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33 长城汽车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 ,并明确表示 ,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REAT WA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海外监管公告

此海外监管公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以下

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所刊发之「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资料」。

承董事会命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李红栓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 ,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魏建军先生 、赵国庆先生及李红栓女士。

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女士、范辉先生及邹兆麟先生。

*仅供识别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 MOTOR COMPANY LIMITED

A股票代码:601633

H股票代码: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7月18日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

进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通知如下:

一、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股东证明文件)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

午13:00—13:50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条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

加会议表决。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

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

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

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

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六、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

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

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


为弃权。

七、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勿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

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主席:董事长魏建军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大会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于2023年3月31日废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

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长

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长城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并出具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改、

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后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

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se.com.cn)发

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se.com.cn)

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废

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公司修改了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

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se.com.cn)发

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