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88 英达公路再生科技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6888)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英达公路再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经初步审阅目前可得资料后,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产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亏损」)约8.0
百万港元,相比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产生净亏损约8.5百万港元。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期间产生净亏损约8.0百万港元,相比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净亏损
约8.5百万港元。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尽管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沥青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服务及
设备销售分部的收入将会增加,但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将录得净亏
损,因为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贸易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拨回将减少。
董事会对于本集团在二零二五年下半年及未来几年的运营保持谨慎乐观,因为在行业中,通常下半年的
收入会高于上半年,以及中国经济将继续坚持「双回圈」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深化
绿色低碳转型。
本公司仍在完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
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目前可得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阅,因此可能会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未经审核综合中
期业绩预期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英达公路再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施伟斌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施伟斌先生及陈启景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施韵雅女士、周纪昌先生、唐伟章教授
及曾渊沧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杨琛女士、刘智鹏教授及黎建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