所述变动外,于过往三年,并无更换本公司核数师。

核数师

本综合财务报表已由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其将辞任并符合资格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续聘。

有关续聘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之一项决议案预期将在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代表董事会

主席

Le Jaeseong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2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绪言

秉持高水平商业操守及企业管治常规,一直为本公司主要目标之一。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原则强调高效之董事会、完善

之内部监控、资讯透明及对全体股东负责。本报告旨在说明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解释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

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各项原则之应用。

企业管治常规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偏离情况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C.1.8条,本公司应就针对其董事的法律诉讼安排适当的保险。由于本公司正在以合理的商业

条款及条件寻找合适的保险,因此尚未就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期间针对其董事的法律

诉讼安排适当的保险。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单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生效。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具

体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回顾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董事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董事会认为大部分董事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之构成因此足以互相制衡,以保障股东及本集团之利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本集团注入不同专长、技术及经验。彼等参加董事会议可就有关本集团策略、内部监控及履行职

能之事宜给予独立判断,以确保顾及股东之利益。


2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发出之年度确认函,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上市规则第3.13条所

载指引规定之独立性。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签订一份委任函,初步任期介乎一年至两年(视乎情况而定)。

本公司已订明董事会所保留及转授予管理层之有关职能及责任。董事会已将本集团之日常经营权转授予执行董事,同

时保留对若干主要事项之审批权。董事会负责批准及监察本公司之整体策略及政策、每年监察风险登记册及风险管理

政策、监管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批准业务计划、评估本公司表现及监督管理层之表现。

董事会之决定乃透过出席董事会议之执行董事传达至管理层。

于回顾年度之董事会成员为: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主席)

Im Jonghak先生

廖慧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

孙萌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

各董事简历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7至18页董事会报告书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一节。就本公司所深知,董事之

间并无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董事会定期开会讨论本集团之整体策略及经营与财务表现,此外还开会审批本集团之年度业绩及中期业绩。

于回顾年度,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监察本

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监察董事适用标准守则的遵守情况;以及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

则的情况以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


2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于回顾年度,本公司举行七次董事会议、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及两次股东特别大会。董事出席记录之详情如下:

出席率

董事姓名董事会议股东周年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主席)7/71/12/2

Im Jonghak先生7/71/12/2

廖慧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4/40/02/2

孙萌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并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事)4/40/02/2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7/71/12/2

Kim Sung Rae先生7/71/12/2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1/11/10/0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0/00/00/0

独立意见

本公司知悉董事会的独立性为良好管治的关键因素。本公司已建立机制,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意见,以提高决策的

客观性及有效性。该等现有机制须经董事会每年审阅,包括但不限于:

(a) 提名委员会每年在委任前会评估获提名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候选人之独立性、资格及投入时间,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之持续独立性及其投入时间;

(b) 提名委员会每年将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表现评核,以评估其贡献;

(c) 倘情况许可,独立非执行董事可透过正式及非正式渠道,以公开、坦诚及保密的方式表达意见,包括在其他董

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与本公司主席举行会议讨论任何重大事宜及疑虑、与本公司主席举行专门会议,并在董事会

会议室外与管理层及其他董事会成员(包括本公司主席)进行互动;及

(d) 董事可应主席的合理要求,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其履行于本公司之职责,费用概由本公司

承担。

董事会已就该等机制之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年度审阅,并认为其已获妥善实施且行之有效。


2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持续专业发展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C.1.4,所有董事须参与持续专业发展。董事获提供及时更新与本集团相关之法律及合规

问题变动之资料。本公司亦提供资金以鼓励其董事参与专业发展课程及研讨会,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参与各项持续专业发展项目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

出席培训

课程╱研讨会阅读材料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先生(主席)✓

Im Jonghak先生✓

廖慧诚先生✓

孙萌女士(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女士✓

Kim Sung Rae先生✓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王炜华先生✓

附注: 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的公告,孙萌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

效。

主席及行政总裁

Le Jaeseong先生为董事会主席,彼领导董事会,负责确保董事会运作及领导行之有效。本公司目前并无任何职衔为

「行政总裁」的行政人员。

董事获取资料

对于定期董事会议,在切实可行及所有其他情况下,议程及随附之董事会文件将定时送达予全体董事,并至少提前

十四日发出通知,让全体董事均有机会参与。对于所有其他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均会发出合理期限之通知。

全体董事均有权随时查阅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年内,全体董事已获取本集团管理层的更新信息,让彼

等知悉本集团事务并督促彼等履行根据上市规则的职责。


2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通过考虑各项因素及评选目标达致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

背景、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专业经验。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以客观条件考虑人选,充分顾及

董事会多元化之裨益。董事会亦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该政策制定有关按个别基准评估建议候选人之适当性及潜在贡

献之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品质、廉洁诚信、可用时间及投入、独立性、学术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知识以及其

他相关标准。董事提名政策亦载列于股东大会上甄选新任董事及重选董事之程序。提名委员会负有委任职责监管实施

情况及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提名政策,并向董事会汇报。

在董事会性别多元化方面,董事会之性别比例为约30%比70%(女性比男性)。本公司将继续在招聘中高级员工时确保

性别多元化,并实施旨在识别及培训具有领导力及潜力的女性员工之综合计划,从而为董事会培养潜在继任董事的渠

道。

提名委员会已审阅董事会之架构、组成及成员,并认为董事会拥有与本公司策略、业务及管治相关之适当技能组合、

经验及多元化,使本公司能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维持高营运水平。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之性别比例载于本公司二零二五年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

董事之委任及重选

董事会负责委任何具备潜质出任董事之新董事,以及提名董事以便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根据组织章

程细则,董事有权不时及于任何时间委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补董事会之临时空缺或作为对现有董事会之补充,惟

获委任之董事须于其获委任后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且其后有资格膺选连任。此外,各董事最迟须于其最

后一次获选或重选后之第三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

根据已签署委任函,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初步任期为一年╱两年,此后可额外延长一年任期,直至任何一方终

止为止,惟须遵守委任函的终止条款以及组织章程细则及企业管治守则中的退任及重选条文。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三个委员会,分别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本公司提

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监督本公司事务之特定事宜。本公司所有董事委员会均设有明确之书面职权范围,清楚列

明其权力及职责。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亦可供股东索取。


2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二零五年十二月成立。

薪酬委员会现由三名成员组成,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为陈岱女士(主席)、Kim Sung Rae先生及

王炜华先生。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就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厘定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之薪酬,以及检讨本公司之

购股权计划、其他薪酬相关事宜及按表现厘定之薪酬并就此提供建议,以及审阅及╱或批准有关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

股份计划之事宜。

薪酬委员会已于本年度举行三次会议。薪酬委员会于年内进行之主要工作包括审阅董事之薪酬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来

年之薪酬待遇,以及审阅本公司之薪酬政策。于本年度,概无有关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股份计划之事宜须经薪酬委员

会审阅或批准。

于回顾年度,各薪酬委员会成员之个人会议出席率如下:

成员出席率

陈岱女士(主席)3/3

Kim Sung Rae先生3/3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1/1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0/0

薪酬委员会获给予资源履行其职责,包括查阅相关及最新资料、独立专业意见支援(如有必要)。薪酬委员会定期开

会讨论薪酬及酬金相关事宜。

每名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薪酬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5。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E.1.5,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之薪酬详情如下:

人数

薪酬范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零港元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2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的现任成员为王炜华先生、陈岱女士及Kim Sung Rae先生。审

核委员会由王炜华先生担任主席,彼拥有适当之会计专业资格。

审核委员会负责建议委聘及再委聘外部核数师、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资料、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

部监控程序,亦负责先行审阅本集团之中期及全年业绩,再交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之管理层向审核委员会提供委员会

履行其职责所需之所有相关资料。

审核委员会定期开会检讨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并可不受限制地获得本公司管理层及核数师之支援。

审核委员会于回顾年度共召开两次会议,会上审核委员会考虑及推荐委任新核数师、审阅及考虑核数师辞任、检讨中

期审核费用及年度审核费用水平、与管理层检讨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实务,并讨论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

宜,以确保维持有效监控环境。

审核委员会于年内进行之主要工作包括评估及推荐委任新核数师(包括审核费用水平)、审阅核数师之核数方案、审阅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财务报表,并提出

建议供董事会批准。其亦已审阅内部监控系统(包括内部监控审阅报告)之充分性及有效性。

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包括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实

务,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审议。

于回顾年度,各审核委员会成员之个人会议出席率如下:

成员出席率

梁又稳先生(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1/1

王炜华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0/0

陈岱女士2/2

Kim Sung Rae先生2/2


3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成立。

提名委员会现由一名执行董事(即Le Jaeseong先生(主席)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岱女士、Kim Sung Rae先生及

王炜华先生)组成。

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及就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提出建议,以配合本公司之企业策略,物色合资格人士担任董事

会成员,以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委员会亦负责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以及董事继任计划提出建

议、监察执行情况及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提名政策,并确保至少有一名列席审核委员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拥

有会计及财务管理之专业资格。

提名委员会于回顾年度共召开三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于年内进行之主要工作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并

就董事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重新委任提出建议。

于回顾年度,各提名委员会成员之个人会议出席率如下:

成员出席率

Le Jaeseong先生(主席)3/3

陈岱女士3/3

Kim Sung Rae先生3/3

梁又稳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1/1

王炜华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获委任)0/0

核数师薪酬

于回顾年度,就本集团审核及非审核服务收取之总核数师薪酬如下:

服务性质港元

中期业绩审阅费用150,000

全年业绩审核费用1,000,000

审核及非审核服务总计1,150,000


3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问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须负责(i)就各财政年度编制真实及公平反映本集团事务之财务报表,及(i)于本公司之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

内幕消息公布及上市规则规定作出之其他财务披露及监管机构可能要求之其他事项中,就本集团之表现及前景呈列清

晰、不偏不倚及易于理解之评估。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与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怀疑之事件或状况有关之

重大不明朗因素。因此,董事会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会全面负责监察本集团之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登记册及内部监控及每年一次检讨其成效。本公司设有一套政策及

程序确保资产获得充分保障,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或出售资产,并确保股东利益获得保障。本公司实施了专门用以管理

(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风险之制度,该制度只能为防止出现重大错误陈述或亏损提供合理(但非绝对)之保证。

为使本公司能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履行其年度审阅责任,本公司已检讨内部审核职能的需求并认为采纳外包

内部审核职能的惯例乃属适当。因此,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委聘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栢淳」)为本集团提供

内部审核服务。

栢淳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及程序、轮流对本集团业务进行年度独立审阅以识别任何重大违规事项及重大风险、制定

行动计划以及提出解决风险及主要调查发现(倘适用)的建议。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已检讨及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过程已妥为执行,而本集团会计及财

务报告员工具备适当经验。董事会相信,就本公司之规模及业务而言,已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及充分的内部监控系

统,并考虑将持续检讨风险登记册及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其充分有效。

为加强本公司处理内幕消息的系统,并确保其公开披露资料属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时,本公司亦采纳及实施其内幕

消息政策及程序。本公司已制定及不时履行恰当及合理的措施,确保存在适当保障,以防止违反本集团的披露规定,

包括(i)保密及可能对价格敏感的资料按需要知情基础限制有限数目的雇员存取,而拥有任何内幕消息的雇员完全熟知

彼等的保密义务;(i)本集团于进行重要磋商时订有保密协议及不披露协议;及(i)与媒体、分析师或投资者等外界人士

沟通时,执行董事为代表本公司发言之指定人士。

公司秘书

黄雅丽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有关公司秘书之资格要求。

彼现为Sumit Consulting Limited之公司秘书。尽管彼并非本公司之雇员,彼获本公司委聘为公司秘书以协助董事会。

彼已按上市规则接受不少于15个小时之相关培训。彼于本公司之主要企业联系人为本公司执行董事Im Jonghak先生。


3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权利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58条,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或本公司之秘书递呈一份书面要求,要求召开股

东特别大会,书面要求须指明会议之目的,并由递呈要求人士签署,惟于递呈要求当日,递呈要求人士持有不少于十

分之一本公司缴足股本(赋有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

倘于递呈要求后21日内,董事会未有正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则递呈要求人士可按近乎董事会召开大会之相同方式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惟任何大会不可迟于递呈要求当日起两个月后召开。

同样程序亦适用于股东大会上提出采纳任何建议。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可随时向董事会以邮寄、傅真或电邮至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提出查询及关注事宜。

联络资料如下: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

新填地街287-289号

昌泰商业大厦

17楼1703室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分享彼等之意见及建议:

电话:(852) 2633 1992

传真:(852) 2633 7011

电邮:investor@enp.com.hk

组织章程文件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通过施行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上市规则得以

修订。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前,董事会建议对组织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以(其中包括)

(i)反映及贴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须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要求,以及自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的上市规则相关修订;及(i)贴合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的其他相关要求,并纳入若干相应

修订及内务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对第二版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细则作出修订以替代及排除组织章程细则。于二

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以修订第二版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司已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载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最新综合版本。


3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投资者关系及股东通讯

为促进有效沟通,本公司于其年报、中期报告、公布及通函中向股东提供所有必要资料。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与股东

会面,以确保股东之意见可向董事会传达。董事会成员将致力出席股东大会以与股东沟通,并回应彼等之提问。

董事会已审阅本公司股东通讯政策之实施情况及成效。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东通讯

政策充分且有效,并考虑到现有沟通渠道能及时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之最新发展资讯,以及本公司与其股

东、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之间建立的各种沟通渠道,使本公司能够有效接收反馈。


3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致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各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吾等」)已审核列载于第40至135页的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

下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

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

料。

吾等认为,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

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在本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

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根据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

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强调事件

俄乌战争发展

吾等务请 阁下注意与乌克兰局势相关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发展以及若干国家实施的制裁已影响并可能在未来重大影

响俄罗斯经济以及 贵集团的活动。吾等并无就此事项作出保留意见。


3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有关持续经营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贵集团录得 贵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29,045,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 贵集团录得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净额分别为约87,119,000港元及1,978,158,000港元。该等状况,连同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2所载之其他事宜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贵

集团现正采取多项措施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基于所有该等措施可成功获实施的情况下, 贵公司董事认为 贵集团将

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其到期财务责任,因此,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吾等并无就此事项作出保留

意见。

此外,吾等务请 阁下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4,其中载述有关针对 贵集团提起之诉讼结果之不明朗因素。吾等并

无就此事项作出保留意见。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是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乃于吾等审核整

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吾等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就以下各事项而言,吾等在该背景下

提供吾等在审计中处理该事项的方式。

吾等已履行吾等报告中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一节中所述之责任,包括有关该等事项之责任。因

此,吾等的审计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综合财务报表中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而设计之审计程序。吾等执行审计程序的结

果,包括应对下述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吾等就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准。


3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勘探及评估(「勘探及评估」)资产的减值评估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以及附注4.2的会计政策。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的审核如何处理该等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勘探及评估资产

的账面值为约1,423,165,000港元(扣除勘探评估资产减值

亏损2,213,231,000港元),其主要与 贵集团位于俄罗斯

联邦的矿山所产生的资产有关。

贵集团管理层已于报告期间结束时对勘探及评估资产进行

减值评估。当识别出可能出现减值的迹象,可收回金额乃

基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或各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以

较高者为准)厘定。

吾等识别出勘探及评估资产的减值评估为关键审核事项,

因为其对整体综合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并涉及于进行减值

评估时作出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及估计。

吾等已审查管理层厘定可能出现减值迹象及其就勘探及评

估资产的减值测试所用的判断及估计。

吾等已讨论及审查 贵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减值评估,包括

识别可能出现的减值迹象。

吾等已对各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或使用价值

计算可收回金额所用的相关数据及假设(包括煤价、可收

回储备、勘探潜力、生产成本估计、增长率、通胀率及税

后贴现率)进行审查。吾等已比较该等用于历史数据的相

关数据及假设以及其他可得市场资源。

投资物业估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及附注4.2的会计政策。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的审核如何处理该等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投资物业账面值

为约26,011,000港元,与位于南韩的资产有关。

贵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由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根据合资格外部物业估值师所编制的独立估值评

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投资物业公平

值收益为389,000港元。

贵集团的物业投资公平值主要采用比较法厘定,估值师参

考同类可资比较物业的市价。

吾等已获得并查阅 贵集团委聘的独立外部物业估值师所

编制的评估报告,作为 贵集团就投资物业进行评估的依

据。

吾等已评估独立外部估值师的资历、能力及客观性。

吾等已评估其估值方法,并在独立外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

就估值中所采用的关键估计及假设提出质疑。

吾等参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披露

投资物业是否合理。


3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可换股票据估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及附注4.2的会计政策。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的审核如何处理该等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贵集团的可换股票据账面值

为约3,170,231,000港元。

于发行日期,负债部分以公平值计量,并由贵集团根据

合资格外部估值师编制的独立估值进行评估。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换股票据之清偿亏损为

37,272,000港元。

贵集团可换股票据于发行日期的公平值主要采用期权定价

法(具体为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出,估值师假设距

离到期日的时间可分为60个子区间(或节点),各区间内

相关股份价格基于可资比较公司历史收益的标准差上下波

动。

吾等已获得可换股票据的协议,并评估贵集团有关初始确

认的会计政策是否合理。

吾等已获得并查阅贵集团委聘的独立外部估值师所编制的

估值报告,作为 贵集团就可换股票据估值进行评估的依

据。

吾等已评估独立外部估值师的资历、能力及客观性。

吾等已评估其估值方法,并在独立外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

就估值中所采用的关键估计及假设提出质疑。

吾等参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披露

可换股票据是否合理。

综合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以外的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年报内的所有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等的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

等在审核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如果吾等认

为其他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吾等并无任何报告。


3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贵公司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

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于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

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吾等

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书。吾等仅根据协定委任条款向全体股东报告,不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

人士承担或负上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核数准则进行的审核,在某一重大错误陈

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彼等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使用者依赖综合财

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吾等运用专业判断及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对该等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 。根据所获取的审核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

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倘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书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披露不足,则吾等修订

吾等的意见。吾等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书日期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

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及事项。
  • ,以获取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审计凭证,作为对 贵

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吾等负责为集团审计目的而对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审查。吾等为审计意

见承担全部责任。

吾等与审核委员会沟通(其中包括)计划的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事项,包括吾等在审核中识别出内部

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吾等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

会影响吾等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吾等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吾

等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等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

在吾等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吾等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李国麟先生。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李国麟

执业证书编号:P06294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489,447 (483,260)
6,187 6,431 (305,504) (3,659) (13,399) (19,070)
(329,014) (328)
(329,342)
(329,045) (297)
(329,342)
101,986
(227,356)
(226,358) (998)
(227,356)
(2.27)
(2.27)

4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8664,701

销售成本(657,049)

毛利7,652

其他收入10153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11129,734

销售及分销成本(3,769)

行政开支(14,992)

融资成本12(10,120)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108,658

所得税开支13(3,028)

年内(亏损)溢利14105,630

以下各方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106,899

非控股权益(1,269)

年内(亏损)溢利105,630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其后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财务报表时产生之汇兑差额(1,527)

年内全面(开支)收入总额104,103

以下各方应占年内全面(亏损)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103,937

非控股权益166

104,103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港元)180.74

摊薄(港元)180.74


15,639 41 26,011 — 1,423,165 189
1,465,045
5 1,927 7,095 2,443
11,470
7,887 8,497 516 73,099 4,926 229 3,338 58 — — 39
98,589
(87,119)
1,377,926

4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912,411

使用权资产20755

投资物业2128,188

无形资产22—

勘探及评估资产232,107,606

租赁按金26187

2,149,147

流动资产

存货241,799

应收贸易款项254,999

其他应收款项267,422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7228

14,448

负债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2810,771

其他应付款项2928,828

合约负债30618

带息借贷3128,561

应付股东款项3239,097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33—

就额外收购事项应付之收购代价353,338

租赁负债20750

应付可换股票据363,591,498

应付承兑票据3715,600

应付所得税449

3,719,510

流动负债净额(3,705,062)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555,915)


146,836 — 15,312 — 16,838 3,170,231 1,434 — 5,433
3,356,084
(1,978,158)
1,450 (1,942,527)
(1,941,077) (37,081)
(1,978,158)

4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应付股东款项32133,559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332,596

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3416,167

带息借贷3133,535

其他应付款项293,230

应付可换股票据36—

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381,315

租赁负债2027

递延税项负债394,458

194,887

负债净额(1,750,802)

股本及储备

股本4072,509

储备(1,787,22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714,719)

非控股权益(36,083)

股本亏绌(1,750,802)

第40页至第135页之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获董事会核准并授权刊发,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Le JaeseongIm Jonghak

董事董事


4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汇兑储备其他储备

以权益结算之

购股权储备股本储备累计亏损小计非控股权益总权益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90,0341,956,517(98,137)322,3664723,936(4,313,419)(1,818,656)(36,249)(1,854,905)

年内溢利(亏损)—106,899106,899(1,269)105,630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收入—(2,962)—(2,962)1,435(1,527)

年内全面(开支)收入总额—(2,962)—106,899103,937166104,103

股本削减40(217,525)—217,5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2,5091,956,517(101,099)322,3664723,936(3,988,995)(1,714,719)(36,083)(1,750,802)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72,5091,956,517(101,099)322,3664723,936(3,988,995)(1,714,719)(36,083)(1,750,802)

年内亏损—(329,045)(329,045)(297)(329,342)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102,687—102,687(701)101,986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102,687—(329,045)(226,358)(998)(227,356)

股本削减40(71,059)—71,05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4501,956,5171,588322,3664723,936(4,246,981)(1,941,077)(37,081)(1,978,158)


(329,014) 411 959 19,070 (92) 20 786,775 (389) (49,718) 37,272 (468,456)
(3,162) 1,718 2,716 (70) (2,012) (48) (3,140)
(3,998) (224) (80)
(4,302)
(2,590) 92
(2,498)

4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业务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108,658

就以下各项作出之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51

使用权资产折旧947

融资成本10,120

利息收入(9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8)

勘探及评估资产之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142,912)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亏损13,186

撇销带息借贷之收益—

可换股票据之清偿亏损—

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 389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9,856)

存货减少(增加)(1,834)

应收贸易款项减少(增加)(1,114)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14,185

贸易应付款项(减少)增加1,696

合约负债减少(4,553)

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增加2,633

经营业务(使用)产生之现金1,157

已付所得税(967)

已付利息—

经营业务(使用)产生之现金净额190

投资活动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7,456)

已收利息98

投资活动使用之现金净额(7,358)


7,612 — 229 5,779 — (2,673) (1,005)
9,942
3,142 228 (927)
2,443

4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融资活动

已收股东之贷款601

已收一名董事贷款2,596

已收一名董事垫款—

借款所得款项1,183

偿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696)

偿还一名董事款项—

偿还租赁负债(978)

融资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2,706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减少)(4,46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值物5,349

汇率变动之影响(65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28


4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公司资料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三号法

例,经综合及修订)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则为香港九龙新填地街287-289号昌泰商业大厦17楼1703室。

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其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于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拥有煤矿之采矿及勘探权以及于

大韩民国(「韩国」)买卖柴油、汽油及其他产品。

本公司及于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而于俄罗斯及韩国成立之附属公司之功能货

币则分别为俄罗斯卢布(「卢布」)及南韩圜(「韩圜」)。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下文

统称为「本集团」)采纳港元为其呈列货币,与本公司之功能货币相同。

2. 呈列综合财务报表之基准

持续经营之假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29,045,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87,11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705,062,000港元),而股本

亏绌约为1,978,1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50,802,000港元)。该等状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或会对

本集团之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

诚如附注36所详述,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发行,为零票息及原到期日为二

零一八年四月三日。

于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就转换可换股票据部分本金额为本公司股份作出若干行动后,不少于75%的登记可换股票

据持有人议决修订可换股票据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可换股票据之到期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九日,及

本公司获授权利可将可换股票据之本金额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而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行使有关权

利,要求转换可换股票据本金额340,390,000美元(相当于约2,655,042,000港元),导致按每股48港元之价格

发行55,313,376股本公司新股份(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起本公司股份合并生效后,现以每股480港元之价

格增持本公司5,531,337股新股份)。


4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持续经营之假设(续)

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同意修订可换股票据协议及批准新股份上市被拒绝,原因如下:

- 于发行后更改可换股证券条款之建议及于本公司行使其转换权前并无获得联交所事先同意;

- 先前及现时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关于所有权的争议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及

- Daily Loyal Limited(「Daily Loyal」)向Solidarity Partnership及Golden China Circl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Golden China」)(「转让人」)转让部分可换股票据之所有权仍为高等法院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诉讼编号

为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及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之标的事项。同时,转让人仍于本公司票据持有人

名册内登记,而并无撤销或注销。

因此,本公司订立注销协议,据此,上述修订及股份转换及股份发行自此之后已予注销及撤销,而本公司之已

发行股份数目已恢复为股份转换前的原本状况。

Golden China及Solidarity Partnership已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与本公司书面协定愿意进一步延长可换股票据

之到期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相关利息)。

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所公布,高等法院叶树培法官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分庭就二零

一七年HCA 1071号诉讼及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诉讼作出命令,经同意后,颁令全面终止该等诉讼,且概无

就申请终止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诉讼及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诉讼的费用发出任何命令。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本公司与A Mark Limited、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源控股有限公司(「认

购人」)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400,390,000美

元(或等值3,123,042,000港元)之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以全面及最终清偿于可换股票据项下的负债约

3,591,498,000港元。可换股票据将于认购协议日期起五周年到期,换股价为每股份0.25港元。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二十八日及随后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收到A Mark Limited、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东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转换通知(「转换通知」),内容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发行的可换股票据

(「可换股票据」)(「建议转换」)。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附注48。

本公司董事现正藉进一步精简本集团之营运,继续对行政及其他开支实施成本控制,以改善本集团之营运业绩

及财务状况。


4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持续经营之假设(续)

此外,本集团已取得下列各方之资金及财务支持:

(i) 如附注31所载,就其他贷款3及4而言,贷方已同意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不要求偿还到期款

项。本公司董事认为,如有需要可获得进一步延期。

(i) 如附注32所载,就应付股东款项而言,其中一名股东已同意于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不要求偿还

到期款项。

(i) 如附注33所载,就应付一名董事款项而言,董事同意不会要求偿还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的应

付款项,如有需要可获得进一步延期。

(iv) 如附注34所载,就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而言,该关联公司已同意于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不要

求偿还到期款项。

(v) 本公司已取得充足贷款融资以支持本集团于年结日后至少12个月之持续正常经营。详情请参阅附注48。

随著成功推行有关措施及取得上文所述之资金及财务支持,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拥有足够资金应付其日

后之营运资金及其他到期之财务承担。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属恰当。

倘若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则本集团可能无法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清偿其负债,而综合财务报表尚

未反映此影响。可能需要作出调整以撇减资产至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本集团可能需要就进一步产生之负债作

出拨备,并重新分类非流动资产及负债为流动资产及负债。


4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以下新订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该等修订自本集团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售后回租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二零二零年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有契约的非流动负债(「二零二年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供应商融资安排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性质及影响载述如下: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明卖方- 承租人在计量售后回租交易中产生的租赁负债时使用之要

求,以确保卖方 - 承租人不确认与其保留的使用权相关的任何收益或亏损金额。由于本集团并无自首次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日起发生的不取决于指数或费率之可变租赁付款的售后回租交易,该等

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影响。

(b) 二零二零年修订澄清有关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规定,包括延迟清偿权的含义,以及延迟的权利

必须在报告期间结束时存在。负债的分类不受实体行使其延迟清偿权的可能性所影响。该等修订亦澄

清,负债可以用其自身的权益工具清偿,以及仅当可转换负债中的转换选择权本身作为权益工具入账

时,负债的条款方不会影响其分类。二零二年修订进一步澄清,在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契约中,仅实

体于报告日期或之前必须遵守的契约方会影响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对于实体于报告期间后十二个

月内必须遵守未来契约的非流动负债,须进行额外披露。

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其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负债条款及条件,并认为在初始应用该等修

订后,其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仍保持不变。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影

响。


5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续)

(c)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阐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特点,并规定须就该等安排

作出额外披露。该等修订之披露规定旨在协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供应商融资安排对实体的负债、现金

流量及流动资金风险之影响。由于本集团并无供应商融资安排,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

任何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于该等财务报表未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集团拟于该等新订

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生效时应用该等准则(如适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并无公共责任之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

改进 — 第11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供采用

有关预期适用于本集团之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进一步资料载述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虽然多节内容承传自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改动不大,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引入于损益表内呈列的新规定,包括指定总额及小计。实体须将损益表

内的所有收入及开支分为以下五个类别之一:经营、投资、融资、所得税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并呈列两项新界

定的小计。当中亦要求於单一附注披露管理层界定的表现计量,并加强于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对资料进行分类

(汇总及分类)的要求。先前载于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若干规定现已转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及差错,后者重新命名为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基准。由于发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

号(有限但广泛适用),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均须作出修订。此外,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须因此而作出轻微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

号及因此而对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作出的修订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

早应用。须予追溯应用。本集团目前正分析新规定及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呈列及

披露的影响。


5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允许合资格实体选择应用经减少的披露规定,同时仍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确

认、计量及呈列规定。为符合资格,于报告期末,实体须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所界定的

附属公司,并无公共受托责任,并须拥有一家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且可供公众使用的综合财务报表的母

公司(最终或中间公司)。允许提早应用。由于本公司为上市公司,其并无资格选择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

号。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正考虑于其指定财务报表内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阐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日期,并引入一

项会计政策选择,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终止确认于结算日前透过电子付款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该等修

订厘清如何评估具有环境、社会及管治以及其他类似或然特征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此外,该等修

订厘清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及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规定。该等修订亦包括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具有或然特征的金融工具的额外披露。该等修订须追溯应用,并于首次应用日期对期初

留存溢利(或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进行调整。过往期间毋须重列,且仅可在不作出预知的情况下重列。允许同

时提早应用所有修订,或仅提早应用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

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资产出售或注资时两者规定的不一致情况。该等修订规定,当资产出

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全数确认下游交易产生之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

该交易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于投资者的损益内确认,惟仅以非关联投资者于该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权益为限。

该等修订已前瞻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取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的以往强

制生效日期。然而,该等修订现时可供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明实体应如何评估某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在缺乏可兑换性的情

况下,实体应如何估算于计量日期的即期汇率。该等修订要求披露资料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货币不可兑换

的影响。允许提前采用。于应用该等修订时,实体不能重列比较资料。初始应用该等修订的任何累计影响应于

初始应用当日确认为对保留溢利期初结余的调整,或于独立权益组成部分中确认为对所累积汇兑差额的累计金

额调整(倘适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5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 — 第11卷载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及

随附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

则第7号的修订。预期将适用于本集团的修订详情如下:

  • :披露:该等修订更新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第B38段以及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第IG1、IG14及IG20B段的若干措辞,以达到简化的目的或与本准则其他段落

及╱或其他准则中所用的概念及术语保持一致。此外,该等修订明确说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

施指引不一定阐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所述段落的所有规定,亦不会增加额外规定。允许提早应用。

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明确说明,当承租人确定租赁负债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终止时,承租人须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3.3.3段,并于损益中确认任何因此产生的收

益或亏损。此外,该等修订更新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5.1.3段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附录A

中的若干措辞,以消除潜在的混淆情况。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

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明确说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4段所述的

关系仅为投资者与其他各方(作为其实际代理人行事)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的一种示例,从而消除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3段规定的不一致之处。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

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继先前删除「成本法」的定义后,该等修订于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第37

段中以「按成本」取代「成本法」。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影响。

4.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

4.1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含联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所规定之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于各报告期末乃按公平值计量则除

外。

历史成本一般按交易货品及服务时所付出代价之公平值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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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1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基准(续)

公平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透过有序交易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取之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之价

格,而不论该价格是否直接可观察或预期使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公平值计量详情阐述于下文载列之重

大会计政策。

重大会计政策载列如下。

4.2 重大会计政策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之实体之财务报表。

倘本集团符合以下条件时,其具有控制权:

  • ;及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因素中之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动,本集团将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被投资

方。

综合附属公司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之时,并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之

时。

附属公司产生之收入及开支自本集团获得控制权之日起直至本集团丧失对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之日止计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之各项目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入总额归属于本公

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亦然。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相关之所有集团内部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于综合

账目时全数对销。

附属公司之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权益分开呈列,于清盘后相当于其持有人有权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

资产净值之现存所有权益。


5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确认收益旨在描述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予客户之金额,其应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将有

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本集团使用五步法以确认收益:

  • :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 :识别合约之履约责任
  • :厘定交易价
  • :分配交易价至合约履约责任
  • :于本集团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本集团于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予客户。

履约责任指可明确区分之货品或服务(或一揽子货品或服务)或大致相同之一系列可明确区分之货品或服

务。

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标准,则控制权于一段时间内确认,而收益乃参考履行相关履约责任之进展情况于

一段时间内确认:

  • ,客户同时收取及耗用本集团履约时提供之利益;
  • ;或
  • ,而本集团就迄今已完成履约之付款具有可强

制执行权。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取可明确区分之货品或服务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代价款项已到期)而须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之责任。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商品而于交换中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代价到

期付款前仅需时间推移。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向客户收取代价,而须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责任。

就与客户的单一合约而言,净合约资产或净合约负债得以呈列。

本集团就销售柴油、汽油及其他产品确认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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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委托人与代理人

当另一方涉及提供货品或服务予客户,本集团厘定其承诺之性质是否为提供指定货品或服务本身之履约

责任(即本集团为委托人)或安排由其他方提供该等货品或服务(即本集团为代理人)。

倘本集团于转移特定商品或服务予客户前控制该等商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委托人。

倘本集团之履约责任为安排由其他方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代理人。于此情况下,于特定商

品或服务转移予客户前,本集团不得控制由其他方提供之该等货品或服务。当本集团作为代理人,应就

为换取安排由其他方提供特定货品或服务交易预期有权取得之任何费用或佣金额确认收益。

租赁

租赁之定义

倘合约转让于一段时间内控制已确认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代价,则该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就于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改或由业务合并产生之合约而言,本集团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定义于初始、修改日期或收购日期(倘适用)评估该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

含租赁。除非合约之条款及条件其后出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合约开始时评估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本集团就其作为承租人之所有租赁安排确认使用

权资产及相应租赁负债,惟短期租赁(定义为自开始日期起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下之租赁且并无包含购

买权)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就该等租赁而言,本集团按租赁期以直线法确认租赁付款为经营开支,除

非以另一系统化基准更能代表消耗租赁资产所产生之经济利益之时间模式,则作别论。

租赁负债

于开始日期,本集团按于该日并未支付之租赁付款之现值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使用租赁内含利率折

现。倘无法厘定该利率,则本集团使用其新增借款利率。

于计量租赁负债所包含之租赁付款包括固定租赁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租赁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单独呈列。


5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续)

租赁负债其后透过增加账面金额以反映租赁负债利息(使用实际利率法)及透过减少账面金额以反映已付

租赁付款计量。

倘出现以下情况,则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相应调整):

  • ,于此情况下,租赁负债乃

就使用经修订贴现率贴现之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 ,于此情况下,租赁负债乃根据经修改租赁之

租赁期透过使用于修订生效日期之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包含初步计量之相应租赁负债,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之租赁付款及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减已

收取之租赁优惠。当本集团就拆除及移除租赁、恢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

条件所规定之状态承担成本责任,将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确认及计量拨

备。该等成本乃计入相关使用权资产。

除使用权资产分类为投资物业及按公平值模式计量之外,使用权资产其后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使用权资产乃按租赁期及相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以较短

者为准)折旧。折旧于租赁开始日期开始计提。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单独呈列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以厘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减值,并就任何已识别减值亏损入账。


5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外币

在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以交易当日适用

之汇率换算为各自之功能货币(即该实体营运所在主要经济地区之货币)记账。于各报告期间结束时,以

外币计值之货币项目乃以该日适用之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平值列账并以外币计值之非货币项目按公平值

厘定当日适用之汇率重新换算。按外币之过往成本计算之非货币项目不会重新换算。

结算货币项目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产生期间之损益确认。重新换算按公平值列账之

非货币项目所产生之汇兑差额计入年内损益。

就综合财务报表之呈报而言,本集团外国业务之资产与负债均按每个报告期间结束时之适用汇率换算为

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即港元)。收入及开支项目按年内平均汇率换算。所产生之汇兑差额(如有)于其他全

面收入内确认并累计于汇兑储备项下之权益内(归属于非控股权益(倘适用)。

借贷成本

所有借贷成本于产生之期间在损益确认。

退休福利成本

向退休金供款╱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之付款于雇员提供服务而可获得供款时确认为开支。

短期雇员福利

雇员相关之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之应计福利于提供有关服务期间按预期将就换取该服务未支付之未

贴现福利金额确认为负债。

有关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之负债按预期将就换取相关服务未支付之未贴现福利金额计量。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本期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之总和。

本年度应付本期税项乃按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所呈报之「除

所得税前亏损」有所差异,乃由于其他年度应课税或可扣减之收入或开支项目及毋须课税或扣减之项目。

本集团之本期税项负债乃采用于各报告期间结束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之税率计算。


5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乃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与用作计算应课税溢利之相应税基之间之暂时差额

确认。递延税项负债通常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仅在应课税溢利可供该等可扣减暂时差额抵

销时,方就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于一项交易中,倘因其他资产及负债初步确认而产

生之暂时差额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影响会计溢利时,则不会确认该等递延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须就于附属公司之投资相关的应课税临时差异以确认,除非本集团可控制临时差异的回拨

时间,而此临时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不会回拨。与该等投资相关之可扣减临时差异所产生的递延

税项资产,仅于应课税溢利有很大机会足以利用该等临时差异并预期于可见将来出现的情况下,才予以

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于各报告期结束时均作检讨,并在不大可能再有足够应课税溢利收回全部或部分

资产时减少。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报告各期间结束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之税率(及税法)按结清负债或已变现资

产期间预期适用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之计算反映按照本集团所预期之方式于各报告期间结束时收回或结清其资产及负债

之账面值之税务后果。

当有合法执行权利许可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时,及于与同一税务机关征收的所得税项有

关且本集团拟按净额基准结算即期税项负债及资产时,则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可予抵销。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

归因于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扣减归因于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就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规定分别应用于使用

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由于应用初始确认豁免,有关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之暂时差额并无于初始确认及

租赁期内确认。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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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在建工程除外)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确认折旧以分配其成本。在每个报

告期间结束时对估计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法进行审阅,任何估计变动之影响按预期基准入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或预期持续使用资产并无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摊销。出售或弃用一项物

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损益按出售所得款项与该资产账面值之差额厘定,并于损益中确认。

为生产、供应或行政目的而在建之物业按成本减任何已确认减值亏损列账。成本包括专业费用,及就合

资格资产而言,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资本化之借贷成本。当该等物业完工及可投入作拟定用途,则分类

至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适当类别。当该等资产可投入作拟定用途时,则按与其他物业资产相同之基准开

始进行折旧。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为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物业。

投资物业包括本集团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的已租赁物业及根据经营租赁出租的物业。

自置投资物业初步按成本计量,包括任何直接应占开支。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按其公平值计量。投

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或亏损计入产生期间之损益内。

在投资物业于出售后或永久退用时及当预期日后出售不会产生任何经济利益时取消确认。取消确认物业

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值两者之差额计算)于取消确认物业之期间计入

损益。


6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无形资产

独立收购之无形资产

独立收购且具有固定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入账(请参阅下文所载

有关勘探及评估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的会计政策)。具有固定可

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摊销乃以(i)生产单位基准按证实及概略的总储量;或(i)倘并无进行任何采矿活动,

则按采矿权之剩余期间按直线法摊销(如适用)确认。估计储量及摊销法于各报告期末审阅,任何估计变

动的影响均按预期基准入账。

勘查及评估资产

勘探及评估资产包括与勘察、勘探钻井、取样、槽探及有关商业及技术可行性研究的活动有关之研究,

以及令现有矿体进一步矿化及提高矿山产能的开支。取得勘探个别区域的法定权利前的支出于产生时支

销。

一旦取得可进行勘探的勘探权,勘探及评估支出于产生时自损益表扣除,除非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会实

现则另当别论。于业务合并中取得的勘探及评估资产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按成本减累计减值列账。

倘可合理确定矿产物业能进行商业生产,则勘探及评估成本根据勘探及评估资产的性质转拨至有形或无

形资产。倘任何项目于评估阶段搁置,则会撇销有关开支总额。

存货

存货乃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值入账。所售出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厘定。存货之可变现净值

指日常业务过程中之估计售价减出售所需之成本。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现金(即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及现金等值物。现金等值物是短

期(通常原始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的高流动性投资,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不

大。持有现金等值物旨在履行短期现金承担,而非作投资或其他用途。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上文所界定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已扣除须按要求偿还

及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一部分之未偿还银行透支。该等透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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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在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中按成本减去累计减值亏损列账。

勘探及评估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结束时检讨其可使用年期有限之勘探及评估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

无形资产之账面值,以确定资产是否出现任何减值亏损迹象。倘出现任何减值迹象,将估算资产之可收

回金额,以决定减值亏损(如有)之程度。如无法预测个别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以资产所属之现金

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来估算。在可确定合理、一贯之分配基准之情况下,公司资产

亦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否则将分配至合理、一贯之分配可被确定之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扣除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间之较高者。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将使用反映目前对货币时间值及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未经调整之资产有关风险之市场评估之税前折现率折

现至其现值。

倘一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预计低于其账面值,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减至

其可收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及一贯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之企业资产或部分企业资产而言,本集团

比较一组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企业资产或部分企业资产之账面值)

与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作比较。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将首先分配以减少任何商誉

之账面值(倘适用),其后根据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各资产之账面值按比例分配之其他资产。资

产之账面值不会扣减至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倘可计量)、其使用权(倘可计量)及零之最高者。将另行分

配至资产之减值亏损金额按比例分配至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当减值亏损其后拨回,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增至其可收回金额之经修订估计值,然而增加

后之账面值不得超过倘若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过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值

亏损拨回即时确认为收入。


62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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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

当一个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方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惟客户合约产生之应收贸易款项初步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客户合约收益计量。因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直接应占之交易成本于初始确认时计入或扣

除自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公平值(倘适用)。交易费用直接归属于收购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即时在损益中确认。

金融资产

所有日常购买或销售金融资产之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日常购买或销售指购买或销售

须于市场规则或惯例确立之时限内交付资产之金融资产。

所有已确认之金融资产将视乎金融资产之分类,其后全面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金融资产于初步确

认时被分类为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及以公

平值计入损益(「以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初步确认金融资产之分类将视乎金融资产合约现金流量特征及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倘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则本集团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金融资产:

  • ;及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并可予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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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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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i) 摊销成本及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一种计算相关年度之债务工具摊销成本与分派利息收入之方法。

实际利率是透过债务工具之预计可用年期或更短期间(如适用)内对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包括所有

构成实际利率组成部分之已付或已收费用及贴息、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而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则除外),进行精确折算至债务工具于初步确认时之账面总值之比率。

金融资产之摊销成本指金融资产于初步确认时计量之金额减去本金还款,加上初步确认与到期金

额之间任何差额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之累计摊销(就任何亏损拨备作出调整)。金融资产之账面总

值指金融资产就任何亏损拨备作出调整前之摊销成本。

利息收入就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之债务工具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就购买或源生信贷减值金融资

产以外之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之计量乃将实际利率应用于金融资产之账面总值,惟其后成为

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就其后成为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透过将实际

利率应用于金融资产之摊销成本确认。倘于报告期后,信贷减值金融工具之信贷风险有所改善,

使金融资产不再信贷减值,则利息收入透过将实际利率应用于金融资产之账面总值确认。

利息收入于损益内确认,并计入「其他收入」之单行项目(附注10)。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债务工具投资确认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

期更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有关金融工具以来之变动。

本集团一直就应收贸易款项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乃使用基于本集团过

往信贷亏损经验之拨备矩阵进行估算,并就债务人之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以及于报告日期当前及预

测状况动向之评估(于适当时包括货币之时间价值)予以调整。


6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就所有其他金融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相当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之减值拨备,除非自初步确认起信贷

风险显著增加,则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应否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自初步确认后

违约之可能性或风险有否显著增加。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金融工具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比较于报告日期之金融工具所出

现之违约风险及于初始确认日期金融工具所出现之违约风险。于作出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可靠

之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在毋须付出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后可获得之前瞻性资料。所考虑前瞻

性资料包括来自专家报告、金融分析师获取之本集团债务人经营所在行业之未来前景,以及考虑与本集

团业务相关之各种实际及预测经济资料之外部来源。

具体而言,于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之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财务或经济状况之现有或预期不利变

动;

  • ;及
  • 、经济或技术环境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不利变化,而有关变化导致债务人偿还债

务能力大幅下降。

不论上述评估之结果如何,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时,本集团假设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

来已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合据资料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则另作别论。


6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尽管上文所述,倘经厘定债务工具之信贷风险于报告日期为低,则本集团假设债务工具之信贷风险自初

始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倘i)金融工具之违约风险低;i)借款人实力强大,能于近期达成其合约现金流

量责任;及i)经济及业务状况之不利变动从长远来看可能但并非必定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

任之能力下降,则厘定金融工具之信贷风险为低。倘资产根据国际所理解之定义有「投资评级」之外部信

贷评级或于无法获取外部评级时资产有「履约」之内部评级,则本集团认为债务工具之信贷风险为低。履

约指对手方财务状况稳健,过往并无逾期款项。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于识别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之标准之有效性,并于必要时就其进行修订,以确保该

标准能于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违约定义

本集团认为下列条件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构成违约事件,因过往经验表明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

件之应收款项一般无法收回:

  • ;或
  • ,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还款(并不

考虑本集团持有之任何抵押品)。

不论上述评估如何,当金融资产逾期90天,本集团认为已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合据资料表明较

宽松之违约标准较为合适则另作别论。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对金融资产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之一项或多项事件时,则金融资产已信贷减值。金

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之证据包括下列事件之可观察数据:

  • ,例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6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续)

  • ,而向借款人授予贷款人原本不会

考虑的优惠;

  • ;或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显示交易对手方有严重财务困难及没有实际可收回的预期,例如,当交易对手方被清盘或已进

入破产程序时,或应收贸易款项逾期超过三年时(以较早者为准),本集团会将该金融资产撇销。根据本

集团收回程序并考虑法律建议(如适用),所撇销之金融资产可能仍受到执法活动之约束。任何后续收回

均于损益内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之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暴露之函数。评估违约

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乃依据按上文所述经前瞻性资料调整之历史数据。就金融资产而言,违约风险为该资

产于报告日期的账面总值。

就金融资产而言,预期信贷亏损按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按原有

实际利率贴现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进行估计。

倘本集团已于过往报告期间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金融工具的亏损拨备,惟于本报告日

期厘定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条件不再达成,则本集团于本报告日期会按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

计量亏损拨备,惟运用简化法的资产除外。

本集团就所有金融工具于损益中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并透过亏损拨备账对其账面值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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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从资产收取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向另一方转让金融资产及该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

风险及回报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于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之差额乃于损益中确认。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集团实体发行之债务及权益工具根据订立的合约安排的实际情况及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的定义分类为金

融负债或权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指证明扣除所有负债后实体资产有余下权益的任何合约。组成本公司所发行之权益工具按已收

所得款项减直接发行成本确认。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于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并非(i)业务合并中收购方的或然代价;(i)持作买卖;或(i)指定为以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后以实

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计算金融负债摊销成本以及于相关期间内分配利息开支的一种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

负债在预计年期或更短期间内(如适当)的估计未来现金付款额(包括构成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已付或已

收所有费用及点数、交易成本以及其他溢价或折价)准确贴现至金融负债摊销成本的利率。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当及仅于本集团的责任被解除、取消或届满时,本集团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

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包括已转让任何非现金资产或所承担的负债)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


68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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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应付可换股票据

由本集团发行并包含负债及转换权衍生部分的可换股票据于初步确认时根据所签订合约安排之内容与金

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独立分类为个别项目。倘换股权将透过以固定金额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换取

固定数目之本公司本身股权工具结算,则分类为股权工具。

于初步确认时,负债部分之公平值按类似非可换股债务之现行市场利率厘定。发行可换股票据所得款项

总额与负债部分(指换股权持有人将票据兑换为权益)之公平值之差额计入权益。

于其后期间,可换股票据之负债部分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权益部分(指换股权转换负债部分

为本公司之普通股)将维持于可换股票据股权储备,将转换为股份溢价。倘换股权于到期日尚未行使,则

于可换股票据股权储备所示之结余将释放至保留溢利。换股权获兑换或到期时将不会于损益内确认任何

收益或亏损。

有关发行可换股票据之交易成本乃按所得款项总额之分配比例分配至负债及权益部分。有关权益部分之

交易成本会直接于权益内扣除。负债部分之交易成本计入负债部分之账面值,并以实际利息法于可换股

票据期间内摊销。

拨备

若本集团须就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有法定或推定责任,及本集团有可能须履行该项责任,并对责任的金额

可作出可靠估计时,则会确认拨备。

拨备金额按于报告期间末经计入有关责任之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后,对偿付现有责任之所需代价之最佳估

计量。倘拨备使用偿付现有责任之估计现金流量计量,则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之现值(倘有关货币

时间价值之影响属重大)。

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

煤矿开采的一个后果是因在矿场搬运泥土而造成的土地下陷。视乎情况,本集团可先将居民迁离矿场,

而后再进行开采活动,或于矿场开采后就关闭圹场和土地下陷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向居民作出赔偿。另

外,本集团还可能须支付矿场开采后的土地复垦、修复或环保费用。


6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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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2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公平值计量

于计量公平值时(本集团的租赁交易、存货可变现净值及评估减值所用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

无形资产价值除外),本集团会考虑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点。

计量非金融资产公平值时,须考虑市场参与者借资产的最高及最佳用途所得经济效益、或售予另一以最

高及最佳用途使用资产的市场参与者所得经济效益。

本集团所用的估值方法,务求切合情况,且有充足数据用以计量公平值,尽量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数

据,而尽量避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具体而言,本集团按输入数据特性将公平值计量分成如下三

级:

第一级 — 就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 — 以对公平值有重大影响,而可直接或间接观察的最低输入数据,作为估值技术的基础。

第三级 — 以对公平值有重大影响,而不可观察的最低层输入数据,作为估值技术的基础。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透过审阅资产及负债各自之公平值计量,利用经常性基准厘定按公平值计量之资产

及负债之公平值等级之间是否存在转拨。

5. 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于附注4阐述)时,本公司董事须就资产、负债、所呈报收益及开支金额以及于综合财务

报表作出之披露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视为相关之其他因素作出。实

际结果可能有别于此等估计。

估计与相关假设按持续基准检讨。会计估计之修订于估计修订期间(倘修订仅影响该期间)或于修订及未来期间

(倘修订影响本期及未来期间)确认。


70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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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应用会计政策时之主要判断

除涉及估计之主要判断外,以下为本公司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并对综合财务报表内已确认

金额及所作披露具有最重大影响之主要判断。

持续经营之考虑

对持续经营之评估涉及本公司董事于特定时间就本质上不确定之事件或状况之未来结果作出判断。本公司董事

认为,本集团有能力持续经营,而可能导致业务风险(可能个别或共同引发对持续经营假设之重大疑虑)之重大

事件或状况载于附注2。

主事人与代理代价

本集团从事柴油销售、汽油及其他产品销售。经考虑多项指标,例如本集团主要负责达成提供商品的允诺,及

本集团承担存货风险及可酌情厘定商品售价,本集团得出结论为其就有关交易担任主事人,因为其在向客户转

移具体商品前控制有关商品。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以下为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间结束时之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其具有重大风险导致下个

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

采矿权摊销

本集团厘定其矿井之开发,包括一项采矿权及作为单一单位之邻近勘探及采矿权。于厘定采矿权应如何摊销

时,本集团已就估计储量及将消耗矿井整体经济利益之模式均未能确定及尚未可靠厘定作出判断。因此,本

集团认为现时不宜应用单位产量法,直至估计储量及矿井经济利益之模式均能可靠厘定为止。本集团进一步认

为,采矿权于收购时已可使用,故已采纳对摊销而言属可接受之直线法。采矿权使用直线法自截至二零一零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起计估计13年期间进行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估计减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于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行

使判断及作出估计,尤其评估:(1)是否有事件已发生或有任何指标可能影响资产价值;(2)资产账面值是否能够

以可收回金额支持,如为使用价值,则评估按照持续使用资产估计之未来现金流量之净现值;及(3)将应用于估

计可收回金额之适当主要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合适贴现率)。当未能估计个别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时,本集

团会估计有关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


7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估计减值(续)

未来现金流量乃根据过往表现及市场发展预期而估计。由于目前环境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估计现金流量及贴现

率均受到高度不确定性影响。变更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中之贴现率或增长率),可能会对可收回金额

产生重大影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分别约为15,639,000港元及41,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分别为12,411,000港元及755,000港元)。根据估计可收回金额,于损益中并无就物业、厂房

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确认减值亏损(二零二四年:无)。

勘探及评估资产之估计减值

勘探及评估资产乃于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就是否可能减值进行检讨。确定一项资产是否

减值及减值之金额时涉及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及判断(例如煤炭的未来价格及生产情况)。管理层使用所有即时可

得资料以厘定与可收回数额合理相若的数额,包括基于对未来煤炭价格及生产情况作出之合理及可支持假设及

预测而作出的估计。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勘探及评估资产的账面值约为1,423,165,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2,107,606,000港元)。根据估计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约786,77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

142,912,000港元)已于损益中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估计可使用年期

于各报告期间结束时,本公司董事审阅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估计可使用年期。估计可使用年期反映董事对本集

团拟自使用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当中获取未来经济利益之估计使用期限。剩余价值反映董事估计本集团

现时出售有关资产时,经扣除估计出售成本后(倘有关资产已老化及处于其可使用年期结束状况中)后可获得之

金额。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为约15,63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411,000

港元)。

储量估计

估计储量数量之过程必然存在不确定及复杂因素,须根据可取得之地质、地球物理、工程及经济数据作出重要

判断及决定。此等估计可能因应出现持续开发活动及生产表现的额外数据,以及影响油价及汽油价格以及成本

变动的经济条件而出现重大变动。储量估计乃根据(其中包括)预测的生产、价格、成本估算及经济状况作出。


72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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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储量估计(续)

储量估计对多项会计估计而言极为重要,包括:(i)确定探井有否发现经济上可开采储量。该确定涉及根据目前

对生产、价格及其他经济状况的估计而承诺投入开发油田的额外资金;(i)计算生产单位损耗率。探明加概略储

量乃用作计算损耗率开支时厘定应用于各生产单位的比率;及(i)评估开发及生产资产的减值。用以评估本集团

开发及生产资产减值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净值,乃利用探明加概略储量厘定。

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

已确认未来关闭及复垦矿山之拨备。已确认拨备金额为本集团预期产生之估计未来支出现值。未来开支估计乃

经考虑俄罗斯现有相关法规后,根据其过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之最佳估计而得出。除该等因素外,估计未来支

出之现值亦受矿山物业经济寿命之估计影响。该等估计之任何变动将影响本集团于矿山物业剩余经济寿命内之

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金融资产之估计减值

金融资产之减值拨备乃基于有关预期信贷亏损的假设。于各报告期末,根据各应收款项未偿还天数以及本集

团过往经验及前瞻性资料,本集团于作出该等假设及选择输入数据计算减值时使用判断。该等假设及估计之

变动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必要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扣除额外减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金融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的账面值约4,9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896,000港元),而

减值亏损约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43,000港元)及减值亏损拨回约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减值亏损约35,000港元)已分别于损益中确认。

所得税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未能预测未来溢利趋向,故并无就税项亏损约28,2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8,232,000港元)以及可扣除暂时性差额约3,832,1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173,830,000港元)确认递延税

项资产。递延税项资产的可变现性主要视乎是否有足够未来溢利或未来可用之应课税暂时性差额而定。倘日后

实际产生的利润少于预期,则可能会大幅拨回递延税项资产,其将于拨回期间的损益内确认。

投资物业公平值

投资物业公平值采用估值技术厘定。判断及假设详情于附注21披露。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物业账面值约为26,01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8,188,000港元)。


7,366
3,447,251

7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可换股票据公平值

可换股票据公平值采用估值技术厘定。判断及假设详情于附注36披露。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本集团已发行可换股票据为405,168,431美元(相当于约3,160,314,000港元)。

诉讼

于过往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曾因若干诉讼被当地法院列为被告。根据本公司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本公

司董事认为,由于本集团已于抗辩中保证具有合理胜诉机会,故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中就任何潜在负债作出拨

备。诉讼详情于附注44披露。

6.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实体将可按持续基准经营,并透过优化债务及权益平衡为股东带来最大回

报。本集团的整体策略与去年维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带息借贷、应付股东款项、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应付可换股票

据及应付承兑票据,已扣除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本公司董事定期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此检讨的一部分,本公司董事考虑资本成本及各类资本的相关风险。根据

本公司董事的推荐意见,本集团将透过派付股息、发行新股以及新增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以平衡其整体资本架

构。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分类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8,124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3,907,557


74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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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贸易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不包括预付款及预付款项)、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应

付贸易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带息借贷、应付股东款项、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就额外

收购事项应付之收购代价、租赁负债、应付可换股票据及应付承兑票据。有关该等金融工具之详情于各附注披

露。与该等金融工具有关之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下文载列本

集团如何减低该等风险之政策。管理层会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确保及时有效采取适当措施。

巿埸风险

(a) 货币风险

本集团之韩国业务营运以韩圜及美元(「美元」)计值,而本集团之投资则以美元及卢布计值。本集团之大

部分资产及负债以各集团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美元、卢布及韩圜计值。本集团预期不会承受任何重大

外币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有关其外币资产及负债之外币对冲政策。本集团将密切监控其外币风险,并

将于需要时考虑就重大外币风险使用对冲工具。

(b) 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带息借贷、应付股东款项、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应

付承兑票据及应付可换股票据。本集团之带息借贷、应付股东款项、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应付一间关联

公司款项、按定息发行之承兑票据及可换股票据导致本集团面对公平值利率风险。由于概无借贷按浮息

计息,故本集团并无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过往未曾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以对冲潜在利率波动。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指本集团对手方违反其合约义务,对本集团造成金融亏损的风险。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不计及任何所持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的情况下,本集团承受因对手方未能履行责任而导致本集团产生

财务损失之最大信贷风险为来自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各项已确认金融资产之账面值。

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贸易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该等结余之账面值指本集团

就金融资产面临之最大信贷风险。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已委任一支团队负责厘定监察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债务。

就应收贸易款项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之简化方法计量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

拨备。本集团使用基于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以及债务人经营所在行业之整体经济状况估计之拨备矩阵集体厘定预

期信贷亏损。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信贷风险大幅减少。


7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就其他非贸易相关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已评估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该等款项

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所增加,本集团已基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而非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减值。

流动资金之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对手方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银行。

本集团拥有信贷集中风险,原因为应收本集团最大外部客户及五大外部客户之贸易款项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分别为18%(二零二四年:15%)及66%(二零二四年:47%)。

除存于一间高信贷评级银行之流动资金信贷集中风险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信贷集中风险。应收贸易款

项包括大量业界客户。

本集团承受之信贷风险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一直维护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以根据敞口之违约风险程度分类。信贷评级资料由

独立评级机构(如有)提供,否则,本集团之管理层将使用其他公开可用财务资料及本集团自有的交易记录,对

其主要客户及其他债务人进行评级。本集团持续监控其风险及对手方之信贷评级,并在认可对手方之间分散已

落实之交易总值。

本集团目前的信贷风险评级框架包括以下类别

类别说明确认预期信贷亏损之基准

履约低违约风险或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未有大幅

增加且无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属第一阶段)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存疑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大幅增加但无信贷减值之

金融资产(属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无信贷减值

违约当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对金融资产之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产生不利影响时,该金融资产被评估为已信贷

减值(属第三阶段)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已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财政困难以及本集团并

无收回款项之实质前景

款项已被撇销


2,075 (148) 1,927 3,697 (701) 2,996
(849)

76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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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承受之信贷风险(续)

下表详列本集团金融资产之信贷质素以及本集团按信贷风险评级划分之最大信贷风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

内部

信贷评级

12个月或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25(附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简化法)

5,117(118)4,999

其他应收款项26存疑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无信贷减值

3,691(794)2,897

(912)

附注: 就应收贸易款项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简化方法计量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本集团

透过使用拨备矩阵厘定该等项目之预期信贷亏损,基于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以及债务人之过往逾期付款状况估计有关

款项,并作出合适调整以反映现时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之估计。因此,依照拨备矩阵,该等资产之信贷风险概况根据

其逾期状况呈列。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管理流动资金风险之政策乃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之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足够之现金储备及取得贷

款人及股东足够之承诺信贷融资,以应付短期及较长期之流动资金需求。本集团依赖附注2所载之借款作为流动

资金之重要来源。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报告年度结束时根据订约未折现金流量(包括按订约利率或(如属浮息)根据报告期间结束时

之利率计算之利息付款)计算之非衍生金融负债及租赁负债之剩余合约到期限,以及本集团可能须偿还有关款

项之最早日期详情。


7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要求

或1年内

超过1年

但不到5年

订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贸易款项7,887—7,8877,887

其他应付款项8,49716,83825,33525,335

带息借贷77,379—77,37973,099

应付股东款项4,926170,444175,370151,76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29—229229

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15,76915,76915,312

就额外收购事项应付之收购代价3,338—3,3383,338

租赁负债63—6358

应付可换股票据—3,591,4983,591,4983,170,231

102,3193,794,5493,896,8683,447,25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要求

或1年内

超过1年

但不到5年

订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10,771—10,77110,771

其他应付款项28,8283,23032,05832,058

带息借贷45,20440,79185,99562,096

应付股东款项45,325143,094188,419172,656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8962,8962,596

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17,33717,33716,167

就额外收购事项应付之收购代价3,338—3,3383,338

租赁负债76933802777

应付承兑票据15,600—15,60015,600

应付可换股票据3,591,498—3,591,4983,591,498

3,741,333207,3813,948,7143,907,557


369,329 99,017 21,101
489,447

7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公平值计量目标及政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乃根据公认定价模式,按贴现金流量分析并使用当前可观察市场交易价格或利

率作为输入数据而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中按摊销成本列账之流动及非流动金融资产、流动及非流动金融负债之账面值

与其公平值相若。

8. 收益

收益指来自销售柴油、汽油及其他产品之收益。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之客户合约之收益

按主要产品划分

销售柴油510,957

销售汽油123,339

销售其他30,405

664,701

所有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之确认收益之时间是于某一时间点。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有收益(基于营运所在地)均于韩国产生。

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之交易价

本集团就客户合约之所有余下履约责任为期一年或以下。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允许,并无披露分配

至该等未达成之合约之交易价。

9. 分部资料

向本公司董事,即首席营运决策人(「首席营运决策人」)汇报以进行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集中于所交付或提

供之产品或服务类型。本公司董事已选择围绕产品及服务之差异组织本集团。首席营运决策人并未识别任何营

运分部汇集达致本集团之可汇报分部。


7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具体而言,本集团之可汇报分部如下:

  • — 持有俄罗斯煤矿之采矿及勘探权;及

i. 买卖分部 — 于韩国销售柴油、汽油及其他产品。

厘定本集团地区分部时,分部收益乃根据客户所在地区归属计算,而分部资产则根据资产所在地区归属计算。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汇报分部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采矿买卖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489,447489,447

分部(亏损)溢利(786,012)1,560(784,452)

未分配企业收入474,508

未分配融资成本(19,070)

除所得税前亏损(329,014)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采矿买卖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664,701664,701

分部溢利(亏损)136,346(10,843)125,503

未分配企业开支(6,725)

未分配融资成本(10,120)

除所得税前溢利108,658

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亏损)溢利指各个分部的(亏损)溢利,惟并未分配中央行

政成本、董事酬金、未分配其他收入及融资成本。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本公司董事报告的方式。


1,438,162 36,759
1,474,921 1,594
1,476,515
45,715 40,472
86,187 3,368,486
3,454,673

8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汇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分部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采矿2,120,872

买卖41,054

总分部资产2,161,926

企业及其他资产1,669

总资产2,163,595

分部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采矿46,029

买卖45,551

总分部负债91,580

企业及其他负债3,822,817

总负债3,914,397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部间资源分配而言:

— 除未分配其他应收款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其他企业资产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可汇报分

部共同使用的资产按各个可汇报分部赚取的收入予以分配;及

— 除未分配其他应付款项、应付所得税、带息借贷、应付股东、一名董事及一间关联公司款项、应付可换

股票据、应付承兑票据、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企业负债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可汇报分部共

同承担的负债根据分部资产按比例予以分配。


8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其他分部资料

下表呈列本集团可汇报分部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业绩与若干资产、负债

及开支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采矿买卖综合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之金额:

新增非流动资产8341,7562,59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411411

使用权资产折旧699260959

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亏损786,775—786,77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2020

定期向首席营运决策人提供但并无计入分部损益计量

之款项:

所得税开支(抵免)453(125)328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采矿买卖综合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之金额:

新增非流动资产47,4527,45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249251

使用权资产折旧698249947

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亏损拨回(142,912)—(142,9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回—(8)(8)

定期向首席营运决策人提供但并无计入分部损益计量

之款项:

所得税开支2,5185103,028


1,437,125 27,731
1,464,856

8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位于香港、俄罗斯及韩国。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资料按营运所在地呈列。

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资料按该等资产之地理位置呈列。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韩国489,447664,701

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俄罗斯2,120,224

韩国28,736

2,148,960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租赁按金。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有关客户为本集团总收益贡献10%以上之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A

—75,096

客户B

62,12465,935

客户C

48,771—

来自买卖分部之收益


92 3,347 2,992
6,431
(786,775) (20) 389 49,718 (37,272) 468,456
(305,504)
2,300 6,110 77 636 30 9,917
19,070

8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其他收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利息收入98

杂项收入55

汇兑收益净额—

11.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勘探及评估资产之(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142,9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8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亏损)(13,186)

撇销带息借贷之收益—

可换股票据之清偿亏损—

豁免可换股票据之已收取利息—

129,734

12. 融资成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有关下列各项之利息:

— 来自第三方之贷款3,233

— 来自股东之贷款6,067

— 来自一名董事之货款80

— 来自一间关联公司之贷款683

— 租赁负债57

— 应付可换股票据—

10,120


59 (224) 493
328
(329,014)
(81,848) 1,856 (169) (224) 80,713
328

8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本期税项:

韩国企业税56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韩国企业税—

递延税项(附注39)2,465

3,028

附注:

(a) 由于本集团的香港及俄罗斯的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概无香港利得税及俄罗斯利得税的应课税溢利,故截至二

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止年度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及俄罗斯利得税拨备。

(b) 根据相关国家税收规定,俄罗斯及韩国的税项分别按照现行适用的税率25%(二零二四年:20%)及20%(二零二四

年:20%)收取。

所得税开支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所示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开支108,658

按适用于相关国家溢利之国内税率计算之税项22,458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3,846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65)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可扣除临时差额之税务影响(23,211)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3,028


914 2,068 111
3,093
411 959 1,950 (2,992) 483,260

8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亏损)溢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亏损)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雇员福利开支

董事酬金780

薪金及工资3,727

退休金供款80

4,587

折旧

— 物业、厂房及设备251

— 使用权资产947

核数师酬金1,410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4,646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657,049


8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之详情如下:

就该人士担任

本公司或其附属

公司董事而支

付或应付之薪酬

就该人士提供与管理本公司

或其附属公司之事务有关

之服务而支付或应付之薪酬

董事袍金薪金及津贴退休金供款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180—180

Im Jonghak180—180

廖慧诚(附注(i))82—82

孙萌(附注(i))82—82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120—120

梁又稳(附注(iv))105—105

Kim Sung Rae120—120

王炜华(附注(i))45—45

总计914—914


8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就该人士担任

本公司或其附属

公司董事而支

付或应付之薪酬

就该人士提供与管理本公司

或其附属公司之事务有关

之服务而支付或应付之薪酬

董事袍金薪金及津贴退休金供款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Le Jaeseong180—180

Im Jonghak180—180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岱120—120

梁又稳180—180

Kim Sung Rae120—120

总计780—780

附注:

(i) 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起,廖慧诚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i) 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起,孙萌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获调任为本公司

之执行董事。

(i) 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起,王炜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iv) 自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起,梁又稳先生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并无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任何本公司董事支付

酬金作为彼等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时之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年内概无订立本公司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二零二四年:无)。


953 12
965

8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雇员薪酬

年内五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两位董事(二零二四年:三位)及董事酬金详情载于上文附注15。本年度三位(二零

二四年:两位)非董事最高薪酬人士之酬金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酬金2,255

退休金供款36

2,291

属下列薪酬范围之非董事及非最高行政人员之最高薪酬雇员数目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数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3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五位最高薪酬人士或任何本公司董事支付

酬金作为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金或作为离职补偿。

17. 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自报告期间结束后亦无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二四

年:无)。


8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乃根据以下各项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亏损)溢利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329,045)106,899

股份数目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股份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之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5,017,062145,017,062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计入可换股票据后每股摊薄亏损金额有所增加,可换股票据对本

年度每股基本亏损具反摊薄影响,故于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予以忽略。因此,每股摊薄亏损金额乃根据本年度

亏损329,045,000港元及本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5,017,062股计算。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每股摊薄亏损相等于每股基本亏损。


9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在建工程永久业权土地家私及装置设备汽车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5,9071,321341901,24818,700

增添7,452—4—7,456

转让(10,237)—(10,237)

汇兑重整(2,291)(228)—(2)(50)(2,57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0,8311,093341921,19813,348

增添834—1,756—2,590

转让—

汇兑重整1,06398—(92)(109)96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2,7281,191341,8561,08916,898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4179498711

年内扣除—7244251

汇兑重整—(1)(24)(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34185718937

年内扣除—182229411

汇兑重整—(13)(76)(8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43548711,259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2,7281,191—1,50221815,63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0,8311,093—748012,411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基准折旧如下:

家私及装置20%

设备10%至20%

汽车10%至30%


755 278 299 (959) (332)
41
58 (58)

9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a) 使用权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1,360

增添278

修订336

折旧(947)

汇兑重整(272)

于三月三十一日755

本集团已就楼宇及设备设立租赁安排。租赁期限一般分别为一年至五年。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新租赁设备,故添置使用权资产约为278,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278,000港元)。

(b) 租赁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总额777

减:即期部分(750)

非即期部分27


58 — —
58 (58)

9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租赁负债(续)

租赁负债项下应付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750

一年以上但两年以内10

两年以上但五年以内17

减:十二个月内到期的应付款项(列于流动负债项下)(750)

十二个月后到期的应付款项2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新租赁设备,故添置租赁负债约为278,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278,000港元)。

(c) 于损益确认之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

— 楼宇926938

— 设备339

租赁负债之利息开支3057

(d) 其他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之总现金流出为约1,00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78,000港

元)。


28,188 — 389 (2,566)
26,011

9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投资物业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32,408

转拨10,237

公平值收益(亏损)(13,186)

汇兑重整(1,271)

于三月三十一日28,188

本集团的估值过程

本集团按公平值计量其投资物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乃根据独立专业合资

格估值师Karam Apraisal Co., Ltd.(「估值师」)进行的估值厘定。估值乃参考位于相若地点及具相若条件的类似

物业的近期市价所得出。于估计物业公平值时,物业的最大及最佳用途为其目前用途。

采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进行公平值计量

  • (未经调整)(第一级)。
  • ,资产或负债之直接(由价格)或间接(由价格衍生)可观察输入资料(第二级)。
  • (无法观察输入资料)(第三级)。

年内,本集团之投资物业分类为第三级,而第一级、第二级与第三级之间并无转拨。

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平值主要采用直接比较法,估值师参考类似可资比较物业的市价。

就本集团投资物业而言,当前市价乃根据近期邻近销售交易估计得出。价格愈低,则公平值愈低。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位于南韩的投资物业采用现行市价介乎每平方米23,600,000韩圜至27,400,000韩圜(相

当于约124,000港元至14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介乎24,200,000韩圜至26,100,000韩圜(相当于约140,000

港元至150,000港元)(按可销售面积计算)。


94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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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无形资产

采矿权

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282,302

汇兑重整(218,40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063,895

汇兑重整95,98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159,875

扣除累计摊销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282,302

汇兑重整(218,40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063,895

汇兑重整95,98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159,875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9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采矿权

过往年度,本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randvest International Limited(「Grandvest」)、Cordia Global

Limited(「Cordia」)及Cordia之唯一实益拥有人订立收购协议(「收购协议」),收购Langfeld Enterprises Limited

(「Langfeld」)及其附属公司(「Langfeld集团」)90%股本权益(统称「收购事项」)。采矿权乃作为收购Langfeld

集团(已于过往年度完成)之一部分而收购,初步按已付收购事项代价之公平值确认。于各报告期间结束时,采

矿权采用减值成本模式计量。

由于无形资产(与本集团俄罗斯煤矿第1区及第1区延伸部分之采矿权有关)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根据成

本模型悉数摊销,本公司董事认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减值亏损或减值亏损拨回并不适用。

本集团之采矿权详情如下:

无形资产位置届满日期

采矿权

Lapichevskaya矿俄罗斯

Kemerovo地方行政区

Kemerovo区工业矿区邮编650906

二零二九年一月一日


96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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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勘探及评估资产

总额

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638,878

汇兑重整(4,42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3,634,450

汇兑重整1,94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636,396

扣除累计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69,756

减值亏损拨回(142,91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526,844

减值亏损786,775

汇兑重整(100,38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213,231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423,16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107,606

勘探及评估资产乃支付收购毗邻Lapichevskaya矿之勘探及采矿权之代价。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勘探及评估矿产资源」,该准则要求本集团于各报告日期评估是否有任

何减值迹象。

在进行本年度减值测试时,本公司董事已委聘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中诚达行(香港)有限公司厘定勘探及评估

资产之可收回金额,该可收回金额为资产之公平值扣除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间之较高者。考虑到勘探及评

估资产之发展现状,本公司董事已厘定公平值扣除出售成本为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之计算采用折现金

流量分析。折现金流量分析已计及典型市场参与者在估计勘探及评估资产之公平值时会采用之假设。


9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本年度折现金流量分析使用之主要假设包括:

(i) 根据董事当前最佳估计生产计划,现金流量预测按截至二零三五年止之10年期间(二零二四年:截至二

零三五年止之11年期间)厘定,而首个生产年度为二零二六年(二零二四年:首个生产年度为二零二六

年)。

(i) 平均生产成本(包括特许权使用费)被视作占收益的30.1%(二零二四年:16.79%)。

(i) 现金流量预测适用之税后折现率为38.00%(二零二四年:37.00%)。

(iv) 本公司董事已假设每年煤炭售价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六年上升20.21%及18.34%,以及于二零二七年

至二零三五年每年上升4%(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并无变动以及于二零二六年至二零四

零年每年上升1.95%),与可资比较之市场资料一致。

(v) 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折现金流量中所用的煤炭售价乃经参考各别估值日期之现有市场资料项下的煤

炭价格厘定,而其与去年同期比较显示上升约-6%至3%(视乎不同种类煤炭)。

(vi) 美元兑卢布之汇率乃参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概约现货汇率,厘定为1.00美元兑84.64卢布

(二零二四年:1.00美元兑96.54卢布)。

(vi) 经营成本之全年通胀率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六年分别为5.30%及4.37%以及于二零二六年至二零四零

年为4.00%(二零二四年: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分别为5.30%及4.37%以及于二零二六年至二零

四零年为4.00%)。

除上述第(i)至(vi)项折现金流量分析之主要假设参数之变动外,本年度用于折现金流量分析之其他主要假

设,如估计产量、经营成本架构及相关税率与去年相比维持在大致相同范围内。

本公司董事认为,根据估值,勘探及评估资产有所下降。因此,与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相

比,将产生减值亏损约786,77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回约142,912,000港元)。该减值亏损主要由

于与去年相比,本年度预期煤炭生产之首个年度改变至二零二六年、相关煤价下跌、预期未来成本通胀率变动

以及未来几年煤炭售价之预期未来增长率相应变动、生产成本增加及税后贴现率上升的净影响所致。

本集团之勘探及评估资产详情如下:

勘探及评估资产位置届满日期

Lapichevskaya矿-2俄罗斯

Kemerovo地方行政区

「Kemerovo区」及「Kemerovo市」

二零三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1,915 7 5
1,927

98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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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存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出售汽油产品51,799

25. 应收贸易款项

于各报告期间结束时,应收贸易款项包括应收第三方之款项。

本集团并无向其贸易客户给予特定信贷期,故并无已收取利息。以下为应收贸易款项于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

(与各确认日期相若)呈列之账龄分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4,994

91至180日5

181至365日—

4,999

下表提供根据拨备矩阵评估的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天0.92%1,934(19)

91至180天0.39%15(8)

181至365天3.28%73(68)

超过365天2.55%53(53)

2,075(148)


198 1,656 1,142 2,734 1,554
7,284 (189)
7,095

9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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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天0.94%5,042(48)

91至180天0.06%8(3)

181至365天0.41%21(21)

超过365天0.90%46(46)

5,117(118)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7

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43)

汇兑重整(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18

已确认减值亏损43

汇兑重整(1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48

26. 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金187

其他应收贷款1,827

其他应收款项883

预付款3,049

预付款项1,663

7,609

减: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之租赁按金(187)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之流动部分7,422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7。


128 2,271 — 44
2,443

10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791

已确认减值亏损35

汇兑重整(3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794

已确认减值拨回(23)

汇兑重整(7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01

2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指按基于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之浮动利率计息之银行现金。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之账面值与其公

平值相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卢布1

韩圜204

美元—

港元23

28. 应付贸易款项

于报告期末,按收货日期之应付贸易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7,88710,771

购买货品之平均信贷期为30日至90日。本集团已就信贷期限为其应付款项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政策或计划。


320 4,189 8,354 12,472
25,335 (16,838)
8,497
— — 17,404 3,000 2,379 3,400 15,600 31,316
73,099

10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应付款项279

应计费用7,400

应付利息24,379

应付保证金(附注)—

32,058

减:分类为非流动负债之其他应付款项(3,230)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之流动部分28,828

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本集团与贷方(两名独立方)订立租赁协议,而借款金额2,364,000,000韩圜(相当于约

12,472,000港元)(「其他贷款2」)已转拨为本租赁协议之保证金。其他贷款2的详情载于附注31(b)。

30. 合约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客户之预付款项516618

一般而言,本集团于签订销售合约时向客户收取若干比例的合约金额作为预付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已确认(包括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约负债)为约61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4,006,000港元)。本年度并无确认与上一年度履行的履约义务相关的收益。

31. 带息借贷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贷款1(附注a)28,561

其他贷款2(附注b)13,131

其他贷款3(附注c)17,404

其他贷款4(附注d)3,000

其他贷款5(附注e)—

其他贷款6(附注f)—

其他贷款7(附注g)—

其他贷款8(附注h)—

62,096


73,099 —
73,099
73,099 —
73,099
9,259 63,840 —
73,099

10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须偿还账面值(根据贷款协议所载之预定还款日期):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28,561

一年后但两年内33,535

62,096

减:非流动负债项下呈列之金额(33,535)

流动负债项下呈列之金额28,561

减:因贷款违约而须按要求偿还之其他借贷账面值(28,561)

流动负债项下呈列之金额

就须于一年内或按要求偿还之其他借贷款而言—

本集团借贷之实际利率(亦等同于合约利率)范围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实际利率:

定息借贷4.6% – 10%4.6% – 6%

本集团之借贷按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港元8,480

美元40,485

韩圜13,131

62,096


10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

(a)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总值为约28,561,000港元之借贷(「其他贷款1」)自相关协议日期起已超过六年未

偿还。贷方已解散,且并无要求本集团偿还贷款。本公司董事认为要求偿还的机会甚微,并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撇销贷款。

(b)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获得额外贷款100,000,000韩圜(相当于约528,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

八月一日,本集团与贷方(两名独立方)订立租赁协议,而借款金额2,364,000,000韩圜(相当于约12,472,000港元)

(「其他贷款2」)已转拨为本租赁协议之保证金。

(c)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17,40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7,404,000港元)(「其他贷款3」)为无抵

押、按年利率5厘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贷方已同意将偿还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d)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00,000港元)(「其他贷款4」)为无抵押、

按年利率5厘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贷方已同意将还款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2,37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其他贷款5」)为无抵押、按年利率10

厘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

(f)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3,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其他贷款6」)为无抵押、按年利率10

厘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

(g)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15,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其他贷款7」)为无抵押、免息,并须

于一年内偿还。

(h)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总金额约31,31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其他贷款8」)为无抵押、按年利率8

厘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

32. 应付股东款项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应付一名股东款项(二零二四年:228,000港元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

要求偿还)。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应付一名股东款项(二零二四年:约3,030,000港元为无抵押,按加权

平均实际年利率10厘计息且须于到期日或按要求偿还)。

(c)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总金额约146,83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3,559,000港元)按年利率5厘

至6厘计息(二零二四年:5厘至6厘),须于提取之日起12个月后或按要求偿还。股东已同意将所有贷

款(包括新的额外贷款)之偿还日期延长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d)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一名股东款项合计约4,92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5,839,000港元)

为无抵押、按年利率0厘至8厘计息(二零二四年:0厘至8厘)及须按要求偿还。


104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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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3.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29,000港元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二零二四年:

2,596,000港元为无抵押,按年利率5厘计息,须按要求偿还)。

34. 应付一间关联公司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自一间关联公司获得本金额为2,500,000,000韩圜(相当于约13,19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2,500,000,000韩圜(相当于14,500,000港元)之无抵押贷款,按年利率4.6厘计息(二零二四年:4.6

厘)。贷方已同意将还款日期延长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就额外收购事项应付之收购代价

根据日期为二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买卖协议,本公司拥有90%权益之间接附属公司Langfeld以代价

9,490,600美元(约相当于74,027,000港元)收购三名俄罗斯人持有之LC「Shakhta Lapichevskaya」(「Lapi」)余下

30%股权,代价将分为四个阶段以现金支付(「额外收购事项」)。第一及第二阶段款项合共4,095,300美元(约相

当于31,943,000港元)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支付。额外收购事项之余下应付代价将于达成以下若干条

件后分两阶段偿付:(i) 4,095,300美元(约相当于31,943,000港元)于本集团取得新勘探及采矿权牌照后偿付(「第

三经调整代价」)及(i) 1,300,000美元(约相当于10,140,000港元)仅于本集团获俄罗斯有关税务当局就Lapi之税

项责任发出确认书后偿付(「第四经调整代价」)。

去年,本集团已确认第四经调整代价其中之1,300,000美元(约相当于10,140,000港元)作为收购Lapi额外30%

股权之应付收购代价。本集团应占第四经调整代价约9,126,000港元已直接计入权益下之其他储备。本集团

已合共偿付第四经调整代价其中之873,000美元(约相当于6,813,000港元),第四经调整代价之余下结余变为

426,000美元(约相当于3,33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338,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就第四经调整代价作进一步偿付。


10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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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应付可换股票据

可换股票据

于过往年度,本金额为443,070,000美元(约相当于3,455,946,000港元)之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已根据收购协议之

条款发行予Cordia。

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Cordia转换部分金额为30,800,000美元(约相当于240,000,000港元)之第三批可

换股票据。合共5,005,000股换股份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已发行及配发予Cordia。

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在Cordia要求下转让予一名新独立第三方Daily Loyal。

于二零一六年四月,浩斯资源有限公司(「浩斯」)(现称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Herman Tso(亦称为Tso Chi Ming)

撤回首份浩斯报告及浩斯补充报告(统称「浩斯报告」)。本公司先前采纳浩斯报告以厘定Lapi矿山之收购代价数

额及进而厘定将予发行之可换股票据金额。

为重新评估及为发行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提供支持资料,本公司随后委聘另一名富有经验及合资格新技术专家

(「新技术专家」)基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发行时通行的JORC规则编制另一份技术报告(「新技

术报告」)。

新技术专家就煤矿第2区露天开采区域之概略煤炭储量所报告的估计略微不同,因此,已就第三批可换股票据

作出过往年度调整,以重述各相关年度的结余,为约2,127,088,000港元(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经重列)、

2,398,314,000港元(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经重列)及2,702,68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经重列)。

本公司亦就厘定截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勘探及评估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重新进行年度评估。基于重新进行评估的结果,截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减值测试已重新评估,并已作出调整,以反映上述各年度重新进行评估的减值金额的影响╱

累计影响。

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鉴于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的新技术报告,Cordia、Choi Sungmin、

Grandvest、Daily Loyal及本公司就第三批可换股票据订立额外协议(「额外协议」),据此,全部第三批可换股票

据(未计任何转换或转让前)的本金额将由443,070,000美元(约相当于3,455,946,000港元)调整为431,190,000

美元(约相当于3,363,282,000港元),因此,Daily Loyal持有的第三批可换股票据的本金额412,270,000美元(约

相当于3,215,706,000港元)亦将减少11,880,000美元(约相当于92,664,000港元)至400,390,000美元(约相当

于3,123,042,000港元)。Daily Loyal同意不就该减少向任何其他方要求任何赔偿。

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本公司公布,Daily Loyal与本公司订立修订协议(「修订协议」),规定(其中包括)

(i)将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到期日于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成为本公司流动负债前额外延长至少

两年;(i)于签立修订协议后三个营业日内按换股价每股份48港元转换除本金额60,000,000美元(约相当于

468,000,000港元)以外之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及(i)同意不得于到期日要求偿还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

票据之余下尚未偿还本金额。


106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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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可换股票据(续)

然而,Daily Loyal(作为原告)其后声称其唯一董事(Chan Chun Wah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八月签立修订协议(文件

未标明日期,「无日期修订协议」)乃基于一项理解,即该文件仅作为一份备忘录,供讨论用途且不拟具有任何约

束力,而本公司及洪祥准先生(本公司之一名前任董事)不应标明文件之日期。此外,Daily Loyal认为无日期修订

协议之有效性与由其及Cordia、Choi Sungmin、Grandvest及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订立之额外协议

相违背。

Daily Loyal亦声称(i)本公司配售及发行新股份(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所公布);(i)本公司配售及发行

新股份(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所公布);及(i)于贷款资本化后发行新股份(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

月二十日所公布)均于未获Daily Loyal事先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违反本公司与Cordia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三

日就第三批可换股票据订立之可换股票据协议(「可换股票据协议」)。详情披露于内容有关二零一七年HCA 1071

号法律诉讼之附注44。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本公司公布,其已收到有关本金总额309,270,000美元原票据的转让文件连同票据证

书,以及有关(i)自Daily Loyal向China Panda Limited(「China Panda」)转让本金总额为226,170,000美元的原票

据,及(i)自Daily Loyal向Gold Ocean转让本金总额为83,100,000美元的原票据(统称为「经转让票据」)之指示。

因此,本公司已在本公司票据持有人名册中登记转让经转让票据。其后,本公司亦收到本金总额20,000,000美

元的转让文件连同票据证书,以及自China Panda向Gold Ocean转让该等20,000,000美元票据之指示。本公司

已于本公司票据持有人名册登记转让该等票据。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本公司及持有原票据本金总额不低于75%的持有人,透过订立构成本金额为

400,390,000美元的可换股票据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票据文据(「经修订票据文据」),根据原票据文据内条件14修

订构成原票据的于可换股票据发行日期(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五年后当日到期的构成本金额为443,070,000美

元的已抵押可换股票据的票据文据(「原票据文据」)。经有关修订后,经修订票据文据完全修订、取代及取替原

票据文据,且根据经修订票据文据重新构成的可换股票据(「经修订票据」)完全取替原票据。


10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可换股票据(续)

经修订票据文据对原票据文据作出的主要变动如下:

  1. ,390,000美元,以反映原票据自初始发行以来的转换及调整。
  1. 。经修订票据文据将票据的到期日无息

延长至经修订票据文据日期后一年当日或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九日。

  1. 。经修订票据文据赋予经修订票据持有人及本公

司可要求转换经修订票据的权利。

  1. 。根据经修订票据文据,订约方已协定于签署经修订票

据文据后即刻解除有关股份押记。

  1. ,本公司及合共持有不少于75%发行在外原票据本金额的票据持有人可透过

书面协议修订原票据文据之条款及条件。经修订票据文据规定,本公司及合共持有不少于65%发行在外

经修订票据本金额的票据持有人可透过书面协议修订经修订票据文据之条款及条件。

  1. (包括委任该协议项下界定之计算代理人及保

障票据持有人之其他条文)已经修订为要求获得合共持有不少于发行在外经修订票据本金额65%的票据

持有人批准。

原票据的所有其他重大条款(包括其当时的转换价48港元(及于本公司股份合并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生效

后,为480港元)维持不变。

紧随经修订票据文据生效后,本公司向所有票据持有人发出转换通知行使其权利,以要求转换340,390,000美元

之票据本金额。

据此进行票据转换已导致发行55,313,376股换股份,及保留发行在外之经修订票据本金额60,000,000美元。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公布其已向所有票据持有人发出转换通知,行使其于经修订票据文据项下

之权利以要求按每股换股份48港元之换股价转换340,390,000美元(约相当于2,655,042,000港元)之经修订

票据本金额。


10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可换股票据(续)

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已配发55,313,376股换股份,其中27,656,688股换股份乃配发予China

Panda,14,640,844股换股份乃配发予Gold Ocean及13,015,844股换股份乃配发予Daily Loyal,而相关股

票已相应按彼等各自之名义发行。换股份于所有方面与配发及发行日期的所有现有股份及彼此之间享有同等

地位。

经修订票据于转换后的尚未偿还本金额为60,000,000美元(约相当于468,000,000港元)。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本公司公布(其中包括)修订可换股票据的条款及条件(「修订」)、部分转换可换股票

据(「转换」)、根据转换发行换股份(「换股份」)及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订立撤销修订及转换之注

销协议(「注销协议」)。

根据注销协议,修订及据此进行的所有交易,包括转换,将自始予以撤销及注销。因此,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

即时恢复至股份转换前之原本状况。

原票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款保持不变,而独立第三方投资者可按每股480港元的转换价(已就本公司于二零二

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生效的股份合并生效后之影响作出调整)将可换股票据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本公司与A Mark Limited、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源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人」)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400,390,000美元(或

等值3,123,042,000港元)之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以全面及最终清偿于第三批可换股票据项下的负债约

3,591,498,000港元。可换股票据将于认购协议日期起五周年到期,换股价为每股份0.25港元。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二十八日及随后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收到A Mark Limited、海能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东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转换通知(「转换通知」),内容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发行的可换股票据

(「可换股票据」)(「建议转换」)。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附注48。


10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可换股票据之计量

根据独立专业合格估值机构中诚达行(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的估值,可换股票据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确认估

值,估值为3,160,314,000港元。

用于评估可换股票据的主要输入数据基于以下参数:

发行日期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十七日

预期波幅117.86%

预期年期5.0年

无风险利率4.09%

预期股息率无

债券收益率13.19%

预期波幅乃计及本公司于估值日前之历史普通股价格后厘定。

可换股票据不同部分之变动

负债部分衍生工具部分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591,498–3,591,498

年内已扣除之估算利息–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591,498–3,591,498

年内结算(3,123,042)–(3,123,042)

豁免已收取之利息(468,456)–(468,456)

发行可换股票据3,160,314–3,160,314

年内已扣除之估算利息9,917–9,91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170,231–3,170,231


1,315 119
1,434

11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应付承兑票据

总额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5,600

减:转让予一名独立第三方(15,6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过往年度,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一名股东Cordia订立的有条件修订契据,本公司向Cordia发行三张本金总额

为35,000,000美元(约相当于273,000,000港元)之无抵押承兑票据(「经修订承兑票据」)。于二零一零年二月

二十三日发行之经修订承兑票据为不计息,并须于到期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一次过支付。于发行日期,

经修订承兑票据之本金额为35,000,000美元(约相当于273,000,000港元),而其公平值为20,766,000美元(约

相当于161,973,000港元)。公平值乃经参考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于发行日期进行之估值而厘定。经修

订承兑票据之实际利率厘定为每年10.5厘。

于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Cordia将本金总额为9,000,000美元(相当于约70,200,000港元)之部

分经修订承兑票据转让予当时三名独立第三方(「三名承兑票据持有人」)。

三名承兑票据持有人其后于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转换所有经修订承兑票据至普通股份。

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与两名承兑票据持有人签署若干贷款资本化协议。根据相关协议,两名承兑票据持

有人已同意(其中包括)使用承兑票据的全部未偿还本金作为认购款,按每股资本化股份0.325港元之价格认购

本公司新股份。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估算利息已于损益中扣除。剩余未偿还之经修订承兑票据归类为

流动负债,并按摊销成本基准列账,直至被赎回时注销为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经修订承兑票据之

账面值为15,6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经修订承兑票据之账面值15,600,000港元已由Cordia悉数转让予一名独立第三方

作为短期借款。

  1. 、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1,585

汇兑重整(270)

于三月三十一日1,315

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涉及俄罗斯煤矿。


111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续)

根据现行俄罗斯法律,管理层相信本集团所承担有关环保责任的负债对其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不大。然而,俄罗斯政府经已及可能进一步采纳更严格之环保标准。环保责任存在重大不明朗因

素,该等不明朗因素影响本集团估计采取补救措施之最终成本之能力。该等不明朗因素包括:(i)不同地点确切

之污染性质及污染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不论属营运中、已关闭或已出售),(i)所需清理

之力度,(i)其他补救策略之成本有变,(iv)环境补救规定之变动,及(v)确认新补救地点。

关闭、复垦及环境清理成本之拨备乃由管理层根据彼等过往之经验及透过将预期开支折现至净现值对未来开支

作出的最佳估计而厘定。然而,随著采矿活动对土地及环境造成之影响在未来年度趋于明朗,相关成本估计日

后或须作出修订。就关闭、复垦及环境清理成本计提之拨备金额至少每年会根据当时之事实及状况检讨一次,

并相应调整相关拨备。

39. 递延税项负债

加速税项折旧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531

于损益中扣除(附注13)2,465

汇兑重整(53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458

于损益中扣除(附注13)493

汇兑重整48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43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未动用税务亏损约28,2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8,232,000港元)可无

限期用作抵销未来溢利。由于无法预测各自集团实体之未来溢利流,故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并无就该等亏损及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可扣除暂时差额约3,832,1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173,830,000港

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就该等可扣除暂时差额确认递延资产,且其被视为不大可能会有可扣除

暂时差额可用以抵销应课税溢利。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重大未确认之递延税项。


112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股本

每股面值股份数目金额

港元千港元

法定:

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00500,000,0001,000,000

股份拆细(附注a(i))不适用1,500,000,00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0.502,000,000,0001,000,000

股份拆细(附注b(i))不适用98,000,000,0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0.01100,000,000,0001,000,000

已发行:

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00145,017,062290,034

股本削减(附注a(i))不适用–(217,5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0.50145,017,06272,509

股本削减(附注b(i))不适用–(71,05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0.01145,017,0621,450

附注:

(a) 根据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通过之特别决议案,本公司进行股本重组(「二零二三年股本重

组」),涉及(其中包括)以下事项:

(i) 股本削减,即透过注销每股已发行股份1.50港元之缴足股本而将每股已发行股份之面值由每股已发行股份

2.00港元削减至0.50港元;

(i) 股份拆细,即将每股面值2.00港元之法定但未发行股份各自拆细为四(4)股每股面值0.50港元之新股份;及

(i) 因股本削减而产生之所有进账转拨至本公司累计亏损账。

有关二零二三年股本重组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之通函。

除相关开支付款外,实行二零二三年股本重组本身不会改变本公司之相关资产、业务营运、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股东

按比例持有之权益。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实行二零二三年股本重组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并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生效。


113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续)

(b) 根据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通过之特别决议案,本公司进行股本重组(「二零二五年股本重

组」),涉及(其中包括)以下事项:

(i) 股本削减,即透过注销每股已发行股份0.49港元之缴足股本而将每股已发行股份之面值由每股已发行股份

0.50港元削减至0.01港元;

(i) 股份拆细,即将每股面值0.50港元之法定但未发行股份各自拆细为五十(5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股份;

(i) 因股本削减而产生之所有进账转拨至本公司累计亏损账。

有关二零二五年股本重组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之通函。

除相关开支付款外,实行二零二五年股本重组本身不会改变本公司之相关资产、业务营运、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股东

按比例持有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实行二零二五年股本重组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并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生效。

(c) 因股本重组而产生之各股新股份彼此之间在各方面将享有同等地位,且将拥有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载权利及

特权并须受当中所载限制所规限。

41.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已订约但尚未于综合财务报表中计提拨备之资本开支。


114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2. 关连公司交易

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为本公司之关连公司)间之交易已于综合账目时对销,并无于本附注内披露。除该等综合

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披露之关连公司交易外,本集团与其他关连公司间之交易详情于下文披露。

(i) 除该等简明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披露之交易及结余外,于本年度,本公司与其关连公司订立以下交易:

公司名称关系交易性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Cordia Global Limited股东相关利息开支327407

First Glory Limited股东相关利息开支118177

Space Hong Kong

Enterprise Limited

股东相关利息开支5,6655,483

EH Energy Limited关联方相关利息开支636683

Im Jonghak董事相关利息开支7780

(i) 于本年度,主要管理层成员仅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彼等之薪酬载于附注15。


11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3.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所有合资格香港雇员设立强积金计划。该等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

产分开持有,并由信托人以基金托管。本集团按相关工资成本的5%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每月上限为1,500

港元,雇员的供款比率亦相同。

本集团为韩国所有符合资格的雇员实施定额供款计划。该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由受托人控制的基

金持有。本集团最少按照年薪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缴纳定额供款计划,且雇员可作额外供款。

本集团俄罗斯附属公司的雇员乃当地政府营运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成员。本集团对退休福利计划的唯一义

务为作定额供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自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扣除的总成本约为111,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80,000港元)指本集团于当前会计期间应付该等计划的供款。

44. 诉讼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

俄罗斯附属公司前股东提出之法律诉讼

本集团之俄罗斯附属公司LC「Shakhta Lapichevskaya」(「Lapi」)之一名前股东Tanagashev Ilya Nikolaevich

(「第一名索偿人」)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就其应占最后第四阶段付款向俄罗斯法院呈交索偿,索偿673,400

美元(约相当于5,252,000港元)(「第一项索偿」),内容有关于二零九年买卖Lapi之30%股权。俄罗斯

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判决第一名索偿人胜诉。本集团已于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财务

报表内就第一项索偿全数计提拨备。本集团分三期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悉数支付第一项索偿,此案因此

得以解决。

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其他两名Lapi之前股东,即Demeshonok Konstantin Yur’evich(「第二名索偿人」)

及Kochkina Ludmila Dmitrievna(「第三名索偿人」)就彼等各自应占最后第四阶段付款向俄罗斯法院呈交

彼等之索偿,内容有关于二零九年买卖Lapi之30%股权。第二名索偿人索偿288,600美元(约相当于

2,251,000港元)(「第二项索偿」)及第三名索偿人索偿338,000美元(约相当于2,636,000港元)(「第三项

索偿」)。本集团已于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财务报表内第二项索偿及第三项索偿全数计

提拨备。


11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俄罗斯附属公司前股东提出之法律诉讼(续)

本集团与第二名索偿人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订立一项和解协议,以分三期支付第二项索偿。于二零

一四年二月,已支付100,000美元(约相当于780,000港元)。由于本集团延迟支付第二项索偿之余下未

支付金额,第二名索偿人威胁取消Lapi持权之抵押品赎回权。截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二项索

偿之未支付金额为188,600美元(约相当于1,471,000港元),已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全数计提拨

备。

本集团与第三名索偿人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订立一项和解协议,以分三期支付第三项索偿。于二零

一四年二月,已支付100,000美元(约相当于780,000港元)。由于本集团延迟支付第三项索偿之余下未

支付金额,第三名索偿人亦威胁取消Lapi持权之抵押品赎回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三项

索偿之未支付金额为238,000美元(约相当于1,856,000港元),亦已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全数计

提拨备。

二零一三年HCA 672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所公布,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Cordia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

方及本公司发出传讯令状(二零一三年HCA 672号)。Cordia亦取得各方传票,寻求(其中包括)对若干方

发出禁制令,以限制彼等出售其于本公司之股份及╱或行使其于该等股份之表决权。

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进行各方传票聆讯时,香港高等法院授出临时禁制令,限制(其中包括)本公

司若干股东(a)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彼等各自所持之本公司股份,及(b)行使上述股份之表决权,直至另

行命令为止(「禁制令」)。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所进一步公布,诉讼各方向法院申请解除禁制令。法院已于二零一五

年五月十一日同意该申请。该诉讼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暂无进展。

本公司于该诉讼中为名义被告,仅由于有关纠纷涉及到本公司股份之拥有权。经初步评估,该法律诉讼

不大可能对本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尽管如此,本公司正与Cordia联络,试图要求Cordia终止对本公

司提出该法律诉讼。


117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六年HCA 584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接获Zhi Charles(作为原告)于

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二零一六年HCA 584号)。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

本公司于二零八年有关俄罗斯煤矿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以及有关俄罗斯煤矿的若干技术报告及估值报

告,向被告颁布多项命令。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公布,Zhi Charles须遵守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HCMP 443号

诉讼中对其提出的法律诉讼之一份法院命令(「针对Zhi Charles的限制性法院命令」)。根据该针对Zhi

Charles的限制性法院命令,法院下令,(其中包括)(i)未经指定法官之一许可,禁止Zhi Charles于香港任

何法院对本公司展开或提出任何新的索偿或法律程序(除非原诉法律程序文件由已阅读针对Zhi Charles的

限制性法院命令及其理由的香港执业大律师或律师签署);及(i)准许搁置Zhi Charles对本公司提出的若

干法律诉讼。因此,于二零一六年HCA 584号诉讼中对本公司之所有进一步法律程序已被搁置。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接获针对Zhi Charles之破

产令,破产案件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B 5395号(「针对Zhi Charles之破产令」)。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

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受托人。

本公司正与受托人联络,而受托人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等待最终确认以处

置该诉讼。

二零一六年HCA 1195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接获Zhi Charles(作为原告)于

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二零一六年HCA 1195号)。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

本公司俄罗斯煤矿的若干技术报告及若干估值报告,向被告颁布多项命令。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公布,根据二零一五年HCMP 443号诉讼中针对Zhi Charles的限

制性法院命令,于二零一六年HCA 1195号诉讼中对本公司之所有进一步诉讼已搁置。于针对Zhi Charles

之破产令后,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权物)已归

属于受托人。

本公司正与受托人联络,而受托人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等待最终确认以处

置该诉讼。


118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六年HCA 1618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接获Zhi Charles(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二零一六年HCA 1618号)。原告寻求就(其

中包括)调查本公司矿业资产、本公司财务报表、本公司发行的若干证券及本公司股份买卖,向被告颁布

多项命令。

于针对Zhi Charles之破产令后,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

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受托人。

本公司正与受托人联络,而受托人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等待最终确认以处

置该诉讼。

二零一六年HCA 2380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所公布,Zhi Charles(作为原告)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在香港

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一名现任董事)及Grandvest发出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2380号。为免生疑问,本公司并非该诉讼中之被告。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委聘的新技术专家进

行的新技术报告及有关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的公布所披露的若干建

议贷款资本化交易的若干协议,向被告颁布多项命令。

于针对Zhi Charles之破产令后,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

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受托人。

该现任董事及Grandvest的代表律师正与受托人联络,而受托人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

何费用,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六年HCA 2397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接获Zhi Charles(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一名现任董事)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2397号。为免生疑问,本公司并非该诉讼中之被告。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二零

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之审核报告,向被告颁布多项命令。

于针对Zhi Charles之破产令后,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

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受托人。

该现任董事的代表律师正与受托人联络,而受托人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等

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11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六年HCA 2633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2633号。原告

寻求就(其中包括)若干声称投资者披露于本公司股份的权益、提供予本公司的若干贷款及本公司发行的

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接获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

令,破产案件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B 377号(「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临时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六年HCA 3148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3148号。原告寻

求就(其中包括)有关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恢复买卖以及本公司建议贷款资本化交易之

声称开支付款之若干声称资金调动(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之公布所披露),对被告颁布

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六年HCA 3160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一名前任董事(郭剑雄先生)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

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3160号。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所用之若干会计资料及若干估值报告,

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120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六年HCA 3190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

原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3190号。原告

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使用若干技术及估值报告,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七年HCA 47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告)

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47号。原告寻求

就(其中包括)本公司俄罗斯煤矿的若干技术报告、第一批可换股票据及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对被告颁布

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七年HCMP 701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接获Kim Sungho、Cho

Seong Wo、Kim Kyungso、Lim Hang Young及Joung Jong Hyun(作为原告)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

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及Grandvest)发出的原诉传票,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MP

701号。原告寻求法院颁令本公司向彼等出示(其中包括)有关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向本公司出具的

新技术报告的资料。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及Grandvest的代表律师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倘破产管理署长表示不进行法律诉讼,则律

师将要求破产管理署长终止该法律诉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法院命令全面终止对本公司及Grandvest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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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814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告)

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814号。原告寻求

就(其中包括)向本公司出具之技术报告及本公司根据若干贷款资本化发行之若干股份,对被告颁布多项

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七年HCA 1050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接获Kim Sungho(作为原告)

于香港高等法院对若干方(包括Grandvest)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1050号。原告

寻求就(其中包括)向本公司出具的若干技术报告,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Grandvest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而破产管理署长有条件同意终止该法律诉讼,且不承担任何费

用,等待最终确认以处置该诉讼。

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接获Daily Loyal (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原告

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发行之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所公布,Daily Loyal与本公司订立无日期修订协议以(其中包括)(i)将

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到期日于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成为本公司流动负债前额外延长至少

两年;(i)于签立修订协议后三个营业日内按换股价每股48港元(股份合并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生

效后,其现为每股480港元)转换除60,000,000美元(约相当于468,000,000港元)本金额以外之尚未行使

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及(i)同意不于到期日要求偿还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余下尚未偿还本金额。


122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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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续)

然而,Daily Loyal(作为原告)其后声称其唯一董事(Chan Chun Wah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八月签立修订协

议(文件未标明日期)乃基于一项理解,即该文件仅作为一份备忘录,仅供讨论用途且不拟具有任何约束

力,而本公司将不标明文件之日期。此外,Daily Loyal认为无日期修订协议之有效性与由其及Cordia、

Choi Sungmin、Grandvest及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订立之额外协议相违背。

Daily Loyal亦声称(i)本公司配售及发行新股份(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所公布);(i)本公司

配售及发行新股份(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所公布);及(i)于贷款资本化后发行新股份(如

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所公布)均于未获Daily Loyal事先同意或授权情况下进行,违反可换股票

据协议。

Daily Loyal(作为原告)寻求(其中包括),(i)违反可换股票据协议及╱或额外协议之损害赔偿;(i)声明无

日期修订协议及注有日期修订协议失效及自始无效;及(i)或者声明已撤销注有日期修订协议及╱或无日

期修订协议。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接获Daily Loyal法律顾问之

函件。该函件中,Daily Loyal声称其已将本金总额103,000,000美元(相当于约803,400,000港元)之尚未

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出售,因此其目前持有本金额为297,390,000美元(相当于约2,319,642,000港元)

(「声称现时尚未偿还金额」)之尚未行使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此外,Daily Loyal亦要求本公司(i)于二零一七

年六月九日起14日内偿还声称现时尚未偿还金额;(i)全数支付任何应计利息;及(i)弥偿Daily Loyal因(其

中包括)收取声称现时尚未偿还金额及执行可换股票据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及开支。Daily Loyal所凭借

的主要依据是本公司在先前配售及于贷款资本化后发行新股份时并未取得其事先同意或授权(此为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之公布所载Daily Loyal的指控之一)。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提出抗辩及反申索。原告已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提出反申索回复

及抗辩。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接获Daily Loyal法律顾问之要

求函,当中Daily Loyal要求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或之前以现金全数偿还297,390,000美元(相当

于约2,319,642,000港元)(此乃Daily Loyal声称由其持有之部分第三批可换股票据目前尚未偿还本金额),

连同任何应计利息。直至本公布日期,Daily Loyal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后并无就其声称的还款要求采取

任何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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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续)

Daily Loyal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提交其经修订申索陈述书,对此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提出

其经修订抗辩及反申索,随后Daily Loyal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提交其经修订反申索回复及抗辩。

该法律诉讼之各方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交换经签署之证人陈述书。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所公布,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法院指示,Daily Loyal提出对二零

一七年HCA 1071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共同聆讯并由同一法

官审判的申请(「合并申请」)押后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指示。如法院所指示,原定于二零二零

年二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合并申请的实质聆讯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乃由于COVID-19形势下法

院程序普遍押后。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聆讯后,法院颁令三项法律诉讼(即二零一七年HCA 1071

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由同一法官共同聆讯。于二零二一

年十一月八日,法院下令将本诉讼(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与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及二零一八年

HCA 2520号合并。

合并诉状已于二零二年初提交及送达,而合并证人陈述书亦已于二零二年三月底交换。

经各方同意,该诉讼已透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同意令终止,且并无有关费用的命令。

二零一七年HCA 1521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接获Lim Hang Young(作

为原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1521号。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本公司发行的第三批可换股票据,对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

本公司发出传票以撤销该法律诉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法院因诉讼程序中无人作出行动命令驳回对本公司提起的诉讼,并向本公司

支付讼费。

二零一七年HCA 2077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所公布,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声称收到一份有关二零

一七年HCA 2077号之反申索,当中一间名为Lucrezia Limited之公司(「Lucrezia」)就Gold Ocean(现

称Solidarity Partnership)与Lucrezia早于二零一三年二月有关本公司所发行3,751,282美元(相当于约

29,260,000港元)可承兑票据之买卖协议争议向本公司申索赔偿。Lucrezia首先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

日向其他涉事方发出有关诉讼之反申索,故本公司并不即时知悉何以其事隔超过三年方将本公司归入是

项反申索之共同被告。

经各方同意,该诉讼已透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同意令终止,且并无有关费用的命令。


124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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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2079号

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声称收到一份有关二零一七年2079号之高等法院诉讼之反申索,当中

一间名为Token Century Limited之公司(「Token Century」)就Gold Ocean(现称Solidarity Partnership)与

Token Century早于二零一三年二月有关本公司所发行3,500,000美元(相当于约27,300,000港元)可承兑

票据之买卖协议争议向本公司申索赔偿。Token Century首先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向其他涉事方发

出有关诉讼之反申索,故本公司并不即时知悉何以其事隔超过三年方将本公司归入是项反申索之共同被

告。

经各方同意,该诉讼已透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同意令终止,且并无有关费用的命令。

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接获China Panda(现称

Golden China)(作为第一原告)及Gold Ocean(现称Solidarity Partnership)(作为第二原告)于香港高等法

院原讼法庭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原告正就本

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发行之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若干部分寻求多项法院判令及声明,其中包括本公司

就该第三批可换股票据之若干部分向原告发行证书之法院判令。本公司仅为名义被告。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提出抗辩。Daily Loyal(作为被告)已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提出抗辩及

反申索。原告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向Daily Loyal提出反申索回复及抗辩。

Daily Loyal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向若干方(包括本公司)提出其反申索,但该反申索并无于法定规定时间期

限内送达本公司。仅于二零一九年二月,Daily Loyal试图将其反申索送达本公司,而此时已超出规定时间

14个月,因此违反高等法院规则。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驳回Daily Loyal滥用诉讼程序之反申索,及法院

拒绝向Daily Loyal授出批准延长其反申索之时间,有待本公司驳回申请的结果。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所公布,继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的提前中止诉讼通知后,本

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收到高等法院作出之经盖印命令,据此,China Panda及Gold Ocean获

授许可,可全面中止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之原诉讼(「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原诉讼)」)。尽管二零

一七年HCA 2501号(原诉讼)中止,但Daily Loyal于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内针对China Panda、Gold

Ocean及本公司提出的反申索(「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亦牵涉有关第三批可换股票据拥有

权的类似问题及纠纷,其仍在进行中。另外,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法院指示,Daily Loyal提出对

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共同聆讯并由同

一法官审判的申请(「合并申请」)押后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指示。如法院所指示,原定于二零

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合并申请的实质聆讯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乃由于COVID-19形势

下法院程序普遍押后。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聆讯后,法院颁令三项法律诉讼(即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由同一法官共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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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续)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法院下令将本诉讼(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与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及二

零一八年HCA 2520号合并。

合并诉状已于二零二年初提交及送达,而合并证人陈述书亦已于二零二年三月底交换。

经各方同意,该诉讼已透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同意令终止,且并无有关费用的命令。

有关二零一七年HCA 51号的第四方通知书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所公布,本公司对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前称「浩斯」)(「建新」)(作为第一

被告)以及Tso Chi Ming(亦称为Herman Tso)(作为第二被告)提出法律诉讼,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51号。随后,Herman Tso声称将Kim Sungho及Zhi Charles加入作为该法律诉讼之第三方。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所公布,透过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之第四方通知书,Zhi Charles

声称将9名人士加入作为第四方,该等第四方人士包括Grandvest。于第四方通知书中,Zhi Charles正寻

求就(其中包括)有关本公司之俄罗斯煤矿之浩斯报告对该等第四方人士颁布多项声明。

于针对Zhi Charles之破产令后,据此获委任的破产受托人现为Zhi Charles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

所有诉权物)已归属于受托人。

Grandvest正与受托人联络。倘受托人表示不进行法律诉讼,则Grandvest将要求受托人终止该法律诉讼。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收到Kim Sungho发出的日期

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第四方通知书,其声称将10名人士加入二零一七年HCA 51号法律诉讼中

作为第四方,而该等人士包括本公司及Grandvest。于第四方通知书中,Kim Sungho正寻求就(其中包括)

有关本公司之俄罗斯煤矿之浩斯报告对该等10名人士颁布多项声明。

于针对Kim Sungho之破产令后,破产管理署长现为Kim Sungho财产之受托人,而其财产(包括所有诉

权物)已归属于破产管理署长。

本公司及Grandvest正与破产管理署长联络。倘破产管理署长表示不进行法律诉讼,则本公司及

Grandvest将要求破产管理署长终止该法律诉讼。


126二零二五年报

•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续)

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接获Daily Loyal(作为原

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若干方(包括本公司)发出的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八年HCA 2520

号。原告寻求就(其中包括)转让可换股票据、修订可换股票据文据及转换通知(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

年十月十九日之公布所披露)以及换股份(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之公布所披露),对

被告颁布多项属宣布性质济助及判令。

Daily Loyal最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提交及送达其申索书。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所公布,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法院指示,Daily Loyal提出对二零

一七年HCA 1071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共同聆讯并由同一法

官审判的申请(「合并申请」)押后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指示。如法院所指示,原定于二零二零

年二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合并申请的实质聆讯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乃由于COVID-19形势下法

院程序普遍押后。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聆讯后,法院颁令三项法律诉讼(即二零一七年HCA 1071

号、二零一七年HCA 2501号(反申索)及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由同一法官共同聆讯。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法院下令将本诉讼(二零一八年HCA 2520号)与二零一七年HCA 1071号及二

零一七年HCA 2501号合并。

合并诉状已于二零二年初提交及送达,而合并证人陈述书亦已于二零二年三月底交换。

经各方同意,该诉讼已透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同意令终止,且并无有关费用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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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作为原告

二零一零年HCA 706号(本公司对本公司三名前任董事提出之民事诉讼)及二零一七年

HCMP 762号(张镜清及周梅有意提出之相关上诉行动)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布所载,(其中包括)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香港

高等法院展开诉讼,以就本公司三名前任执行董事(即张镜清、周梅及刘嘉文)于二零二年底至二零

零五年底期间代表本集团订立若干交易寻求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有关该等交易对本集团之财务影响

已作拨备及反映于本集团过往之财务业绩,且对本集团现时之财务状况并无进一步不利影响。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之公布所载,香港高等法院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宣告判

决,(其中包括)(i)指令本公司对本公司三名前任执行董事展开民事诉讼,以追讨彼等于二零二年底

至二零五年底期间代表本集团订立若干交易时对本公司管理不善而应占之亏损;及(i)下令任何有关

本公司是次民事诉讼之和解须获得法院之批准。

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本公司展开对该三名本公司前任执行董事之民事诉讼(二零一零年HCA 706

号),以申索合共约18,980,000港元之损害赔偿。已根据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进行调解,以对事件作出和

解。尽管资深大律师认为,出于节省时间及成本考虑,友好和解乃属明智,但并未达成任何和解安排。

本公司继续对该三名本公司前任董事进行诉讼。本公司已提交所有状书,文件透露程序已经完成,并已

交换各方之证人陈述书。该案件已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指派主审法官。由于律师自二零一五年二

月九日起不再代表本公司行事,原定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举行之个案处理会议聆讯已延期,以待本

公司申请亲自行事或本公司委聘新律师。

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本公司落实委聘新律师代表本公司行事,以继续进行该案件。

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聆讯后,本公司提交传讯以申请修订申索的注明及申索陈述书。本公司申请许

可对申索的注明及申索陈述书修订之聆讯已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举行,法院保留裁决。有关裁决

已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下达,据此,本公司获许可对申索的注明及申索陈述书作出修订。因此,已提

交经修订申索的注明及经修订申索陈述书。

张镜清(作为第一被告)及周梅(作为第二被告)申请许可对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的裁决(有关本公

司获许可对申索的注明及申索陈述书作出修订)提出上诉已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遭法院驳回。


128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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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作为原告(续)

二零一零年HCA 706号(本公司对本公司三名前任董事提出之民事诉讼)及二零一七年

HCMP 762号(张镜清及周梅有意提出之相关上诉行动)(续)

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获张镜清(作为第一被告)及周梅(作为第二被告)之法律顾问告知,

彼等有意根据二零一七年HCMP 762号提出上诉,以申请许可就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及二零一七

年三月十七日之裁决提出上诉。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在上诉法庭举行的法院聆讯中,申请许可根据

二零一七年HCMP 762号提出上诉已遭法院驳回,且张镜清及周梅须向本公司支付讼费。

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经本公司申请,法院下令(其中包括)确定二零一零年HCA 706号的个案处理会

议聆讯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举行。

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法院下令个案处理会议聆讯(i)个案提呈上市法官进一步指示;及(i)下一次

个案处理会议前,各方可自由安排第二次调解。

第二次调解已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但并无达成任何和解安排。个案处理会议聆讯已改为于二

零一九年五月八日举行。于随后之聆讯后,个案处理会议聆讯已押后至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并进一

步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最终,预审聆讯已定于二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聆讯及审判聆讯已定于

二零二年七月五日起聆讯十一日。

预审聆讯最终于二零二年七月十一日开始(由于第一被告张镜清确诊COVID-19而推迟了6天),并已于

二零二年七月十九日结束。法官保留判决。判决原先预计将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初作出。随后,法官表

示将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中作出判决。

法官最终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作出判决,据此本公司对三名被告(张镜清、周梅及刘嘉文)提出的申

索被驳回,且法官暂时颁令并不就本法律诉讼之费用发出任何命令。

二零一六年HCA 1016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所公布,本公司(作为原告)已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于香港高等法

院对浩斯(现称建新)(作为第一被告)及Herman Tso(亦称为Tso Chi Ming)(作为第二被告)提出法律诉讼,

诉讼编号为二零一六年HCA 1016号。本公司正寻求多项济助,包括(其中包括)宣布浩斯与Herman Tso

无权撤回浩斯报告或宣称浩斯报告无效,颁令彼等撤回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四

月十一日有关撤回浩斯报告之函件,并颁令支付第三批可换股票据的原本金额443,070,000美元(相当于

约3,455,946,000港元)作为损害赔偿。Herman Tso于其抗辩陈述中反申索443,070,000美元(相当于约

3,455,946,000港元)作为损害赔偿。

该诉讼自二零一七年三月起暂无进展而到目前为止已基本被事件取代。本公司正终止该等诉讼。


129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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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i) 本公司作为原告(续)

二零一七年HCA 51号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所公布,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本公司(作为原告)于香港高等法院原

讼法庭对建新(前称浩斯)(作为第一被告)以及Tso Chi Ming(亦称为Herman Tso)(「Herman Tso」)(作为

第二被告)提出法律诉讼,诉讼编号为二零一七年HCA 51号。Herman Tso于所有关键时期均为建新之其

中一名董事。

于该诉讼中,本公司指出(其中包括)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与浩斯订立协议以委聘浩斯就本公司之俄罗斯

煤矿提供技术报告(即浩斯报告)时,Herman Tso对本公司不实陈述其为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8章界定

之「合资格人士」。因此,本公司正向浩斯及Herman Tso寻求偿还有关协议项下向浩斯作出之款项及申索

失实陈述导致之损失。

该诉讼自二零一七年六月起暂无进展。本公司正终止该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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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5.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是现金流量或未

来现金流量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之负债。

应付股东款项带息借贷

应付一名

董事款项

应付一间

关联公司款项租赁负债总额

(附注32)(附注31)(附注33)(附注34)(附注20)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72,65662,0962,59616,167777254,292

融资现金流:

— 添置7,6125,779229—13,620

— 偿还款项—(2,673)—(1,005)(3,678)

非现金变动:

— 新租赁—278278

— 已产生融资成本6,1107777636306,930

— 租赁修订—299299

— 撇销带息借贷(3,377)(28,560)—(31,937)

— 由应付股东款项转拨至

带息借贷(31,239)31,239—

— 由应付承兑票据转拨至

带息借贷—15,600—15,600

— 由带息借贷转拨至其他

应付款项—(12,472)—(12,472)

— 汇兑重整—(660)—(1,491)(321)(2,47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51,76273,09922915,3125824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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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应付股东款项带息借贷

应付一名

董事款项

应付一间

关联公司款项租赁负债总额

(附注32)(附注31)(附注33)(附注34)(附注20)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6,09761,432—16,8631,357245,749

融资现金流:

— 添置6011,1832,596—4,380

— 偿还款项—(696)(978)(1,674)

非现金变动:

— 新租赁—278278

— 已产生融资成本6,067—683576,807

— 租赁修订—336336

— 汇兑重整(109)(519)—(683)(273)(1,5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72,65662,0962,59616,167777254,292


1,554 41
1,595
3,153 1,878 229 41,783 — —
47,043
(45,448)
(45,448)
4,366 146,836 — 5,536 — 3,170,231
3,326,969
(3,372,417)
1,450 (3,373,867)
(3,37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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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6. 有关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的资料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a)—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1,661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8

1,669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22,224

应付股东款项5,136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带息借货28,561

应付承兑票据15,600

应付可换股票据3,591,498

3,663,019

流动负债净额(3,661,35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3,661,350)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3,230

应付股东款项133,559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596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款项5,299

带息借贷20,404

应付可换股票据—

165,088

负债净值(3,826,438)

股东权益

股本72,509

储备(b)(3,898,947)

股本亏绌(3,82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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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

(a) 该金额包括应收附属公司款项(无抵押、免息及预期毋须于一年偿还)。本公司董事认为该金额实质上为本公司以准权

益贷款之形式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之一部分。

(b) 本公司储备变动如下:

股份溢价

以权益结算

之购股权储备股本储备累计亏损总额

(附注i)(附注i及i)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956,5174723,936(6,081,231)(4,100,731)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15,741)(15,741)

股本削减—217,525217,5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956,5174723,936(5,879,447)(3,898,947)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454,021454,021

股本削减—71,05971,05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956,5174723,936(5,354,367)(3,373,867)

于报告年度结束时,本公司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储备及股本储备分别指(i)本公司于各授出日期之未行使购股权之公平

值;(i)因提早偿还结欠本公司一名股东之本金余额而豁免应付本公司该名股东款项之利息费用,有关豁免款项被视为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出资;及(i)因提早偿还经修订承兑票据之本金余额而导致经修订承兑票据之账面值兑换为股本及

用于结算收购代价(如附注37所载),此等经修订承兑票据被视为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出资。


134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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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7.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经营地点所持股份类别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本╱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及投票权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Langfeld Enterprises

Limited

塞浦路斯共和国

(「塞浦路斯」)

普通股10,000欧元—90%90%投资控股

LC「Shakhta

Lapichevskaya」

俄罗斯注册资本172,315,950卢布—90%90%持有采矿及勘探权

Grandvest International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普通股1美元100%100%—投资控股

Global Power Asia Co.,

Ltd

韩国注册资本179,595,000韩圜—100%100%买卖柴油、汽油及其

他产品

上表列示本公司董事认为主要影响本年度业绩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绝大部分之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本公司董

事认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之详情将会导致篇幅过于冗长。

概无附属公司拥有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非控股权益。


135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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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8. 报告期后事项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收到认购人就可换股票据发出的转

换通知。待达成╱满足转换通知所载的转换条件后,本公司须向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发行合共最多

6,698,640,000股份(「转换股份」)(「全部转换」)。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

中包括)建议转换。

有关转换条件、转换通知、可换股票据、建议转换及全部转换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

六月六日之通函。

(b)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本公司与一名独立方订立贷款融资协议,据此,倘本公司尽力寻求其他债务融

资及╱或股本融资但无法以合理费用如此行事,该独立方可向本公司提供最多约12,000,000美元(相当

于约93,600,000港元)之财务支持。


489,447
(329,014) (328)
(329,342) 297
(329,045)
1,465,045 11,470 (98,589) (3,356,084) 37,081
(1,941,077)

136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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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概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港元呈列)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五个年度之已刊发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之概要。

业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664,7011,149,6751,168,0351,243,111

除税前及未计非控股权益前

(亏损)溢利108,658528,926(348,019)536,283

所得税(开支)抵免(3,028)(1,430)(1,551)434

除税后及未计非控股权益前

(亏损)溢利105,630527,496(349,570)536,717

非控股权益1,26922,7156,071(12,13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106,899550,211(343,499)524,584

资产及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2,149,1472,021,1771,445,3091,813,134

流动资产14,44823,83324,33230,800

流动负债(3,719,510)(3,728,260)(3,687,138)(3,640,066)

非流动负债(194,887)(171,655)(164,591)(196,801)

非控股权益36,08336,24913,4474,49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714,719)(1,818,656)(2,368,641)(1,98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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