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3 信和置业 公告及通告:委任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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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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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 83)
委任执行董事
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廖懿妮女士将获委任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廖懿妮女士,54岁,于二零一九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董事(人力资源)。廖女士拥有逾
30年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经验,曾于多间本地及跨国企业工作,涵盖地产、航空及工程等
行业。廖女士持有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士学位,以及密芝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廖女士为香港雇主联合会人力资源策略委员会成员、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香港雇佣
相关法例及事务委员会成员、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课程顾问委员会 – 人事管理委员,以及香
港都会大学职业发展顾问委员会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廖女士于现时及在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
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董事职务,亦无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她与本公司任何
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其他关系。于本公告日期,廖女士并
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
的股份权益。
本公司之薪酬政策确保雇员(包括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乃根据雇员之技能、
知识、对本公司事务之责任及投入程度而厘定。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乃参照本公司业绩
与盈利状况、现行市场环境及各执行董事之表现或贡献而厘定。根据廖女士之雇用合约,
她的年薪连同其他福利约为5,400,000港元,并可收取按表现发放之花红。廖女士将每年享
有董事袍金18,000港元或将由董事会依据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予之权力而另
行厘定之董事袍金数额。廖女士与本公司并无订立董事服务合约。廖女士于本公司就任执
行董事之服务并无固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
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与委任廖女士有关并须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亦无
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须予披
露。
董事会谨借此欢迎廖女士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郑小琼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黄志祥先生、黄永光先生、陈荣光先生、李正强先生及田兆源
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佳理先生及黄敏华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盛智文博士、李民桥先生、黄楚标
先生及陈仲尼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