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0 三花智控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EJIANG SANHUA INTELIGENT CONTROLS CO., LTD.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而做出。

兹载列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szse.cn)

登的公告如下,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张亚波

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i)

执行董事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

及陈雨忠先生;

(i)

非执行董事张少波先生及任金土先生及

(i)

独立非执行董事

鲍恩斯先生、石建辉先生、潘亚岚女士以及葛俊先生。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65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数量为6,672,000股,占公司目前A股+H股总股本的0.160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5年7月22日。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31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2

年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6月29日届满。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 1] 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注2]水平。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为 17.42%(剔除闲置募集资金 的影响)高于17%。综上,公司 2024 年业绩指标达成,满足解 锁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2024年考核为A、 B、C,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2024 年考核为D、E,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注3]: 1、1,26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 绩考核结果为A、B、C,满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 2、8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D,不满足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3、4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离职 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
注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本激
励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
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
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A
B
C
D
E=A/C
F=(A-B)/(C-D)
注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注3:对于未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项 目 金额/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916.51

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净收益 90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847,529.89

闲置募集资金的加权平均数 73,676.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剔除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

17.42%


获授的但尚未解禁的本期本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
姓名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万股)(万股)
王大勇董事/总裁3.203.200
倪晓明董事2.802.800
陈雨忠董事/总工程师3.203.200
胡凯程董事会秘书3.203.200
俞蓥奎财务总监3.203.200
公司核心人才(合计1,260人)651.60651.600
合计(1,265人)667.20667.200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类别股份性质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1,834,5021.49%-6,672,00055,162,5021.33%
高管锁定股[注]30,054,5020.72%030,054,5020.72%
A股股权激励限售股31,780,0000.77%-6,672,00025,108,0000.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670,555,03388.52%+6,672,0003,677,227,03388.68%
三、合计3,732,389,53590.01%03,732,389,53590.01%
H股境外上市外资股414,379,5009.99%0414,379,5009.99%
总股本4,146,769,035100.00%04,146,769,03510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72,000股,占公司目前A股+H股总股本

的0.160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265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注:激励对象王大勇、倪晓明、陈雨忠、胡凯程和俞蓥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继续受

此规定的约束,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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