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83 包浩斯国际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5

Anual report 2025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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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主席报告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3

投资者资料30

公司资料31

财务摘要32

董事及公司秘书3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37

企业管治报告42

董事会报告56

独立核数师报告62

经审核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6

综合财务状况表67

综合权益变动表68

综合现金流量表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1

五年财务概要130


主席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一如既往,我们持续优化香港及澳门的零售业务,

并严格控制成本。我们加强产品造型方面的销售

培训,旨在提升转化率及每位客户的购买额。本集

团致力于维持香港及澳门线下业务的最佳规模,

并正考虑扩展至其他新市场,策略重点仍然是实

现平衡及可盈利的零售组合以及可持续的线上和

线下销售增长。鉴于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及瞬息万

变的性质,本集团在新店选址及装修以提升品牌

形象上会更审慎选择。本集团亦将继续利用社交

媒体平台进行线上营销及销售。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等

同现金项目以及定期存款约为97,1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约87,100,000港元),而于本报告日期,

本集团之手头现金足以应付当前业务需要。

本集团对来年香港及澳门的零售市场抱持审慎乐

观态度。来年,本集团将持续以崭新活力推动自家

品牌发展,旨在增强我们的品牌资产,特别是设计

独特兼具创意,物料品质优良,价值非凡的皮褛、

手袋及破洞牛仔裤。我们将专注于加深对客户喜

好的了解,识别新兴趋势,并设计能够推动长远可

持续增长及满足客户喜好的产品。我们将提供不

同价格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消费模式。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包浩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

年内,本集团面对持续的挑战,例如香港及澳门零

售业持续低迷,以及北上消费(尤其是内地城市)

趋势持续。尽管如此,在我们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及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团展现强大的应变能

力,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

收入增加0.8%至约194,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约193,000,000港元),并录得纯利增加875.0%至约

11,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00,000港元)。

自二零二年起,本集团透过销售更多自家品牌

产品以维持较高毛利率。本集团致力于加强本集

团所建立的品牌「TOUGH」及「SALAD」的认知度、

声誉及客户忠诚度,有关品牌的设计风格独特兼

具创意。凭借管理团队在时尚零售业的丰富经验

及专业知识,本集团持续快速响应不断变化的时

尚趋势,审慎管理存货水平,以提高库存效率,并

策略性地管理滞销产品。


主席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电子商务对服饰零售业带来深远的影响,消费者

现时可在线上比较价格、浏览评论及作出知情决

定。消费者寻求便利、个人化的推荐及无缝的购物

体验。为保持竞争力,本集团致力于平衡实体及数

码渠道。我们计划透过逐步推广全渠道零售以实

现该目标,使客户能够放心于店内、线上及透过社

交媒体平台购物。

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本集团将一如既往,致力提升

营运效率及严格控制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股东、董事、业务伙

伴及客户对本集团坚定不移的信任。我们谨此感

谢 阁下对我们所付出的努力作出认可。本人亦诚

心感谢一众尽忠职守的员工为本集团持续付出,

在充满挑战的零售环境下展现能力与韧性。

主席

唐书文女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于本报告

作为一家专注于牛仔及皮革制品的多品牌零售营运商,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包浩斯」、「本集团」或「我们」)站在业界的前列。

我们经营理念的核心在于坚定不移地致力于负责任发展。包浩斯意识到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

及管治」)措施对于促进社区积极变革的重要性。在这项原则的指引下,我们积极制定符合我们可持续

增长愿景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针及措施。

我们欣然提呈本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报告」),当中全面概述本集团对环境、社会及管治原则

的承诺。除非另有指明,本报告重点介绍我们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报告期间」)

在环境及社会方面的管理方针、举措及绩效。

本集团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之设计及零售逾二十年,主要营业额来自旗舰自家品牌,辅以

精选设计品牌及国际品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营运31家自营线下店铺。

报告准则

本报告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2所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的规定而编制。除我们认为不适用于我们业务营运的条文规定外,我们

亦已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不遵守就解释」条文规定。在该等情况下,我们已于相关章节

提供详尽解释。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经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审阅

并批准。

报告原则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为一个综合全面的框架,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披露的原则。遵守所采

纳的报告原则对于确保本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透明度及可比性至关重要。本报告乃按照以下报告原

则而编制:

重要性

  • 、社会及管治议题。有关详情,请参阅「重要

性评估」一节。

量化

  • 、方法及转换因素来源提供详细资料。有关具体详情,请参阅本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相关章节。

平衡

  • 、公正地呈列本集团的环境及社会绩效。

一致性

  • ,与上一报告期间保持一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联络方式及反馈

于包浩斯,我们致力于提供卓越的服务,并与社区建立持久关系,此乃我们业务得以长远发展的基石。

我们的核心理念乃优先处理持份者需求,与其保持续对话。我们由衷感谢 阁下就本报告及可持续发

展举措提出的反馈建议。 阁下的意见对我们非常珍贵,欢迎 阁下透过下列渠道分享您的意见:

  • :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204–210号和富大厦1楼
  • :(+852)3513 1800
  • :(+852)2796 7625
  • : ir@bauhaus.com.hk
  • : htp:/w.bauhaus.com.hk

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方针

建立一个稳健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之管治架构,对于有效管理本集团内部不同层级及部门的环境、社会

及管治实践至关重要。这种系统化方针采用自上而下的管治架构,可确保已制定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原

则与策略可于本集团整个价值链中无缝衔接。

董事会负责领导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于监督制定及实施全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风险

管理协定及行动计划方面发挥著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董事会亦就识别及应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

风险及关键问题提供宝贵的策略指引。董事会定期进行详细评估,以监控达成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与

指标的进度。另外,董事会亦负责审阅及授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确保准确、透明地传达本集团

致力于环境、社会及管治原则的承诺。

本集团各部门负责执行与管理指定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有助促进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与协调。持

续监控及评估绩效指标有助于识别有待改善的领域,从而制定改善策略并编制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作公开披露。

本集团已委聘一名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拥有专业知识的外聘顾问,此举亦有助我们加强环境、社会

及管治管理。彼等具备之专业知识及客观公正的观点,有助我们作出明智的决策,策略对接行业最佳实

践,提升整体环境、社会及管治绩效。我们所委聘的外聘顾问协助我们能力建构、提供基准洞察及识别

增长机会,彼等提供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集团对实现可持续及负责任商业实践的决心。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参与

我们重视建立透明的沟通渠道,积极与持份者进行持续对话。这项承诺对于完善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管理策略,以及全面了解持份者对我们业务营运及增长的期望、关注及观点至关重要。于报告期间,

我们识别了董事、员工、股东╱投资者、供应商、客户、政府及监管机构以及社区作为我们的主要持份

者群体。透过收集彼等之观点及关注,我们将彼等之反馈融入至我们的管理方针及长期政策制定当中。

为确保有效及优质的沟通,我们已建立不同沟通渠道以促进持份者参与,有关详情于下表概述。

持份者关注及期望沟通渠道

董事• 透明、及时地就策略决策及绩

效展开沟通

• 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 有效的风险管理实践

• 财务稳定及可持续增长

• 业务实践与道德标准及企业

价值观符合一致

• 董事会及委员会议

• 报告及更新

• 电邮通讯

• 股东周年大会

雇员• 专业成长及职涯发展机会

• 公平的薪资待遇及福利

  • 、包容的工作环境

• 对其所作贡献及成就的认可

• 工作与生活平衡及福祉支持

• 就影响雇员的事项提供反馈

及意见的机会

• 会议及员工大会

• 雇员问卷调查

• 绩效评核

• 内部沟通平台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持份者关注及期望沟通渠道

股东╱投资者• 透明、准确的财务报告

• 有效的公司管治及风险管理

实践

• 长期价值创造及可持续商业

实践

• 积极回应股东询问及反馈

  • ,并给予彼

等平等机会

• 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

• 投资者关系部

• 股东大会

• 新闻稿及公告

• 股东参与计划

• 社交媒体及投资者简介

供应商• 公平、透明的采购流程

• 反馈及改进的机会

• 道德商业行为及遵守协议

• 支持供应商多元化及可持续

发展倡议

• 就创新及持续改进方面合作

• 供应商会议

• 采购订单及合约

• 供应商问卷调查及反馈

• 供应商行为准则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关注及期望沟通渠道

客户• 可满足客户需求及期望的优

质产品或服务

• 可靠的客户服务及支持

• 及时交付产品或服务

• 资料隐私及安全

• 积极回应反馈及投诉

• 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责任承诺

• 客户服务

• 反馈问卷调查

• 社交媒体

• 实体店舖

政府及监管机构• 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 业务营运及财务报告透明度

  • 、审计与调查

• 与监管机构沟通时保持道德

行为及诚信

• 报告任何潜在违规或风险

• 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合规

计划

• 保障消费者权益及资料隐私

• 对公益及社会责任活动作出

贡献

• 监管存档

• 与监管人员会面

• 业界协会

社区• 环境责任及可持续发展实践

• 贡献当地经济发展及创造就

• 与多元化社区持份者互动

• 合作进行社区改善项目及举

• 社交媒体及网站

• 社区活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重要性评估

本集团已进行重要性评估,以评估就本集团及持份者而言均具有重大意义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此

流程可作为环境、社会及管治举措的制定及报告披露的指引。在外聘顾问的支持下,我们持续完善用以

识别关键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流程,加强在该等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及关键领域方面的管理措施。

于报告期间,我们根据当前市场趋势、同行意见以及相关报告标准及工具更新了重要性评估。

重要性评估流程

‧本集团已识别与其业务运营及持份者相关的 13 个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清单,并

从同行参考基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MSCI 等全球评级标准以及 GRI 及

SASB 等全球报告标准中汲取见解。

‧审阅业界同行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披露事项,以识别现行及普遍适用的报告实践。

‧分析同行参考基准的比较结果,然后建立一份按重要性程度排序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议题优先次序清单,以供验证。

‧与外聘环境、社会及管治顾问沟通,核实用作报告披露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议

题之最终清单。

‧透过管理层重点关注本集团主要持份者关切且重要性较高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及关注重点。

优先次序

识别

验证

层面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环境• 温室气体排放

• 资源管理

• 废弃物管理

社会• 雇员待遇及人权

• 人才发展

• 职业健康及安全

• 产品质量与安全

• 客户满意度

• 供应链管理

• 社区投资

管治• 资料保护

• 知识产权保护

• 反贪污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包浩斯透过持份者参与及与同行基准比较,展现了对环境、社会及管治重要性评估所作出的承诺。我们

以业内同行及行业最佳标准作为我们实践有关措施的参考基准,以符合领先的可持续发展框架。我们

积极回应持份者对我们的管理及绩效有关的关注事项,尤其著重加强对关键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

处理,并在日常营运中履行企业责任。

展望未来,包浩斯预期将会透过采用双重要性矩阵以进一步完善其重要性评估流程。重要性矩阵是

一种可视化工具,可协助企业根据有关议题对业务的影响及对持份者的重要性,识别并优先考虑重要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此矩阵将可为包浩斯提供一个清晰且系统化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评估方

法,确保本集团专注于可持续增长的最重要领域,从而让包浩斯受益。

包浩斯已委聘顾问指导重要性评估流程,确保我们始终处于可持续发展实践的前沿。我们就此方面持

续作出的努力,充分彰显本集团矢志实现可持续增长以及满足持份者不断变化的期望。

环境保护

本集团深明采纳可持续且负责任的商业实践,于业内已经变得日益重要,此乃我们致力于更广泛的环

境保护及恪守道德行为承诺的基本方针。我们对保护环境的决心不会只局限于满足监管要求,我们同

时积极减少本集团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于业务营运的各方面保持高道德标准。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严格遵守相关环境法律及法规,且无发现任何违规事件及诉讼案件。我们承诺遵守

法律法规,展现了我们以具环保意识的方式开展业务的决心。

1. 排放物

确保公众健康、改善空气质素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强稳有力的排放控制策略息相关。为保

障环境及社区福祉,我们实行旨在减少有害排放的措施。我们坚定不移地承诺提升环境绩效,彰

显了我们致力于营造更健康、更可持续社会的决心。凭借这份决心,我们坚持对环境的管理、遵守

法律法规,并且不断完善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措施。

1.1. 气体排放

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来自负责仓库与零售店舖网络之间运送货物之车队。由于疫情后经济复

苏及调整零售组合影响,空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上升。为此,本集团上下已实施措施控制空气污

染物排放。

本集团已向承包商强调车辆维护的重要性,并强调必须定期保养,以确保车辆达到最佳性能及减

少排放。就此方面与承包商合作,与本集团就达致范围更广泛的环保工作及供应商参与方面的可

持续发展目标符合一致。

为进一步提升营运及资源效益,本集团持续审查并优化运输路线。此过程不仅可发挥最大成本效益,

同时将燃料耗用及相关气体排放减至最低水平。透过采取该等积极主动的措施,彰显本集团致力

于可持续物流实践的决心。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本集团亦采取有系统的方法监测及记录其运输车队使用燃料之情况,包括追踪空气污染物排放量,

以确保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维持于相关环境法例及规例允许限度范围内。

下表载列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废气排放概况:

排放物

(附注1)

单位二零二四╱二五年

氮氧化物(「氮氧化物」)千克1.74

硫氧化物(「硫氧化物」)千克0.04

颗粒物质(「颗粒物质」)千克0.13

附注:

  1. 、硫氧化物及颗粒物质之排放根据由香港交易所发布之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计算。

1.2. 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加上全球暖化威胁日益加剧,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议题。为有效管理温室气体

排放,企业通常将其分为三个不同范围:范围1涵盖直接排放;范围2涵盖已购买电力产生的间接

排放;范围3涵盖价值链上的其他间接排放。

于本集团,所购买电力为该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我们深明用电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因此

已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尽管商务差旅已经恢复,惟我们仍坚决承诺尽可能

利用虚拟会议举行会议。有关已实施措施的详细概况,请参阅「气体排放」及「能源消耗」章节。

下表载列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概况:

温室气体排放说明单位二零二四╱二五年

范围1

(附注2)

来自汽车之温室气体排放吨二氧化碳当量

(「吨二氧化碳当量」)

5.97

范围2

(附注3)

来自购买电力之温室气体排放吨二氧化碳当量 533.41

范围3产生之废纸数量

(附注4)

吨二氧化碳当量24.23

塑胶╱塑胶涂层袋

(附注5)

吨二氧化碳当量32.05

商务航空差旅

(附注6)

吨二氧化碳当量3.04

总温室气体排放吨二氧化碳当量598.70

每平方呎(建筑面积)

密度

吨二氧化碳当量╱

平方呎

0.0094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附注:

  1. :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计算。
  1. :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计算。用于计算购买

电力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自本地电力及公用事业公司:

• 港灯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中电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

• 澳电2023可持续发展报告

  1. :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计算。
  1. ╱塑胶涂层袋之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参考中小企碳审计工具包计算。

6. 来自商务航空差旅之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参考联合国际民航组织碳排放量计算器(ICAO Carbon Emisions Calculator (ICEC)

计算。

1.3. 废弃物管理

废弃物管理对环境可持续性及节约资源至关重要。透过有效管理废弃物,我们可以大幅减少生态

足迹,并为目前及未来下一代创造一个更清洁、更健康的地球。

为贯彻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本集团积极推行「减少、再利用及回收」的原则,以尽量减少产

生废弃物。我们持续致力于透过策略性店舖翻新及搬迁以提升零售组合形象,并同时将环境管理

作为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我们尽可能优先考虑配件再利用及回收,从而

减少所需新材料并减少产生废弃物。

我们致力于鼓励顾客参与可持续行为,除了鼓励顾客使用自备购物袋代替纸袋或胶袋,亦倡导升

级改造废弃物品(例如衣服及我们产品系列各种商品)。我们相信,日常习惯的细微改变能为保护

地球、造福下一代带来巨大改变。透过推广这些举措,我们旨在激励社区积极参与减少浪费,拥抱

更具环保意识的生活方式。

透过上述努力,我们的目标不仅在于提升业务营运可持续性,同时亦可培养顾客对环境保护的责

任感。透过教育并赋能顾客群体,我们将创造可促使正向改变的连锁反应,推动所有人迈向更可

持续的将来。

下表载列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产生废物的概况:

废物类型处理方式单位二零二四╱二五年

塑胶、纸张、金属、玻璃分类并送至最近回收站吨7.41

店舖关闭及搬迁产生之废物回收店舖内家具及灯具以于现有及新店舖再重用吨467.4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2. 资源使用

本集团致力于实施高效率的资源管理措施以推动可持续发展。强调节约资源乃我们的核心价值,

我们积极倡导负责任采购及合理消耗资源。透过提升资源利用效益,我们不仅力求尽量减少环境

足迹,亦透过消除不必要的营运开支大幅节省成本。我们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实践具环保意识

的行为,致力于营造环保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透过这些举措,我们致力于建立一个可

持续发展框架,于业务营运各个方面优先考虑资源效益及环保责任。

2.1. 能源消耗

高效节能对于减少环境影响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至关重要。本集团在香港及澳门拥有31家自营零

售店舖,共同努力节约用电对于推动我们的减排计划至关重要。本集团承诺持续加强节能措施,

例如于店舖及办公室使用节能LED照明,为空调安装温度控制器及定时器,于店舖收舖后使用预设

定时器关闭户外照明及广告牌,并积极参与若干购物商场举办的「节能约章」计划,以维持于最合

适的空调温度。此外,我们亦鼓励员工采取节能措施,鼓励员工养成良好习惯,例如经常关闭不使

用的电脑及电器等,并使用节能办公设备及电器,以进一步支持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集团借镜政府提供的「环保办公室管理的有用贴士」,在办公室实施多项节能措施,并将环保意

识放在首位。有关措施包括:

  • (例如空调、电脑、印表机、照明设备);
  • 、电器及机械(一级能源标签);
  • (电子邮件、电子通讯、内联网)进行沟通及资料发布;及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下表载列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能源消耗概况:

能源类别说明单位二零二四╱二五年

燃料汽车用柴油升2,328

所购买电力店舖千瓦时1,017,754

办公室及仓库千瓦时195,964

总计千瓦时1,213,718

店舖耗电密度千瓦时╱平方呎24.83

办公室及仓库耗电密度千瓦时╱平方呎8.64

2.2. 用水量

本集团的业务特点为用水量低,因为我们的零售活动不需严重依赖水资源。由于我们并无涉及制

造过程,因此用水量微不足道,但我们会定期审慎监测并评估用水量。办公室及仓库设施的用水

量极低,反映我们对高效率资源管理的承诺。尽管我们的水足迹不多,本集团仍不断提醒内部员

工节约用水,并持续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的重要性。为了进一步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我们推行下列

举措:

  • ,迅速修复任何漏水位置;
  • ,设定减少用水量的长远目标;
  • ;及

2.3. 纸张之使用

本集团积极推行无纸化环境,将文件数码化为影像档案储存,以大幅减少打印及影印。我们采用

云端储存解决方案,同时优化数码资料管理,以节省实体储存空间。

为进一步加强可持续发展工作,我们提倡使用循环再用纸张作打印,鼓励双面打印及尽量减少彩

色打印。印表机及电脑的预设模式设定为黑白打印。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的市场部正利用社交

媒体平台及手机应用程式作推广宣传,逐步以数码媒体取代传统的纸张传单、产品目录及海报。

我们的店舖均安装平板及电视屏幕以减少使用纸张海报、即弃宣传品及一次性告示。此外,我们

积极减少及重复使用节日及推广装饰品,以尽量减少浪费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2.4. 包装材料

作为零售商,我们的业务围绕产品分销及销售,而非制造,因此我们并无直接消耗生产制成品包

装材料。我们主要处理的包装材料包括纸张、塑胶购物袋以及纸皮箱。尽管使用该等材料进行包装,

但我们的重点仍为有效分销,并尽量减少零售业务所产生的废物。

本集团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署实施的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根据该计划,每个塑胶购物袋的收费不

低于1港元,旨在透过对塑胶购物袋额外收费来减少塑胶袋的消耗。

下表概述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包装材料消耗情况:

材料类型单位二零二四╱二五年

塑胶袋╱塑胶涂层袋吨5.129

纸张吨5.05

3. 环境及天然资源

本集团专注于产品零售 – 虽然我们并无参与生产环节,但我们透过实体店舖将商品分销给消费者,

因此于供应链当中扮演著至关重要的角色。我们必须意识到本集团业务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尤其是于包装材料及废弃物管理方面。

我们亦必须考虑我们的业务营运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更广泛影响。透过定期评估我们的碳足迹及环

境绩效,我们可以识别需要完善的领域,实施相关策略,以尽量减少我们的生态足迹。

为支持我们对环境保护的承诺,我们积极探索与专注于生产过程可持续性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透过从具有环保意识的供应商采购产品,我们可以支持负责任的资源管理实践,并在整个供应链

推广使用环保材料。此外,投资于节能技术并于生产设施实施环保措透,有助于减少我们对环境

造成的整体影响,并为未来一代保护自然资源作出贡献。

透过采取综合全面的环境管理方针,将生态考虑因素融入我们的业务实践中,我们可以为保护生

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作出贡献,最终为地球创造更可持续的将来。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 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现已成为全球迫在眉睫的问题,而达致碳中和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目标。于二零

一五年签署的《巴黎协定》乃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国际条约。中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

要参与国,已承诺在二零三零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二零六零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坚决落实《巴

黎协定》,象征著我们迈向更可持续未来的重要一步。

鉴于气候变化日趋严重,我们在外聘环境、社会及管治顾问的协助下,积极评估气候相关财务披

露工作小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框架中提出的建议。我们定期进行气候相关风险评估,

以深入了解其对我们业务活动的潜在财务及营运影响。有关评估亦使我们能够识别有效应对气候

变化挑战的机会。

根据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框架建议,本集团致力于提升管治实践,并将气候相关因素无缝

纳入我们即将进行的风险评估当中。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监测气候变化对我们营运造成的影响,

并制定未来缓解或预防有关影响的策略。

社会绩效

包浩斯由衷感谢我们的关键持份者(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以及我们所服务的社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我们致力于成为合符道德的雇主、业务伙伴及负责任的社区成员。我们意识到与所有持份者建立有意

义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符道德的实践及共同成长的重要性。透过作出上述努力,我们致力于为持份者

以至整个社会福祉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将继续探索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机会。

5. 雇佣

包浩斯深明雇员在推动本集团实现业务目标及维持行业领先地位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实施完

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我们致力于为每位员工提供安全、积极且包容的工作环境,以促进彼等

之身心健康与发展。我们重视健康与安全的流程,提供职涯发展途径,并在各个层面倡导多元化

及包容性,致力于打造一个让每个人都能全面发展、尽展所长的工作场所。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严格遵守适用的劳工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雇佣条例》

(第57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香港特别行政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

485章)、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

系法》及第4/98/M号法律《就业政策及劳工权益纲要法》。

本集团并不知悉有任何与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平等机会、多元化、反

歧视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相关的劳工法律及法规的事件或违反情况。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5.1. 雇佣措施

雇员乃本集团发展与成功之核心所在,亦是我们赖以成功之基石。本集团坚决致力于维护及提升

员工的基本权益。我们编制内容全面的《员工手册》,充分体现本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及标准

化流程,当中已涵盖一系列广泛的课题,例如雇佣、晋升、薪酬、解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福利、

评估、培训、员工关系、沟通、财务管理及数据管理系统。该等政策确保我们所有雇佣措施均符合

与我们业务营运相关的法定要求。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在香港及澳门拥有164名雇员,其中大部分为面向客户的前线

零售员工。我们的员工队伍年轻而活力充沛,且超过65%的员工年龄为40岁或以下。

于报告期间,员工按性别、年龄组别、地区及受雇类别划分的组成如下表所示:

指标雇员人数流失率

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二四╱

二五年

16468%

按性别划分

女性13764%

男性2789%

按雇佣类别划分

高级管理层813%

中级管理层944%

其他雇员14772%

按年龄组别划分

≤ 20岁4100%

21至40岁10468%

41至60岁5044%

≥61岁650%

按地区划分

香港14369%

澳门2162%

按受雇类别划分

全职154不适用

兼职10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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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2. 平等机会及反歧视

于包浩斯,保障员工基本人权及自由乃本公司优先考虑事项。除了严格遵守法规外,我们亦矢志

承诺持续完善内部政策,于本集团范围内根除一切形式歧视。

我们的承诺延伸到利用来自不同背景员工之多元化才能及专业知识,营造一个尊重并欣赏彼此差

异之环境。透过培养多元文化之工作团队,我们力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潜力,从而提升本集团之

整体业务表现及管理水平。

我们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建立透明、公平制度,确保所有候选人及员工于招聘、雇佣、薪酬、晋升及

调动等流程均拥有平等机会。我们一直积极消除本集团业务活动及发展过程中基于年龄、性别、

国籍、宗教信仰、政治立场、身体残疾、病原携带者状态或性取向等因素之任何歧视、骚扰或诽谤。

我们的工作场所均不会容忍任何形式之歧视行为或骚扰 – 任何违反该等原则之行为,将会受到纪

律处分,包括违规者会遭即时解雇。

5.3. 雇员福祉

处身于现今瞬息万变之工作环境,优先考虑雇员福祉对于保持生产力及培养积极正面之职场文化

至关重要。于包浩斯,我们深明福祉不单止在于身体健康,同时亦包括心理健康、社会福祉以及实

现工作与生活平衡。

为了秉持该等原则,我们于业务营运融入工作与生活平衡理念,坚决反对加班文化。为员工实行

弹性工作时间制度一直是我们工作模式之核心基石。此外,我们主动限制总办事处之营业时间,

以促进健康工作与生活平衡,鼓励员工准时下班,从而培养重视私人时间及福祉之文化。

6. 健康及安全

确保雇员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定期巡查店舖和仓库现场之安全设施,

以维持工作场所安全。至于店舖前线员工,我们不断强调于店舖储物室工作时须注意相关安全风险。

于报告期间,我们并无接获工伤报告。于报告期间,我们并无因工伤而损失之累计总日数。如有任

何受伤或疾病报告,本集团会根据内部指引迅速展开调查,并报告调查结果以避免日后再次发生。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7. 发展及培训

为适应瞬息万变的业务发展格局,把握新兴机会并紧贴业界最新标准,本集团致力于提供支援充

足之学习环境以提升员工之能力及技能。例如,本集团会定期向员工发送培训材料。

我们已建立一套透明的表现评核制度,透过客观、量化及可计量工具作为每年调整薪资、奖金及

晋升之评核基准。部门主管及管理层持续评估员工表现,而晋升及薪酬评核均按表现为基准。此

制度可确保评核表现时公平、透明,同时创造持续改善、追求卓越之企业文化。

指标

平均受训

时数(小时)

受训雇员

百分比(%)

二零二四年╱

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五年

按性别划分

女性10.43100%

男性14.81100%

按雇员类别划分

高级管理层37.00100%

中级管理层5.39100%

其他雇员10.10100%

8. 劳工标准

本集团全体上下坚定承诺所有业务营运均严禁使用童工及强制劳工。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最高标准之道德行为,保障劳工之基本权利,与我们之劳工常规符合一致。

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于招聘过程中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此核实步骤旨在确保

候选人符合职位要求,并可作为防止雇用涉及童工、强制劳工或契约劳工之预防措施。此外,候选

人必须提交官方文件,例如资格证书及工作推荐记录,以验证其所提供资料之真实性。维护员工

诚信至关重要,任何虚假资料或有迹象显示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均会导致雇佣合约遭即时终止。

员工手册亦已详列有关出勤、所需人手及加班之明确指引及规定。

此外,我们积极评估供应商于劳工常规方面之表现,以消除供应链及业务合作伙伴之童工及强制

劳工情况。我们采取积极主动态度,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并实现我们对负责任采购作出之承诺。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发现任何强制劳工或童工案例,充分彰显了我们持续致力于确保为所有

员工及持份者提供公正、合符道德之工作环境所作出之努力。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营运常规

致力成为坚守原则之雇主、值得信赖之商业伙伴及负责任之社区成员,乃我们核心价值所在。我们深明

与所有持份者培养持久合作关系之重要性,尤其是我们一直坚持专注于产品质量,并与供应商及客户

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透过优先考虑卓越之产品标准并与供应链合作伙伴及客户建立持久联系,我

们旨在实践道德常规,确保共同成长,并为持份者乃至整个社会福祉作出具意义之贡献。

9.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设有完善之供应商评估程序,包括须于委聘过程中进行初步评估,随后对其品质保证、产

品安全、法律合规之情况以及环境及社会责任进行定期检讨。我们已建立有系统之检验程序以维

持产品质量标准,并且要求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布料检验及品质保证程序。

本集团重视与供应商合作,遵守社会及环境标准乃我们优先考虑事项,以营造安全及可持续之供

应链。我们优先考虑与提供环保材料及产品之供应商合作,并将地理位置距离作为拣选供应商之

重要考虑因素,借此减少运输排放。

此外,我们对道德商业实践作出之承诺亦延伸至供应商付款流程。我们确保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

财务交易均严格按照我们的采购管理指引进行,当中包括遵守透明、公平之付款条款,准确记录

所有财务交易,并于协定期限内准时结算发票。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委聘22名现有制造商,该等制造商均位于香港、中国内地及南韩。我们与国际

品牌供应商保持续沟通以确保质量、安全及环保标准。

10. 产品责任

10.1. 产品及服务

包浩斯于一九一年成立,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领先之多品牌零售营运商,专营牛仔布及皮革制品,

致力于满足香港及澳门充满活力之市场需求。包浩斯拥有超过二十年之悠久历史,挑选全球知名

品牌以提供丰富之服饰、配件及生活风格产品。我们秉持产品责任之坚定承诺,此乃我们业务营

运之核心价值。

于包浩斯,确保产品责任需要采取全面的方法,首先于供应链每个阶段实施严格质量控制措施。

由拣选材料以至生产流程,我们重视可持续性、道德采购以及遵守行业标准。透过与秉持相同原

则之知名供应商及品牌合作,我们能够维持高标准之产品完整性。

此外,我们对产品责任之承诺,亦延伸至提升透明度及消费者教育方面。透过清晰标签、产品资讯

以及消费者参与,我们致力于帮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作出符合本身价值观及偏好之明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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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以客为先是零售业之本质。包浩斯非常重视卓越的客户服务,持续完善服务,为尊贵顾客营造温

馨愉快之购物环境。我们为新入职及富有经验员工持续提供培训课程,让彼等能够具备所需技能

以了解时刻转变之客户需要,力求超越客户期望。于报告期间,我们共处理33宗与商品及服务相

关之投诉,并及时作出回应,反映我们实现承诺能迅速有效地回应客户反馈。

于报告期间,概无产品因安全及健康原因被召回,且本集团在业务营运中并无发现任何违反有关

产品责任适用法律法规之重大不合规案例。这项成就凸显我们坚定不移地承诺于本集团业务各方

面维持最高标准之产品安全、质量及监管合规。

10.2. 知识产权保护

于包浩斯,我们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对于维护品牌、产品及创新之完整性至关重要。维护知识产

权不仅为一项法律义务,亦为一项策略重任以此巩固我们的竞争优势及维持市场地位。

为了维护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浩斯实行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采取主动措施及实行尽职监督。

我们重视并定期进行审计及评估,借以识别并处理任何潜在知识产权资产漏洞或侵权行为。透过

与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法律专家合作,我们时刻掌握不断变化之法规及行业趋势,从而有效加强

我们之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此外,我们为团队成员培养知识产权意识及教育文化,以确保所有持份者了解知识产权之重要性,

以及彼等于我们业务营运中维护该等权利所担当之角色。透过培养警觉性及积极主动保护知识产权,

包浩斯坚守我们致力于追求创新、真实性及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作出之承诺。

于报告期间,我们维护商标组合,监控市场上是否有侵犯本集团所用商标之行为,进行商标检索,

并提交新品牌及产品线之商标申请。

10.3. 资料隐私

处身于现今数码时代,资料隐私至关重要,保护个人资料具有深远道德及法律意义。于包浩斯,我

们重视保护客户资料,此乃我们对顾客的信任及透明度所作承诺之重要基石。我们深明于电子商

务平台上共享个人资料之敏感性,因此我们明白恪守严格资料隐私标准之必要性,以确保客户资

料机密及安全。

就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包浩斯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加强资料隐私及安全。透过实行强大之加密协

定、安全支付网关及严格控制存取,我们加强了平台安全性,以防范未经授权存取及资料外泄。此

外,我们提供清晰简洁之隐私政策,告知客户如何收集、使用及保护其个人资料。未经资料拥有人

明确同意,本集团不会向第三方出售、转交或披露任何个人资料。透过赋予客户对其个人资料的

控制权,包括资料共享及市场推广通讯偏好,足证我们尊重客户隐私选择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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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反贪污

促进自由公平竞争是香港价值观的基石所在,亦是商业得以蓬勃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秉持最高

标准之商业道德及诚信一直是本集团恪守的目标。

甄选供应商时,我们严格要求供应商遵守本集团行为守则订明之核心价值及原则。我们寻求认同

我们商业原则之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特许经营人及批发合伙人)。本集团避免及严禁任

何贪污行为,并坚拒接受供应商在任何商业交易中提供之任何金钱利益、礼物及恩惠。

为加强管治框架,我们要求全部现有及潜在供应商以及卖家签署声明承诺遵守道德行为,确认彼

等与我们之员工并无利益冲突。彼等亦必须承诺不会给予或接受贿赂或疏通费。我们透过定期提

醒员工,以及针对易受风险影响部门的培训课程,确保员工不断完善我们的政策、行为守则及反

贪污指引。

与此同时,我们已制定独立反馈机制,让员工举报任何涉嫌舞弊或不当行为。所有投诉将在独立

非执行董事监督下根据本集团反贪污政策及举报政策严肃处理。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收到任何举报 – 本集团一直保持警惕,遵守香港有关贪污、诈骗及洗钱之

法例及法规,且并无发现任何重大违规案例。

12. 社区投资

我们致力于为社区作出有意义的贡献,尤其关注支持青年、教育界及弱势群体。本集团积极透过

实习为学生提供工作体验机会,让他们于专业的环境中获得宝贵的见解及实务技能。透过这些实

习机会不仅有助于学生发展个人事业,更能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以及对社区的参与。

除了透过实习支持青年,我们亦鼓励员工参与各种社区活动。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贡献时间

及技能,以满足社区需求。于二零二四年七月至八月,我们与保护遗弃动物协会合作,参与其社群

媒体互动活动。顾客于我们的零售店舖与一只巨型贵妇犬合影后,我们每次将会向保护遗弃动物

协会捐赠1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二月,我们亦赞助由香港儿童基金会有限公司举办的「O–Rama亲

子宠物慈善跑」,捐赠合共20,000港元。

此外,我们一直长期致力于社区投资,于二零一八年荣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颁发连续15年以上「商

界展关怀」标志,充分彰显本集团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努力不懈。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展望未来,本集团继续探索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领域,确保我们所作出的贡献与社区需求符合一致。

包浩斯采纳积极的方针,体现我们对社会责任作出的承诺及其作为社区伙伴担当的角色。

齐来打卡捐款活动–与保护遗弃动物协会合作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强制披露规定

管治架构由董事会发出的声明,当中载有下列内容:

(i) 披露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监管;

(i) 董事会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方针及策略,包括评

估、优次排列及管理重要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

宜(包括对发行人业务的风险)的过程;及

(i) 董事会如何按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目标检讨进度,

并解释它们如何与发行人业务有关连。

环境、社会及管治管

理方针 – 管治架构

汇报原则描述或解释在编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时如何应用下列

汇报原则:

重要性: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应披露:(i)识别重要环境、

社会及管治因素的过程及选择这些因素的准则;(i)如发行

人已进行持份者参与,已识别的重要持份者的描述及发行

人持份者参与的过程及结果。

量化:有关汇报排放量╱能源耗用(如适用)所用的标准、方

法、假设及╱或计算工具的资料,以及所使用的转换因素的

来源应予披露。

一致性:发行人应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统计方法

或关键绩效指标的变更(如有)或任何其他影响有意义比较

的相关因素。

关于本报告–

报告原则

汇报范围解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汇报范围,及描述挑选哪些实

体或业务纳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过程。若范围有所改

变,发行人应解释不同之处及变动原因。

关于本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绩效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A1排放物

A1一般披露

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

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1.排放物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1.排放物–

1.1气体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以吨

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1.排放物–

1.2温室气体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

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1.排放物–

1.3废弃物及废水管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

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1.排放物–

1.3废弃物及废水管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1.排放物–

1.1废气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1.排放物–

1.3废弃物及废水管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A2资源使用

A2一般披露

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

2.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量(以

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2.资源使用–

2.1能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2.资源使用–

2.2用水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

的步骤。

2.资源使用–

2.1能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用水效

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2.资源使用–

2.2用水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每生产单

位占量。

2.资源使用–

2.3包装材料

A3环境及天然资源

A3一般披露

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

3.环境及天然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理

有关影响的行动。

3.环境及天然资源

A4气候变化

A4一般披露

有关识别及缓解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

候相关事宜的政策。

4.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

及应对行动。

4.气候变化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社会绩效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B1雇佣

B1一般披露

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

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5.雇佣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

雇员总数。

5.雇佣–

5.4员工简介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5.雇佣–

5.4员工简介

B2健康与安全

B2一般披露

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6.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6.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6.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

方法。

6.健康与安全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B3发展及培训

B3一般披露

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

训活动。

7.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分的受训

雇员百分比。

7.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7.发展及培训

B4劳工准则

B4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8.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8.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8.劳工准则

B5供应链管理

B5一般披露

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

9.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9.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商

数目,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9.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

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9.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

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9.供应链管理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B6产品责任

B6一般披露

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

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10.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

分比。

10.产品责任–

10.3客户满意度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10.产品责任–

10.3客户满意度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10.产品责任–

10.4知识产权保护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10.产品责任–

10.1严格质量保证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10.产品责任–

10.2客户私隐保护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章节╱解释

B7反贪污

B7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11.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汇报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

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11.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11.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11.反贪污

B8社区投资

B8一般披露

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活

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12.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化、

体育)。

12.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12.社区投资


投资者资料

二零二五年报

上市资料

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

上市日期:二零五年五月十二日

股份代号:483

股份资料

股份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股份数目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股份数目

法定股份:2,000,000,0002,000,000,000

已发行股份:367,380,000367,380,000

每手股数:2,000股

每股面值:0.10港元

重要日期

二零二三╱二四年全年业绩公告: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就二零二三╱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至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包括首尾两日)

二零二三╱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中期业绩公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全年业绩公告: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就二零二四╱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包括首尾两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官方网站:corporate.bauhaus.com.hk

投资者关系:ir@bauhaus.com.hk

财政年度年结日:三月三十一日

中期间结算日:九月三十日


公司资料

二零二五年报

主要核数师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铜锣湾

恩平道28号

利园二期11楼

主要来往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花园道1号

中银大厦

注册办事处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荃湾

德士古道204-210号

和富大厦1楼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Vistra (Cayman) Limited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公司名称

Bauhau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董事」)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主席)

杨逸衡先生(行政总裁)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

蔡斯敏小姐

王炳梁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

许美心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徐家耀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授权代表

唐书文女士

杨逸衡先生

公司秘书

林永鸿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获委任)

郑泽如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辞任)

审核委员会

徐家耀先生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主席)

王炳梁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主席)

王文泰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

蔡斯敏小姐

许美心女士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蔡斯敏小姐(主席)

王炳梁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

王文泰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

许美心女士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徐家耀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许美心女士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主席)

王文泰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主席)

王炳梁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任)

蔡斯敏小姐

徐家耀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财务摘要

二零二五年报

,5

.0

,3

.9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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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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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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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百万港元)

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一五╱

一六年

二零一六╱

一七年

二零一七╱

一八年

二零一八╱

一九年

二零一九╱

二零年

二零二零╱

二一年

二零二一╱

二年

二零二╱

二三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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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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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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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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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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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0

%

.3

%

.2

%

.5

%

.3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

(百万港元)

毛利率

(%)

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一五╱

一六年

二零一六╱

一七年

二零一七╱

一八年

二零一八╱

一九年

二零一九╱

二零年

二零二零╱

二一年

二零二一╱

二年

二零二╱

二三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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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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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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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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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172.6)

.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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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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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利╱(亏损)净额及纯利率

纯利╱(亏损)净额

(百万港元)

纯利率

(%)

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一五╱

一六年

二零一六╱

一七年

二零一七╱

一八年

二零一八╱

一九年

二零一九╱

二零年

二零二零╱

二一年

二零二一╱

二年

二零二╱

二三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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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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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A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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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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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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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及派息比率

股息

(百万港元)

二零二四╱

二五年

派息比率

(%)

二零一五╱

一六年

二零一六╱

一七年

二零一七╱

一八年

二零一八╱

一九年

二零一九╱

二零年

二零二零╱

二一年

二零二一╱

二年

二零二╱

二三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财务摘要

二零二五年报

分部营业额

营业额营业额占比

二零二四╱二五

财政年度

二零二三╱二四

财政年度变动

二零二四╱二五

财政年度

二零二三╱二四

财政年度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点

按业务划分

线下191.5189.8+0.998.598.3+0.2

线上3.03.2-6.31.51.7-0.2

194.5193.0+0.8100.0100.0

自营零售网络 – 线下

店舖╱专柜╱特卖场数目

香港澳门总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自家品牌BAUHAUS14418

SALAD9211

其他2–2

总计25631

总楼面积(平方呎)31,0579,04240,09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自家品牌BAUHAUS12416

SALAD13215

其他2–2

总计27633

总楼面积(平方呎)34,5419,84044,381


财务摘要

二零二五年报

  1. 「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流动负债。
  1. 「速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减存货,再除流动负债。
  1. 「资产负债比率」即附息银行借贷总额除资产总值。
  1. 「每股账面值」即股东权益除报告期间结算日已发行股份

总数367,380,000股(二零二四年:367,380,000股)计算。

  1.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除

回顾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367,380,000股(二

零二四年:367,380,000股)计算。

  1.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除

回顾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及所有摊薄潜在普通股加权平

均股数合共367,380,000股(二零二四年:367,380,000股)计

算。

附注

二零二四╱二五

财政年度

二零二三╱二四

财政年度变动

主要财务比率

绩效

毛利率(%)171.574.2-2.7%个百分点

纯利率(%)26.00.65.4%个百分点

平均股本回报率(%)36.90.76.2%个百分点

平均资产回报率(%)45.00.64.4%个百分点

经营状况

存货周转日数5256261-5日

应收账周转日数666–

应付账周转日数765+1日

流动资金及负债比率

流动比率83.53.2+9.4%

速动比率92.72.3+17.4%

资产负债比率(%)10–不适用

每股资料

每股账面值(港仙)1147.844.7+6.9%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123.20.3+966.7%

每股摊薄盈利(港仙)133.20.3+966.7%

附注:

  1. 「毛利率」乃按年内毛利除营业额计算。
  1. 「纯利率」乃按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除年内营

业额计算。

  1. 「平均股本回报率」即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除

期初及期末股东权益的平均结余。

  1. 「平均资产回报率」即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除

期初及期末资产总值的平均结余。

  1. 「存货周转日数」乃按期初及期末存货平均结余(扣除存货

拨备前)除销售成本(扣除存货拨备拨回前),再乘以年内

日数计算。

  1. 「应收账周转日数」乃按期初及期末应收账款的平均结余

除营业额,再乘以年内日数计算。

  1. 「应付账周转日数」乃按期初及期末应付账款的平均结余

除采购额,再乘以年内日数计算。


董事及公司秘书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66岁,为本集团之联合创办人、主席兼授权代表。彼于二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九年三月

为前任执行董事。唐女士负责本集团之战略零售组合管理、采购战略及成本控制目标。唐女士于时装业

拥有广泛经验。本集团主要自家品牌「SALAD」之概念及品牌名称均由彼构思。唐女士于一九八三年获香

港树仁学院(新闻系)颁发文凭。唐女士为New Huge Treasure Investments Limited的董事之一,而该公司为

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杨逸衡先生,47岁,本集团之行政总裁。彼亦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接替黄博士担任授权代表。杨

先生负责落实企业策略及管理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彼亦负责本集团租赁事务及执行多个发展项目。彼

监督零售营运表现及落实本集团之成本减省措施。杨先生于业务磋商、项目管理、店舖布置及零售营运

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彼于一九四年五月加盟本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51岁,为合资格会计师,于金融服务行业积逾20年经验,包括并购交易及业务管理。彼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内地之金融及投资集团具有逾10年管理经验。彼曾于多个金融机构集团担任高

级行政人员职务,且于管理投资交易、业务策略及企业重组方面担当主要角色。彼持有香港城市大学颁

授之金融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颁授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持有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

深会计师等专业资格。彼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团。

蔡斯敏小姐,41岁,于二零五年在悉尼大学毕业,获经济与社会科学士学位。蔡小姐亦于二零二一

年获香港董事学会(「香港董事学会」)与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联合颁发企管与创新领导学行政人员

文凭,且现为香港董事学会员。蔡小姐于业务营运、业务管理及战略规划范畴拥有逾9年经验。彼为

一家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基地之海产贸易公司之董事。彼负责成本管理、工厂及产品质量控制、企业对

企业客户关系及物流控制。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加入本集团。

王炳梁先生,51岁,执业会计师,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及加拿大从事并购、企业发展及各种财经工

作,累积29年经验。过去13年,彼于一间全球通讯及广告集团担任高级执行职位。彼先前于越南一间媒

体及通讯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中两间任职,担任多个交易咨询及审核部门

职位,并于加拿大的一个证券交易平台担任企业融资职务。彼于一九五年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

亚大学,拥有包括特许专业会计师、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及特许金融分析师等专业证书。彼于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加入本集团。

许美心女士,60岁,为执业会计师,于审计及商业顾问方面拥有30年管理经验。许女士于一九八九年毕

业于美国宾汉姆顿纽约州立大学,获会计硕士学位。彼自一九年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目

前,彼为其于香港的公开执业事务所的董事总经理及从业人员。


董事及公司秘书

二零二五年报

徐家耀先生,55岁,自一九五年七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并自二零年一月起为特许公认

会计师公会员。彼亦自二零八年九月起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特许资格持有人,并自二零一八年起

成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徐先生目前以Dickson Consulting Service Limited之名义经营其顾

问业务,提供财务、管理及资讯科技顾问服务。彼现时亦受聘于LYF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担任项目经理。徐先生在经营自己的业务前,曾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核数师五年,亦

曾于家用及专业电器制造商伊莱克斯中国担任内部审计经理及财务总监五年。徐先生于一九二年一

月于香港浸会学院毕业,获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获得伦敦大学法学士学位,

以及于二零二一年获得房地产管理大学院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

公司秘书

林永鸿先生,37岁,拥有逾14年审计、会计及具备国际市场阅历之企业管理经验。林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七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于加入本公司前,林先生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

九月曾任职于易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893),离职前担任

执行董事、行政总裁、财务董事兼联席公司秘书。在此之前,林先生先自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

四月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担任多个职位,离职前担任审计部经理。林先生自二零一三年起

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林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士学位。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报

业务回顾

本集团逾二十年以来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之设计及零售,其大部分营业额来自旗下主要

自家品牌,如「SALAD」、「TOUGH」、一些潮流设计品牌以及若干国际品牌。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经营31间线下自营店(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3间)。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变动

香港2527-2

澳门66–

总计3133-2

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二零二五年三月发表的临时统计数字,二零二五年二月的估计零售业总销货价值

按年下跌13.0%。标志著零售业已连续第十二个月收缩,大幅超出市场预期5.7%的跌幅。

在上述困难情况下,零售市场于年内面对持续挑战,整体气氛持续低迷。自二零二三年初起,香港及

澳门重新开放边境及放宽旅游限制后,预期的复苏未如理想,出现停滞不前的迹象。此外,本地居民出

境「报复游」激增,加上持续的北上消费趋势,特别是前往深圳等内地城市,进一步抑制本地人流。在对

零售业表现极为重要的周末及公众假期时段,人流下降尤为明显。

尽管经营环境充满挑战,本集团近年已完善其零售业务,重整其成本结构,并在艰难的经营环境下提升

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的线下零售业务。尽管复苏过程可能较预期缓慢,惟凭借稳固的基础及挚爱顾客的

持续支持,本集团对未来发展保持审慎乐观。

因此,在我们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同事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客户的持续支持下,尽管近期零售市场

处于困难时期,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的财务表现仍有所改善。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录得纯利增加875.0%至约11,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00,000港元),营业额增加0.8%至约

194,500,000港元(二零年二四年:约193,000,000港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报

业务回顾(续)

线下

线下零售业务是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分部,占本集团绝大部分营业额。尽管实体店总数有所减少(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1间;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3间),本集团线下零售业务分部的营业额

增加0.9%至约191,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89,800,000港元),此乃由于报告期内整体同店销售持

续正增长6%所致。

在香港,尽管经济复苏较预期缓慢,加上出境「报复游」激增,令零售市场充满挑战,但本集团仍努力优

化其营运。该等努力已带来正面成果,经营业绩表现稳步改善。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团的同店销售较去年增长6%。倘按季度分析,正面势头更为明显,四个季度的同店销售增长分别

为–6%、+1%、+10%及+16%。凭借该强劲势头,本集团致力维持该正面轨迹,巩固其市场竞争优势。

本集团于澳门的线下零售业务于报告期内维持稳定表现,全年同店销售录得4%增长。根据澳门特别行

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DSEC)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发表的报告,澳门旅游业于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显著

改善,接待约9,860,000名旅客,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1%。作为首屈一指的旅游及娱乐目的地,澳门的

经济表现与旅游业息相关。在澳门政府积极推动本地旅游业的政策支持下,加上精选店舖近期的翻

新工程,本集团对下半年取得强劲的经营业绩感到乐观。

本集团的策略重点仍为经营高质素且高盈利的零售平台,而非仅以销售业绩为驱动力。与往年一致,本

集团持续有效管理其经营成本,并成功调整租金及员工成本等高昂开支,使其更灵活地配合销售绩效。

本集团亦迅速采取适当的紧急应变计划,以处理不利事件。

线上

线上销售及营销对现代零售业至关重要,可透过针对性的线上策略推动客户参与及销售,而数位技术

则可提升业界各方面的营运、个人化及数据驱动决策。因此,线上业务蕴藏无穷潜力,而线上市场的竞

争亦日趋激烈。本集团已成立专责小组,以促进本集团电子商贸业务的发展。尽管仍处于探索阶段,但

本集团深信对电子商贸的精确及持续投资将发掘其巨大的增长潜力。通过促进线上及线下渠道的无缝

互动,我们期望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市场影响力及营运效率,为股东带来更大的价值。于报告期内,该

分部录得亏损约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6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

量下跌约6.3%至约3,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200,000港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回顾

营业额及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营业额增加0.8%至约194,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93,000,000港元)。于回顾年度,本集团之同店销售增长进一步上升至+6%(二零二四年:+11%)。销量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年度,销量略有改善,主要由于我们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同事共同努力,透过卓越

的营运管理及有效的推广活动,在年内取得正面且令人鼓舞的经营业绩。有关本集团分部营业额及业

绩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毛利轻微下降2.9%至约139,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43,200,000港元)。毛利率则轻微下跌至71.5%(二零二四年:74.2%)。鉴于香港及澳门零售市道疲弱,

于回顾年度推出更多特价推广活动以刺激销售,因此毛利率录得轻微下跌。

经营开支及成本控制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继续审慎管理经营开支。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核心经营开支(包括销售开支及行政开支)减少2.4%至约127,900,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131,100,000港元)。该成效突显本集团致力审慎理财,确保资源有效分配,同时维持营运效益。透

过策略性地控制营运开支,本集团已证明其有能力在不影响产品或服务质素的情况下,适应充满挑战

的市场环境。

租金为本集团主要经营开支之一。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租赁开支(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

短期租赁之租赁付款及租赁负债利息)下跌15.2%至约45,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3,200,000港元)。

本集团审慎管理租赁磋商程序,并在每次续租时均善用销售潜力及租赁成本。为保持竞争力,本集团继

续就其零售组合进行策略性搬迁、整合及转型。如有需要,本集团可能会在续租时拒绝租金难以接受地

高的续约要约,并可能会将线下店舖迁至成本较低且有适当销售机会的地点。

于回顾年度,员工成本增加2.7%至约49,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7,700,000港元),原因为劳动市

场竞争加剧。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员工总数减少至164名(二零二四年:165名)。上述两项主要开支占本

集团核心经营开支73.6%(二零二四年:77.0%)。

于回顾年度,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增加至约6,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800,000港元),此乃由

于搬迁香港办事处及翻新若干现有及新店舖。

本集团之融资成本主要为租赁负债之利息)减少至约3,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100,000港元),此

乃由于年内签订及续订租约减少。

本集团过往严格管理营运开支,亦致力控制成本。定期检讨工作程序对提升效率至关重要,从而更好地

控制成本上升。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回顾(续)

纯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纯利约11,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00,000港元)。

纯利增加主要归因于下列各项的综合影响:(i)拨回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备约1,400,000港元(二零二

四年: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备约7,900,000港元)港元;及(i)由于本集团营运效率提升,令资产表现

有所改善,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拨备减少至约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200,000港元)。

季节性因素

诚如本集团过往记录所示,季节性因素对其销售及业绩有重大影响。根据过往经验,各财政年度之下半

年较上半年更为重要。一般而言,本集团全年销售额当中逾50%及其大部分经营溢利均于包括圣诞节、

新年及农历新年等节庆假期的财政年度下半年产生。

资本结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净值约为175,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64,000,000港元),

包括非流动资产约87,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90,600,000港元)、流动资产净值约106,1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约96,800,000港元)及非流动负债约17,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3,400,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以及定期存款分别约为30,0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约57,700,000港元)及约67,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400,000港元)。于报告期间结算日,

本集团拥有银行融资额度合共30,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200,000港元),包括计息银行透支、循环

贷款、信用卡融资、租金及水电担保以及进口融资信贷额度,该笔款项中约27,500,000港元尚未动用(二

零二四年:约27,100,000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任

何借款。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资产负债比率(即计息银行借款总额对资产总值之百分比)为零(二

零二四年:零)。

现金流量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9.5%至约53,400,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约44,700,000港元),主要由于营运效率而大幅降低库存水平(二零二五年:约35,6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约41,100,000港元)。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为增加147.3%至约46,0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约18,600,000港元),主要由于年内存放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二零二五年:约67,2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约29,400,000港元)增加。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约为35,1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约 36,200,000 港元),用作偿还租赁款项之本金部分。

抵押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一般银行融资乃以其位于香港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

资产作抵押。于报告期结算日,该等资产之账面总值分别约为4,800,000港元及约12,200,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约4,900,000港元及约12,500,000港元)。

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已订约但未作出拨备之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零)。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报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为代替水电及物业租赁按金而发出银行担保之或然负债约为

2,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00,000港元)。

人力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董事在内,本集团共有164名(二零二四年:165名)员工。为招揽及留

聘表现优秀之员工,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待遇,包括考绩花红、强制性公积金、保险福利,亦会

按照员工表现、经验及当时市场标准通过认股权计划向员工授出认股权。本集团定期就薪酬待遇进行

检讨。员工发展方面,本集团定期向零售员工提供内部培训,亦为其专业发展提供外部培训课程资助。

外汇风险管理

本集团于年内之销售及采购主要以港元及美元结算。本集团一直承担若干外汇风险,惟预期日后货币

波动不会构成重大营运困难或流动资金问题。然而,本集团将会持续监控其外汇情况,并于必要时对冲

向海外供应商采购服装之合约承担产生之外汇风险。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致力于维持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稳固及透明的企业管治架构,并将

持续检讨其成效。

董事会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

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在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适用于本公司及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董事会致力于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董事会

本公司由承担领导及控制责任的董事会管治,董事会透过指导及监督本公司事务,共同负责引领本公

司迈向成功。董事会负责订立目标及宗旨、制定企业策略及监督本集团绩效。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

明白对本公司股东负有共同及个人责任,并有责任诚实并尽力为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行事,以

及避免利益冲突。

本集团执行董事及管理层根据董事会之指派及授权执行本集团策略发展计划并处理日常营运事宜。本

公司管理层定期就彼等之职责及责任以及本集团之行为、业务活动及发展向执行董事报告。彼等适时

提供充足、完整及可靠的资料以确保董事及╱或本公司董事委员会(「董事委员会」)就本公司所有重大事

项作出知情决策。管理层亦向董事会提供充分资料及说明以确保董事会可以就提呈以供批准之财务及

其他资料作出知情评估。管理层亦因应董事之请求及查询提供额外资料。董事会及各董事可于必要时

个别及单独联络管理层及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以获取彼等履行职责时可能需要之任何本集

团相关资料。董事会至少每年检讨一次该等安排,以确保有关安排继续适用于本公司之需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如下

文所示: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主席)

杨逸衡先生(行政总裁)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

蔡斯敏小姐

王炳梁先生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续)

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此外,董事会宣布下列变更,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 ,并卸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 ,并卸任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 、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 、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各董事均具备深厚行业知识、丰富策略规划及执行经验及有关本集团业务之专业知识,足以平衡董事

会成员职能。

董事履历详情及董事会成员间之关系(如有),载于本年报第35至36页「董事及公司秘书」一节。

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及(2)条以及3.10A条规定,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至少

三分一),使董事会具备强有力的独立元素。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适合及充足之商业、法

律及╱或财务经验,且具备资格履行各自之职责,以维护本公司股东利益。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规定之年度独立身份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

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独立身份,并于年内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止,均符合上市规则第 1.13 条所载之

独立性指引。所有企业通讯均明确注明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身份。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承担职责,初步任期为一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退任及重选。

倘任何董事于某项将由董事会审议之交易或建议中涉及利益冲突,而董事会已确定其利益冲突性质重

大,则有关个别董事须申报彼之利益,并须放弃表决。有关事宜将于在有关建议交易中并无拥有重大利

益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场之董事会议上予以审议。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续)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当时之董事可从本公司之资产及溢利获得弥偿,并确保该等董事

或当中任何一人就各自之职务执行其职责时免受因作出、发生之行为或遗漏作出行为而将或可能招致

或蒙受之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所造成之损害。本公司已为董事安排合适之责任保险,

就因企业活动产生针对董事之法律诉讼提供保障。本公司会定期检讨保险范围以确保有效及足够。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C.1.4条,董事须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确保各董事在知情况下为董事会作

出适切之贡献。因此,本集团亦采纳一项企业管治政策,规定每名新委任董事须获得由主席、其他资深

董事及╱或外聘专业团体(如适用)所给予不少于15小时之全面、正式及特为其而设之委任须知,以确保

彼等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适当之了解,且彼等完全知悉其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之职责及责任。

此外,全体董事须于各财政年度参与至少15小时之持续专业发展,以拓展及更新彼等之知识及技能(不

论是透过内部培训或外聘专业资源)。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已遵守有关规定。

董事于回顾年度内所接受之培训概述如下:

培训种类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A、B

杨逸衡先生A、B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A、B

蔡斯敏小姐A、B

王炳梁先生A、B

A: 阅读有关零售业、企业管治及董事职责等报章╱期刊及最新资讯

B: 出席技术研讨会╱会议╱工作坊╱论坛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秘书林永鸿先生亦已按照上市规则第3.29条规定接受不少

于15小时之相关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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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定期举行及每年至少举行四次(每季一次)。就定期董事会议而言,会议举行至少14天前

发出会议通告及相关议程,以便更多董事可以出席。于会上,董事均获得相关文件以供审批。董事会

议记录草稿送交全体董事传阅批示。董事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或正式委任之董事会议秘书负责记录,

并可供任何董事查阅。

下表载列各董事于回顾年度内出席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董事会议以及其他董事

委员会议之情况:

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1/1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杨逸衡先生1/1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1/15/53/31/12/2

蔡斯敏小姐1/15/53/31/12/2

王炳梁先生1/15/53/31/12/2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

定书面职权范围。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该等委员会均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彼等具

备会计、法律事务、财务及商业管理之适当专业资格及经验。在必要或适宜情况下,委员会成员可召开

任何会议。于回顾年度内,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王文泰先生成员成员主席

蔡斯敏小姐成员主席成员

王炳梁先生主席成员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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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就委任、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其酬金及委聘条款以及有关其辞任或罢免

之任何问题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检讨及监察本集团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

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等)之完整性;监督本集团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发展、

审阅及监督董事会所授权本集团之企业管治职能。

于回顾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中期及年度报告、所采用之会计原则及常规、

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制度以及外聘核数师之审核计划及结果。此外,审核委员会已检讨外聘

核数师之独立性,并就批准外聘核数师之薪酬、委聘条款及外聘核数师之续聘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就企业管治而言,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及更新本集团企业管治、举报、反贪污、内幕消息及股东沟通相关

之政策。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本集团是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本企业管治报告之披露事宜。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有关董事薪酬之政策及架构以及就发展有关薪酬政策建立正式及具

透明度之程序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参照董事会之企业目标及宗旨,检讨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并

就执行董事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有关董事及本集团其他雇员薪酬待遇之薪酬政策首要目标为将彼等之酬劳与为达成企业目标所计量之

表现挂钩,以确保本集团可留聘并激励彼等达到企业目标以及支持本集团持续发展。薪酬待遇是经参

考彼等各自之职务及职责、经验、资格、现行市况及企业与个人表现而厘定。本集团亦可能会视乎本集

团之盈利能力向雇员提供酌情花红及本公司认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贡献之鼓励。

于回顾年度内,薪酬委员会已审阅及评估本集团执行董事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彼等就已达成之企业目

标及业绩所得之绩效,以及彼等服务合约之条款。此外,薪酬委员会已审阅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并向

董事会建议以待批准(即采纳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E.1.2(c)(i)条所述标准)。于回顾年度内,概无董事

参与厘定其自身之薪酬。

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薪酬介乎下列范围:

人数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1,000,000港元或以下35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1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11

董事于回顾年度内之进一步薪酬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01至102页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至少每年就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及组成进行检讨,及就任何拟订董事会变动给

予推荐意见,以配合本集团之企业策略及甄选获提名担任董事之人士,以及委聘或续聘董事。提名委员

会亦负责董事接任计划(特别是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事宜。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多元化对提升本公司绩效素质裨益良多。

为达致可持续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策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之

建设性元素。在厘定董事会的组成时,董事会多元化将从多个因素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

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所有董事会委任将以任人唯才为依归,本公

司将于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裨益后就客观范畴考量候选人。提名委员会不时审阅政策及目标,以确

保厘定董事会之最佳组成符合本公司策略及目标,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如有)。

董事会多元化概况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董事职位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

董事总计

服务年期5年或以下6至10年10年以上总计

3–25

年龄组别40至49岁50至59岁60岁以上总计

性别女性男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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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续)

提名委员会认为目前的董事会组成已实现适合本集团业务发展所需的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定期审视

董事会的组成及多元化,确保其持续有效。

员工性别多元化概况(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性别女性男性总计

员工数量13727164

性别比例84%16%100%

本公司平等尊重不同性别员工的贡献及才能,并采纳公平招聘政策,提供公开及平等之机会,并无性别、

种族、家庭状况及年龄歧视,以招揽最优秀人才。本公司主要考虑候选人的个人表现、资格、经验及技能。

本公司厘定员工之最佳组成时亦不时考虑其自身业务模式及特定需求。

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当中载有提名及委任董事之准则及程序,旨在确认董事会有适用

于本公司及╱或本集团业务之均衡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角度。

(1) 甄选准则

提名委员会于评估建议候选人是否适合时将参考下列因素:

 诚信声誉;

 成就及经验;

 资历;

 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

 就可投放时间及相关利益之承诺;

 独立性: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提名或续任,则须遵守有关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之候选人

独立性规定及指引;及

 于各方面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

技能、知识及任期。

该等因素仅供参考,并非详尽无遗及具决定性。提名委员会可酌情提名其认为合适之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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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提名政策(续)

(2) 新任董事之提名程序

提名委员会秘书须召开会议,并于会议举行前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候选人(如有),以供提名委员

会考虑。提名委员会亦可建议并非由董事会成员提名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将按照上文所载准则评估该候选人,以厘定该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之董事职务。

倘彼被视为合适,则由提名委员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以填补临时空缺。就建

议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上参选而言,提名委员会届时将向董事会提名以供参考及作出推荐建议。候

选人可向公司秘书发出书面通知,以于股东大会前随时退出选举。就所有关将于任何股东大会

上参选之候选人建议,董事会将有最终决定权。

(3) 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

退任董事符合资格由董事会提名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审阅退任董

事对本公司之整体贡献及服务,以及其参与董事会之程度及表现。

倘须重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则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亦将评估及考虑该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否将

继续符合上市规则所载之独立性规定。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届时应就于股东大会上建议重选之董事向本公司股东作出推荐建议。

于回顾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就董事会之现时架构、规模及组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及所采纳之提

名政策进行检讨。

此外,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现任董事其中三分之一(如董事人数非三之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

于三分之一)须轮席退任,惟每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退任一次。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第86(3)及87条,唐书文女士、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

上轮席退任。唐书文女士、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先生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提

名委员会已审阅唐书文女士、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先生之重选,并向董事会建议彼等重选连任。


1,000 233
1,233
84
8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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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外聘核数师及核数师薪酬

本公司自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委聘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为本集

团之主要核数师。有关彼等确认其对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载于本年报第62至65页「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就所获服务已付或应付主要核数师致同及其联属公司及从属核数师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审核服务酬金:

主要核数师1,000

从属核数师242

小计1,242

主要核数师的非审核服务酬金:

其他82

小计82

总计1,324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明白其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制度」)之责任,并须检讨其成效。有关制度旨在管理

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且仅可就重大错误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之保证。董事会

已将其职责授予本集团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持续监督有关制度,并至少每年检讨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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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制度之特点

监控架构之主要组成部分概述如下:

  • 、适当授权及适当区分职责的组织及管治结构。
  • ,保障资产免遭未经授权使用或处置。
  •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及程序,以识别及计量风险,并每半年进行一次

风险评估,监控风险应对措施的进度。

  • ,包括根据预算及计划进行定期差异分析,并透过适

当的措施解决漏洞,设定关键业务绩效目标。

  • ,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 、关键资金及经常性开支进行的评估、审阅及批准设有严格的政策及程序。
  • 、保密地报告任何涉嫌欺诈或严重行为不当,以采取进

一步行动。

  • ,促进及支持遵守反贪污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指导方针,明确指出其防

止欺诈的责任,协助本集团防范贪污行为,并向管理层或透过适当的举报渠道,举报任何涉嫌欺

诈及贪污或任何有关意图。本集团对所有员工以及代表本集团以代理或信托身份行事的人员以及

与第三方的业务往来中的一切形式的欺诈及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 、人力资源、营运及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每年监察及审查本集团

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并考虑是否有需要设立内部审核职能,并向审核委员会作出推荐建议。风

险管理委员会全面向董事会负责,就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与监控作出保证。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制度检讨

本集团透过其风险管理委员会不时进行涵盖财务、营运及合规方面所有重大监控之检讨及分析,以确

保本集团之制度能应对多变之营商环境。本集团已及时向适当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汇报任何已识别之

重大风险、制度缺陷及监控弱点,以作出纠正措施。

于回顾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的风险评估及管理常规。所有调查结果均已获跟进,并向董事

会作出建议,以供其考虑。审核委员会亦协助董事会审视本集团在会计、财务汇报及内部审核职能方面

之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课程及预算,并认为其属充足。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制度行之有效及充足。

内幕消息政策

本集团采取内幕消息政策以规管内幕消息之处理及发布,特别是可能属股价敏感之资料。本集团亦已

实施程序及指引,以确保内幕消息严格保密。倘须向公众发布内幕消息,应当按照适用法律及法规公平

适时地进行。

董事会已列明一份本集团指定人员之名单,包括所有董事及若干广泛牵涉本集团业务管理及╱或管有

内幕消息之职员。该等行政人员不仅须遵守处理内幕消息之特定程序,亦须对指定董事或公司秘书作

出适当声明,并在处理本公司证券时须受到限制及遵从禁止买卖期。董事会不时审阅及更新有关人员

名单。

举报政策

本集团采纳之举报政策涵盖多项可能与本公司有关的不正当事宜,以助发现及制止不当、失职或不道

德行为。政策已载列程序,以便职员报告涉及本集团之任何实际或涉嫌发生之不当行为,且有关事宜将

以适当及具透明度之方式进行有效之调查及处理。审核委员会已获指派以接收及审议任何该等具适当

证据之呈报个案、自执行董事获取资料及解释、于内部及╱或透过外聘专业人士展开必要调查,以及向

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以解决问题及纠正违规行为。

反贪污政策

本集团实施的反贪污政策适用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有董事、职员及雇员(统称「雇员」)之基本行为

准则。其亦为所有雇员就进行本公司业务时不应接受利益及处理利益冲突的方式提供指引。本公司亦

鼓励及希望业务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及客户)能遵守本集团反贪污政策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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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

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则。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回顾年度一直遵守标

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

董事有关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会明白其须负责编制各财政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而有关财务报表须符合相关法律及上市规则披

露规定,真实公正反映本公司及本集团之事务状况及本集团有关该年度之业绩及现金流量。于编制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会选用合适之会计政策并贯彻采用,并且

作出审慎合理之判断及评估,以及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须负责妥为保存会计记录,

可随时合理准确地披露本集团之财务状况。

与投资者及股东之沟通

为提高透明度及与投资界有效沟通,执行董事与各股东、潜在投资者、研究分析员、基金经理及传媒定

期保持沟通。

董事会亦欢迎股东就影响本公司之事宜发表意见,并鼓励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直接与董事会交流。外聘

核数师及各董事委员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大会解答股东查询。于回顾年度及下一个财政年度须提请股东

垂注之重要资料及日期载于本年报第30页「投资者资料」一节。

此外,年度╱中期报告、公告及新闻稿(如有)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及╱或本公司的公司网

站corporate.bauhaus.com.hk。本公司的公司网站定期更新,因此载有关本集团业务之其他资料。董事

会定期审阅其实施情况,并认为其行之有效。

股息政策

为实现本集团业务可持续发展及长远为本公司股东带来理想回报之目标,董事会已采纳股息政策(「股

息政策」),以就股息分派提供指引如下:

宣派股息须待董事会酌情决定后,方可作实,当中经考虑(其中包括)以下有关本公司及本集团之整体因素:

(i) 营运及盈利;

(i) 业务发展;

(i) 资金需求及盈余;

(iv) 整体财务状况;

(v) 合约限制(如有);及

(vi) 董事会认为适用之任何其他因素。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股息政策(续)

本公司可不时宣派股息,有关股息将向本公司股东以任何货币派付,惟所宣派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所

建议之金额。然而,本公司所派付之任何股息亦须受限于开曼群岛公司法、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所

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下之限制。

董事会将不时审阅股息政策,并可行使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以于董事会认为合适及必要之任何时间

更新、修订或修改股息政策。概不保证将于任何指定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之股息。股息政策在任何方

面均无构成本公司之具法律约束力须派付任何特定金额股息之承诺,及╱或本公司并无责任于任何时

间或不时宣派股息。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

下列程序受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经不时修订)以及适用法例及法规(特别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所规限。

 于递呈要求日期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实缴股本(赋予权利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十分之一之任何

一名或多名股东(「合资格股东」)随时有权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

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之任何事项。

 有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合资格股东必须将经有关合资格股东签署之书面要求(「要求书」)交回本

公司于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204-210号和富大厦号1楼),收件人为

公司秘书。

 要求书必须清楚列明有关合资格股东之姓名、其股权、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原因及于股东特别大

会所建议处理事宜之详情,并必须由有关合资格股东签署。

 要求书将由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于确定要求书为合适及适当后,董事会将根据本公

司组织章程细则之规定送达充分通知予本公司所有登记股东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相反,倘要求

书确认为不适当,则有关合资格股东将获知会此结果,董事会将不会因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 倘董事会未能在要求书递交后21天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则合资格股东可自行召开,本公司须向

有关合资格股东偿付因董事会未能召开该大会而令有关合资格股东产生之所有合理费用。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股东于股东大会提呈建议之程序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概无条文容许股东于股东大会动议新决议案。然而,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有意动议决议案之股东可依循上述程序透过提交要求书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向董事会查询之程序

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寄发其查询及关注事宜,以邮寄方式将上述事项寄往本公司于香港之主要

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204-210号和富大厦1楼),收件人为公司秘书,或以电邮方式发

送至ir@bauhaus.com.hk。

当收到查询,公司秘书将转寄:

  1. ;及
  1. (如建议、查询及客户投诉)有关之通讯予本集团相关管理层。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谨此提呈彼等之报告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管理本集团之业务。本集团主要业务之性质于回顾年度内并无重大变动,

而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之设计及零售业务、物业控股、品牌授权及提供管

理服务。

业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务回顾载列于本年报第1页「主席报告」及第37至41页「管

理层讨论及分析」两节。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主要财务表现指标划分之表现分

析载于本年报第32至34页「财务摘要」一节。有关讨论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本集团于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对本集团营运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法规。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肯定环保及可持续业务营运之重要性。本集团致力遵守本集团主要营运国家或司法权区之现行

相关环境法律、准则及政策。本集团亦于其营运及工作场所提倡多项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文档无纸

化、电子通讯、节能及循环再用物料。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之关系

本集团认为,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为本集团零售业务迈向成功之主要元素。本集团提供优厚酬金待遇以

激励及挽留优秀员工,并致力为其员工提供安全健康之工作环境。具体而言,本集团定期为零售销售员

工举办内部培训、团队建设及交流活动,以宣扬团队精神及提升技能。

作为时装业之知名零售商,本集团不仅向客户出售产品,亦致力透过本集团之实体零售店舖或网上平

台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购物体验。本集团定期与客户互动沟通,且一向乐于收集终端客户对于

市场之真知灼见及反馈。

于采购方面,本集团维持稳固采购基础,并与多个供应商建立长远合作关系。此外,本集团设立防贪政

策,并要求所有与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人士遵从,且定期进行品质保证检查及实地检测,以确保供应商所

生产或供应之货品符合所需标准及其市价合理。

有关本集团环境政策以及与本集团不同持份者及社区之关系之进一步说明载于本年报第3至29页「环境、

社会及管治报告」一节。有关本集团企业管治常规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第42至55页「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以及本集团于该日之财务状况,载于本年报第66

至70页之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并无派付任何股息。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

期股息。有关于回顾年度内已宣派及派付之股息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

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亦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办理登记手续。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综合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摘录自已刊发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概要载于

本年报第130页。该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一部分。

股本及认股权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及认股权之变动详情分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及附注26。

优先认股权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公司法概无优先认股权条文,以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本公司现有

股东发售新股份。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计算之本公司可供分派储备为127,299,000港元。

慈善捐款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作出慈善捐款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销售予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年内本集团总销售额少于1%。

本集团向最大供应商及五大供应商采购之采购额分别占年内本集团总采购额42%及83%。概无董事或

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士或本公司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股本逾5%)于本集团上述五大客

户或供应商拥有实益权益。

管理合约

于回顾年度内,概无订立或存有关于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之管理及行政方面之合约。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

本公司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主席)

杨逸衡先生(行政总裁)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文泰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

蔡斯敏小姐

王炳梁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

许美心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徐家耀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王文泰先生及王炳梁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随即委任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先生为独

立非执行董事,以填补董事会空缺,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第86(3)及87条,唐书文女士、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

席退任。唐书文女士、许美心女士及徐家耀先生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有关独立性之年

度确认书,并继续认为彼等为独立人士。

董事及公司秘书履历

本公司董事及公司秘书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35至36页。

董事之服务合约

执行董事唐书文女士及杨逸衡先生已与本公司重续服务合约,由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起为期三年。执

行董事之服务合约其后将持续有效,直至任何一方向另外一方发出不少于六个月之书面通知后终止为止,

而毋须支付任何赔偿。根据该等服务合约,于服务每满一年后,应付予各执行董事之薪酬可由董事会酌

情决定调整,而彼等各人将享有不多于5,000,000港元之酌情花红。各执行董事亦将可报销一切合理之

实付费用及医疗费用、房屋福利及津贴,并可使用公司汽车,以及就彼所使用之汽车报销汽油及维修费

用(包括保险)。

除上述者外,任何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并无订立本公

司不可于一年内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之服务合约。

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由薪酬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由董事会按董事之职务、责任及表现以及本集团业绩予以审批。有

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付予各董事之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弥偿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当时之董事可从本公司之资产及溢利获得弥偿,并确保该等董事

或当中任何一人就各自之职务执行其职责时免受因作出、发生之行为或遗漏作出行为而将或可能招致

或蒙受之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而造成之损害,惟欺诈或不诚实之情况除外。本公

司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为董事投购合适之责任保险,就因企业活动产生针对董

事之法律诉讼提供保障。

董事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已登记于本公司须存置股东名册

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a) 于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所持股份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董事姓名直接实益拥有

透过

受控制法团

透过

全权信托╱

作为信托之

受益人及

成立人

所持

普通股总数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百分比

唐书文女士(「唐女士」)(附注1)2,150,00034,068,000180,000,000216,218,00058.85%

杨逸衡先生4,930,000–4,930,0001.34%

附注:

  1. ,068,000股份由Great Elite Corporation(「Great Elite」)持有,而Great Elite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唐女士

实益拥有。180,000,000股份由New Huge Treasure Investments Limited(「Huge Treasure」)持有,而Huge Treasure则由Yate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100%权益。Yate Enterprises Limited由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rustes Limited(「EAIT」)作为The Tong &

Wong Family Trust受托人持有100%权益,而The Tong & Wong Family Trust为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唐女士成立之全权信托。唐

女士亦为The Tong & Wong Family Trust之受益人之一。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或相关

股份中登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记录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已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权益登记册:

所持股份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名称持仓直接实益拥有

透过

受控制法团

透过全权信托╱

作为信托之

受益人、成立人

或受托人

所持

普通股总数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百分比

EAIT(附注1)好仓–180,000,000180,000,00049.00%

Yate Enterprises Limited(附注2)好仓–180,000,000–180,000,00049.00%

Huge Treasure好仓180,000,000–180,000,00049.00%

Great Elite(附注3)好仓34,068,000–34,068,0009.27%

David Michael Web(附注4)好仓–29,350,000–29,350,0007.99%

附注:

1. EAIT作为The Tong & Wong Family Trust(由黄锐林博士及唐女士成立之全权信托)之受托人持有Yate Enterprises Limited之100%股权,

而Yate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Huge Treasure之100%股权。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EAIT被视为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2. Yate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Huge Treasure之100%股权。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Yate Enterprises Limited被视为于Huge

Treasure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3. Great Elite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唐女士拥有。

  1. ,350,000 股份中,17,343,600 股份由Preferable Situation Asets Limited持有,而Preferable Situation Asets Limited于英属处

女群岛注册成立,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David Michael Web先生拥有;而 12,006,400股份由Member One Limited持有,Member

One Limited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David Michael Web先生拥有。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人士(有关权益载于第59页「董事于股份及相

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一节之董事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

须予登记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认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采纳一项认股权计划(「该计划」)。本公司设立该计划乃旨在奖励及

回报对本集团业务成果作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有关该计划之进一步详情披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自该计划采纳以来及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授出认股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

一日,概无尚未行使之认股权。于本报告日期,根据该计划可予发行之证券总数为36,738,000股,占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1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内任何时间,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概无获授可藉

收购本公司股份而获益之权利,亦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

参与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取得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该等权利。

股票挂钩协议

除上文所披露之该计划外,本公司于回顾年度内概无订立或于报告期末存续之股票挂钩协议。

关连方交易

年内,本集团之关连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该等关连方交易亦将构成关连交易或持续

关连交易,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本公司确认已遵守

上市规则第14A章之适用披露规定。

董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

除上述者外,于回顾年度内,概无董事或董事之有关连实体于任何对本集团业务有重大影响且本公司

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为订约方之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回顾年度内,概无董事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

权益。

足够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根据可得之公开资料及按董事所知,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中最少25%由公

众人士持有。

核数师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任满告退,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续聘其为本公司核数师之

决议案。

代表董事会

主席

唐书文女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致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66至129页的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

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

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

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

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

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

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

在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评估

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4、3、13及1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拥有物业、厂房

及设备15,662,000港元以及使用权资产53,807,000港元,

分别占 贵集团资产总值约6.6%及22.8%。减值评估

就零售店舖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进行

减值评估,其中,减值亏损净额204,000港元及减值亏

损拨回净额1,416,000港元已分别于年内计提拨备。管

理层认为,各零售店舖均为个别现金产生单位,乃由

于各店舖产生独立现金流量,而有关现金流量大致独

立于其他资产所产生之现金流量。 贵集团根据零售

店舖之现金流量预测进行减值评估。

由于该估值过程本身属主观性质,且依赖预算销售额

及毛利、收益增长率及贴现率等多项估计作出,故我

们将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有关管理层进行减值评估之审计程序包

括(其中包括)评估就估计零售店舖现金流量预

测之使用价值所作估值采用之基准及假设是

否合理。我们质疑与销售增长率、贴现率及经

济状况以及各自对 贵集团零售店舖所造成影

响有关之假设;我们亦抽样检查所用输入数据

是否准确及相关;聘任估值专业人士评估贴现

率,且我们就销售增长率及贴现率进行敏感度

分析,并考虑其对减值造成之影响及是否有任

何迹象显示管理层存有偏见。

存货拨备

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4、3及1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拥有存货

35,589,000港元(经扣除拨备651,000港元),占 贵集

团资产总值15.1%。 贵集团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

配饰之设计及零售业务。瞬息万变之时尚潮流与季节

性因素息相关,并会影响将予计提之存货拨备金额。

存货拨备就陈旧、损毁、滞销、超额及其他存货项目(其

成本未必可全数收回)作出。

由于该等存货拨备由管理层透过作出判断及采用主观

之假设估计,故我们将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之审计程序包括进行存货盘点时识别及

评估过时及陈旧存货;审阅 贵集团识别陈旧、

损毁、滞销、超额及其他存货项目(其成本未必

可全数收回)之程序并对其进行估值;评估 贵

集团于计算可变现净值时所采用之方法、输入

数据及假设;取得每件存货项目之账龄情况,

并透过检查存货记录抽样测试有关账龄情况

是否准确;以及审阅全年销售记录及年结日后

之后续销售,评估可变现净值。此举包括考虑

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管理层存在偏见,如人为

篡改既定方法;及与过往消耗量相比,用于拨

备之百分比是否适宜。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其他信息

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 贵公司二零二五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

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关于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

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

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

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

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

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

代方案。

在审核委员会协助下,董事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按照我们所协定的委聘条款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

意见,除此以外,本报告并无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核数师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

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

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在审计期间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

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

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

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

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

交易及事项。

  • ,以获取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相关充足、适当的审计凭

证,作为对 贵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进行 贵集团审计而

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以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

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采取消除威胁的行动

或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

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

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特别行政区

铜锣湾

恩平道28号

利园二期11楼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林友鑫

执业证书编号:P06622


194,500 (55,464)
139,036 5,242 (95,835) (32,085) (1,535) (3,472)
11,351 320
11,671
27
11,698
11,698
3.2 港仙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5192,996

销售成本7(49,755)

毛利143,241

其他收入及增益53,231

销售及分销开支(99,579)

行政开支(31,534)

其他开支7(9,832)

融资成本6(4,154)

除税前溢利71,373

所得税抵免╱(开支)10(159)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1,214

其他全面收益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重新计量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负债301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1,515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1,515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110.3 港仙


15,662 53,807 23 – 10,866 7,138
87,496
39 35,589 2,935 12,370 67,175 29,965
148,073
1,256 8,815 31,858
41,929
106,144
193,640
1,800 15,538 567
17,905
175,735
36,738 138,997
175,735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314,137

使用权资产1457,089

无形资产1529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27–

租赁、水电及其他非流动按金2012,498

递延税项资产166,818

非流动资产总值90,571

流动资产

可收回税项88

存货1841,056

应收账款193,905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09,044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2129,42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2257,710

流动资产总值141,22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3735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249,543

租赁负债1434,110

流动负债总额44,388

流动资产净值96,83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87,406

非流动负债

预提费用242,203

租赁负债1420,753

长期服务金责任17413

非流动负债总额23,369

资产净值164,037

权益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2536,738

储备27127,299

权益总额164,037

主席兼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杨逸衡先生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报

股本

股份

溢价账 储备金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

之金融资产

公平值储备 保留溢利 权益总额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27)(附注27)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6,73844,94824(2,970)83,782162,522

年内溢利–1,2141,214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重新计量长期服务金负债(附注17)–301301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1,5151,51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36,73844,94824(2,970)85,297164,037

年内溢利–11,67111,671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重新计量长期服务金负债(附注17)–2727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11,69811,69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6,73844,94824(2,970)96,995175,735

  • ,99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7,299,000港元)。

11,351 3,472 (3,126) 5,977 33,153 167 576 (156) 737 (458) – 18 (183) (1,416) 204
50,316 (4,336) 5,650 970 1,905 521 (1,377)
53,649 3,126 (3,458) 49 –
53,366
(8,683) (12) 401 (37,755)
(46,049)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业务所得现金流量

除税前溢利调整:1,373

融资成本64,154

银行利息收入5(2,41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73,838

使用权资产折旧738,276

长期服务金责任

– 于损益中确认的开支714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亏损╱(收益)净额5, 7(660)

附属公司清盘收益5–

租赁按金撇销7647

租赁负债拨回净额5, 7(94)

出售商标亏损712

无形资产摊销727

存货拨备拨回净额7(2,166)

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回)╱减值净额5, 77,926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减值净额71,173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52,233

租赁、水电及其他非流动按金(增加)╱减少4,643

存货减少╱(增加)(9,490)

应收账款减少╱(增加)(1,12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1,525

应付账款增加╱(减少)(254)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减少(1,296)

经营业务所得现金46,241

已收利息2,414

已付利息(4,143)

退回香港利得税净额289

已付海外税项(88)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44,713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13(11,770)

新增商标1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及使用权资产所得款项2,900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增加(9,720)

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18,590)


(35,062)
(35,062)
(27,745) 57,710
29,965
17,785 12,180
29,965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租赁付款本金部分32(b)(36,222)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36,222)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减少净额(10,099)

年初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67,809

年终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57,71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2225,050

收购时原到期日少于三个月之非抵押定期存款2232,660

57,710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本

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204-210号和富大厦1楼。本集团主要从事潮流服

装、袋及时尚配饰之设计及零售业务。本集团营业额大部分来自旗下主要自家品牌,如「SALAD」及

「TOUGH」、一些潮流设计品牌以及若干国际品牌。

本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New Huge Treasure Investments Limited之附属公司。董事

认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并由一个全权信托实益全资拥有之Yate

Enterprises Limited。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名称

注册成立╱注册

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

注册股本

本公司所占股权百分比

主要业务直接间接

Bauhaus Investments (BVI) Limited*英属处女群岛普通股1,000美元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投资控股

Bauhaus Holdings Limited香港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2港元及普通股2港元

–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成衣及配饰贸易

Bauhaus Asia-Pacific Limited香港普通股2港元–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成衣及配饰贸易

广世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1港元–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成衣及配饰贸易

强韧有限公司香港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5港元及普通股2港元

–100

(二零二四年:

100)

品牌管理及授权

Bauhaus Property Limited香港普通股2港元–100

(二零二四年:

100)

不活动

Sky Top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香港普通股1港元–100

(二零二四年:

100)

物业持有

Bauhaus Management Limited香港普通股

1,000,000港元

–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提供管理服务

Bauhaus Retail (Macau) Limited*澳门普通股

25,000澳门币

–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成衣及配饰贸易

Bauhaus (SG) Pte. Ltd*新加坡普通股

1新加坡元

–100

(二零二四年:

100)

成衣及配饰贸易

  •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致同全球网络之其他成员公司并无审核该等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

上表载列董事认为主要影响本集团本年度业绩或构成资产净值主要部分之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

认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详情会导致篇幅过长。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1 编制基准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统称

包括所有适用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亦载有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除股本投资已按公平值计量外,此等

综合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法编制,并以港元呈列,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约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务请注意,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曾运用会计估计及假设。尽管此等估计基于管理层就现行事件及

行动之最佳认知及判断作出,惟实际结果最终或会与该等估计不同。涉及较高程度判断或复杂性

之范围,或假设及估计对综合财务报表属重大之范围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披露。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

务报表。附属公司指受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倘本集团透过参与被投

资方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被投资方之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行使对被投资方之权力影响有关回报,

即取得控制权(即赋予本集团现有能力以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之既存权利)。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于被投资方大多数投票权或类似权利,则本集团于评估其是否对被投

资方拥有权力时,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该被投资方其他投票权持有人之合约安排;

(b) 根据其他合约安排所享有之权利;及

(c) 本集团之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采用一致之会计政策就与本公司相同报告期间编制。附属公司业绩自本集团取

得控制权当日起综合计算,并持续综合计算至该控制权终止当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之各组成部分乃归属于本公司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导致非

控股权益产生亏绌结余。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有关之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

收支及现金流量均于综合账目时悉数对销。

倘有关事实及情况如上所述显示三个控制权因素之一项或多项因素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

是否仍然控制被投资方。至于不涉及失去控制权之附属公司拥有权益变动,则会入账列作权益

交易。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1 编制基准(续)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则会解除确认(i)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任何非控股

权益之账面值;及(i)已记录在权益之累计汇兑差额;并于损益确认(i)已收代价公平值;(i)任何保

留投资公平值;及(i)任何产生之盈余或亏绌。本集团过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应占部分会按照

假设本集团已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而将须依循之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如适

当)。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列方式。

2.2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本集团营运相关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会计准则,并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期间生效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二零二零年)之

相关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之修订

供应商融资安排

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并无对所编制及呈列的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之业绩及财务状

况造成重大影响。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授权日期,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已刊发但尚未生效,

且本集团尚未提早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共受托责任的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涉及依赖自然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注入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缺少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 第11卷

香港诠释第5号之修订财务报表的呈列 – 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

定期贷款的分类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对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对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对生效

生效日期待定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董事预期,所有修订将于修订生效日期或之后开始的首个期间之本集团会计政策中获采纳。有关

预期会对本集团会计政策产生影响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资料载列于下文。

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预期不会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其保留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中的许多现有要求,仅作了有限改动,且部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要求将转移至香港会计准则

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错误」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影响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及计量,但会影响其呈列。其引入三个主

要新要求,包括:

  • (即「经营溢利」及「除融资及所得税前溢利」),并根据报告实体

的主要业务活动将项目分为五个新定义的类别(即「经营」、「投资」、「融资」、「所得税」及「终止

经营」);

  • (「管理层绩效指标」);及

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已作出小范围修订,包括:

  • 「经营溢利或亏损」用作呈列经营现金流量的间接方法的起点;及

此外,若干其他准则亦已因此作出相应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自二零二七年四月一日或之后

开始的年度期间起生效,须追溯应用,且载有特定过渡条文。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按公平值计量其股本投资。公平值为于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于有序交

易就出售资产所收取或就转让负债所支付之价格。公平值计量基于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之交

易于该资产或负债之主要市场或(在无主要市场之情况下)于对该资产或负债最有利之市场进行。

该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必须为本集团可进行交易之市场。资产或负债之公平值以市场参与者为

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会使用之假设计量(假设市场参与者按其最佳经济利益行事)。

非金融资产之公平值计量计及市场参与者透过使用其资产之最高及最佳用途或透过将资产出售予

将使用其最高及最佳用途之另一名市场参与者而产生经济利益之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各情况下适用且具备充足数据计量公平值之估值技术,以尽量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

数据及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所有公平值于综合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之资产及负债,按对整体公平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最低

层输入数据分类至下述公平值层级:

第1层–根据相同的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2层–根据对公平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可观察(直接或间接)最低层输入数据之估值技术,

且并不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第3层–根据对公平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不可观察最低层输入数据之估值技术

就于综合财务报表按经常基准确认之资产及负债而言,本集团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按对整体公平

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最低层输入数据重新评估分类,以厘定各层级之间有否出现转移。

非金融资产减值

当出现减值迹象,或资产(存货、递延税项资产及金融资产除外)须作出年度减值测试时,将会估计

有关资产之可收回数额。资产之可收回数额按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与其公平值减出售

成本(以较高者为准)计算,并就个别资产厘定,惟倘资产不可产生大致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别之现金流入,则可收回数额以资产所属之现金产生单位厘定。

倘可识别合理及一致之分配基准,则公司资产亦会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否则其会分配至可

识别合理及一致分配基准之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减值亏损只会于资产账面值超过可收回数额时方会确认。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以

可反映目前市场对货币时间值以及资产独有风险评估之税前贴现率贴现至现值。减值亏损于与减

值资产功能一致之费用类别产生期间在损益中扣除。

各报告期间结算日均会作出评估,以确定有否迹象显示过往已确认之减值亏损不再存在或有所减

少。倘出现上述迹象,则会估计可收回数额。过往已确认之资产(若干金融资产除外)减值亏损仅于

用作厘定资产可收回数额之估计有变时拨回,惟有关数额不得超过假设过往年度并无确认资产减

值亏损而应已厘定之账面值(已扣除任何折旧╱摊销)。减值亏损拨回于产生期间计入损益。

关连方

倘符合下列条件,则视为本集团之关连方:

(a) 该方为该人士之家族人士或直系亲属,而该名人士

(i) 对本集团拥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

(b) 该方为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为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个实体为另一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或为另一实体之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

附属公司)。

(i) 该实体与本集团为相同第三方之合资企业。

(iv) 一个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合资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之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就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之实体之雇员利益而设之离职后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由(a)所界定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a)(i)所界定之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为该实体(或该实体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内之任何成员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个别人士之近亲家属成员为预期在与实体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影响该个别人士或受该个别人士影响

之家属成员。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入账。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成本包括其购

买价及将资产达致运作状况及地点作拟定用途之任何直接应占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投入运作后产生之开支(如维修及保养)一般于产生期间在损益扣除。倘符

合确认条件,则大型检查开支乃于资产账面值中资本化作为替换项目。倘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重

要部分须定期更换,则本集团确认该等部分为具备特定可使用年期之个别资产并对其作出相应折旧。

每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折旧至剩余值,以撇销其成本。就此而言,

所用之主要年率如下:

楼宇 2%

租赁物业装修 20%至50%

电脑设备 20%至25%

家私、固定装置及设备 20%

汽车 30%

若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各部分有不同之可使用年期,该项目之成本须合理分配至各部分,而各

部分须独立计算折旧。剩余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法至少于每个财政年度结算日进行检讨及作出

适当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包括任何已首次确认之重大部分)于出售或预期其使用或出售不会产生任

何未来经济利益时解除确认。于资产解除确认年内在损益确认之出售或报废之增益或亏损,乃有

关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面值之间之差额。

有关使用权资产折旧之会计政策载列于下文有关「租赁」之附注。

无形资产

分别收购之无形资产于首次确认时按成本计量。于业务合并时收购无形资产之成本为于收购日期

之公平值。无形资产之可使用年期可评估为有限或无限性质。具有限年期之无形资产其后于可使

用经济周期内摊销,并于有迹象显示无形资产可能减值时进行减值评估。具有限可使用年期之无

形资产摊销期及摊销方法最少于每个财政年度结算日检讨。

具有限可使用年期之商标按成本扣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并于5至15年之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以直

线法摊销。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租赁

本集团于合约开始时评估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倘合约赋予某一已识别资产于一段时间内之

使用控制权以换取代价,该合约即为或包含租赁。

为应用该定义,本集团评估有关合约是否符合三个关键评估项目:

  • ,本集团是否有权于整个使用期间因使用已识别资产而

获得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及

  • 。本集团会评估其是否有权于整个使

用期间指示资产之「使用方式及用途」。

就含有租赁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部分之合约而言,本集团以相对独立价格为基准,

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租赁部分及非租赁部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采用单一确认及计量方法,惟短期租赁除外。本集团确认支付租赁付款之租赁

负债,使用权资产则代表使用相关资产之权利。

(a)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于租赁开始日(即相关资产可供使用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

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后之金额计量,并根据重新计量租赁负债进行调整。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已确认租赁负债金额、所产生初始直接成本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支付之租赁付款减任何已收

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成本亦包括拆卸及移除相关资产或恢复相关资产或其所在场地之成本

估计。使用权资产折旧于租期与有关资产估计可使用年期之较短者按直线法计算如下:

租赁土地 50年

楼宇 于租期内

本集团亦于使用权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评估减值。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租赁(续)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于租赁开始之日按租期内租赁付款之现值确认。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

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取决于指数或利率之可变租赁付款以及预计剩余价值担保

下将予支付之金额。租赁付款亦包括合理确定本集团将行使购买选择权之行使价以及就终止

租赁支付之罚款(倘租期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选择权)。不取决于指数或利率之可变租赁付款

于触发付款事件或条件发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因租赁中隐含之利率不可容易地确定,故本集团采用其租赁开始日

之增量借款利率。于开始日期后,为反映利息增加,租赁负债金额会增加,而租赁付款则使其

减少。此外,倘发生更改、租期变更、租赁付款变更(如因指数或利率变动而导致日后租赁付

款改变)或购买相关资产之选择权评估改变,则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之账面值。

对于未作为单独租赁入账之租赁变更,本集团根据已修改租约之租赁期限,在修改生效日期

使用经修订之贴现率对经修订租赁付款进行贴现,从而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租赁重新计量时,相应调整会于使用权资产或(倘使用权资产已减至零)损益中反映。

(c) 短期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楼宇及设备项目之短期租赁,即自开始日期起计租期为12

个月或以下且并无购买选择权之租赁。

短期租赁之租赁付款在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已付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且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首次确认时对公

平值作出之调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于综合财务报表上,使用权资产已呈列为单独项目。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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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首次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于首次确认时分类为其后按摊销成本、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计量。

金融资产于首次确认时之分类,取决于其合约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本集团管理它们之业务模式。除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之应收账款,或本集团对该笔应收账款已采用未经调整重大融资成分影响之

可行权宜方法外,本集团初步以公平值计量金融资产,加上交易成本(于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之情况下)。并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本集团已应用可行权宜方法之应收账款,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下厘定之交易价格计量,而这是基于下文「收益确认」载列之政策。

为使金融资产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进行分类及计量,须就未偿还本金产生纯

粹支付本金及利息(「纯粹支付本金及利息」)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并非用作纯粹支付本金及利息之

金融资产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分类及计量,而不会考虑业务模式。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指其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型厘定现金流

量是否来自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或两者兼有。按摊销成本分类及计量之金融资产乃

于以持有金融资产为目标之业务模式内持有,旨在收回合约现金流量;而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分类及计量之金融资产则于以同时持有及销售金融资产以收回合约现金流量为目标之业务模

式内持有。并非于前述业务模式内持有之金融资产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分类及计量。

所有正常情况下买卖之金融资产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资产之日)确认。正常情况下买卖指

于一般按规例或市场惯例设定之期间内交付资产之金融资产之买卖。

其后计量

金融资产之其后计量视乎其分类方法如下: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于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且可予减值。有关增益及亏损于该资产

获终止确认、修改及减值时于损益确认。

本集团之按金、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三个月以上到期的无抵押定期存

款均属于此类金融工具。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之金融资产(股本投资)

首次确认时,本集团可选择不可撤回地将其股本投资分类为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

本投资(不可回收),条件为该等投资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之定义且并非持作

买卖。此分类方法乃按个别工具基准而厘定。

此等金融资产之增益及亏损永不回收至损益。股息在付款权已成立时于损益确认为其他收益,即

与股息相关之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向本集团,而股息金额能可靠地计量之时,惟当本集团能自该等

所得款项中获利作为收回金融资产之部分成本时则除外,而在该情况下,有关增益将于其他全面

收益入账,并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储备」中累计。指定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不可回收)毋须进行减值测试。

金融资产解除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部分或同类金融资产组别之部分(倘适用)在下列情况将首要解除确认(即自

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移除):

  • ;或
  • ,或根据「转让」安排承担在无重大延误情况下

向第三方全数支付所收取之现金流量之责任;且(a)本集团已转让资产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

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资产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已转让资产控制权。

倘本集团已转让收取来自资产之现金流量之权利或已订立转让安排,其将评估是否及于何等程度

保留资产拥有权之风险及回报。当其并无转让或保留资产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亦无转让资产控

制权时,则本集团按其持续参与程度继续确认所转让资产。于此情况下,本集团亦确认相关负债。

所转让资产及相关负债按可反映本集团所保留权利及责任之基准计量。

以对所转让资产提供担保之形式进行持续参与是以资产原账面值与本集团可能须偿还之最高代价

金额中之较低者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持有之所有债务工具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预期信贷亏损以根据合约应付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所有现金流量间之差额为基准,

按原有实际利率相近之差额贴现。预期现金流量将包括合约条款组成部分之出售所持有抵押物所

得现金流量或其他信贷加强措施。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一般方法

预期信贷亏损于两个阶段获确认。就自首次确认起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之信贷风险而言,预期

信贷亏损就因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发生之违约事件导致之信贷亏损而作出(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就自首次确认起经已显著增加之信贷风险而言,不论何时发生违约事件,于余下风险年期内的预

期信贷亏损均须计提亏损拨备(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评估自首次确认后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是否有大幅增加。当作出评估时,

本集团比较于报告日期金融工具发生违约风险与于首次确认日期金融工具发生违约风险,并于没

有过度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考虑可得的合理及可支持资料,包括过往及前瞻性资料。

本集团在合约付款已逾期90天时认为金融资产违约。此外,在若干情况下,倘内部或外部资料反映,

在没有计及本集团任何现有信贷增强措施前,本集团不大可能悉数收到未偿还合约款项,则本集

团亦可认为金融资产将会违约。金融资产于无合理预期可收回合约现金流量时撇销。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按一般方法可能会减值,且除应用简化方法之应收账款及合约资产外,

其在以下阶段分类用于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详情如下。

第1阶段–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未显著增加之金融工具,其亏损拨备按等于十二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

第2阶段–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加但并非信贷减值金融资产之金融工具,其亏损拨

备按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

第3阶段–于报告日期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但并非购买或原始信贷减值),其亏损拨备按等于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

简化法

就不含重大融资成分之应收账款而言,或倘本集团采用不调整任何重大融资成分之影响之可行权

宜方法,则本集团于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时应用简化法。根据简化法,本集团并无追踪信贷风险之

变化,反而于各报告日期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本集团已根据其以往信贷亏损经

验建立拨备矩阵,并就债务人及经济环境之特定前瞻性因素作出调整。

就应收账款而言,本集团采用上述政策作为其会计政策,以于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时采用简化法。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负债

首次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于首次确认时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贷款及借贷,或应付款项(视适用情

况而定)。

所有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倘属贷款及借贷以及应付款项,则须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

本集团之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租赁负债。

其后计量

金融负债(租赁负债除外)之其后计量取决于以下分类: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贷款及借贷)

于首次确认后,计息贷款及借贷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影响并不重大,

在该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增益及亏损于负债获解除确认时通过实际利率摊销程序在损益内确认。

摊销成本在计及收购时之任何折让或溢价以及属于实际利率不可分割部分之费用或成本后计算。

实际利率摊销计入损益之融资成本中。

租赁负债之会计政策载于上文有关「租赁」之附注。

金融负债解除确认

当负债责任解除、取消或届满,即解除确认金融负债。

倘现有金融负债由同一放贷人按条款相当不同之另一项负债取代,或现有负债条款大幅修改,则

该项替换或修改视为解除确认原负债并确认新负债,而相关账面值间之差额则于损益确认。

金融工具抵销

倘目前有强制执行之法律权利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以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

债时,则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将予抵销并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内呈报净额。

存货

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列账。成本以加权平均法厘定,而就在制品及制成品而言,

则包括直接物料、直接劳工及适当比例之开支。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完成及出售将产生之任

何估计成本计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以及可随时兑换为已知

现金数额、价值变动风险不重大且一般于收购当时起计三个月内到期之短期高流通性投资,扣除

须按要求偿还并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不可分割一部分之银行透支。

就综合财务状况报表而言,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包括手头及银行现金,当中包括定期存款及与现

金性质相似且并无限定用途之资产。

拨备及或然负债

倘因过往事件导致现有债务(法定或推定)且日后可能须以资源流出偿还债务,若能可靠估计有关

债务金额,则确认拨备。

所有拨备于各报告期末予以审阅及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

倘贴现之影响重大,则确认之拨备金额为预期须用作偿还债务之未来支出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之现值。

因时间推移产生之贴现值增额于损益中计入融资成本。

倘不大可能需要经济利益外流,或无法对金额作出可靠估计,则有关责任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

经济利益外流之可能性极低。倘本集团可能须承担之责任须视乎未来会否发生某宗或多宗不受本

集团完全控制之不确定事件而确定,则亦会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济利益外流之可能性极低。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与于损益外确认项目有关之所得税于损益外确认,即于其他全面收

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间结算日已颁布或实际已颁布之税率(及税务法例),并计及本集团

经营所在国家之现行诠释及惯例,按预期自税务机关退回或向税务机关支付之金额计量。

递延税项就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资产及负债之税基与财务报告所列账面值之所有暂时差额,以负债

法作出拨备。

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均确认递延税项负债,惟下列情况除外:

• 并非业务合并且于交易当时不影响会计溢利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之交易中首次确认资产或负

债产生递延税项负债,且不会产生同等应课税及可抵扣暂时差额时;及

  • ,倘暂时差额拨回之时间可予控制,且可预

见将来不大可能拨回暂时差额时。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所得税(续)

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及结转未动用税项抵税金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均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递

延税项资产限于将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以及结转未动用税项抵税金及未动用

税项亏损之情况时确认,惟下列情况除外:

• 并非业务合并且于交易当时不影响会计溢利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之交易中首次确认资产或负

债产生与可扣减暂时差额有关之递延税项资产时;及

  • ,递延税项资产只会在暂时差额于可预见将

来可能拨回且将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销暂时差额之情况下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会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覆核,并会于应课税溢利不再可能足以抵销全部或部

分将予动用之递延税项资产时作出调减。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重新评估,

并于应课税溢利有可能足以抵销全部或部分将予收回之递延税项资产时予以确认。

倘及仅当本集团具依法执行权利,于预期清偿或收回大量递延税项负债或资产之各未来期间抵销

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而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与相同税务机关对相同课税实体

或不同课税实体(拟按净额基准结算即期税项负债及资产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征收之所得

税有关,则递延税项资产与递延税项负债会互相抵销。

就税项扣减归属于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对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分别应用香港会计准

则第12号的规定。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扣减暂时性差异的应课税溢利为限,确认与租

赁负债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并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当不同水平应课税收入采用不同税率时,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使用预计拨回暂时差额期间应课税

收入预期采纳之平均税率计量。

厘定平均税率需要估计(i)当前暂时差额将于何时拨回及(i)该等年度未来应课税溢利金额。估计未

来应课税溢利金额包括:

– 收入或亏损(不包括暂时差额拨回);及

– 当前暂时差额拨回。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于客户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支付代价时确认。倘本集团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有

权利无条件收取代价,则合约负债亦将予确认。于此情况下,相应之应收款项亦将予确认。合约负

债亦包括VIP计划产生的递延收益。

股本

股本普通股分类为权益。已确认股本金额使用面值而厘定,而任何关连交易成本自股份溢价扣除。

收益确认

与客户所订合约之收益

与客户所订合约之收益于商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该金额反映本集团预期就交换

该等商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

为厘定是否确认收益,本集团遵循以下5个步骤:

1. 识别与客户之合约

2. 识别履约责任

3. 厘定交易价格

4. 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履约责任

5. 于履行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

当合约中之代价包含可变金额时,代价金额于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交换时估

计。可变代价于合约开始时估计并受到约束,直至与可变代价相关之不确定因素其后得到解决时,

所确认累积收益金额极有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收益拨回。

当合约包含融资部分,而该融资部分为客户提供超过一年之商品或服务转让融资之重大利益时,

收益按应收款项之现值计量,使用贴现率折现,该贴现率将反映在本集团与客户在合约开始时之

单独融资交易中。当合约包含融资部分,而该融资部分为在本集团提供了一年以上之重大财务利

益时,合约下确认之收益包括按实际利息法在合约负债上另加之利息开支。就客户付款与转移已

承诺商品或服务之间期限为一年或以下之合约,交易价格并不会就重大融资部分之影响使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可行权宜方法作出调整。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销售服装产品及配饰

销售服装产品及配饰之收益于资产控制权转让予客户之时间点确认(一般为交付服装产品及配饰时)。

本集团设有一项客户忠诚计划,透过该计划,客户于零售店舖消费即可获得奖赏,日后于零售店

舖购物时可透过抵销奖赏消费。该等奖赏为客户提供透过抵消奖赏消费之权利,而客户须于日后

在零售店舖购物方可享有该权利。奖赏于获授后12个月内有效。因此,为客户提供权利之承诺为

一项个别履约责任。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以实际利率法确认。对于按摊销成本计量且并无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实际

利率适用于有关资产账面总值。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为要求发行人(或担保人)就特定债务人未能根债务工具条款于到期时付款所招致之

损失作出特定付款以赔偿持有人之合约。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按其公平值确认,前提是有合理保证会收到补助,且本公司会遵守所有附带条件。政府

补助会递延,并于必要期间在损益中确认,以配合补助金拟补偿的成本。

与收入有关之政府补助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其他收入」内按总额呈列。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本公司设立认股权计划,旨在奖励及回报对本集团业务佳绩付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本集团雇

员(包括董事)收取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之薪酬,而雇员则提供服务作为股本工具之代价(「股本结算

交易」)。

就于二零二年十一月七日之后授出认股权而与雇员进行之股本结算交易之成本,乃参考其授出

日期之公平值计量。公平值由外聘估值师以柏力克 – 舒尔斯 – 莫顿定价模式厘定。

股本结算交易之成本连同权益之相应升幅会于达到表现及╱或服务条件之期间于雇员福利开支确认。

于归属日期前各报告期间结算日就股本结算交易确认之累计开支,反映归属期届满情况及本集团

对最终将归属之股本工具数目之最佳估计。期内损益扣除或计入之金额,指该期间期初及期终时

已确认累计开支之变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续)

厘定报酬获授当日之公平值时,不计服务及非市场绩效条件,惟可能符合条件之情况评估为本集

团对最终将归属之股本工具数目之最佳估计一部分。市场绩效条件于获授当日之公平值反映。报

酬之任何其他附带条件(但不带有相关服务要求)视作非归属条件。非归属条件于报酬之公平值反映,

除非同时具服务及╱或绩效条件,否则报酬即时支销。

因非市场绩效及╱或服务条件未能达成而最终未有归属之报酬不会确认开支。倘报酬包括市场或

非归属条件,则交易不论是否达到该市场或非归属条件均会视作归属处理,惟所有其他表现及╱

或服务条件必须达成。

当股本结算报酬之条款修改时,倘符合有关报酬之原有条款,则按条款并无修改之假设确认最低

开支。此外,就增加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之总公平值之修改或对雇员有利之其他修改而言,按修改

日期之计量确认开支。

当股本结算报酬注销时,会视作报酬已于注销当日归属,而该报酬尚未确认之任何开支会即时确认。

此包括任何未能符合由本集团或雇员控制之非归属条件之报酬。然而,倘有一项新报酬替代注销

之报酬,并于授出当日指定为替代报酬,则该项注销及新报酬会如上段所述被视为原有报酬之修

改般处理。

计算每股盈利时,尚未行使认股权之摊薄影响反映为额外股份摊薄。

其他雇员福利

退休金计划及其他退休福利

雇员退休福利透过定额供款计划提供。此外,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受雇的雇员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

亦有权领取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属固定福利计划。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其他雇员福利(续)

退休金计划及其他退休福利(续)

(a) 定额供款计划

本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列为符合资格参与强制性公

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之雇员设立定额供款强积金计划。供款根据雇员基本薪金

之百分比计算,并根据强积金计划规则于应付时自损益扣除。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

资产分开,由独立管理之基金持有。本集团之雇主供款将于向强积金计划供款时全数拨归雇

员所有。

本集团于澳门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每月向当地政府有关当局管理之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而有

关当局亦承担本集团雇员之退休责任。除每月供款外,本集团毋须支付其他退休福利。应缴

供款于产生时自损益支销。

(b) 固定福利计划

雇员在部分情况下终止雇佣时将获得的长期服务福利金额乃参考雇员的服务年期及相应薪金

界定。任何福利的法律责任仍由本集团承担。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长期服务金责任为于报告期末长期服务金责任的现值。

管理层每年在独立估值师的协助下估计长期服务金责任,乃按贴现率、薪金增长率、流失率

及可抵销强积金累计权益的预期投资回报计算。贴现系数于各年度报告期末时参考政府债券

的市场收益率厘定,有关债券以支付福利的货币计值,且到期限与相关固定福利负债条款

相近。

固定福利成本分类如下:

  • (包括即期及过往服务成本以及削减及结算增益及亏损);
  • ;及

本集团固定福利计划的服务成本计入雇员福利开支。雇员供款均与服务年资无关,被视为服

务成本扣减。

固定福利净负债的净利息支出计入融资成本。

重新计量固定福利净负债所得的增益及亏损(包括精算增益及亏损)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且不

会在往后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其他雇员福利(续)

短期雇员福利

雇员享有年假之权利于雇员应享有时确认。拨备按直至报告日期有关雇员因提供服务而可享有年

假之估计负债作出。

病假及产假等非累计有偿假期之权利于休假时方予确认。

股息

末期股息于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确认为负债。拟派股息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由于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授权董事宣派中期股息,故相关中期股息可同时建议派付及宣派。

因此,中期股息将于建议派付及宣派时即时确认为负债。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向本公司高级行政管理层呈报以供彼等就分配资源至本集团业务部分及审阅该等部分

表现作出决定之定期内部财务资料,识别经营分部及编制分部资料。

外币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本集团属下各实体自行厘定其功能货币,

而载入各实体综合财务报表之项目均以该功能货币计量。由本集团属下实体列账之外币交易按其

交易日现行之各功能货币汇率初步列账。以外币计算之货币资产及负债按功能货币于报告期间结

算日之汇率换算。自结算或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差额均于损益确认。

以外币结算并以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并无重新换算(即仅采用最初交易日期之汇率换算)。

以外币公平值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以计量公平值当日之汇率换算。重新换算按公平值计量之非货币

项目所产生之增益或亏损与确认该项目公平值变动之增益或亏损之处理方法一致(即公平值增益

或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之项目之汇兑差额,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

于解除确认与预付代价相关之非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负债时,为厘定初步确认相关资产、开支

或收入采用之汇率,初步交易日期为本集团初步确认预付代价产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负

债当日。倘存在多笔预付款或预收款,则本集团就每笔预付代价之付款或收款厘定交易日期。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外币(续)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以外之货币。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该等实体之资产及负债按

报告期间结算日现行之汇率换算为港元,而损益表则按年内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所产生

之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汇兑波动储备中累计。出售海外业务时,有关特定海外业

务之其他全面收益部分会于损益确认。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海外附属公司之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产生当日之汇率换算为港元。海外

附属公司全年频繁产生之经常现金流量按年内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

3.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须作出会影响收益、开支、资产及负债之呈报金额及其相关披露以

及或然负债披露之判断、估计及假设。有关该等假设及估计之不确定因素或会导致须大幅调整日

后受影响之资产或负债账面值。

判断

采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除涉及对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之数额有重大影响之估计作出判断外,管

理层已作出以下判断。

厘定有续租选择权之合约租期时所作重大判断

本集团有数份附带延长及终止权之租赁合约。本集团于评估行使重续或终止租赁时作出判断。换

言之,其会考虑所有能形成经济诱因促使其续租或终止之相关因素。在租赁开始日期后,倘发生

本集团控制范围内且影响本集团行使续租或终止权之能力之重大事件或情况变动(如进行重大租

赁装修或对租赁资产进行重大定制)时,会重新评估租期。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有重大风险导致下一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之未来及

估计不确定因素其他主要来源之相关主要假设论述如下。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项目之减值测试

管理层于出现减值迹象时,估计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项目之可收回数额,当中须估

计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当估计使用价值时,管理层须估计现金产生单位之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并选择适合之贴现率以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现值。修改管理层所拣选以厘定减值水平之假设(包

括现金流量预测之贴现率或增长率假设)均可能严重影响用于减值测试之现值净额。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分别为15,66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4,137,000港元)及53,80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7,089,000港元)。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13及14。

递延税项资产

所有未使用税项亏损均于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该等亏损时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管理层须

视乎未来应课税溢利可能出现之时间及水平以及未来税务规划策略,运用重大判断厘定可确认之

递延税项资产数额。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税项亏损相关之已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加速税

项折旧分别为5,43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118,000 港元)及1,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00,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确认之税项亏损数额为200,8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13,719,000港元)。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存货拨备

管理层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审阅本集团存货之账龄分析,并于事件或情况有变显示存货结余未必

会变现时,对陈旧项目作出拨备。评估拨备金额涉及管理层判断及基于过往消耗量及近期市况之

估计。倘实际结果与原有估计出现差异,则有关差异将影响于该估计出现改变期间内存货之账面

值及所扣除╱拨回之拨备。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存货账面值为35,589,000港元(经扣除拨

备65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1,056,000港元(经扣除拨备834,000 港元)。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18。

租赁 – 估计递增借款利率

本集团未能即时厘定租赁中隐含的利率,故其采用一种递增借款利率(「递增借款利率」)以计量租

赁负债。递增借款利率指本集团将于类似年期及按类似抵押品以借入所需资金所支付之利率,以

于类似经济环境下获得价值与使用权资产类似之资产。因此,递增借款利率反映本集团「将需支付」

之款项,其规定需在并无可供观察利率时(如就并无订立融资交易之附属公司者)或当其需予调整

以反映租赁之条款及条件时(如当租赁并非以该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计值)作出估计。本集团估计

采用可观察输入数据(倘存在)(如市场利率)得出之递增借款利率,并需作出若干实体特定估计(如

该附属公司之独立信贷评级)。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 业务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之设计及零售业务。

就管理而言及按照与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进行内部报告资料以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一致之

方式,本集团之新呈报分部如下:

  1. :管理及营运实体销售点,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地区(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主要为香港及澳门)

之零售店舖、特卖场、期间限定店及季节性促销活动等;及

  1. :管理及营运网络分销渠道以捕捉网上消费之无限潜力。

分部表现按可呈报分部溢利(即计算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之方法)评估。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与本集团

除税前溢利之计算方法一致,惟利息收入、非租赁相关融资成本、出售物业之(亏损)╱增益(来自

租赁物业装修及设备之增益除外)及未分配开支净额并无计入该项计算中。

分部资产不包括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可收回税项及其他未分

配公司资产,原因为此等资产以组别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其他未分配公司负债,原因为此等负

债以组别管理。分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及

其他未分配公司非流动资产,原因为此等资产以组别管理。

分部间销售乃参考向第三方销售时按当前市价而订之售价进行交易。

主要客户之资料

由于本集团向客户作出之销售概无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

益10%或以上,故并无呈列主要客户资料。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线下线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向外界客户销售191,4723,028194,500

分部业绩:38,712(813)37,899

对账:

利息收入3,126

融资成本(租赁负债利息除外)(14)

出售物业之亏损净额(来自租赁物业装修及设备之

增益除外)(35)

未分配开支净额(29,625)

除税前溢利11,351

分部资产:197,927616198,543

对账:

递延税项资产7,138

可收回税项39

未分配资产29,849

资产总值235,569

分部负债:56,55485557,409

对账:

未分配负债2,425

负债总额59,834

分部非流动资产:59,05115659,207

对账:

递延税项资产7,138

未分配非流动资产21,151

非流动资产总值87,496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线下线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5,09045,094

未分配资本开支*3,601

8,69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4,429124,441

未分配折旧1,536

5,977

使用权资产折旧32,691–32,691

未分配折旧462

33,153

无形资产摊销5–5

未分配摊销1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

亏损净额541–54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

未分配亏损净额35

租赁按金撇销737–737

租赁负债拨回净额(458)–(458)

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回净额(1,416)–(1,416)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净额204–204

  • 、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1. (续)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线下线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向外界客户销售189,8033,193192,996

分部业绩:32,427(609)31,818

对账:

利息收入2,414

融资成本(租赁负债利息除外)(14)

出售物业之增益(来自租赁物业装修及设备之

增益除外)2,620

未分配开支净额(35,465)

除税前溢利1,373

分部资产:194,732820195,552

对账:

递延税项资产6,818

可收回税项88

未分配资产29,336

资产总值231,794

分部负债:64,63987865,517

对账:

未分配负债2,240

负债总额67,757

分部非流动资产:63,8418263,923

对账:

递延税项资产6,818

未分配非流动资产19,830

非流动资产总值90,571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线下线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10,319–10,319

未分配资本开支*1,451

11,77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778152,793

未分配折旧1,045

3,838

使用权资产折旧37,890–37,890

未分配折旧386

38,276

无形资产摊销5–5

未分配摊销2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

亏损净额1,960–1,96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

未分配增益净额(2,620)

(660)

出售商标亏损净额12–12

租赁按金撇销647–647

租赁负债拨回净额(94)–(94)

使用权资产减值7,926–7,926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1,173–1,173

  • 、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1. (续)

194,500
191,472 3,028
194,5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其他收入及增益

收益、其他收入及增益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销售于某一个时间点转让之服装产品及配饰192,996

划分收益资料明细

分部

零售业务

线下189,803

线上3,193

与客户所订合约之收益总额192,996

下表展示年初计入合约负债之已确认收益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计入合约负债之已确认收益 –

销售服装产品及配饰550545

履约责任

有关本集团履约责任之资料概述如下:

销售服装产品及配饰

本集团透过零售店舖、百货商店及线上平台向零售客户直接出售服装产品及配饰。于交付货品时

产品转让予客户,则已达成履约责任。当客户购买货品时,交易价格付款即时到期应付。付款通常

以现金、使用信用卡或其他电子支付形式结算。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未达成或部分未达成)

之交易价格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因为所有关销售服装产品及配饰之余下履约责任

为合约之一部分,而该等合约之原定预期年期为一年或以下。


3,126 56
3,182
1,416 – 458 156 30
2,060
5,242
3,458 14 –
3,472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其他收入及增益(续)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2,414

其他63

2,477

增益

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回净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之增益净额660

租赁负债拨回净额94

附属公司清盘收益–

汇兑收益净额–

3,231

6.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7、14(b)、14(c))4,140

长期服务金责任利息11

其他利息开支3

4,154


55,647 (183)
55,464
33,153 8,456 3,458
45,067
47,132 1,951 167 (300)
48,950
18 737 576 – – – 204
1,535
1,233 5,977 – (458) (1,41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7.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销售成本:

已售存货成本51,921

存货拨备拨回净额(2,166)

49,755

租赁开支:

使用权资产折旧1438,276

不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短期租赁及或然租金之租赁付款10,810

租赁负债利息64,140

53,226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附注8):

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51,365

退休金计划开支

– 退休金计划供款*1,679

– 来自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开支141

退休金计划退款(5,525)

47,660

其他开支:

无形资产摊销1527

租赁按金撇销净额64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亏损净额–

出售商标亏损1512

汇兑亏损净额47

使用权资产减值147,926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净额131,173

9,832

核数师酬金1,24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33,83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使用权资产增益净额(660)

租赁负债拨回净额14(94)

使 用权资产减值拨回净额14–

  • ,本集团并无没收供款可用以减低未来年度之退休金计划供款(二零二四年:零)。

262
3,290 800 18
4,108
4,370
– – 82 80 100
262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 董事薪酬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部,董事于年内之

薪酬披露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袍金383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3,160

表现花红*620

退休金计划供款30

3,810

4,193

(a) 独立非执行董事

年内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袍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朱滔奇先生(附注1)97

麦永杰先生(附注2)109

王文泰先生82

蔡斯敏小姐61

王炳梁先生34

年内并无其他应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二零二四年:零)。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b) 执行董事

袍金

薪金、津贴

及实物利益表现花红

退休金

计划供款薪酬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唐书文女士–1,730500–2,230

杨逸衡先生1,560300181,878

–3,290800184,108

二零二四年

唐书文女士–1,730500122,242

杨逸衡先生–1,430120181,568

–3,160620303,810

于该两个年度,本集团概无向董事支付任何薪酬,以作为加入或加入本集团后之奖励或作为

离职补偿。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放弃薪酬(二零二四年:无)。

附注:

  1. ,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2,866 118 48
3,032
2 1
3
– – (320)
(320)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9. 五名最高薪雇员

年内五名最高薪雇员中包括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执行董事,彼等之薪酬详情载于上文附注8。

年内余下三名(二零二四年:三名)非董事最高薪雇员之薪酬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3,331

表现花红181

退休金计划供款53

3,565

属于以下薪酬范围之非董事最高薪雇员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500,001港元至1,000,000港元–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3

  1. (抵免)╱开支

香港利得税乃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源自香港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

计提拨备,惟本集团旗下一间符合利得税两级制之合资格附属公司除外。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

资格企业首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之税率征税,超过2,000,000港元之应课税溢利则按

16.5%之税率征税。该附属公司之香港利得税拨备按与二零二四年相同之基准计算。其他地区应

课税溢利之税项乃按照本集团业务所在国家╱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由于本集团拥有先前年度结转的税务亏损,可用以抵销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

的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作出香港税项拨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本期税项 – 香港

年内拨备9

本期税项 – 其他地区

往年拨备不足88

递延税项(抵免)╱支出(附注16)62

年内税项(抵免)╱开支总额15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抵免)╱开支(续)

按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国家╱司法权区适用税率所计算除税前溢利之适用税

项(抵免)╱开支与按实际税率计算之税项(抵免)╱开支之对账,以及适用税率(即法定税率)与实际

税率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11,351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项1,82316.1

毋须课税之收入(811)(7.1)

不得扣税之开支2902.5

并未确认之暂时差额(405)(3.6)

并未确认之税项亏损5765.1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793)(15.8)

(320)(2.8)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1,373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项(69)(5.0)

以往期间之即期税项调整886.4

毋须课税之收入(557)(40.6)

不得扣税之开支1,608117.1

并未确认之暂时差额(444)(32.3)

并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00873.4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475)(107.4)

15911.6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1.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资料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溢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11,6711,214

股份数目

股份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367,380,000367,380,000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发行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

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2. 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发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派发任

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3.物业、厂房及设备

楼宇

租赁物业

装修电脑设备

家私、固定

装置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6,55135,5886,6597,7332,71959,250

累计折旧及减值(1,663)(29,388)(6,341)(6,383)(1,338)(45,113)

账面净值4,8886,2003181,3501,38114,137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8886,2003181,3501,38114,137

添置–6,4163751,1417518,683

年内折旧拨备(131)(4,725)(156)(483)(482)(5,977)

出售╱撇销–(455)(2)(129)(391)(977)

减值净额–(143)(6)(55)–(20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4,7577,2935291,8241,25915,66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6,55133,0436,1107,5861,76155,051

累计折旧及减值(1,794)(25,750)(5,581)(5,762)(502)(39,389)

账面净值4,7577,2935291,8241,25915,662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3.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楼宇

租赁物业

装修电脑设备

家私、固定

装置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6,93842,0287,1098,0931,41965,587

累计折旧及减值(1,632)(39,087)(6,806)(7,230)(1,214)(55,969)

账面净值5,3062,9413038632059,618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3062,9413038632059,618

添置–9,2291401,1011,30011,770

年内折旧拨备(138)(3,113)(125)(338)(124)(3,838)

出售╱撇销(280)(1,684)–(276)–(2,240)

减值–(1,173)–(1,17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4,8886,2003181,3501,38114,13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6,55135,5886,6597,7332,71959,250

累计折旧及减值(1,663)(29,388)(6,341)(6,383)(1,338)(45,113)

账面净值4,8886,2003181,3501,38114,137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须作出减值亏损,原因是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属

现金产生单位(即零售店舖)于年内并无表现。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为8,909,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13,327,000港元),乃根据使用价值厘定,并以涵盖剩余租赁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

金流量预测计算。现金流量预测采用的税前贴现率为11%(二零二四年:12%)。根据减值测试,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现金产生单位所包括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撇减约

20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173,000港元)。


57,089 17,760 (33,153) 11,579 (884) 1,416
53,80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4.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营运中就多个楼宇有租赁合约。为从业主获得租期50年之租赁土地,已预付一次性款项,

而该土地租赁条款项下无任何待支付项目。用作自用之楼宇租赁之余下租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二零

二四年:一至三年)。本集团亦拥有按营业额而定之租赁付款。一般而言,本集团不得在本集团外

出让及分租赁资产。本集团认为,若干租赁包含可于合约完结后重续租赁之选择权及╱或在合

约完结前提早终止租赁之选择权。

(a)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于年内之使用权资产账面值及变动如下:

土地及楼宇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41,884

添置46,504

折旧(附注7)(38,276)

租赁修订23,104

撇销(8,201)

减值拨回╱(减值)净额(附注7)(7,926)

于年末57,08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管理层识别出若干先前已减值但于年内恢复盈利能力的

现金产生单位(即零售店舖),并估计现金产生单位的相应可收回金额。该等现金产生单位的

可收回金额为8,909,000港元,乃根据使用价值厘定,并以涵盖剩余租赁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

础的现金流量预测计算。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税前贴现率为11%。根据减值测试,减值亏

损拨回净额约1,416,000港元已确认至计入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权资产。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管理层识别出若干表现持续欠佳的现金产生单位(即

零售店舖),并估计现金产生单位的相应可收回金额。该等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为

13,327,000港元,乃根据使用价值厘定,并以涵盖剩余租赁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

量预测计算。现金流量预测采用的税前贴现率为12%。根据减值测试,包括相关现金产生单

位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撇减约7,926,000港元。

于报告期末,短期租赁之租赁承担约为1,23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166,000港元)。


54,863 17,358 11,579 (1,342) 3,458 (38,520)
47,396
31,858 15,538
3,458 33,153 (458) (1,416) 6,966 1,490
43,193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b) 租赁负债

本集团于年内之租赁负债账面值及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30,672

新增租赁45,604

租赁修订23,104

租赁负债拨回(8,295)

年内已确认利息增长(附注6)4,140

付款(40,362)

于年末54,863

分析为:

即期部分34,110

非即期部分20,753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本集团已与业主就若干提前终止楼宇租赁取得退

租协议,故已作出租赁负债拨回约1,34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295,000 港元)。

租赁负债之到期分析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披露。

(c) 就租赁于损益确认之金额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6)4,140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7)38,276

租赁负债拨回(附注7)(94)

使用权资产(减值拨回)╱减值净额(附注7)7,926

与短期租赁及其他租赁(余下租期于一年内届满)有关之开支

(计入销售及分销开支以及行政开支)(附注7)9,295

不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可变租赁款项(计入销售及分销开支

(附注7)1,515

于损益确认之总金额61,058


2,110 (2,081)
29
29 12 (18) –
23
1,649 (1,626)
2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5. 无形资产

商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

成本2,429

累计摊销及减值(2,361)

账面净值68

年初成本,扣除累计摊销及减值68

新增–

年内摊销拨备(附注7)(27)

出售商标(附注7)(12)

于年末29

于年末:

成本2,110

累计摊销及减值(2,081)

账面净值29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6.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资产

可用于抵销

未来应课税

溢利之亏损

减速

税项折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1801,7006,880

年内计入损益扣除之递延税项(附注10)(62)–(6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5,1181,7006,818

年内自损益抵免之递延税项(附注10)320–32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4381,7007,138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于香港产生未确认之税项亏损约200,8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06,588,000港元),可无限期用作抵销产生有关亏损之公司日后应课税溢利。本集团并无于澳门产

生未确认之税项亏损(二零二四年:约7,131,000港元),将于三年后到期。税项亏损须由税务机关评

估。就税项亏损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约为5,43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118,000港元)。概无

就余下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因该等亏损是由已一段时间录得亏损之附属公司所产生,被

视为不大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可动用之税项亏损。

本公司派付予其股东之股息概无附带任何所得税后果。


413 (27) 167 14 –
5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7. 长期服务金责任

根据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连续受雇至少五年的香港雇员在若干情况下(如被雇主解雇或退休时)

有权收取长期服务金。

应付长期服务金额乃参考雇员最后月薪(上限为22,500港元)及服务年期,扣除本集团向强积金

供款而产生的任何累计权益金额而厘定,整体上限为每名雇员390,000港元。本集团目前并无任何

单独的资金安排履行其长期服务金责任。

于二零二年六月,香港特区政府(「政府」)刊宪二零二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

条例(「修订条例」),废除以雇主强制性强积金供款所产生的累计权益抵销长期服务金。修订条例

将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过渡日期」)生效。另外,政府已推出补贴计划,以在废除后协助雇主。

其中,当废除抵销机制生效起,雇主不可再使用其强制性强积金供款(不论在过渡日期之前、当日

或之后作出的供款)所产生的累计权益扣减自过渡日期起雇员服务的长期服务金。然而,倘雇员在

过渡日期前开始受雇,雇主可继续动用上述累计权益,以减少该雇员截至该日的服务的长期服务金。

此外,过渡日期之前的服务的长期服务金将根据雇员紧接过渡日期前的月薪及截至该日期的服务

年期计算。

长期服务金项下的福利支付金额仍以每名雇员390,000港元为上限。倘雇员的福利支付总额超过

390,000港元,超出上限的金额将自过渡日期起累计的部分中扣除。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4所披露,本集团已对抵销机制及其废除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确定修订条例主要影响本集团对香港雇员的长期服务金责任。

无资助长期服务金责任的现值及其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1,390

重新计量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长期服务金负债:

– 财务假设变化产生的精算增益(301)

于损益中确认的开支:

– 即期服务成本141

– 利息开支11

已付福利(828)

于三月三十一日413


59 108
167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当期服务成本及过去服务成本已计入雇员福利开支。其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为下列

项目: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销售及分销开支46

行政开支95

估计及假设

厘定长期服务金责任的重大精算假设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贴现率3.1–3.6%3.5–4.3%

薪金增长率3.2–4.8%2.5–3.0%

流失率2.3–7.1%1.5–6.7%

可抵销强积金累计权益的预期投资回报率3.1–3.6%3.5–4.3%

该等假设由管理层在独立估值师的协助下制定。贴现系数于接近各期末时参考政府债券的市场收

益率厘定,有关债券以支付福利的货币计值,且到期限与相关长期服务金责任条款相近。其他

假设乃基于当前精算基准及管理层历史经验而定。

长期服务金责任的现值采用预计单位信贷法计量。

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加权平均期限为19年(二零二四年:20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来十年未贴现长期服务金责任的预计到期日分析披露如下:

一年内

一年以上

两年以内

两年以上

五年以内五年以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长期服务金责任14175120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未来十年未贴现长期服务金责任的预计到期日分析披露如下:

一年内

一年以上

两年以内

两年以上

五年以内五年以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长期服务金责任–74154

长期服务金责任使本集团面临精算风险,如利率风险、薪金风险及本集团强积金计划成分基金的

投资风险。

计算长期服务金责任对上述重大精算假设相对敏感。下表概述该等精算假设变化对各报告期末长

期服务金责任的影响。

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影响

假设变化假设增加假设减少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贴现率0.5%(48)54

薪金增长率0.5%4(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贴现率0.5%(37)42

薪金增长率0.5%5(5)

上文所示的敏感度分析可能无法列示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实际变化,原因为部分假设可能互有关连,

故假设变化不大可能单独发生。在计算长期服务金责任对重大精算假设的敏感度时,计算综合财

务状况表中确认的长期服务金责任时已应用相同的精算估值方法。


36,240 (651)
35,589
2,929 4 2
2,935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8. 存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成本计量之制成品41,890

减:存货拨备(834)

41,056

19. 应收账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账款2,9353,905

销售(线上及线下)以现金或较短之信贷期结清,惟部分与本集团有长久业务关系之具规模客户则

可获较长信贷期(一般介乎30至60日)。本集团锐意对未收回之应收款项实施严谨控制,以尽量减

低信贷风险,并定期检讨逾期款项结余。鉴于上述者及本集团应收账款相关客源大量分散,故并

无重大集中之信贷风险。本集团并无就此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保障。应收账款为不

计息。

应收账款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90日内3,804

91至180日35

181至365日66

3,905


404
2,474 51 4 2
2,531
2,935
1,432 21,804
23,236 (10,866)
12,37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并无被视为减值之应收账款按到期日划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并无逾期亦无减值648

逾期少于30日3,125

逾期31至90天31

逾期91至180天35

逾期181至365天66

逾期金额3,257

总计3,905

于各报告日期采用拨备矩阵进行减值分析,以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基于具有类似亏损模式

之多个客户分部组别之逾期天数厘定(即按地区、产品类别及客户类别以及评级划分)。该计算反

映或然率加权结果、货币时间价值及于报告日期可得之有关过往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

预测之合理及可靠资料。于应用前瞻性资料时,本集团已计及与经济环境整体变动相关之潜在影

响。一般而言,应收账款如逾期超过两年及毋须受限于强制执行活动,则予以撇销。于二零二五年

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评估亏损拨备及预期信贷

亏损率为微不足道。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预付款项1,502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0,040

21,542

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之部分(12,498)

9,044


17,785 12,180
29,965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按金和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租赁按金及供应商订金。在适用情况下,于各报告日期透过考虑具有

公开信贷评级之可资比较公司之违约概率来进行减值分析。在无法辨识具有信贷评级之可资比较

公司之情况下,透过参考本集团历史亏损记录,采用亏损率法估计预期信贷亏损。亏损率已作出

适用调整以反映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

上述结余所载金融资产与并无近期违约历史之应收款项及逾期款项有关。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

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亏损拨备被评估为微不足道。

21.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包括下列部分: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抵押但于收购时原到期日多于三个月67,17529,420

22.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25,050

收购时原到期日少于三个月之非抵押定期存款32,66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57,71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人民币(「人民币」)计值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72,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94,000港元)。

存放银行之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动息率赚取利息。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由两周至

三个月不等,视乎本集团之即时现金需求而定,并按各自之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银行结

余存放于信誉良好及近期并无拖欠记录之银行。

23.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90日内1,256735

应付账款为免息及一般付款期为30至60日。


5,606 4,414 595
10,615 (1,800)
8,81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4.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应付款项(a)6,368

预提费用(b)4,828

合约负债(c)550

11,746

分类为非流动负债的部分(2,203)

9,543

附注:

(a)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指应付薪金及应付日常开支。其他应付款项为不计息,一般于30至90日内结算。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提费用主要包括拆除成本约3,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003,000 港元)。

(c) 合约负债包括VIP计划所产生之递延收益及自未确认销售额收取的款项。

25. 股本

股份

股数股本

千港元

法定:

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000,000,000200,000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

于年初及年末367,38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36,73836,738

本公司认股权计划及根据该计划所发行认股权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6. 认股权计划

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采纳一项认股权计划(「该计划」)以令本公司可灵活地将认股

权授予合资格参与者以奖励或回报彼等对本集团付出之贡献或潜在贡献。该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

包括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本集团其他雇员、任何本集团之咨询人、顾问、供应商及

顾客,以及本公司董事会全权认为将会或曾经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有关其他人士。该计划自生效

日期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计10年内维持有效。

根据该计划可能授出之认股权有关之股份数目,不得超过于采纳该计划之股东决议案获通过当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认股权计划行使所有已授出但尚未

行使之认股权后可能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之已发行股本30%。

该计划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授出各份认股权之要约须于要约日期起计28日内接纳,且各承授人须支付1.00港元,惟款项不可

退还。认股权可于本公司董事会将予厘定之期间内随时行使,于任何情况下,该期间不得超过授

出日期起计10年。计划并无列明任何最短持有期,惟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厘定与部分或全部构成认

股权主体之股份有关之认股权在可获行使前须持有之最短期限。

于任何12个月期间向各参与者授出之认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认股权)获行使后所发行及将

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倘于12个月期间(截至及包括进一步授出认

股权之日期),向参与者进一步授出任何认股权,将导致授予及将授予该人士之全部认股权(包括

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认股权)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合共超过已发行股份

总数之1%,则该项进一步授出认股权必须经由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而该位参与者及其紧

密联系人士(或倘参与者为关连人士,则为其联系人士)须放弃投票。

授予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士之认股权,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不

包括任何身为拟定承授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先批准。此外,倘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本公司主

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士之任何认股权超逾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之0.1%

且总值(按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之收市价计算)超出5,000,000港元,须事先经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

认股权之行使价由董事厘定,但不可低于以下三项之最高者:(i)股份面值;(i)于认股权要约日期本

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之收市价;及(i)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之平均收市价。

自该计划采纳以来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认股权。因此,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确认任何认股权开支(二零二四年:零)。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27. 储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储备金额及其变动载于本年报第68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

储备金

根据中国内地外商独资企业及于澳门注册成立之公司之适用相关规例,于澳门注册之本公司附属

公司之部分溢利已转拨至用途受限制之储备金。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储备

股本投资相关公平值储备2,970,000港元不可撤回地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原因是本

集团认为该等投资属策略性质。

28. 或然负债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并未于综合财务报表计提拨备之或然负债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代替水电及物业租赁按金而发出之银行担保2,6362,909

29. 资产质押

本集团之一般银行融资乃以本集团位于香港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作抵押,于报告

期间结算日,有关抵押品之账面总值分别约为4,757,000港元及约12,17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分

别约4,888,000港元及约12,513,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0. 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已订约但未计提拨备之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零)。

31. 关连方交易

(a) 本集团于过往年度与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或主要股东或执行董事及╱或主要股东近亲家族成

员控制之关连公司已进行以下交易: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电脑系统维护费(i)–777

购买电脑设备(i)–117

附注:

(i) 于过往年度,向关连公司支付之电脑系统维护费参考已产生实际员工成本后由有关订约方厘定。

(i) 于过往年度,向一间关连公司购买电脑设备之价格及条件经参考独立供应商所提供之价格及条件后厘定。

(b)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之所有薪酬计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及9分别所载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雇

员薪酬内。


11,914 35,062
46,97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32.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重大非现金交易

年内,本集团就租赁确认及楼宇租赁安排分别以非现金添置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约

17,7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6,504,000港元)及约17,3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45,604,000港元)以及以非现金修订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约11,57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3,104,000港元)(附注14(a) 及(b))。

(b) 因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变动

租赁负债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0,672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36,222)

新增租赁(附注14(b))

#

45,604

租赁修订

#

23,104

租赁负债拨回

#

(8,295)

利息开支(附注6)

#

4,140

分类为经营现金流量之已付利息

*

(4,14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54,863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35,062)

新增租赁(附注14(b))

#

17,358

租赁修订

#

11,579

租赁负债拨回

#

(1,342)

利息开支(附注6)

#

3,458

分类为经营现金流量之已付利息*(3,45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7,396

* 现金流量

#

非现金流量

(c)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载入综合现金流量表之租赁现金流出总额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内14,950

融资活动内36,222

51,172


2,935 21,804 67,175 29,965
121,879
1,256 47,396 5,606
54,258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3. 金融工具类别

各类金融工具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之账面值如下: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账款3,905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附注20)20,040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29,42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57,710

111,075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账款735

租赁负债54,863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之金融负债(附注24)6,368

61,9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34.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层级

管理层已作出评估,认为应收账款、计入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

期存款、现金及银行结余、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大致相若,主要原因

为该等工具之到期日较短。

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以该工具于自愿交易方(而非强迫或清盘销售)当前交易下之可交易金额入账。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负债。

35.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现金。该等金融工具之主要用途是拨付本集团业务营运。本集团拥

有多项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例如直接由业务产生之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

于现时及于整个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之政策为不会买卖金融工具。

本集团金融工具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产生之主要风险为外币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并无任何书面金融风险管理政策及指引。然而,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分析及制订措施,以

管理本集团所面对之风险。一般而言,本集团就金融风险管理推行保守策略。由于本集团所面对

之风险均维持于最低水平,因此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衍生工具或其他金融工具以作对冲用途。董

事就管理该等各项风险所检讨并协定之政策概述如下:

外汇风险

本集团面对交易货币风险。该等风险来自业务单位以其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进行之买卖。由于以本

集团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之交易平均分散,因此所面对之外币风险并不重大。

信贷风险

本集团仅与获认可及信誉良好之第三方进行交易。本集团政策规定,所有拟按信贷期交易之客户

均须办理信贷认证手续。此外,本集团不断监察应收款项结余,因此坏账风险并不重大。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最高风险及年末阶段

下表显示基于本集团信贷政策之信贷质素及最高信贷风险(主要按逾期资料得出,除非其他可得资

料无需付出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以及于三月三十一日之年末阶段分类。所呈列金额为金融

资产之账面净值。

十二个月

预期

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简化法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账款*–2,9352,935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

-正常21,804–21,804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未逾期67,175–67,175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未逾期29,965–29,965

118,944–2,935121,87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账款*–3,9053,905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

- 正常20,040–20,040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 未逾期29,420–29,42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 未逾期57,710–57,710

107,170–3,905111,075

当计入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之金融资产未逾期,且无资料显示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起显著增加,

则其信贷质素被视为「正常」。否则,金融资产之信贷质素被视为「呆账」。

* 由于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及现金及银行结余存置于具有良好信贷评级之金融机构,故本集团认为有关信贷风险

并不重大。

有关本集团所面对由应收账款产生之信贷风险之进一步定量数据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1. (续)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采用经常性流动资金计划工具监察资金短缺之风险。该工具会考虑金融工具及金融资产(例

如应收账款)之到期状况及预计经营所得现金流量。本集团旨在透过使用银行信贷额度在资金持续

性及灵活性之间维持平衡。本集团之政策旨在尽量减少非必要借贷。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根据合约未贴现付款计算之金融负债到期状况如下:

二零二五年

按要求少于三个月

三个月至

少于

十二个月

多于

十二个月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11,57022,31416,14950,033

应付账款–1,256–1,256

其他应付款项1,5563,359691–5,606

1,55616,18523,00516,14956,895

代替水电及物业租赁按金而

发出之银行担保(附注28)2,636–2,636

二零二四年

按要求少于三个月

三个月至

少于

十二个月

多于

十二个月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712,29024,42921,67558,401

应付账款–735–735

其他应付款项2,4273,431510–6,368

2,43416,45624,93921,67565,504

代替水电及物业租赁按金而

发出之银行担保(附注28)2,909–2,909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之首要目标为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及维持稳健之资本比率,以支持其业务

并尽量提升股东价值。

本集团会因应经济状况变化管理并调整资本结构。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会调整派付

予股东之股息、向股东退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本集团毋须遵守任何外部施加之资本规定。截至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管理资本之目标、政策或流程并无变动。

本集团采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值除以流动负债总额)监察资本情况。本集团政策维持流动比率

高于1。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之流动比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资产总值148,073141,223

流动负债总额41,92944,388

流动比率3.53.2


108,144
55,863 59
55,922
29
55,893
164,037
36,738 127,299
164,03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36. 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有关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之资料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投资108,144

流动资产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款项55,863

现金及银行结余59

流动资产总值55,922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29

流动资产净值55,893

资产净值164,037

权益

股本36,738

储备(附注)127,299

权益总额164,037

主席兼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唐书文女士杨逸衡先生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附注:

本公司储备之概述如下:

股份溢价账保留溢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4,94880,836125,784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1,5151,51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4,94882,351127,299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4,94882,351127,299

37. 批准综合财务报表

综合财务报表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由董事会审批及授权刊发。


194,500 (55,464)
139,036 5,242 (95,835) (32,085) (1,535) (3,472)
11,351 320
11,671
3.2
235,569 (59,834)
175,735

五年财务概要

二零二五年报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综合业绩及资产与负债(乃摘录自已刊发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概述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益192,996196,618249,304371,898

销售成本(49,755)(46,628)(89,660)(131,313)

毛利143,241149,990159,644240,585

其他收入及增益3,23113,689179,905139,381

销售及分销开支(99,579)(93,695)(137,485)(189,204)

行政开支(31,534)(28,580)(41,811)(48,491)

其他开支(9,832)(960)(14,100)(35,015)

融资成本(4,154)(1,053)(3,165)(9,401)

除税前溢利1,37339,391142,98897,855

所得税抵免╱(开支)(159)6,576(377)1,882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年内溢利1,21445,967142,61199,737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

盈利

基本及摊薄(港仙)0.312.538.827.1

股息–11,021295,739224,102

每股息(港仙)–3.080.561.0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资产总值231,794206,887251,469599,303

负债总额(67,757)(44,365)(63,275)(151,351)

164,037162,522188,19444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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